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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20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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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20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水利局20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汇报

嘉祥县水务局(201*年10月30日)

201*年,我局坚持以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嘉发[20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各项综治措施,推进水利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年以来,水利建设取得可喜成绩,我局及辖区内无上访、无斗殴、无赌博、无不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本年度工作述职如下,请上级组织审议。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机关工作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历来被我们当作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时刻放在心上,认真抓在手上。局里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明确一名副职任副组长,层层签定了《20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建设,充实工作人员,落实责任。局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安排部署综治工作,并给予经费、人员、办公地点支持,做到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水利工作取得新成绩

201*年开工建设了多项重点水利工程,包括滨河家园和

萌山桥建设工程、前进河治理工程、嘉祥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金屯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农村饮水水质改造工程等,其中有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三重”工作,也有201*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对这些工程项目,我局高度重视,攻坚克难,以超常规的力度推进工程建设步伐,取得了可喜成果。水政建设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201*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书中的内容认真落实,组织水政监察,加强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乡镇间的水事纠纷,同时主动协调有关单位严厉打击破坏水利资源的犯罪活动。

三、狠抓“创安”,搞好治安防范

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宣传《平安建设纲要》,深入开展“平安示范单位”活动,并健全了各项机关制度。严格落实平安建设责任书中的相关内容。同时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加强重点部门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有关工作人员妥善保管好各股室文件及重要凭证、印章和报表等,严防失密盗窃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推动社会普法工作普法是综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认真宣传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嘉祥的各项部署,我们集中时间、人员进行普法宣传,特别是“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契机,全年出动宣传车1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01*多份,

制作板面3块。二是积极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定期组织法制学习,利用开会、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学法、知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先后学习了《水法》、《河道管理条例》、《防洪法》等有关内容。通过学习提高了全局人员素质,增强了工作实践的能力。

五、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局班子成员达成共识,要以建设“平安水利”为目标,努力搞好综治,消除不安全因素。201*年,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科学防汛,确保安全

201*年,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突出重点,及早准备,主动防范,全力抢险,认真抓好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4月份,我局派出24名工程技术人员对全县的水利工程进行了拉网式复查,针对查出的问题,县防指下达了除险清障任务通知书,并逐项落实到单位、责任到人,对在建工程制定了安全度汛措施,落实了抢险方案。5月25日,召开了全县防汛工作会议,部署今年的防汛工作。县政府分别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防汛责任状。7月23日,由县人武部组织200名预备役民兵进行了抗洪抢险实战演习。县防指编制了具有操作性很强的《嘉祥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经县政府批准实施,而且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大中型河道的防洪预案,为领导指挥防汛和调度洪

水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同时,加强防汛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自6月1日起至10月30日,县防汛办公室坚持昼夜值班,每天都有一名县防指领导成员带班,水利局领导轮流值班,并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充实到防汛工作中。201*年,全县未出现大的汛情和险情。

2、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严格取水许可制度。今年以来,为17个用水企业换发了新版取水许可证;为山水集团、日东高速等4个用水单位办理了取水许可证;为全县七百多个行政村农村取水办理了取水许可证。组织人员对县城区用水情况进行了排查,规范了城区水资源的开采和利用,确保了取水许可制度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抓好节能减排工作。09年,指导济宁金升纸业公司完成了投资170万元的节水减排建设项目,减少了造纸废水外排水量,降低了外排水COD含量。指导县嘉星热电有限公司完成了工业用水管路改造项目,并向市水利局申报了100T/H反渗透节水项目。

三是加强水资源监测。全年新建地下水远程水位监测点17个(全县地下水监测点已达21个);地表水监测点6处;建成水量监测点34个。新建水质监测点20处。协调肥城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公司和二号井完成了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并对排污口进行了定点、登记。坚持水污染突发事件的月报制度,及时向上级汇报全县的情况。

四是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一年来,现场处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26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4件,结案14件,挽回经济损失65万元。

3、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项活动

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一是加大了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二是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对在建水利项目,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不安全隐患作好记录,分析原因,找出管理责任。三是加大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力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制订整改措施,把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有

机结合起来,做到不留死角,杜绝走过场,敷衍搪塞等现象。

201*年,我局在综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持续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扩展阅读:古县水利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材料汇编

落实各项措施创建平安单位

古县水利水保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局长王甲辰

(201*年2月2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精神,总结去年我局的综治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今年任务。

