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新工作情况汇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新工作情况汇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X年X月正式运行以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全市招投标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招投标管理机制,完善监督方式与优化工作程序,进一步拓宽招标领域,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招投标各项业务指标再创历史新高。截止今年3月底,累计进场交易项目X个,交易额达X万元。土地交易为国家增加资金X万元,产权交易为国家增加资金X万元,建设工程为国家节约资金X万元,政府采购交易为国家节约资金X万元。在创新工作领域,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推出六项举措规范交易行为
为规范运作程序,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我们采取了“三不三必须”措施规范交易行为:1、凡未办理项目核准、备案、告知手续的不得入场交易;2、招标人的公告须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人不得设置任何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3、招标人未邀请行业主管部门、监察、检察等监管部门参加的不得开标;4、是开标会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5、是投标企业的保证金必须从其所在地法人基本帐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防止挂靠,同时多银行多账户收纳保证金并严格做好投标人信息保密工作;6、是中标人必须凭“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实行网上报名提高工作效率
从201*年开始,我们就对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全部取消报名环节,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标书、自行踏勘、网上答疑、进行资格后审。后推广到政府采购项目之中,效果明显。实行网上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明显增加,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增加了竞争性,特别是增加了投标企业围标的难度和成本,有效扼止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
三、扩大入围企业彰显公平公正
自201*年起,我们借鉴沿海发达地区的招投标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评标入围范围进行了改革,由原来的经专家评审后推荐前三名企业(人)入围公示、排序第一名为中标人的做法,改革为经专家评审后推荐前九名入围公示、最后由入围对象通过抽签的方法决定中标人,此举,增加了定标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围、串标难度和成本,彰显了公平与公正,激发企业参与投标的积极性。使用“扩大入围、抽签中标”的工作方法一年多来,效果十分理想,投标企业相互之间不必要的投诉大大减少,围标、串标行为有效遏制。
扩展阅读:创新机制体制 规范交易行为 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情况汇报(9.9省纪委调研)
创新机制体制规范交易行为努力构建一流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
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自201*年7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按照“政府规范市场、集中加强监管、廉洁高效运行、公开公平竞争”的要求,努力抓好“项目进场、业务监管、服务程序”三个规范,全力打造“交易服务、场地服务、信息服务、监管服务”四个服务平台。截止目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290个,成交金额132707.28万元,节约资金9325.91万元,增收资金29073.73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招标项目77个,中标金额54897.18万元,节约资金8389.79万元;组织政府采购项目193个,成交金额6994.05万元,节约资金936.12万元;完成国有企业产权交易5个,成交金额1876.05万元,增收416.73万元;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项目13个,成交金额64305万元,增收23195万元;完成水利河砂开采权拍卖项目3个,成交金额4635万元,增收3174万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尚勇,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汪毓华,分别于今年3月
20日、5月19日莅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察指导,对交易中心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交易中心的建设作出重要指示。现将中心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管理体制。搭建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管理体制。“一委”是指成立了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是议事、指导、协调的非常设机构,代表市政府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综合协调、管理监督、指导,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纪委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
“一办”是指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其主要是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的日常工作。
“一中心”即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职能是:1.为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咨询和交易服务。
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市场秩序。
3.对进场交易的项目实行交易登记制度,接受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报名,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进场交易进行资格审验。
4.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收集、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公告、公示等信息。
5.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跟踪服务,对场内发生的违规违法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规依法处理。
6.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委托,负责专家评委数据库的维护、管理、使用工作,收集统计有关资料、数据,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7.负责投标(竞买)保证金的代收代退,按规定收取各类综合服务费。
8.对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业务指导。9.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能。
(二)建设情况。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性交易服务机构,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任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兼任,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一名副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内设机构中增设工程信息科、市场管理科、交易监管科3个正科级职能科室,增加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编制6名,专门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人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场办公,其人财物归属及工作职能保持不变,交易活动及工作人员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实行双重管理。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市重点办、市建设局招标办在交易中心设有驻场监督办公室。
