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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卫管理制度【逍遥镇初级中学】

时间:2019-05-29 19:34:57 网站:公文素材库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逍遥镇初级中学】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逍遥镇初级中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早晚按时开关大门及教室、办公室门窗。

4、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未经同意、登记,不得让来访者在校留宿。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进校后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6、不让闲人进校游荡,保证教学秩序正常化。7、对校内物资出门要严格查询、登记。

8、上课期间,未经同意,不得让学生走出校门,以保证学生的安全。

9、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10、下班时间,如有上级电话等应及时通知有关领导。11、加强夜间巡视、值班,协助保安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扩展阅读:学校安全制度【逍遥镇初级中学】

逍遥镇初级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周口市西华县学校消防管理条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周口市西华县消防管理条例》,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支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德育处、总务处、保卫科、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和《周口市西华县消防管理条例》,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发电房、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逍遥镇初级中学

逍遥镇初级中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为此,根据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分管交通安全工作,为年级交通,各班主任为各班的交通安全责任人。

二、每学期至少请交警对全校师生作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分管校长、各班主任针对学生实际及时经常加强教育。

三、教师车辆必须登记,进入校园要慢行,注意学生安全。到学校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四、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五、家长接送学生车辆一律停在校门两侧,不得进入校门。外面车辆要进入校园必须经值周领导同意。

六、门卫、值周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七、切实加强新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确实做到:1、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靠右行;

2、过马路要走人行道,有交通灯的要遵守交通灯指示过马路;3、马路上行走不追逐,不成群结队防碍交通安全;

4、乘搭公共汽车时,要车停稳才可上落,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八、学校集体乘车外出活动时要注意:1、必须租用有合格资质的运输公司的车辆;2、按参加人数核算好车辆数,决不超载;3、做好活动前的师生安全教育;

4、落实好安全责任人,确保整体及每车都有专人落实安全工作。

逍遥镇初级中学

逍遥镇初级中学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人,抓好校内保安工作。

2、保安工作坚持不懈,学校白天有人值班,夜晚门卫有人住宿护校。3、节假日、寒暑期间,行政落实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名单报送区教育和镇教委备案。

4、做好底层校舍防盗窗,加固重要专用室(多媒体、电脑房)防盗设备。

5、安装好重要通道和区域的电子报警系统,发现被盗案情及时报警。6、加强门岗警戒责任制度,校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作好门卫登记。

7、严格执行财务现金保管制度,严禁超额现金存放保险箱内。保险箱固定安装牢靠。

8、要求教师切勿将现金及贵重物品留放在办公室内。以免失窃。9、妥善存放好暂时不用的照相机、摄相机等贵重精小器材,不要随意搁放显眼位置。

10、同警方保持沟通,如遇案情协助警方做好侦破工作。

逍遥镇初级中学

逍遥镇初级中学危房报告制度

1、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对管好、用好校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2、分工负责。总务处人员要定期检查教学楼各间教室,学校各办公室、宿舍,班级的负责人也要经常检查,做好维护工作,要保证屋面无杂物、地面平整,门窗、墙面无破损,无乱画乱抹的痕迹。

3、有计划地搞好校舍的维修和改造工作。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做好修理改造工作。

4、有计划地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要栽好树木种好花草,修好操场和甬道,要责任到人,搞好管理。

5、加强领导,凡是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学校领导都要亲自检查等每一处不安全的地方,各班、组、室的负责人要随时注意本办公室的情况,发现险情,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或教职工及时撤离险区,将物资立即搬出来;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时修理改造。对发现险情不能及时报告者或因失职引起后果者都要追究其责任。

6、要认真组织好检查评比工作,学校每学期要组织检查,要实行奖惩制度,无论是教职工或学生对在维护校舍的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大力表扬或以资鼓励,对破坏校舍者或对破坏校舍的行为不制止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做适当的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逍遥镇初级中学食堂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三、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四、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五、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六、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七、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开饭,没有特殊原因,不准提前或推迟开饭。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逍遥镇初级中学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住条件:

路途较远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教职工一旦获准入住教师宿舍,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个,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汇报后再由学校后勤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物品。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1)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不健康、黄色淫秽的宣传物品。(2)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3)教师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楼外,违者后果自负。(4)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条例,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入住者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入住教师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教师宿舍内除正常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教师宿舍应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时熄灯就寝。不无休止地使用学校电器设施。