201*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县综治办的正确指导和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综治防控体系,把水利发展和确保平安统一起来,有力维护了全局的和谐稳定,为建设和谐平安古县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局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在此,我向在综治工作中付出辛勤努力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综治工作结合今年水利发展的形势任务,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上级对维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

必须认真履行维护稳定这个第一责任。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处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问题积聚、矛盾激化。201*年重大活动多,敏感节点多,如上海世博会等,各种因素会相互影响,各种矛盾可能碰头叠加,如果应对不力、处不当,将对社会稳定造成直接冲击和现实危害。对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

当前,我县水利事业正处在一个新的时期,既有机遇,又有挑战。综治工作涉及水利改革与发展工作的方方面面,建设和谐平安古县水利离不开综治工作发挥保障作用。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把综治维稳工作定位在建设和谐平安水利、加快水利发展任务上来,千方百计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地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二、全力维护全局安全稳定

维护我局内部稳定与安全,保证全局干部职工安居乐业,是构建和谐平安古县水利的首要内容。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第一,要以人为本,注重维护群众利益。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生活,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理顺群众情绪,防止矛盾积淀和矛盾激化。涉

及重大利益调整的事项,要严格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程序办事,要集思广益,慎重权衡利弊,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使决策建立在符合客观实际、体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尤其要强调的是,局领导、各站室负责人要把群众要见领导当成送上门来的思想工作,不回避矛盾,不推诿扯皮,要敢于面对群众,善于说服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群众诉求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二,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们要以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处得好为目标,在源头治理、妥善处上下功夫,切实防止矛盾积聚、风险叠加、局面失控,提高预防和处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工程建设、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婚姻、家庭、邻里等民事纠纷的排查,坚持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值得注意的是,现在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我们要好好利用现有的网络平台宣传报道全县水利工作,同时也要防范和警惕社会上网络炒作对工作造成的影响。

第三,要提高治安防范工作和社会管理水平。要加强对财务、档案、重要物品、危险物品等重点场所的管理;要广

泛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建立兼职治安巡防队伍;要加强对内部人员、暂住人口的动态管理,杜绝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主动参与属地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好周边社会治安问题,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要认真开展大接访活动,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妥善解决带有政策性、苗头性、群众性特点的信访问题。要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和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机关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对群众信访诉求,要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眼下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今年敏感节点多,我们要努力做到“三个不发生”即:全年不发生超级上访事件、不发生上访人员极端事件、不发生影响古县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第五,要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责任制,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还要加强水利反恐怖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小恐怖事件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第六,201*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综治工作。一是鉴于去冬今春持续干旱的严重情况,全力开展抗旱工作;二是防汛工作不可麻痹大意,要迅速开展汛前检查工作;三、抓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与施工队伍、施工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四是确保今年综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第一,进一步强化各单位的责任。我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综治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把抓水利发展和保平安统一起来,将综治工作纳入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矛盾自己化解,漏洞自己堵塞”;对突发事件和群体性闹事苗头,领导要靠前指挥,亲临现场做教育疏导工作,防止激化矛盾,扩大事态;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得力,并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务实基层综治工作基础。要进一步推动工作重心下移,促使人往基层走、力往基层使、事往基层办,把综治工作的基层基础建设好、巩固好,确保维护稳定各项措施在基层落实,各种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在基层及时化解,使基层真正成为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第一道稳固防线。

第三,进一步提高综治工作水平。建立和健全重大事项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例会、检查督办等各项制度。确

保基层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完善综治干部的学习和培训机制,不断提高综治人员的自身素质。同时要加强综治工作宣传。着眼于正面引导,弘扬社会正气。把好重大群体性事件报道关,注重舆论引导的社会效果。

同志们,201*年是综治工作面临新情况、迎接新挑战再创新业绩的一年,全局干部职工肩负着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我们一定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战胜挑战,忠于职守、扎实工作,变压力为动力,为构建和谐平安古县发挥应有的作用。

古县水利水保局文件

古水字201*6号

古县水利水保局

二○一○年平安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按照古县综治办公室关于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在全局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我局实际,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3456”发展战略这条主线,紧扣“平安单位”创建目标,全面推动我局平安单位建设,积极

营造“平安古县”的大环境。

二、创建目标

1、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综治组织健全,措施落实,健全各类制度,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符合要求。

3、单位内部治安秩序良好,达到“七无”,即:无“黄赌毒”、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无集体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重大治安事故、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

4、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积极营造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道德素质。

