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
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
新产品开发工作是是我厂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产品开发必须严格遵循产品开发的科学管理程序。.一、调查研究与分析决策(一)调查研究:
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重点市场同类产品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及使用情况;
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刊,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二)可行性分析:
1.论证该类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3.论证发展该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4.初步论证技术经济效益.
5.写出该产品批量投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决策:
1.制定产品发展规划:
(1.)企业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从企业产品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发展水平和技术改造方向,赶超目标以及企业现有条件进行综合研究和可行性分析,制定企业产品发展规划.
(2.)由生产办提出草拟规划厂总师办初步审查,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慎密的研究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计划科下达执行.
2.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和赶超目标,为提高产品质量进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方面的应用研究:
(1)开展产品寿命周期的研究,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预测企业的盈亏和生存,为企业提供产品发展的科学依据;
(2)开展哪些对产品升级换代有决定意义的科学研究,基础件攻关,重大工艺改革,重大专用设备和测试仪器的研究;
(3)开展哪些对提高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新材料研究;
(4)科研规划由研究所提出草拟规划交总师办组织有关部门会审,经总工程师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办综合下达.二、产品设计管理
产品设计是产品开发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遵循“二段设计”.(一)技术任务书:1.设计依据:
(1)国内外技术情报:在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性方面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或产品品种方面填补国内“空白”
(2)市场经济情报:在产品的形状、型式(新颖性)等方面满足用户要求,适应市场需要,具有竞争能;
(3)企业产品开发长远规划和的度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详述规划有关内容,并说明现在进行设计时机上的必要必性.2.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3.对计划任务书提出有关修改和改进意见.4.基本参数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5.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水平分析比较;列出国内外同类型产品主要技术性能规格、结构、特征一览表,并作详细的比较说明;6.标准化综合要求:7.技术技术解决办法及关键元器件,特殊材料资源分析;
8.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分析比较,运用价值工,着重研究确定产品的合理性能及通过不同结构原理和系统的比较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方案;
9.组织有关方面对新产品设计的方案进行评价,共同商定设计或改进的方案是否能满足用户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10.叙述产品既满足用户需要,又适应企业发展要求的情况.11.新产品设计试验、试制周期和经费估算.(二)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的目的,是在已批准的技术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产品的主要计算.1.完成设计过程中必须的试验研究,并写出试验研究大纲和研究试验报告.2.作出产品设计计算书,成本核算表;3.对技术任务书提出某些容进行审查和修正;4.对新产品进行可靠性分析;三、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一)试制工作分两个阶段:
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样品试制是指根据工艺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少量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借以考验产品结构、性能和和试验的初步鉴定.此阶段完全在研究所内进行.
小批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工艺性,验证全部工艺文件和工艺装备,并进一步校正和生产参数.此阶段研究所为主,由工艺科负责工艺文件和工装设计,试制工作,部分扩散到生产车间进行.1.试制总结;2.型式试验报告;3.试用(运行)报告;(二)试制工作程序:
1.进行新产品概略工艺条件: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生产;
2.进行分析:生产工艺编写后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3.产品工艺性审查;4.编制试制用工艺卡片:
5.制定试制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和产量定额.
6.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调试中所反映出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该文件内容及要求按试样总结,进行编写,样品试制总结由生产办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试鉴定用.7.编写型式试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试验后所编的文件,型式试验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方法按产品技术条件,试验程序,编制型式试验报告;
8.编写试用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条件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由生产办负责编制.9.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生产办负责.(三)新产品鉴定原则与要求
鉴定是对新产品从技术上,经济上作全面的评价,以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试制或正式投产,它是对社会、对用户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项目管理级别申请鉴定.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超越阶段进行.属于已入正式生产的产品的系列,规格、开发产品,经过批准,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条件不得草率马虎.
其技术鉴定的结论内容是:(1)样品鉴定结论内容:
a.审查样品试制结果,新产品的合理性、工艺性,以及特种材料解决的可能性等,确定能否投入小批试制;
b.明确样品应改进的事项,搞好试制评价.(2)小批试制鉴定结论内容:
a.审查产品的可靠性,审查生产工艺产品测试设备,各种技术资料的完备与可靠程度,以及资源供应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情况等,确定产品能否投入批量生产;b.明确产品制造应改进的事项,搞好产品生产评价.各阶段庆具备的技术文件及审批程序按办理.(四)新产品证书办理:
1.新产品证书归口由总师办负责办理.
2.生产办负责提供办理证书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3.在新产品鉴定后一个月内,总师办负责办理完新产品证书的投批手续.四、新产品成果评审与报批
(一)新产品成果根据鉴定级别,按照有关科技成果与技术进步有关奖励条例和我厂“关于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管理议”办理报审手续.
(二)为节省开支,新产品(科研)成果评审会应尽量与新产品鉴定会合并进行.(三)成果报审手续必须在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四)成果奖励分配方案由总师办研究所共同商定后报总工程师批准执行.五、新产品移交投产的管理(一)总则
1.新产品的开发都必须具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建议书),由生产办经批准,审核、会审、会签后进行样试,样试图标记为“S”,批试图标记为“A”,批生产图标记为“B”.A和B的标记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会议确定.2.每一项新产品要力求结构可靠,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工艺性.