9、总务处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10、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总务处组成检查小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打分。逍遥镇初级中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借用制度

1、仪器由实验教师专人保管。教师在教学中所借用的仪器,应先填好借用单,注明借用品名、数量和归还日期。

2、仪器借用应按时归还,借前和归还时,要对仪器的质量性能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3、仪器要妥善保管,帐物要相符,绝不允许流失或移作它用。出借校外的,须经主管校长或教导主任和仪管员商讨同意,未经同意不得出借。若擅自借出或流失在校外的仪器,必须及时追回。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后果的,对管理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4、主管领导和实验教师应经常对学校的仪器进行清点核对,并定期进行全面的清查

二、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1、经学校主管人员同意,校外单位和本校个人借用的仪器,若人为造成破损的,应照价赔偿。

2、学生未经实验教师或课任教师同意,擅自操作而损坏仪器的,应照价赔偿。

3、仪器因被盗或火灾等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的,要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和赔偿。

4、对赔偿的仪器金额,原则上应按现行价格,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相应予以赔偿。

三、仪器报损制度1、各类仪器药品,一学年应全面核查一次。对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无修理价值的器材,应填好报损单,单独存放。特别对贵重和生活中实用仪器的报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和县主管部门鉴定后,才能办理报损注销手续。

2、对已办理报损的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以保证实验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3、对报损的仪器,应在报损单内注明损坏程度及原因。

4、对已报损的仪器,应及时在仪器明细帐的支出栏和结存栏中分别填好支出和结存的数量和金额,并注明减少原因。

四、仪器使用制度

1、实验仪器是为教学服务的,必须保证各科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按要求及时开出。

2、各类仪器要及时验收、编号入柜、登记入帐。仪器的存放保管要做到“三分三定”、“六防四清二保养”。对易燃、有毒药品应设地窖或专柜存放,各种仪器都要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3、严格管理和使用好剧毒药品。取用剧毒药品,应有两人以上才可打开专柜定量提取,并要及时作好记录,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4、仪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明确性能和使用方法;使用时要严格操作规程,不得发生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仪器损坏等事故;使用后应及时擦洗干净方可入柜。

5、对所有仪器、药品要定期清查核对、及时修理、报损,保持清洁干燥。6、认真做好仪器使用和实验开出情况的记录,对仪器说明书、调拨单和其他有关资料应统一保管、装订成册。

五、仪器交接制度

1、实验教师(仪器保管员)因工作调动或变更时,应由学校领导,总务处和交接管理人员一起,对所有器材逐一进行清点后,一次性办清交接手续。

2、对出借而短缺的仪器及药品,应由移交人员限期追回和解释。对帐物不符的情况,原则上不予交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3、移交范围包括、各项规章制度、仪器明细帐、仪器调拨单、仪器说明书、各种登记簿、统计表、参考资料和仪器室、仪器柜的钥匙。

4、仪器的交接要编造好有关清册和作好交接情况记录,还必须填写好由学校领导和交接人员签字过的交接书一式四份。

六、实验准备制度

1、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开学初要制订好实验计划,并张贴在准备室或仪器室内。

2、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实验课。明确实验的要求、所需的仪器药品、实验过程、方法及注意事项。

3、任课教师要在演示实验三天前,学生实验一周前,填好实验通知单,交给实验教师准备。准备工作完毕,要对已准备的所有实验器材和药品认真复查一遍。

4、任课教师在课前,必须按照实验通知单要求,对演示和学生实验,事先动手认真细致地做一遍,确保实验的成功。5、实验教师应把学生实验所用的器材、药品,在课前定件、定量科学规范地摆放在实验桌上。一经发现器材有故障或药品失效,应及时调换。

6、对贵重易损、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有毒的物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并嘱咐学生,未经允许千万不能擅自动手。对实验过程中的残渣残液,应倒入指定地点或污水池,决不得随意乱倒。