5、单位内部环境优美,无脏乱差现象,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支持配合我县综合治理工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职工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平安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古县水利水保局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甲辰(局长)副组长:许德江(副局长)郭文威(副局长)成员:李增录(水利站站长)

王剑锋(水保站站长)石国富(水保监督站站长)李向阳(水资源办公室主任)刘冉刚(三水合一管理站站长)张晓萍(防汛办公室主任、河道管理站站长)段俊杰(抗旱服务队队长)

局创建平安单位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刘怀民同志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宣传发动、提高认识。一是召开一次主题动员大会,提高创建认识。组织各站室讨论,建言献策,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平安创建方案;二是积极宣传,统一创建认识,形平安创建,人人做起的浓厚氛围;三是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事情有人抓,有人落实;四是努力创建新型机关,大力倡导勤奋学习风气,牢固树立创建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树立文明执法观念,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行协调,行为规范的新型文明机关。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一是开展创建平安站室活动,各站室负责人为创建责任人,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站室创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站室要制定站室创建方案;二是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继续抓好“五好家庭”评选,充分调动各家各户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结合综治和安全

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好综合治理工作和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四是局各站室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坚决杜绝推诱扯皮现象发生。

(三)严格考核,奖罚严明。为确保创建活动不走过场,局成立督导组,加强对全局创建情况的检查指导。督导小组由创建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对检查中发现工作不力的,促其尽快纠正;有不足之处的,帮其及时纠正,责令服期整改;同时,局将各站室创建活动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进行专项考核,对没有按要求的站室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五、工作安排

(一)创建工作启动阶段(201*年3月)

1、局各站室要制定本站室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创建活动纳入主要工作日程。

2、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动员,对家庭下发创建宣传单。要求每个干职工、各个站室都要从和谐平安创建方案下发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创建工作,形成和谐创建氛围。

3、学习文件,明确创建要求。利用全局干部职工每周学习日集中学习有关创建的文件和精神,并分站室对我局平安创建实施方案组织讨论,达到创建认识明确,创建要求明确,创建具体内容明确,创建职责明确,提高和谐创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4、开展主题座谈会活动。通过召开各站室人员座谈会;站长主任座谈会;党员座谈会,查找个人、党员和部门与平安创建工作的要求存在的差距,不断改进和完善创建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创建工作实施阶段(201*年4月-8月)对照创建方案中的工作要求,逐项通条分步进行落实,同时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对创建活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年9月-11月)1、对照平安单位创建要求以及我局创建和谐活动实施方案进行自查;限期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2、全面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巩固成果,并表彰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站室和先进个人。

二○一○年三月

古县水利水保局

二○一○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201*年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深入开展“平安古县”建设为载体,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构筑治安防控体系为抓手,以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为着力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增强科学决策、组织协调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为我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水利保障。

一、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为龙头,扎实推进“平安单位”创建

充分认识到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客观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综治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力求做到“四到位”: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奖惩落实到位。做到年度有计划、年初有部署、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把综治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局班子坚持每季度至少研

究一次综治工作、至少检查一次安全工作并及时整改。坚持重大节假日领导带班制,严把安全生产关,做到本年度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把综治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二、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着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注意把握好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时机和推行力度,注意把握好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注意把握好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调整的关系,真正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群众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经常分析社会各阶层心态和群众思想动向,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疏导群众情绪,防止矛盾激化。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要对水利工程建设、执法不公等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要梳理归类,明确领导责任,分析主要原因,落实调处措施;另一方面要针对薄弱环节抓好整改,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得好”的目标。

三、强化舆论宣传,认真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提高群众“三率”

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以

新形式、新手段、新途径,营造声势大、气势足、氛围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舆论态势,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今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紧扣“平安古县”建设的主题,利用一切可以宣传的载体和空间,宣传建设“平安单位”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努力提高我局干部群众对“平安单位”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以加强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活动。

一是局大院的治安工作进行制度化管理,对来往车辆、人员进出实行盘查制,对可疑人员及时向局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二是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局机关全年无发生刑事案件、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无重大灾害事故。三是加强对店面出租房、流动人口的管理。局综治工作组成员办物业管理人员要每月了解局一楼经营情况,督促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做到包绿化、包秩序、包卫生,严格履行计划生育、暂住证相关手续,加强对店面设施的监管和维护工作。

古县水利水保局

二○一○年上半年“平安单位”创建

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古县水利水保局按照县综治办要求,紧紧围绕我局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创建任务目标,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深入开展了“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开展

