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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公诉总结会议上的发言

时间:2019-05-29 19:25:12 网站:公文素材库

在全市公诉总结会议上的发言

在全市公诉总结会议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院公诉工作的一些做法和经验作一简单发言:

一、领导高度重视,铺好“腾飞石”。

公诉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枢纽,是反映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的窗口,也是检察环节的重要关口。公诉工作在检察工作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因而,我院领导历来高度重视和关心公诉工作的发展,为公诉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一是人员配齐选强。做好公诉工作,首要环节就是抓“人”,做优工作软实力。在选人机制上,考入我院的新公务员和选调生、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公诉科有优先试用权、优先遴选权。在年龄结构上,公诉科“老中青”搭配合理,梯度适当;在知识结构上,注重通才与专才的搭配;二是硬件装备齐全。在硬件设施上,既注重办公设施和办公家具等大件的配置,也注重滴眼液、烤火炉等小件物品的跟进。给科室配备了打印机、复印机、会议桌椅等用品,给每个主诉检察官配备了电脑、空调、饮水机、办公桌椅、文件柜等物品,确保了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经费保障充足。以经费保障“标准化、规范化、效率化”为前提,在资金划拨、办案津贴、报销审批等方面,院里给予优

先满足,尽量做到应保尽保,尽量做到存余留足公诉工作预备经费;四是探索创新支持。院领导支持公诉科积极探索公诉改革,不断提高诉讼效率。在探索过程中,对出现的问题积极引导,对出现的错误充分宽容,对取得的成绩大力肯定,促使公诉科形成了敢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生动工作局面。

二、强化制度规范,唱好“主题歌”。

“无以规矩,不成为方圆”。我们实行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人,遵循“责任分明、政绩公开、动态考评、奖优罚劣”的总体思想,我们做到了以下几个规范。一是工作要规范。实行工作到岗和工作离岗双签到制度,杜绝迟到早退;实行案件承办滚动制度,编制《案件承办册》,按照承办人排名顺序滚动分案,确保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严格执行检察院规章制度,一经发现,逗硬处理;二是内容要规范。法律文书要规范,大到案件定性,小到标点符号;案件审查要规范,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做到细致认真,严格审查;三是考核要规范;按平时的工作量,确定每位干警的工作量,分清责任目标,确定数量质量具体标准。同时,把公诉人员的工作业绩用数字来体现,通过推行量化考核、动态治理、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案件质量意识。

三、强化机制创新,出好“特色牌”。

由于法法规的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改革的不断加快,司

法维权观念的不断增强,公诉工作也由保守、被动、就案办案,不断向开放、主动、追求办案质量和效果上转变。为此,我们坚持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创新中求效率,在机制创新上花大力气、下大功夫,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㈠快速直接起诉实现新突破。201*年年初,我院和法院、公安局、司法局重新联合制发了《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规定》,完善了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范围、程序和办式,使轻微刑事案件从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判决真正做到快速办理。201*年,我院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31件33人,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该做法受到高检院的充分肯定并总结经验推广。

㈡附条件不起诉取得新进展。为了在检察工作中全面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有效地竭制、预防和减少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我院公诉部门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积极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结合具体的司法实践,制订了《实施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和《实施附条件不起诉特别听证的规定》,并成功办理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呈现新亮点。牢固树立“抓稳定就是抓发展,抓稳定就是抓和谐,抓稳定就是抓大局”的思

想,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我们实行了办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要求承办人员对承办案件的实体程序合法性负责,并且分析办结案件是否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写出风险评估意见和明确的避险建议,以便领导正确决策。尤其是对不起诉案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更做到细致全面,凡因未评估而引起社会稳定问题将追究案件承办人的纪律责任。

四、强化队伍建设,做好“排头兵”。

要谋求公诉工作不断超越发展,现实公诉工作不断创新提供,就必须锻造一支拉得出、打得赢的钢铁团队,就必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诉队伍。

一是狠抓思想建设,不断提升公诉队伍政治素质。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公诉队伍,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从源头上防止和纠正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二是狠抓学习建设,不断提升公诉队伍的专业素质。根据公诉工作特点,我们灵活方式,创新载体,通过专题培训全员学、主题活动实践学、外出取经交流学、座谈茶话相互学等方式,拓宽了视野,丰富了知识,提升了素质。三是狠抓岗位建设,不断提升公诉队伍的业务能力。针对科室人员新、专业知识弱的特点,广泛开展了观摩庭、示范庭、庭前模拟,