七、实验教师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执行学校实验室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努力钻研业务,熟悉教材,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仪器的存放、保管要科学规范,做到“三分三定”和“六防四清二保养”,确保仪器的正常使用。认真做好仪器的购置、验收、出借、报损和建帐登记、数据统计等工作,做到帐物相符,保存好仪器说明书等各种资料。

3、熟练掌握所任学科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及工作原理,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带头开展并积极组织实验教学研究、教学仪器研制和课外科技实验活动。

4、根据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制订执行好实验教学计划,准备好实验器材,创造条件开齐开足开好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并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切实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5、严格执行实验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注重学生实验操作的规范性和实验效果,做好实验的安全防范工作。

6、经常保持实验室、仪器室的整洁,做到“四勤”(勤打扫、勤记录、勤清点、勤保养),维护实验室的科学环境,为人师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逍遥镇初级中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严格保管档案箱、橱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箱、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橱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逍遥镇初级中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市县的校园安全政策,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正常教学秩序顺利进行,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依照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具体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建立"治安保卫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治保组成员要具体分工,互相配合,协助学校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安保小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学校日常安保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防止违法犯罪和治安责任事故,保障校园财产和全体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3、学校应认真加强师生的思想品德、法制、遵纪守法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自学遵守安全保卫制度。

4、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工作,要坚决制止和打击危害师生人身安全及破坏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5、加强校产管理工作,班主任应对本班校产负责,安保小组定期对班级及学校要害部位实行检查,协助和督促班主任做好保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故意损坏校产者应负赔偿责任。

6、开展扫黄打丑活动,严禁师生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结伙斗殴、看黄色书报和录相、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活动,依法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7、非本校人员,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在校住宿,学校应切实加强女教职工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加强校园管理,坚决清除占用校园场地和排摊设点。做好师生值班巡逻,教学时间不准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教室走廊围观,以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9、加强师生交通安全、安全用电、用火和春游及夏季游泳等安全教育;学生在学期间不准爬越围墙,未经学校许可,不得随意组织池塘游泳和外出旅游,不准在教室走廊和操场打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0、做好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和寒、暑假的护校工作。

11、对“创建平安先行学校”工作成绩突出给予奖励。对安保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生案件或重大事故应按“一赔、二查、三处理”原则处理,并追究责任,发现师生违法违纪不报告应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12、本制度自公布起执行并由学校保卫科组织实施。

逍遥镇初级中学

逍遥镇初级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早晚按时开关大门及教室、办公室门窗。

4、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未经同意、登记,不得让来访者在校留宿。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进校后应到规定位置停放。6、不让闲人进校游荡,保证教学秩序正常化。7、对校内物资出门要严格查询、登记。

8、上课期间,未经同意,不得让学生走出校门,以保证学生的安全。9、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10、下班时间,如有上级电话等应及时通知有关领导。

11、加强夜间巡视、值班,协助保安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逍遥镇初级中学学校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保安员管理,明确保安员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持证上岗,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应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必须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每天上午7:20前-----11:40后;下午13:20前----17:30后)。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打牌等,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九、对车辆的管理:

(1)对出校车辆进行检查,方可放行,慎防机动车辆失窃。(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特别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必须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积极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离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开除出校。逍遥镇初级中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1、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2、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3、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强奸、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4、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5、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逍遥镇初级中学

逍遥镇初级中学学生外出活动管理制度

总则:为确保学生外出活动安全,保证学生外出活动质量,制定本制度。

1.学生的外出活动必须是有目的、有组织的对学生进行的增进知识技能、影响思想品德、促进个性发展的社会活动。

2.全校性学生外出活动一般按照学校计划安排进行,各部门或个人不能擅自组织或过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3.学生外出活动前必须制定严密的计划并要有足够充分的准备,活动计划中对学生安全保障要有专门说明。活动前预先派专人察看活动场所,确保活动计划和学生安全能够落实。活动讲究实效,活动后要有总结。4.活动时每班至少配齐二名带队教师,还要积极争取家长支持和参与。年级及以上活动必须由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负责带队。