根据县综治办要求,我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成立了水利局创建“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甲辰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许德江、郭文威任副组长,各站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古县水利局“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水利局的“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方案和计划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序进行。

二、深入宣传,确保取得实效

在“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中,我们狠抓了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平安单位”创建的意义、工作部署、工作动态,组织和动员水利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我们在局办公楼显著位设了平安创建标语牌,开辟了综治宣传栏。

与今年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在水利系统掀起了学习水利法律法规的热潮。二是抓好了对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加强防范、确保措施落实

平安创建防范是关键,我们不断加大投入,落实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防盗设施建设,办公楼重要部位都有防盗窗和防盗门,强化了门卫责任,按时关门、开门。加强了对门卫的管理,制定了门卫制度规定了奖惩措施。

四、开展接访活动,排查矛盾纠纷

为了做好水利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们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有群众来访,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说事”,为他们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对前来说事的群众,一律做到耐心询问,热心劝导,热情服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笔录,并予以调处。

上半年,在局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全体水利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努力工作,水利局形成了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无集体或越级上访,无群体事件发生,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无干部职工违规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无干部职工不团结、邻里不和睦等矛盾纠纷发生,干部职工居民安全感强,对平安创建满意度高,为“平安古县”的创建作出了水利部门应有的贡献。

二0一0年度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目标

责任书

古县水利水保局二○一○年四月

-17-

古县水利水保局

二○一○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一、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单位领导负专责的工作机制,将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逐级签订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按时召开综治例会和矛盾排查会。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综治办的有关要求

严格按各站室职责,抓好综治各项工作的落实,坚持做到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年度综治工作计划,有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加强干部职工道德、法制、廉政和安全防范教育。

三、切实贯彻执行《信访条例》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具体工作到位,应急措施到位。加大信访案(事)件的调研和督查工作力度,及时化解不和谐因素。

四、深入开展平安水利创建活动

努力打造“平安水利工程”、“平安单位”、“平安院落”、“平安家庭”,切实维护水利工程施工秩序、正常水事秩序、日常生活工作秩序、职工群众利益诉求秩序。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消防措施,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做到单位内部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无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安全和灾害事故、无群体性事件。

五、严格落实综治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严格值班纪律,落实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政令畅通、应急政务运转快捷。加强对水利局各站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切实做到重大案(事)件及时报,一般案(事)件定期报,没有案(事)件报平安。

六、积极参与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成县委、政府布的目标管理任务,接受县综治部门监督和检查考评;加强对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自觉接受水利系统上级部门综治工作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各项部署要求,积极参与水利系统综治工作各项活动,确保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七、完成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和组织进行。

若单位负责人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古县水利水保局

负责人(签名):

站(室):水利站负责人(签名):二○一○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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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和组织进行。

若单位负责人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古县水利水保局

负责人(签名):

站(室):水保站负责人(签名):二○一○年四月三日

-21-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和组织进行。

若单位负责人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古县水利水保局

负责人(签名):

站(室):水保监督站负责人(签名):二○一○年四月三日

-22-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和组织进行。

若单位负责人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古县水利水保局

负责人(签名):

站(室):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签名):二○一○年四月三日

-23-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和组织进行。

若单位负责人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古县水利水保局

负责人(签名):

站(室):三水合一管理站负责人(签名):二○一○年四月三日

-24-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和组织进行。

若单位负责人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古县水利水保局

负责人(签名):

站(室):抗旱报务队负责人(签名):二○一○年四月三日

-25-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和组织进行。

若单位负责人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古县水利水保局

负责人(签名):

站(室):防汛抗旱指挥部

办公室

负责人(签名):二○一○年四月三日

-26-

古县水利水保局工作制度

为使古县水利水保局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地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古县人民政府工作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古县水利水保局工作联系制度

1、县水利水保局由局机关各站、室、基层单位组成。2、县水利水保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县水利水保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工会主席协助局长工作并对局长负责,局长外出期间,按排名顺序委托其他副职负责工作。

4、县水利水保局局长、副局长、工会主席之间要加强工作联系,做到工作上相互支持,互相配合,定期通报阶段工作情况,认真负责地做好自已分管的工作。站、室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应向分管副局长汇报、分管副局长需要向局长汇报或向相关副局长通报情况的问题,应及时汇报或通报,职能部门中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局长汇报。属于上级已经确定的方针、政策、原则和计划内的日常工作,按照分工,由各副职负责处理,副职处理完紧急重要事项后,应及时报告局长。

