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股办事程序
用地股办事程序
一、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1、危房改建、村居点建房
申请现场踏勘公示报中心城区项目审批会研究研究通过、材料齐全五个工作日实施用地许可转工程科
必备材料:(1)申请
1)危房改建申请由危房所在社区居委会、银城镇签署意见,如属房改房则须由原房产权属单位签署意见
2)村居点建房申请书须附村居委会、建设所、街道办签署意见
(2)房管局出具的危房鉴定文书及一户一宅证明(3)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4)土地使用权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5)建筑设计图纸、规划平面布局图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涉关相关资料(如人防、气象、消防、安监等)
2、出让用地、公建、市政基础设施
申请初审报技术审查会审查提交专家评审提交中心城区项目审批会研究研究通过后转法制科公示材料齐全五个工作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必备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申请书》2、发改委立项批复3、用地证明材料
1)出让土地提供土地出让合同
2)国有划拨土地提供用地批准书或用地核准材料3)原址改建、扩建项目提供原土地使用权证
4、规划设计方案(绘制在相应比例尺的现状地形图上),文本须附规划设计资质、加盖规划编制出图章
5、其他相关申报材料:
(1)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国有划拨土地);
(2)公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件复印件,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3)市政管线工程还应当提供拟建示意图;
(4)应当进行交通、环境影响评价的,应提供建设项目交通、环境影响评价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涉关相关资料(如人防、气象、消防、安监等)
二、方案审查
受理初审报技术审查会审查提交专家评审提交中心城区项目审批会研究
申请
市城乡规划局:
本人,位于有一幢房屋,经房管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本人欲将该房屋折倒重建,建筑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层数层,现申请办理建房审批手续,请贵局给予办理为感!
申请人:
申请
市城乡规划局:
本人,属村(居)委会村民,经村委会及街道办认定符合村(居)点建房条件,本人欲在(原房屋、自留地)建房,建筑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层数层,现申请办理建房审批手续,请贵局给予办理为感!
申请人:
扩展阅读:【城镇分批次】建设用地办事流程
凉山州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核(城市(乡镇)批次用地)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3.耕地占补平衡落实;4.必须依法补偿安置;5.拟订的“一书四方案”切实可行;6.保证缴纳相关税费。
三、申报材料:(一式六份)
1.县市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请示;
2.县市人民政府征地安置补偿情况说明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3.征收土地情况调查汇总表;
4.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5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县市地籍科股审查意见);
6.征地告知书、拟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确认意见、听证纪要、听证笔录、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放弃听证的说明);
7.耕地年产值证明材料(国土、统计、农业联合调查);
8.已作批次用地压覆矿产总体调查,无重要矿产资源压覆资料或有县市国土资源局实地调查已出具无重要矿产资源压覆的说明;
9.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10.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
11.省州下达农用地转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表;12.城市批次用地规划审查图;
13.由上报用地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违法用地行为,无违法用地由县市政府出具无违法用地行为承诺书。有违法用地行为需提供处罚决定和缴纳罚款凭证;
14.占补平衡验收证书;
15.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16.报件材料电子文档;
四、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括州政府审批时间)五、收费依据:《省物价局,国土局,财政厅(川价字非[1991]116号)》;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5条,《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31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六、收费标准:1.土地管理费:100亩以上为征地费用的1%;50-100亩为征地费用的
2%;50亩以下,为征地费用的3%;2.耕地开垦费:被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的1至2倍;3.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1等每平方米24元,14等每平方米14元,15等每平方米10元;4.复垦费:每平方米1020元。
七、查询电话:2162452
八、投诉电话:21609002160700
城镇分批次建设用地办事流程
【发稿时间:201*-8-2517:41:28】【作者:】【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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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人:超级管理
【审核发布: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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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分批次建设用地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依据1、县(区)人民政府报市政府的建设用地请示文件(原件);2、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报同级政府的建设用地审查意见(原件);3、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及拟供地项目说明(原件);申报资料4、拟征收(用)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县级国土资源局盖章);5、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使用意见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核拨单;6、补充耕地的耕地开发验收文件,或委托补充耕地的协议(原件)及建设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凭据的复印件;7、政府出具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说明(原件);8、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及履行征地程序的说明(原件);9、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说明和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核意见(原件);10、上一年度的城市(城镇)批次用地使用情况说明,要求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面积、审批单位及文号(原件);11、征地听证材料(包括听证告知书、送达回执和听证会议纪要)(原件);12、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原件);13、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原件);14、拟占用土地的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县级国土资源局盖章);1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及标注申请用地位置的标准分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县级国土资源局盖章);16、涉及规划局部调整的,附规划调整审查意见、批复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及标注申请用地位置的调整前、后标准分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县级国土资源局盖章);17、用地涉及林地的需提供林业部门的审核意见;用地涉及文物保护区域的需提供文物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用地涉及生态建设、地质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需提交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注:资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电子文件用U盘或者移动硬盘上报。1.报批面积是否清楚;2.耕地占补平衡措施是否可行、耕地开垦费是否落实、开垦的耕地是否已通过验收;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规费是否交缴;4.农用地转用指标余额;5.征地补偿标准测算及费用是否到位,安置方案是否可行;批准条件6.报件资料是否详细齐全,面积数据是否一致,用地方式及分类面积是否清楚;7.其他需拟办的意见。1.征地管理费---按全部征地费总额的2.1%-2.8%收取。(云计价格[201*]46号)收费标准及依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按面积乘各县(市)的单位标准收取。(财政部、国土资据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财综[201*]48号)云财综[201*]187号3.耕地开垦费---按占用耕地年产值的3-8倍收取。(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办理结果出具转报请示1.农用地转用及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15公顷(225亩),或其他土地面积超过40公顷(600亩)时,应由市人民政府行文,向省人民政府报送《请示》,用地报件送省厅。2.报件资料应完整齐全,各项材料填报内容清楚,数据一致,表格《一书四方案》等必须使备注用原件,填写清晰无漏、无误。3.报件须经协办处室会审或会签4.用地材料需提交PDF格式的电子扫描件各一份(文字材料扫描大小在100KB以内,图件材料扫描大小在5MB以内),及建设用地电子报盘
徐闻县国土资源局单独选址项目(城镇批次)用地报批办理程序
时间:201*-12-0215:50:10来源:浏览:
28单独选址项目(城镇批次)用地报批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用地单位持立项批文、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建设用地申请表等到我局土地利用股提出用地申请。
(二)初步确定用地范围;
土地利用股受理申请后,由局领导牵头组织我局相关股室到现场踏勘,初步确定用地范围。
(三)组织用地报批材料;
用地单位须组织下列报批材料(根据拟用地的不同情况具体确定)提交到我局土地利用股:
1、办理征地社保审核意见书(持经听证通过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征地社保方案等相关材料到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
2、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委托县国土测绘队出具);
3、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补充耕地地块边界拐点坐标表、落实耕地占补挂钩确认单(持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到我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股申请办理);
4、土地利用现状图、补充耕地位置范围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委托县国土测绘队出具)
5、地类证明(持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图和拟用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证到我局地籍与测绘管理股办理)
6、是否压覆重要矿床审查意见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证明(持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图、立项批文等图件材料到我局地质矿产管理股申请出具);
7、省林业局批文和县林业局林地审核情况证明或非林地证明(持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图、立项批文等图件材料到县林业局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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