5.学生外出活动需要学生作特殊准备的,必须提前通知家长;不能按照作息时间结束的,必须通知家长准确的活动结束时间。

6.学生外出活动提倡步行,确实需要车辆的,教导处要提前一周以上通知总务处。总务处要按人数委托有营运资格和良好社会声誉的交通运输公司负责承运。承运需要的车辆数由承运单位按照规定确定,学校无权确定。承运学生要签定承运合同,落实安全责任。学校和教师不得用家长和社会其他部门的车辆免费承运学生,确实需要承运的必须签定承运合同,要求承担安全责任。

7.学生外出在马路上行走必须排好队伍,排队行走或上下车辆前后都要有教师带队。上车时教师必须最后检查人数,确认无误后才能允许发车;下车时必须有教师首先下车,确认下车安全后才能允许学生下车。出校和回校前都必须清点、核对人数,确认无误后才能行动。

8、学生外出活动需要穿行马路的,要尽量得到交警的帮助,无法得到交警帮助的,学生穿行时要有教师拦住车辆。

9.全校性的春、秋游、社会实践以及假期组织的镇内的学生夏令营等外出活动须填写活动审批表,经校长同意后报教办批准才可外出;出镇范围的由镇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育局普教科备案;出市范围的报普教科审批。凡未按规定审批的,一律不得组织春游等集体活动。10.部门、年级、班级以及教师组织的在逍遥镇范围的短时外出活动必须报知学校教导处,填写《外出活动申请表》,经校长审批同意后才可外出。

11.学生外出活动时必须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带队教师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处理。因教师行为故意或过失造成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逍遥镇初级中学

逍遥镇初级中学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1、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教育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组长:张校长(校长)

副组长:李校长(书记)王校长(分管副校长)

成员:刘老师汪老师王老师何老师马老师赵老师各班级班主任办公室:谢老师保卫科负责人:王老师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演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4)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A、各班学生在上课(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平时应急演练的路线立即撤出教室到指定的集结地点。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指定的集结地点。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上级及当地党委政府。

四、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防震值班领导:张校长、值班室老师实行24小时值班。6、本预案从制定之日起正式施行。

逍遥镇初级中学逍遥镇初级中学逍遥镇初级中学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一)、抢险救灾指挥机构1、领导小组:总指挥:张校长(校长)

副总指挥:李校长(书记)、王校长(副校长)、刘老师(副校长)、何老师(副书记)

成员:学校各处室及各小学领导组成员、各班科任教师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有关安全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积极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把不良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抢险救灾队伍1、抢险救灾工作组⑴、工作机构:组长:张校长副组长:各学校校长

成员:学校各处室、各学校领导组成员、各班班主任⑵、工作职责:

根据事故类别,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由工作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全面组织救援抢险工作,及时抢救被困及重要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后勤保障工作组⑴、工作机构:

组长:王校长;各学校校长

成员:各学校领导组成员、各班班主任⑵、工作职责:

根据事故类别,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确保抢险设备设施及物质供应,负责联系医院对伤员进行及时救治或进行抢救,负责现场抢修及灾后水、电等恢复工作,安排好师生生活、学习等工作,保证学校师生水、电等正常供应。

3、警戒疏散工作组⑴、工作机构:组长:何老师;各级主任

成员:各学校领导组成员、各班班主任⑵、工作职责: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负责设置警戒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抢险工作秩序,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配合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劝阻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有效、安全地疏散师生撤离危险地带,安定师生情绪。

4、善后处置工作组⑴、工作机构:组长:李校长:

成员:各学校领导组成员、各班班主任⑵、工作职责: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抢险过程中和事故结束后,负责保证现场及善后过程中的稳定工作。

5、通讯督导工作组⑴、工作机构:

组长:刘老师;各学校校长成员:各学校领导组成员、各班班主任⑵、工作职责: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负责事故现场各小组与指挥部及外部的通讯畅通,确保指挥部对现场的指挥调控,负责对事故的原因、发展形势、产生后果进行分析、预测,并落实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具体措施的指导与施行,负责事故现场处理过程和结果的对内、外信息发布工作。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2、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2)地方党委政府。(3)上级公安消防部门。(4)县教育局。

3、报警程序:

⑴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⑵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⑶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专门人员到显眼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4、组织实施:

⑴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⑵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⑶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⑷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或用扩音器宣传自救办法和安慰被困人员。

⑸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以便于工作,便于消防车辆驶入或操作。5、扑救方法:

⑴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⑵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6、注意事项:

⑴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⑵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⑶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⑷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教育局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⑸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⑹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⑺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2、报告程序:

⑴学校领导。⑵教育局领导。⑶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和上级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⑴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⑵以最快速度将疑似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⑶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⑷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⑸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4、注意事项

⑴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⑵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⑶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⑷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学校和个人一律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⑸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⑹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⑺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立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⑻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⑼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三)、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负责人,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2、报警程序:⑴学校校长。

⑵经学校校长同意后向县教育局和公安机关报案。3、处置措施:

⑴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局有关领导报告。⑵接报后,学校后勤管理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安排人员保护现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⑶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⑷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4、注意事项:

⑴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⑵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⑶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四)、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1、组织领导:学校校长,学校教导处负责人。2、报告程序:⑴学校校长。⑵学校教导主任。3、处置措施

(1)学校任何人员在大型师生活动中,发现或确认建筑物或构筑物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电器设备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电线断路起火、发生火灾事件、活动特别拥挤且无序进行、人员伤亡、自然灾害无法进行等,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由校长根据预案和实际情况现场发布停止或疏散命令。

(2)应急预案起用后,领导小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全面进入紧急工作状态。

(3)如果师生出现伤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县第二人民医院救治,情况紧急报警求助。

(4)立即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人员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碍,引导人员分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5)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4、注意事项:

(1)校长应根据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2)原危险区域、事故发生点的警戒撤除与否,必须校长决定。(3)应急预案终止后,校长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作出调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过程、经济损失、经验教训等作出书面报告。

(五)、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2、报告程序:⑴学校领导。

⑵根据事件需要,经学校校长同意报告当地和上级卫生防疫部门。⑶经学校校长同意后报告当地党委政府、教育局领导。3、处置措施

(1)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流感、非典、风疹、流脑、麻疹、肝炎、严重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进行隔离室休息。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要立即送往指定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及时通知其家长,前往指定医院按照要求监护管理学生。如果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立即到指定医院进行诊断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3)出现疫情,学校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预控工作。

(4)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6)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

(7)如传染病烈性感染,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县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长已隔离,分别由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安全办公室负责人、少先队辅导员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

②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4、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疫情,学校各班级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向学校校长申请变动教学时间,待批准后及时调整工作时间、工作内容。

(2)为防止传染病病毒的传播,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停办或延办大型集会等活动。

(3)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请示上级,做出是否停课、局部停课、全部停课的决定。

(4)正确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确保校园稳定。

(5)一旦发现疑似病人或传染病病例,学校要在执行正常上报制度的同时,随时发现随时报告,不得放松警惕,杜绝麻痹思想。学校要随时将病例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做到不瞒报、缓报、漏报。

(6)疫情期间实行每天“0”报告制度。

(7)教职工生病被诊断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主动报告学校。

(8)体卫组要坚持就诊登记制度,健全常见传染病监控信息表册,做到发现疫情能快速、准确的向学校领导报告。

(六)、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周教师,学校防洪抗汛抢险人员。2、报告程序:

⑴学校校长。⑵地方党委政府。⑶县教育局。3、处置措施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出紧急警报,受影响的学校立即停课,并组织师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

(2)有关人员对学校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封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灾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转移和安置。

(5)加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保护和值班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对有毒有害物品、供电和重要功能场室设备的防护,保证防汛抢险的顺利进行。

(6)加强对师生进行防汛抢险的宣传教育,向师生提出严禁涉水过河,密切注意洪水、塌方和泥石流等灾害,并切实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7)加强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全区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8)迅速了解和掌握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4、注意事项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防汛抢险工作,要以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防汛抢险期间,领导无特殊情况不许离开学校,并保持每天24小时单位内有人值班,通讯工具畅通。

(2)进入防洪抗汛紧急状态后,学校防汛抢险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发通知等形式通报情况。

(3)在防汛抢险应急行动中,学校要密切配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4)洪讯灾过后,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力检查学校受影响的建筑物,受水浸的学校应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并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5)各村小学校和民办学校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应急预案,并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七)、停电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周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⑴学校校长。⑵学校行政值周领导。3、处置措施