5、县水利水保局各站、室实行主任、站长负责制,受县水利局统一领导,对局长负责,对县水利局负责,按照工

作职能在全县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协调、监督、服务和检查工作。

6、县水利局各站、室之间既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又要互相监督。协调工作实行分层次、分部门负责制。属于站室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由站室自行解决;属于跨部门的问题,由分管副局长协调解决;属于全局的问题,由局长或局务会协调解决。

二、古县水利局会议制度(一)会议种类

县水利局的主要会议有:局务会、专题办公会、工作人员全体会议和全县水利工作会议。县水利局的各类会议按照分清层次、议而有决、检查落实、及时反馈的原则办理。

(二)县水利局局务会会议制度

1、县水利局局务会由局长、副局长、工会主席和办公室主任组成,局有关站室负责人可以根据会议需要通知列席会议。

2、局务会讨论和决定县水利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主要任务是:

(1)传达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的重要指示、决定和命令,研究贯彻执行的措施;

(2)研究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3)讨论和审定向县委、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以县水利局名义发布的决定、命令、规范性文件或以县水利局名义提请县委、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规范性文件;

(4)讨论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重要报告和议案;

(5)讨论决定县水利局各工作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水利站请示县局的重要事项,改变或撤销县局各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决定和意见;

(6)讨论县局各工作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的任免、培训、调动、考核、奖惩;

(7)讨论和决定需由县水利局裁定的重大行政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

(8)通报全局重要工作情况和讨论决定全局工作中的其他重要问题。

3、局务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至二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确定召开。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出席人不少于应到人数的一半。局务会的召开和列席会议人员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召集会议的副局长确定。

4、局务会议议题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召集会议的副局长确定。会议讨论的文件由局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按照公文处理的要求准备。没有获得局长授权的副局长不能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和确定有关事项。

5、局务会由局办公室作会议记录,议定事项必要时要编写纪要,会议纪要由局长签发。

6、局务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凡未确定向外公布的,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会议讨论过程及有关情况不得外传,违者按泄密论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局务会议决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局办公室。

(三)县水利局专题会议制度

1、县水利局专题会议(简称专题会议)由县水利局局务会议组成人员召集和主持,根据会议内容通知县局有关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2、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县水利局日常工作中的具体业务问题,其主要任务是:

(1)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或通报有关工作情况;(2)安排部署近期内的专项工作;

(3)研究处理县局各工作部门、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水利站向县局专题请示需要解决的事项;

(4)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向水利局专题申请需要解决的事项;

(5)协调有关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

3、专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局务会组成人员召集的专题会议需要印发的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人员

审阅并签署意见后送局长签发。

4、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时间和出席人员由局务会议确定。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催办落实。

(四)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全体会议制度

1、工作人员全体会议由局机关和水利局组成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2、工作人员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2)部署和总结全局阶段性重要工作,总结表彰先进等;

(3)通报全局工作情况、明确全局有关工作事项等。3、工作人员全体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4、工作人员全体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会议议题由局务会议确定。

(五)全县水利工作会议制度

1、全县水利工作会议由县水利局组成单位人员、基层单位和各乡镇水管站负责人组成,必要时也可通知全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乡镇人民政府分管水利负责人和其它有关单位领导到会指导工作。

2、全县水利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2)部署或总结全局阶段性工作和表彰先进等。3、全县水利工作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年举行一至二次,必要时可推迟或提前召开。

4、全县水利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协调有关站、室共同负责,会议议题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

三、古县水利局请示、报告制度(一)县水利局应请示、报告的事项

县水利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水利局的领导下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在处理政务和事务工作中,凡属下列重大问题应区别情况分别向上属领导机关及其他有关业务管理机关请示或报告:

1、请示事项:

(1)县水利局各项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决定;(2)全县水利发展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及重大调整;

(3)县水利局各项工作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4)县水利局外事方面的重要活动;

(5)县水利局有关工作部门机构的设立、撤销与合并;(6)县水利局建设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

(7)县水利局不能解决和无权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2、报告事项:

(1)县水利局和县水利局各工作部门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事项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情况;

(2)对上级的重要指示和决定,要及时反馈贯彻执行的情况;

(3)县水利局的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4)县水利局的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5)全县水利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重要动态和突发事件;

