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201*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要求,按照国管局和省节能工作统一部署,紧紧抓住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目标不放松,以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抓手,以推进节能改造为着力点,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务求实效,实现全省公共机构年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同比分别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3.2%的年度工作目标。现将年度节能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加强指导协调和制度建设。组织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落实国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耗定额标准、监督考核、合同能源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制定工作;继续争取发展改革、财政、住建、教育、卫生、体育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理顺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的关系,加大对教、科、文、卫、体等部门和实行垂直管理机构的节能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
二、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协调各级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加大对创建单位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组织对创建单位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各创建单位按有关标准开展创建工作。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对创建单位进行检查和验收。力争年内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30家,省级示范单位200家。对达到标准的,授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并通报表彰。
三、开展节水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工作,联合当地节水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办法,创建节水型单位。在全省公共机构建立起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各级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在政务集中办公区建立回收亭,实施统一规范回收。四、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按照《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参考目录》,推广使用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继续深入开展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组织省直机关逐步实施节能型电开水器、节能型燃气灶、中央空调过滤器等改造项目。广泛应用实施太阳能热水、采暖、制冷、光电利用等技术及项目。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采用优化布局、间接自然冷却、改进UPS供电等措施,重点推进数据中心配电和制冷系统的节能。
五、稳步实施节能评审和节能改造。一是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要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并加强全过程节能监督管理,重点加强政府集中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和节能措施的落实。二是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三是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重点是加大学校、医院、科技场馆、文化场馆、体育场馆节能改造力度。
六、强化统计和监督考核工作。根据《安徽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要求,推进能耗统计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报送和分析评价工作,扩大能耗统计工作覆盖范围,提高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匹配性,建立和完善统计制度,定期上报并公布能源消耗状况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组织会审201*年度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并进行通报。
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考核工作,对省直机关和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加强节能工作薄弱区域工作督导。
七、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成效和先进典型。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题活动,制作节约粮食宣传画、提示标牌,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及其他餐饮服务场所张贴,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举办能耗统计、节能管理和技术培训班,利用公共机构节能远程教学平台,组织开展网络培训。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安徽机关事务网”节能专栏内容,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交流,提高工作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省直各单位、各地区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对照工作要点,结合实际落实各项任务,同时组织开展好适合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的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加强管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加大节能投资力度,积极实施节能改造,突出抓好典型示范;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共同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建设美好安徽做出贡献!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201*年2月18日
扩展阅读:201*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201*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201*年是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规划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根据《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公节能办[20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是要严格目标管理。根据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要求,确定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为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面积能耗分别下降3.2%、3.5%,人均水耗同比下降4%。各县(市、区)要将上述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和本级公共机构。同时,要加强对教、科、文、卫、体等系统节能工作的指导,着力推进各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作组制度,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
二是要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制定出台《绍兴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试行)》,为节能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要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制定机关节能工作考核细则,争取列入市级机关(部门)年终考核评价体系,真正把节能降耗、节约开支与机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自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节约意识。
三是要拓展宣传渠道。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增强节能降耗意识,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五周年为契机,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开展节能知识有奖竞赛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参与热情,使节能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四是要抓实创建工作。开展好以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绿色消费为重点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浙江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和我市《关于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对201*、201*年20家市级示范单位评价、验收工作,同时,指导11家公共机构创建省级、国家级示范单位。通过示范单位创建,以期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系。五是要加强节能改造。加大力度抓好既有建筑及设施的节能改造,制定改造方案,积极组织实施“五大工程”,切实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同时,加强对新建建筑节能的监管工作,积极采用节能型材料、器具和产品,减少空调、照明能耗。大力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利用专业公司的技术、资金优势,分享节能效益。
六是要推动平台建设。根据我省智慧能源监测要求,在重点用能公共机构实行能耗总量监测、控制,尽快在我市实现能耗监测平台“零突破”,与省能耗监测平台的顺利互通互联。七是要提升队伍素质。要以学习十八大精神为契机,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强化节能管理工作能力。科学合理制定培训内容,采用集中统一培训的方式,分层次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负责人、节能联络员、能耗统计人员、能源管理人员等各类专项节能培训,提高整体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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