(1)获取供电部门通知,学校总务后勤组和学校教导处,要及时研究工作措施,落实学生早晚自习、上课、就寝等具体工作。

(2)如果遇到突然停电,各班任课老师首先将学生控制在教室内,稳定学生情绪。

(3)如果遇到不明原因停电,行政值周领导要迅速了解情况,通知有关负责人;如停电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须疏散学生,应由学校校长或校长指派责任人立即通知各班任课老师。

(4)疏散学生时,立即调集在校教师打开应急灯在重要地段应急照明。所有任课老师分别控制楼道、楼梯口、主要通道,组织学生有序疏散,教育学生下楼梯和经过主要通道一律靠右边行走,禁止学生在疏散过程中停住弯腰去系鞋带或捡丢下的物品,各楼层疏散必须错开时间,防止拥挤、踩踏。

(5)疏散时所有任课老师应随所在班级同学一起,负责疏散时的指挥和组织,直到所有学生离开教学楼。

(6)如果学生宿舍停电,管理员教师在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并听从值班领导的安排。各个宿舍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嬉闹,不准点蜡烛。指挥本宿舍学生立即停止洗漱,迅速就寝,严禁互串宿舍、到楼下或到操场从事其他活动。如有特殊紧急情况需要出宿舍,必须报告管理员教师,经允许后由管理员教师领出宿舍。

4、注意事项(1)学校总务后勤人员要定期对学校电器、线路等进行检查,避免因本校自身因素出现的意外停电事故。

(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配置应急灯,保证每个疏散通道都有应急灯,严禁在寝室使用蜡烛。

(3)对管理员教师、值班行政等配备好手电筒以备急用。学校配备充足应急手电筒。

(4)经常利用班队课、校集会等对学生进行停电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并能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八)、楼道拥挤发生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周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⑴学校校长。⑵地方党委政府。⑶县教育局。3、处置措施

(1)学生在经过楼梯因拥挤而发生踩踏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切断后面学生的通行、抢扶被压倒的学生。

(2)一旦发生踩踏,所在老师要马上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报后,立即组织教师对后面拥挤的学生进行疏散。

(3)对受伤学生进行逐个了解情况,一般伤情,学校应立即把所受伤的学生送到当地医院检查治疗,有严重受伤者,学校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重伤学生送到指定医院救治。

(4)学校立即通知受伤学生的监护人,并派专人护送、照顾,直到受伤学生监护人赶到为止。

(5)学校要做好其它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解除他们的恐怖心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注意事项

(1)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不能追逐、打闹、拥挤,防止踩踏挤压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2)对学生在上、下楼梯时故意打闹、堵塞楼道通行的不良现象给予制止、批评教育。

(3)在上课期间,学校的校门要打开,一旦发生拥挤踩踏或者火灾等事故,便于学生及时有效的疏散。

(4)随时检查楼梯处的应急照明灯,防止夜间突然停电造成学生上、下楼梯时因无灯光而摔伤的意外伤害事故。

(5)早、晚下自习、课间操、中午和下午放学等时段,分班通过楼道,每层楼道必须安排教师维持秩序。

(九)、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周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⑴学校校长。⑵地方党委政府。(3)县教育局。3、处置措施

(1)发现校舍倒塌,第一知情人立即报告学校校长,预案组织机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2)疏散围观学生,各班主任立即集合各班学生点名清人,发现有缺席学生要逐一将缺席学生的去向了解核实清楚。

(3)学校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4)有伤亡人员,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受伤人员送到区医院进行救治、并随即通知受伤人员的父母。

(5)学校后勤人员要保证抢救伤者的费用到位、死者善后处理的费用到位。

(6)保护好现场,为堪测现场、确定事故原因提供依据。(7)安抚学生情绪,解除学生的恐怖心理,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8)做好伤亡学生父母及亲友的接待工作和解释工作。4、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校舍倒塌事故,学校领导及老师要冷静,立即启动预案,措施要果断。

(2)稳定师生情绪,不能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3)如有媒体采访,必须请示学校和县教育局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到失实。

(十)、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周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⑴学校校长。⑵县教育局。3、处置措施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迅速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严重者立即拨打“120”求助,将重伤人员送到区医院抢救。