(6)执行上级指示、决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7)涉及全局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县水利局各工作部门、下属单位和各乡镇水利站应向县局请示报告的事项:

1、请示事项:

(1)县局各工作部门、下属各单位和各乡镇水利站工作中的重大方针、政策性的决定;

(2)重要的并与全局有关联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或措施的制定及发布;

(3)体制改革方面的重大问题和涉及全局性的工作部署;

(4)县局各工作部门、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水利站之间协商解决不了的重大事项;

(5)县局各工作部门、下属各单位和各乡镇水利站无

权决定或解决不了的重大事项以及认为需要向县局请示的其他重大事项。

2、报告事项:

(1)县局各工作部门、下属各单位和各乡镇水利站的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的重要工作安排;

(2)县局站室和各乡镇水利站的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

(3)县局各站室和各乡镇水利站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动态、新鲜经验、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等;

(4)县局要求反馈的情况;

(5)上级确定或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四、古县水利局公文审批处理制度

1、县局公文运转、审批、把关,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坚持一条主线、进出把关、横向联系、检查落实。

2、县局向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和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须经局办公室和分管副局长审核后由局长签发。局长外出时,由局长委托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签发。

3、以县局名义发文由局长签发,局长外出时,由局长委托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签发。

4、县局各工作部门代县局起草的文稿和报局审批的公文,要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应加以说明。

5、撰写公文要情况准确,观点明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语言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简短,加盖本部门印章后才能上报。

6、县局各内设行政事业机构未经批准一律不能对外行文。

五、古县水利水保局考勤考核制度

(一)严格考勤考核是保证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前提,全局实行每日相对集中考勤、年度统一考核的考勤考核制度。

(二)考勤考核结果应用:

1、每日考勤的结果作为兑现当月工资的依据,同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国家公务员、工勤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

3、年度考核是对国家公务员、工勤人员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的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4、全年累计旷工15天(含15天)以上者年度考核一律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5、每季度考勤统计结果按规定备案。(三)每日考勤签到方式和管理办法。

1、局机关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管理,局站室负责人指定人员管理考勤。

2、上下班签到时间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执行。除外出开会、办理公务和下乡工作外,在机关上班时没有按时签到的均视为迟到或早退。局机关驾驶员可以不参与签到,随时听候通知出车。

3、上下班签到必须本人亲自履行,禁止互相代替签到,违者,每发生一次扣代签到和被代签到人当月工资各20元。

4、不准隔日提前签到和上下班一次性签到,隔日提前签到者以迟到论处,上下班一次性签到者以早退论处。

5、局机关每月考勤由办公室统计并公布,同时送财务室兑现奖惩。

6、局机关考勤登记值班人员按每月实际工作日每天补助考勤登记管理费10元,考勤登记管理值班人员没有按时到岗履行考勤登记管理职责者,每出现一次扣工资5元。

7、局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局领导安排下乡,离局前必须将下乡行程和预计时间告知局办公室,回局后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并按时参加签到考勤,回局后的次日不参加签到上班者以旷工论处。局机关工作人员以下乡名义外出旅游或办理私人事务者以旷工论处。

8、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排有关人员管理,严格考勤考核,县局定期和不定期抽查。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

1、所有请假均按自然天数计算,以文字依据为准。没有外出公务、无假条又未签到上班者一律以旷工论。请假人必须将经领导按请事假或请病假规定审批后的书面假条在起假前一天交局办公室登记备查,否则,局办公室以旷工记载考核。

2、请事假的规定:

(1)局机关工作员因事请假1天以内,由所在站、室主要领导审批;请假2天以上3天以下,由所在站、室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局长审批;请假4天(含4天)以上,由所在站、室主要领导和分管副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

(2)局机关正副股级领导请事假1天以内由分管副局长审批;请事假2天(含2天)以上,由分管副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

(3)局领导请事假按县人民政府规定办理。3、请病假的规定:

局机关工作人员请病假2天以内可由所在站、室、主要领导据实审批;请病假3天(含3天)以上5天(含5天)以下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所在站、室、负责人审查后由

局分管副局长审批;请病假6天以上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局分管副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

4、不服从局领导安排自行其事做其它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只签到而不从事局领导安排的工作、领导安排加班而未经批准无正当理由拒绝加班者,均以旷工论处。

5、全局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机构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该人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旷工或者请假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时间超过15天,或在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5)不履行国家公务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应的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应的纪律,不服从局领导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只签到而不从事局领导安排的工作,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古县水利局机关后勤管理制度(一)局机关办公用品和水电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用具(不包括仪器设备)由办公室统一购