3.产品的主要参数等应采用国家标准或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4.每一项新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来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部分新产品还必须具有运行报告.样试、批试均由总工程师主持如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并确定投产后与否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在同一系列中,个别工艺上变化很小的新品,经工艺部门同意,可以不进行批试,在样品试制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5.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总师办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如开有试制、计划、生产、技术、工艺、质监办、检查、标准化、技术档案、生产车间等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面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工艺规程、工艺装备没有问题,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线及移交时间的意见.
6.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7.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填写“新产品移交生产线鉴定验收表”。
扩展阅读:新产品开发项目管理制度
TO:总经理、各部门FROM:财务部DATE:201*-06.07
研究开发项目费用管理制度
一、研发项目立项及成果报告:
1、研发中心负责新产品的调研分析、立项、产品的设计、试制、鉴定、移交投产等方面的管理。供应部、生产部、质管部在整个开发过程中给予支持和配合。
2、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
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立项要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的技术
政策和产业政策,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年度)》规定。是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不包括对产品的常规升级或对公开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下列各项不属于研究开发活动:(一)企业利用已经掌握的成熟技术,包括已经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二)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活动,企业通过上述活动对产品、工艺无实质性改变;
(三)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活动;TO:总经理、各部门FROM:财务部DATE:201*-06.07
(四)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活动;(五)软件复制和无源代码的程序编制活动;(六)其他非研究开发活动。
3、新产品的可行性分析是新产品开发不可缺少的前期工作,必须在进行充分的技术和市场调查后,对产品的社会需要、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资源效益等方面进行科学预测及经济性的分析论证。立项计划书编写要求:(字数要求在5000字以内)3.1、立项依据
(一)国内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二)项目研究开发对本企业、行业的推动(带动)作用(三)项目达到的技术水平及市场前景3.2、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一)项目主要内容及关键技术(二)技术创新点
(三)主要技术指标或经济指标3.3、研究开发方法及技术路线3.4、现有研究开发基础
3.5、研究开发项目组人员名单及具体负责内容3.6、计划工作进度3.7、费用预算情况,包括
(1)人员人工: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直接投入: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包括:原材料、水电;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TO:总经理、各部门FROM:财务部DATE:201*-06.07
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5)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6)无形资产摊销: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8)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TO:总经理、各部门FROM:财务部DATE:201*-06.07
用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3.8各项目现有专用设备、固定资产及需新增设备、固定资产也应在计划书中列明。
4、审批立项计划书,形成立项决议:
4.1公司经理办公会根据立项计划书,经研究同意实施研发项目(自主、委托、合作研究),签批立项决议。
4.2立项决议及立项计划书经批准后,分别送达至总经理、研发部、财务部。
4.3一般立项计划书应在每年的12月提交公司决策层,立项决议12月31日前签批。年中有新项目需要立项的,所需资料及程序同上。4.4如果项目当年未完成,需要第二年继续开发的,应在立项决议中单独列明并附新的计划书及当年已开发情况的总结报告。
4.5所有研发项目的启动、暂停、终止都须经总工、总经理、财务部审批。项目组人员、设备变动须报总工、财务部备案。5、项目鉴定及研究成果报告
5.1按高新区科技局规定时间和要求,分项目填写项目情况表,项目鉴定表及其他资料,由科技局对所立项目进行鉴定签章。
5.2开发项目完成后应及时提供研究开发项目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TO:总经理、各部门FROM:财务部DATE:201*-06.07
5.3开发项目过程中或完成后可分别进行查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鉴定、客户使用情况证明等。
5.4委托、合作开发项目的,分项目提供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协议。
二、研究开发费用归集
1、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必须按计划专项管理,统筹安排,节约使用。2、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政府的专项科技基金拨款;公司自筹研究开发项目资金;3、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
3.1公司应根据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报告建立研究开发费用专项明细账,准确、及时地归集各个项目的费用发生情况。多个研发项目使用共同资源的,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将研发费用在各个受益项目之间分摊。
3.2公司研发中心是研究开发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研究开发费用的签批、核定;公司财务部是研究开发经费的归集、核算、记帐、监督部门,研究开发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3.3研究开发经费的拨付在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决议审批后才能启用,并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3.4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该合同须由公司研发中心审查后才能生效。TO:总经理、各部门FROM:财务部DATE:201*-06.07
3.5研究开发经费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技术副总审核签批,并在核销票据上注明所属项目后方可到财务核销;所有新产品领料,不论是研发中心还是生产、技术部门,只要是用于新产品的材料必须由研发中心调度签批,注明所属项目后方可领取。
3.6研究开发经费一律不进入本单位产品成本,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月末仓库原材料耗用表中根据新产品领用材料金额在表中单独列明,领料单单独附后。
3.7各项目因研究开发工作需要,购置201*元以上设备、仪器者,须列入该项目专用固定资产,项目完成后办理有关转资手续。3.8财务部应每季度对研究开发费进行汇总分析,包括金额及占收入的比例,如未按计划执行或比例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规定标准,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整。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披露研究开发费用的相关财务信息,包括研究开发费用支出额度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情况等。
3.9对于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情况,公司将组织适时审查,如发现经费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计划安排的投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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