中心办公和交易场所总面积为1200,有开标室3个、封闭式评标室2个、办事大厅1个和侯标室1个,建立了三个系统:现代信息系统、全程监控系统、电子屏蔽系统,配备了大型电子显示屏、投影仪、音频视频系统、视频中控和电子监控系统等电子设备,制作了有8台显示器的电子监控墙,为交易主体、代理机构和监督部门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交易中心的各职能部门办公场所进行了统一布,做到了制度及工作流程上墙。各部门计算
机信息网点均实现了局域网连接,实现了资源设备和交易场所共享,提高了工作效能。
贵溪市、余江县均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业务归口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导。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由于统一的有形市场涉及知识面广,程序复杂,技术含量高,为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我们有针对性、有计划的加强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等方法,提高工作人员的岗位技能,实现“一人多岗、一人多能、一人多用”。坚持每周一召开工作例会,总结上周工作,研究部署本周工作。结合中心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内在积极性,增强进取心、荣誉感,提升了服务理念,增强了服务意识,规范了服务行为,营造了争当先进、争创优秀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内部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为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规范有序,我们始终坚持制度为先,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建立健全考勤签到制、挂牌上岗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了信息发布制度、评标专家守则、开标制度、评标制度、拍卖制度、保密制度等交易监管制度;结合惩防体系、廉政阳光工程建设,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工作人员廉政禁令、失职追究制等制度,确保中心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有章可依。今年我们结合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了“少问一个人,少进一道门,有事请找我,我为你服务”便民优质服务活动。
(三)完善招投标程序和办事指南。中心通过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制定了项目交易流程图,编印了招标投标工作手册,让每一个项目从招标信息发布到中标结果公示,都有一套严格而规范的程序,增强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使招标投标的各个环节都于阳光下,努力做到“过程阳光、细节阳光、全程阳光”,有效地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积极推行电子化评标。中心先后投入二十多万元,购买了2台数据库服务器、12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UPS不间断电源等设备,用于电子化评标。201*年底,组织了专家评委、投标业主等100多人,进行了专门的电子评标培训。今年6月29日,在我市一工程建设评标中,我们首度尝试电子评标并取得成功。目前,电子评标工作进展顺利。
三、取得的成效
经过一年多的运行,交易中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实现了“六个统一”:
项目统一进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区内(含月湖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岗新区、信江新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统一平台,其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因条件所限须在场外交易的,应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报市监察机关备案后,方可另选交易地点。凡未经同意在场外交易的,不论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行为,一律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信息统一发布。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交易信息(含招标转让公告、资格预审信息、中标公示信息、成交信息、变更信息和更正公告等交易信息),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
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发布手续。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招投标信息指定媒体上公告,同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显示屏公开发布,实现信息共享,防止私下交易、“暗箱操作”等违规现象。
场地统一安排。进场交易的各类公共资源项目,从项目报名、资格预审、招标答疑、开标评标等全程使用场地,由中心统一安排,确保交易市场的规范有序。
评标统一监控。中心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先后投入40多万元,建立了电子全程监控系统,在开标室、评标室设立了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监控系统实时备份,确保重要数据的保存,为交易主体、代理机构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为监管部门的后续监管提供完整的历史数据。
专家统一抽取。进场交易活动中的各类评审专家的抽取,必须在相关行业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统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场所内进行。
保证金统一收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专门账户,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取(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
(二)达到了“三个明显”:
整体服务功能明显提高。通过内强素质抓管理,外树形象促品质,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有显著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市场管理明显加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的管理,由分散型转变为集中型,从单一性转变为复合式。
监管力度明显加大。交易中心现在不仅仅是交易服务平台,
同时也是监管部门开展有效监督和管理的重要平台。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监督部门、交易中心等有关方面,均通过该平台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监管,有力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四、几点建议
(一)建立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的统一模式。目前,全省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致有4种模式:独立的副县级自收自支单位(南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下属副县级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九江、赣州、萍乡、新余),与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宜春、鹰潭),直属于市政府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吉安、抚州)。由于管理模式的不一,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体系,建议建立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的统一模式。
(二)解决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经费。从我市来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经费至今未能较好地解决。201*年,市财政预算未安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何办公经费,中心自身又无经费来源,目前办公经费尚未落实,水电费都无法缴纳,严重影响到中心的正常运转。为了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能更加高效顺畅地运行,建议明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费来源。
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紧紧抓住机遇不放松,从严管理中心和发展中心,把中心打造成服务规范有序、信息高度集成、监管坚强有力的预防腐败阳光平台,为服务我市“四大一新”发展战略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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