和发放,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办公桌、文件柜、座椅、取暖设备等办公用具由办公室根据各站、、室、所要求提出购计划报分管副局长审核经局长审批后购登记入帐以站、室所为单位管理使用。

3、公、私用电要分别计度。各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灯熄,注意节约用电,因使用电炉等粗心大意造成火灾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私接乱接和偷电造成的损失,由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员负责赔偿。

4、公私用水要分别计度。办公楼公用自来水要加强管理,避免浪费,家属区自来水实行以楼为单位由家属住户轮流管理。门面用水一律单独安表引接。

(二)局机关电话管理制度

1、电话是开展公务活动的重要通讯工具,公务电话应尽可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通话应简短明了,不说废话,禁止利用公务电话聊天。

2、严格控制长途电话。

(1)因公务联系挂发长途电话须经站、室、以上领导同意,其话费由单位报销;

(2)因私事挂发长途电话须站长、主任以上领导同意,其话费由个人支付,在当月或下月工资中扣交。

(三)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1、用车管理办法:

(1)车辆是公务活动的重要交通工具,县局车辆优先保证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用车需要;

(2)县局各站、室工作用车在和局领导用车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可由办公室报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按工作轻重缓急程度安排;

(3)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家庭婚、丧、病私事急需用车的,可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在不影响县局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分管副局长同意可以酌情考虑,其所需油料费、驾驶员差旅费等费用由单位承担;

(4)有关领导机关和与我局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单位有临时用车要求的,经局长批准,局办公室可以根据车辆情况进行安排,有关费用由我局支付;

(5)车辆外出回局后1小时内,驾驶员必须向局办公室报告,以便调配使用;

(6)驾驶人员必须听从安排,服从指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行车规定,注意车辆保养,杜绝人为事故。

2、安全车辆油料:

实行总量控制:桑塔纳系列轿车每百公里用油不能超过11公升,皮卡系列车辆每百公里用油不能超过12公升,越野车每百公里用油不能超过15公升。各车用油按照出车里程每月由局办公室结算一次。

3、车辆维修管理办法: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临时车辆维修须经分管副局长同意,三保(不含三保)以下的小修由办公室参与进行,三保以上的维修由办公室、财务室共同参与进行;

(2)车辆需要更换的材料经修理厂检查确认开出清单送局办公室和分管副局长审核同意后才能更换。换下的旧材料交局办公室核实后由驾驶员保管;

(3)车辆在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向随车领导报告后就近修理,回局经办公室核实后报销。

4、驾驶员职责:

(1)驾驶员必须服从局办公室安排,小车统一管理调配,做到随叫随到,不得借故不出车;

(2)爱护自己的车辆,经常清洗车辆,做到车容整洁、技术状况良好,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工作,随时待命出发;

(3)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损坏部件及时更换,确保工作正常用车;

(4)必须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热情周到,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不怕起早贪黑、不怕脏累、不怕麻烦,特殊情况无论节假日、双休日还是晚上都必须及时圆满地完成各项出车任务;

(5)一年一度的车辆年检年审,驾驶员要事先向办公室报告,以便安排年审前的车辆维修;

(6)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和事故理赔事项由驾驶员本人负责按时办理。

(四)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要树立起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注意公共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全局环境卫生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

2、办公室要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周一次消毒的制度,清除垃圾死角,清除废旧书报和废弃杂物,清除所有放在办公室内的非办公用具用品,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

(五)局机关报刊、资料、图件和工具书管理制度1、局机关各站、室报刊订阅由各站、室提出计划送局办公室汇总,经分管理领导审核后由局长审批。

2、学习资料按有关部门要求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3、工具书、技术资料和图件根据工作需要由有关站、室提出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长审批,并确定专人管理。

(六)局机关对外接待管理制度

1、对外接待是工作联系和工作协调必不可少的工作,上级领导到我局检查工作和有关单位到我局联系工作,都要热情接待,有礼有节。

2、对外接待工作要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反对铺张浪费。3、对外接待用餐标准:

时间不得少于四个月;

(2)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快办事速度,提高工作效率。以“勤政、务实、廉洁、高效”为宗旨,强化“热心办、马上办、认真办”的作风,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3)转换职能,理顺关系,规范职责,搞好服务,促进全县水利工作协调发展;