疑难案件讨论、“老带新”帮传等活动,不断提高公诉干警适应公诉工作新形势的能力,从而提高了驾驭案件的能力。同时注重树立办案能手和学习典型,让其他干警学习有榜样,追赶有方向。四是狠抓廉政建设,不断纯洁公诉队伍清正风气。由于公诉工作的特点,在办案中难免会出现打招呼、递条子、说人情、送红包等现象。我们要求每个干警要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做到谨初、谨微、谨独,堂堂正正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我们也清醒的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在案件质量上,办结效率不高;在队伍整体素质上,参差不齐;在信息调研上,数量偏少,质量更是亟待加强。为此,我们打算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公诉改革,推进公诉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创一流队伍;进一步加强信息调研工作,提高干警反思总结能力。

海阔扬旗催奋进,艳阳高照化境空。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扎实苦干,奋勇争先,以积极进取的精神,奋发有为的作风努力开创我院公诉工作新局面,为发展、开放、优美、和谐新广安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扩展阅读:公诉科201*年半年总结

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检察院★

201*年上半年公诉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公诉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本院“巩固、提高、创新、服务、协调”的工作思路和梅州市公诉工作计划的部署,全面履行公诉职能,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半年来公诉工作情况

公诉科半年共受理案件件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件人,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案件件人。经审查移送市院处理件人,公安移送决定起诉件人,自侦移送起诉件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件人,改变定性件人,追诉人,防止错案件人,发出检察建议份。提起公诉的案件保持审结率、有罪判决率、定性准确率、出庭成功率四个100%。

二、认真履行公诉职能,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

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严厉打

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办理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加大对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指控力度。上半年我们提起公诉的各类刑事案件件人,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我县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深入推进公诉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公诉部门执法办案始终,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积极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落实依法从宽处理的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在办案中我们根据《适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试行)》,对危害性不大、被告方和受害方达成和解、受害方请求司法机关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法对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我们办理的李某某交通肇事案中,廖某某驾驶小汽车致古某某死亡后,由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未能达到一致,引起死者家属一直在上访,办案同志收到案件后,为化解矛盾,认真做好双方家属的工作,并就赔偿问题促使双方达到调解,最后被告人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并请求政法部门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后该案得到和解处理,化解了双方存在的矛盾。半年来,我们处理和解案件件人,依法对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件人,从中化解了社会矛盾,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结合热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上半年,公诉部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遏制和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首先是根据近段时间来,我县因河道非法采沙、超范围采沙起发的群体性发生的伤害案件,与有关部门特别是水利部门进行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到维护河沙资源开采的正常工作中去,为河沙资源开采的正常秩序出谋划策,提出好建议。此外,还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前社会调查、结案后回访帮教等工作,切实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其次,针对农村邻里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居高不下的情况,推行农村调解机制建设,减少农村邻里间故意伤害案件,积极维护农村稳定。

(四)、强化自身监督,提高公正廉洁执法能力

坚持把强化对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正确处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接受监督的关系。我们做到:一是深入推进“阳光公诉”工作全面推行不起诉、不抗诉案件文书说理制度;规范权利告知制度;完善听取被害人意见制度;规范律师阅卷制度,使阳光公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切实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三是坚持每季度向人民监督员汇报公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接受监督。如我们在办理周X渊失火一案,被告人周海渊组织、带领其家人到五华县转水镇枫林村“洋唇排”(地名)山上祭祖坟(俗称扫坟)。在扫坟过程中,燃放烟花不慎引发山火,致使蒲丽顶森林公园林木受损,此次山林火灾过火面积935亩,造成林木经济损失139749.9元人民币。开庭当天检察院、法院联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观摩庭审,并当庭宣判,主动接受监督,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提高案件质量和指控犯罪水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狠抓办案质量。公诉工作中,我们始终以办案质量为核心,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的工作原则。首先,正确把握起诉条件,认真做好审查起诉工作。要求承办人要依法认真细致、全面地审查案件,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既要查明有罪、罪重证据,也要查明无罪、罪轻证据,强化对定案证据、犯罪构成等问题的分析论证,对疑难复杂案件,严格审查把关,切实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其次,强调做好出庭工作,增强指控犯罪的效果。要求承办人对每个案件,都要围绕案件的重点和争议焦点,制定出庭预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坚持选派优秀公诉人或业务骨干出庭;认真积累出庭经验和出庭技巧,切实增强公诉人庭审中的应变能力。最后,严格要求对判决的审查工作依法及时进行,改变过去那种只要法院判有罪了,公诉工作就完成了的错误认识,而是全面、及时、认真地审查每一件判决,切实履行好对审判活动罪名认定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的监督职能,确保办案质量。半年来共改变定性件人,防止错案件人,实现“四个百分百”即出庭成功率、审结率、定性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达百分百。如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公诉工作中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的意见》,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提升监督能力与水平,切实加强对执法不公的法律监督。我院公诉部门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监督和配合,力争做到监督配合二不误。