(2)迅速报告县教育局和其它有关职能部门。(3)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受伤者监护人。(4)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及后续工作。4、注意事项

(1)学校坚持交通文明“七制”(学生路队教师管理责任制、班主任教师教育管理制、家长接送学生制、上放学路队制、学生“小黄帽”制、学校安保值班管理制、值周教师疏散学生制)。

(2)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3)坚持每周一升国旗后集中进行安全教育,每周星期二下午最后课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安全教育,每天下午和周五放学时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告诫。

(4)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机制、举报制度和考核制度,逗硬奖惩。

(十一)、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周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⑴学校校长。⑵地方党委政府(3)县教育局。3、处置措施(1)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必须立即向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启动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难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2)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3)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4)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4、注意事项

(1)学校应密切注重气象、地震和灾难预告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2)及时向县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处理日常事务。

(3)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4)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5)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6)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7)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十二)、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周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⑴学校校长。⑵县教育局。3、处置措施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以最快的速度向学校校长汇报,校长迅速赶赴现场,全面负责救援指挥,统一调度安排应急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到位,认真、及时组织好救援行动。

(2)立即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同时,立即停止有关人群食用的相关食物,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或经营活动。

(3)切实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及现场等,等候上级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4)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5)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6)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7)做好调查处理工作,主动、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8)落实学校及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十三)、学校紧急事态预案

1、“紧急事态”是指校园暴力、校园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殴打突发事件等。

2、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周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3、报告程序:

⑴学校校长。⑵根据需要由校长确定向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4、处置措施

(1)学校一旦发生紧急事态,知情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校长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或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拨打“120”救护车。

(2)控制事态发展。(3)救护救治师生。

(4)配合公安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获。(5)保护现场,保存物证。

(6)按规定程序报告上级,告知学生监护人及教职工家属。(7)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事态发生的真实情况。(8)总结经验教训和书面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十四)、学生急性伤病处置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周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⑴学校校长。⑵学校教导处、安保处。3、处置措施

(1)班主任教师和科任教师要强化对学生的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异常、高烧咳嗽、恶心呕吐、胃痛、肚痛、神情异常、颤抖、无力站立、烦躁不安、趴在课桌、流鼻血、皮肤异常、意外伤害等),要及时巡问,查明原因,并及时救治因病因伤学生和报告学校教导处。

(2)如果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休克、昏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教师要一边及时送学生去指定医院救治,一边及时报告学校校长。

(3)如果学生的伤病不宜由学校教师护送者,教师要及时向国华中心卫生院报告,请求立即赶往现场救治。

(4)任何教职工发现或接到学生伤病报告,都要毫不犹豫迅速将伤病学生送到指定医院救治。在救治学生的同时,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教师或科任教师,同时要及时向学校行政值周领导和校长报告。

(5)如果情况危急,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并按照校长指令拨打“120”救护。

(6)在救护学生的同时,班主任教师或科任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要求家长及时赶到医院。

(7)如果学生伤情特别危急,由医院决定是否转院救治。(8)如果医院要求先缴纳救治伤病学生的医疗费用,由教师请求医院先救治后付医疗费用,或由教师先予以垫付医疗费用,待家长到达后予以核计费用。

(9)教师带领学生救治前,必须及时向其他教师进行班级工作移交。4、注意事项: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2)加强安全卫生工作宣传教育。(3)加强校内日常巡视和护导工作。(十五)、实验伤害事故的防范及处置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周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⑴学校校长。⑵学校教导处。3、处置措施

(1)一旦因实验室操作不当或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中毒、爆炸、触电、灼伤、割伤等伤害,任课教师马上稳定全班学生情绪,迅报告学校教导处和相关班主任教师,并迅速把受伤学生送到指定医院救治。

(2)如果情况紧急,马上联系车辆或拨打“120”救护。

(3)在救治学生的同时,班主任教师要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及时赶到医院。

(4)规范处置医疗费用。4、注意事项

(1)切实加强实验教学,所有实验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师要讲清楚正确的实验步骤、注意事项,学生在动手操作时,教师要加强巡视,注意对实验能力较差学生的观察和指导,以免事故发生,或及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2)加强实验室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实验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定期对实验室的各种硬件设施如电线、煤气、开关、插头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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