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报告
关于对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报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管理、有序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以及《平坝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我镇按照县制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镇劳动保障协管员共有22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均为非农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有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县就业办认定并持有相关证件的人员。
目前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行一年一聘,每年按时签订《平坝县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签订的《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均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公室备案。
一、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镇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考核依据,对工作情况实行周报制,工作人员有事实行请假手续制度。
由于劳动保障工作任务重,针对劳动协管员,每年年初镇劳保所根据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与各村劳动协管员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工作情况如下:我镇劳动力转移4350人,新增劳动力转移725人,新增城镇就业人数585人,农村养老保险参加人数为8858人,领取待遇人数为2420人,参保率为96.68,缴费率为98.5;居民养老保险108人,居民医疗保险参加人数为2215人.
通过自查,目前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按时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岗、出勤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二、自查中的情况:
个别协管员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嫌工资待遇偏低,有部分协管员从事其他职业。三、建议:
针对劳动协管员来说,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报酬较低,加之工资有时不能按时拨款到位,导致个别人员思想不稳定,对开展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在目前这种状况下,如果解聘了该岗位人员,但乡镇劳保所又不能另聘,必然造成岗位空缺从而影响整个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基于这种情况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能否让聘用单位自行择优录用,以利于乡镇劳保所各项目标任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夏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1*年12月30日
扩展阅读:关于公益性岗位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1号)、《关于印发〈和田地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地劳社字〔201*〕76号)精神和洛浦县《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安排与要求,做好公益性岗位的认定、管理工作,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洛浦县残联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了一批特殊就业困难对象,帮助他们实现了再就业,有效地缓解了就业压力。
一、残联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公益性岗位既能缓解就业压力,扶弱济贫,又能为社会大众带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可谓一举多得。自公益性开展至今残联共申请公益性岗位指标12个。其中:男4名、女8名。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及措施
残联201*年至今先后挖掘开发公益性岗位12个。这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主要分布在各乡镇与本单位,为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的稳定,还先后安置了2名残疾人员到力所能及的岗位做一些有益的工作。上岗初期,针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文化程度不同的特点,我们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责任、自身素质和劳动技能。同时结合公益性岗位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对上岗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并针对所从事的岗位进行中长期业务知识与相关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强了公益性岗位日常工作的考核和管理,这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得到单位领导很好的评价。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汗水为洛浦县建设添彩助力,残疾人生活环境也在他们的手中发生着变化。
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金凤区的实际,制定了《金凤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各项制度:
(一)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统一掌握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严格用人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基本权益。
(三)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的数量、岗位类型等发生变化的,进行相应调整,对空岗的公益性岗位及时调剂。
(四)对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五)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三、针对检查内容开展情况
1、残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为聘请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补贴和发放岗位补贴;合同到期后,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续签劳动合同。
2、及时上报了合同期满、年终考核情况与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
3、每月按时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时发放岗位补贴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未随意减扣、随意调整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工资等现象。
4、乡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配备了办公室与办公设施;本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配备办公室与办公设施。同时,对新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岗前业务培训,并制定本单位公益性岗位的考核奖惩办法。
5、每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严格按照审批管理办法,未发生瞒报、漏报、虚报、冒领及骗取社保补贴的现象。
6、针对资源放弃本职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经党支部研究,领导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上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空缺的岗位以书面形式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补录。
7、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考勤制度进行管理,也未发生人岗分离、人岗不匹配、随意调换(调离)岗位的现象。
四、公益性岗位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几年来在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政府实施公益性岗位是惠民政策,也是针对就业压力的影响,设置公益性岗位来解决就业问题。但是,有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素质较低、自由散漫;有时不及时落实工作,工作积极性比较差,也无法辞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一旦辞退,就会出现上访问题。
总之,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努力,残联在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摸索出了一些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后我们将不断探索,扎实工作。切实将这项惠及民生,造服困难群体的民生工程做实做好。
残疾人联合会20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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