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庄镇公益性岗位清理自查报告
忠庄镇公益性岗位清理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积极作用,按照《遵义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公益性岗位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区府办发[201*]198号)文件要求,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时进行了检查清理。现将检查清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1、清查方式及内容。本次检查清查工作采取了自查的方式,本次自查我镇根据201*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个人档案为基础进行了清理,清理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变动情况、管理情况、工作情况以及工资发放情况等。
2、人员构成。目前,通过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发放工资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人,其中:公安局协警4人、人社局劳动保障协理员13人、大学生6人、安监协理员3人、保洁5人、交通协管5人。共清理出公益性岗位33个。3、工作成效。近年来,我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开发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镇协警、社保、安监、道路交通、保洁等公益性岗位都发挥了较好作用,交通秩序明显改善,环境不断优化,社区社保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社会公众安全感大幅提高,各公益性岗位的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居民群众的多方好评。二、日常管理我镇按《忠庄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管理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公益性岗位有专人负责,每月按时、按政策发放工资,及时签(续)订劳动合同。三、清理整顿结果
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都有上岗出勤记录,未出现空岗、冒名顶岗和吃空饷的情况,都符合公益性岗位的安置条件。四、存在的问题
1、用人机制不够规范。一是在人员的进出管理方面,有些单位不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和空岗时,不及时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报送空岗情况。2、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没有实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与考核,无法实现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二是缺乏激励机制,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现象。目前我镇公益性岗位按足额工资标准发放,虽然有个别公益性岗位实行了处罚措施,但由于没有奖励资金,奖惩机制仍难以建立,导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
忠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0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扩展阅读:会昌县公益性岗位检查清理情况汇报
会昌县公益性岗位检查清理情况汇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积极作用,按照《关于开展全县公益性岗位检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会府办字[201*]41号)文件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县财政、监察、就业召开公益岗位检查清理会议,抽调专人组成检查清理小组,于4月中旬-4月下旬对全县公益性岗位各用人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清理。现将检查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729人,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457人,农村“两参”公益性岗位270人(201*年新增农村两参21人),“两参”下岗职工2人。通过此次检查共清理出79人,其中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范围36人,顶替33人,不在岗10人。
本次检查清理工作采取现场核对名单、随机抽样(对象)调查(人数较少的乡镇对象全部见面)、查阅工资台账、合同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全县19个乡镇和抽查了司法局、环卫所、城管队、园林所、民政局等5个公益性岗位较多的县直单位。主要检查了全县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从201*年以来公益性岗位安人员的变动情况、管理情况、工作情况以及工资发放情况等。
好的方面。通过此次检查清理发现小密乡、洞头乡、站塘乡、筠门岭镇对农村两参公益性岗位人员都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管理办法、奖惩办法、分工细则等,并每月组织两参人员进行座谈会,取得很好的成效。抽查的县直单位中环卫所、城管队、园林所在人员不足,工作量大的情况下都能很好的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
差的方面。通过检查清理发现大部分乡镇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缺岗顶替现象严重。没有明确的分工和管理办法,致使公益性岗位未能发挥其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聘用机制不够规范。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聘用未按制定的招聘方案及《会昌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七类就业困难群体的条件进行招聘,尤其乡(镇)把不符合对象聘用到公益性岗位中,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不到位,致使缺岗顶替现象严重。
2、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各用人单位未按《会昌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未制定有效措施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评考核,无法实现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缺乏激励机制,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现象,导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
3、基础资料不够完善。在聘用人员基础资料方面,大部分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续签不及时现象,即使续签了劳动合同,也是为应付检查。且大部分人员没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失业登记证》,不符合《会昌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七类困难就业人员条件。
4、岗位管理职责不够清晰。有部分乡镇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还没有明确的分工安排,特别是农村两参人员的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有些部门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则被长期抽调从事其他工作。
三、对策和建议(一)拟清退的人员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清理发现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范围36人,顶替33人,不在岗10人。合计清退79人。
1、对违反《会昌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擅自顶替的33名人员,建议予以全部清退。(见附表一)
2、对违反《会昌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长期不在岗的10名人员,建议予以全部清退。(见附表二)
3、对不符合《会昌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七类就业困难群体条件的36名人员,建议予以全部清退。(见附表三)
1、鉴于乡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中不符合《会昌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七类就业困难群体条件的对象,建议从201*年7月起给予解聘(保留宋氏敬仙园三人),其腾出的岗位由各乡镇将农村两参人员进行合理安排上岗。2、县直单位中民政局公益性岗位未能发挥其岗位作用且并未对其人员进行管理,建议政府取消民政局公益性岗位。县司法局因其岗位都安排在乡镇司法所且专业性要求较高,建议政府给予19个指标数由司法局自行招聘人员。县直单位现有公益性岗位因特殊需要增加岗位的,均严格按照《会昌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3、对违规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按照《会昌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由县监察局予以追缴上交县财政。
4、对符合《会昌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条件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未满三年的继续聘用,三年合同期满后给予解聘。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就业困难对象可延长至退休。
5、鉴于农村“两参”人员属特殊群体,为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建议保留“两参”人员公益性岗位,对满60周岁的人员停止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6、对于缺岗顶替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清退。
今后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要严格按照《会昌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招聘,严格把关、加强管理、督查。真正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积极作用,充分解决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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