(4)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严禁刁难群众,反对衙门作风,实行首问责任制,认真负责地向群众解答问题,严禁粗暴草率表态;

3、加强廉政建设,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1)坚决制止和纠正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严禁利用职权违反政策规定为家属、子女和亲友谋利益;

(2)严禁利用职务和职权索贿受贿,谋取好处;(3)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酗酒闹事。上班时间严禁喝酒,也不能因喝酒而影响上班,除参与单位领导安排的重要接待外,违者每发生一次扣当日工资20元。酒后不准执行公务,明知要执行公务和正在执行公务时严禁喝酒,因喝酒而影响执行公务者,造成恶劣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工资50元。违反禁酒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4)不准工作人员参与社会上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经公安机关查实者,从严处罚。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严禁参与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违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工资50元,第二次通报批评并扣工资100元,第三次给予纪律处分并扣工资200元;

(5)严格执行狠刹大操大办酒席风的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好殡葬改革措施,移风易俗树新风。

七、古县水利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社会治安人人有责,全局上下必须齐抓共管,实行分级负责制。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局属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必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已的人,办好应办的事。

2、全局工作人员都要积极参加普法学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遵纪守法,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坚决的斗争。

3、现金和实物管理均实行个人负责制,要做好防盗、防丢失、防损毁工作,发生被盗、丢失和损毁均由管理责任人负责全额赔偿。

4、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不准违反用电安全规定使用一切电器,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准用明火取暖,不准在办公室熬煮食物,违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个人负责并追究其它责任。

5、全局工作人员要加强团结,努力工作,不能闹无原

则的意见。

(1)有意见必须按正常程序逐级反映,要求解决,不能打架斗殴和吵闹谩骂;

(2)对打架斗殴者在查明情况后分别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和纪律处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和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3)对本局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吵闹谩骂他人者,每发生一次扣工资50元;

(4)本局工作人员家属到单位吵闹谩骂他人者,每发生一次扣其在水利局系统内工作的配偶、子女或父母工资100元,触犯治安管理条例和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6、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办理。

八、古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站、室,基层单位都必须高度重视并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各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安委和县局的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局长是全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站、室负责人是所在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县局对出现安全生产事

故的部门和单位,在查明情况的基础上,对造成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和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人员当年不能评为先进,不能晋级和提拨,年度考评不能评为优秀,不能参与评奖金。触犯刑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要认真抓好生产施工作业安全生产。要严格按照施工规程组织指挥生产施工作业,坚决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由此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要努力保障行车安全。专业驾驶人员应加强车辆保养,使工作用车长期保持良好状态,禁止驾驶明知有危及行驶安全的病车上路运行;专业驾驶人员夜间要注意休息,不能通霄熬夜,保证有足够的精力驾驶车辆。由于上述原因造成行车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要严格遵守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管理规定,加强爆炸物品管理,确保爆炸物品安全。违反规定造成事故或爆炸物品流散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8、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要加强地质灾害和灾害天气观察预报工作,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避险措施,保障人生和财产安全,因疏忽大意或不服从指挥造成人

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要加强病险水利设施管理工作。病险水利设施要认真落实管理责任,严格限制蓄水,保障洪汛期安全度汛;病险堰渠要及时修复或采取其它措施加强管理,避免决堤成灾;县城和乡镇供水水池要设隔离护栏并加强管理,禁止未成年人翻越。由于上述原因造成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0、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各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灯熄、关闭所有用电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不准违反规定在办公室使用电器,因疏忽大意造成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在办公室内不准向窗外投掷任何物品,不准在窗台上放任何物品,不准在室内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遇有大风暴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窗户,并锁紧插销,避免玻璃碎落伤人;每天下班时应关好门窗,防止盗窃;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2、打扫卫生、擦拭门窗等要注意安全,必要时要系保险带,避免高空坠落,应该系保险带而未系保险带造成事故的,责任自负。

古县水利水保局文件

古水字201*9号

古县水利水保局

二○一○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局机关各站室、乡镇水管站: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平安古县”建设,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开展201*年综治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时间:201*年3月。二、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市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

(二)宣传本局深入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

(三)宣传本局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齐抓共管的典型;宣传创建“平安古县”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大力宣传平安创建活动的目的和要求,促进“平安古县”建设。

5、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守法、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宣传形式

1、广泛利用广播、网络媒体进行宣传,积极参加街头宣传咨询活动进行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平安建设舆论氛围。

2、利用标语、墙报和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水利局20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水利局20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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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20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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