1、全面加强侦查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在审查案件中,加强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另案处理、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的监督,有效地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还特别注重保障人权,坚决杜绝侦查机关刑讯逼供的行为。如我们在办理审查魏某某盗窃案件中,办案同志在认真审查案卷后,发现周某某等人抓获魏某某盗窃过程中有敲诈勒索犯罪行为,而侦查部门没有对周某某等人的敲诈勒索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于是我们根据此情况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检察意见,要求侦查部门对周某某等人的敲诈勒索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半年来,公诉部门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份,书面纠正意见份,追诉人,追加犯罪事实次。2、大力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在审判监督上,我们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克服以往“重配合轻监督”、“重实体监督轻程序监督”的思想,对不按法律规定的时限送达出庭通知书、一审刑事判决书,开庭时着装不整齐,庭审秩序不规范等违反程序的情况,我们采取发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的方式,及时向法院提出并纠正。在实体监督上,我们重点对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从认定的事实、罪名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得当,量刑是否属于畸轻畸重等进行审查,客观分析法院不予支持部分的理由是否正确。对于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与法院沟通,力求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共识,最大限度地消除检、法之间的对立与分歧,对于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坚决予以抗诉。半年提起抗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份,发出纠错意见次。如在办理张XX抢劫一案,我院认定张XX抢劫4次犯罪事实移送起诉,而法院仅认定张XX2次的抢劫犯罪事实,另2次抢劫采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而对同案人的供述等其他证据不予采纳,只认定其抢劫2次的犯罪事实,判决被告人张XX有期徒刑七年。经依法审查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我院向上级汇报后提请抗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四、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公诉工作效率和公正性。半年来,我们原有创新的《关于建立规范诉讼参与人权利告知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规范辩护人阅卷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规范听取和收集被害人意见听取制度的意见(试行)》、《适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公诉工作的公正性和工作效率。此外,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以下几种制度:

(一)、认真落实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公诉案件质量考评机制。严格按照修改后的实施细则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并将主诉检察官的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基层院公诉工作考核标准为准则开展公诉工作,进一步提高公诉案件质量和公诉水平,推动公诉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二)、推进公诉引导侦查取证机制。针对今年重特大案件增多,公安警力不足及普通案件证据薄弱、凌乱等现象,健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人民群众或新闻媒体较为关注的案件,适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人员围绕公诉标准收集和固定证据,通过高标准、严要求的侦查活动来确保起诉案件的高质量。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固定完善证据,为诉讼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上半年,我们提前介入宗案件。

(三)、积极推行公诉信息化应用。通过公诉信息化应用,规范办案流程,加强对内部人员的监督制约。在此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正在摸索探讨具有特色的可操作性强的公诉改革。

(四、积极推行量刑建议和量刑辩论制度。上半年,我们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积极推行量刑建议制度,根据制定的规范性指导意见,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在我院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犯罪情节严重的案件,及时发出量刑建议,保证司法统一实施,实现司法公正。

五、着力加强以公诉人为核心的高素质公诉队伍建设

201*年上半年,公诉部门紧密结合公诉特点和公诉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等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公诉队伍的政治化和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和纪律教育。坚持做好每周星期五的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全科干警的综合素质,造就一只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公诉队伍。

(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公诉人的执法公信力。狠抓公诉队伍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贯彻落实《关

于加强公诉人建设的决定》,着力加强对公诉队伍的管理和教育,把公诉队伍纪律建设情况纳入工作评价内容,实现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同部署、同推动、同加强;切实加强对公诉人员重点是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监督制约,努力防范和减少公诉队伍违法违纪行为,巩固公诉队伍良好执法形象。

(二)、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我们坚持每周五的学习制度,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科室”、“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好每月述廉制度,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和廉洁执法教育,对干警实行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做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通过学习,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一切腐朽思想的侵蚀,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示范庭、考核庭、典型案例剖析、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强化干警的判断语句能力和庭审实战能力,为提高办案质量提供人员保障。特别是要增强干警外出学习,争取有更多的机会向先进的兄弟单位学习。针对近年来刑法修正案和司法解释多的情况,要求每个干警自行选择司法解释,在每周五的学习日时间上进行集中学习。半年来,公诉部门派员一人次参与省检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干警的业务技能。二是加强对司考人员的鼓励和支持,尽量给予参考书记员有更多的时间备考。三是提高调研水平,鼓励干警对办案中遇到的问题深入调研,及时总结,加强公诉信息宣传,把公诉科的先进典型宣传出去。如我科撰写的《全面履行公诉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等调研文章。

半年来,公诉部门在本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公诉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进步,取得较好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治理论水平有待加强,办案效率有待提高,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决心在下半年的工作加以改善。

五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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