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素材库 首页

罗庄区201*年生物制品总结

时间:2019-05-29 20:06:28 网站:公文素材库

罗庄区201*年生物制品总结

罗庄区201*年生物制品总结

我区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疫苗管理工作,较好的完成了201*年生物制品管理及使用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总结如下:

一、强化技术培训,强化疫苗管理制度

区疾控中心加强对疫苗管理人员技术培训,要求能熟练掌握疫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贮藏、养护等方面知识后方可上岗。接种单位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每月制定疫苗的需求计划,区疾控中心每月8日前汇总上报。第二类疫苗的购进采用逐级供应的方式,在市疾控购进。购进的疫苗有法定的批准文号、批签发检验报告书、生产批号、有效期和生产日期等资料。疫苗贮藏与运输也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应设有独立的疫苗贮藏室,能到疫苗贮藏规定的温度;疫苗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并按照失效期长短、进库先后,有计划地分发,分发时应按规定填写出库记录,运输疫苗时应使用冷藏箱,并在规定的温度下运输。

对于过期、失效的一类疫苗区疾控中心按照疫苗报废审批表内容核实疫苗数量、批号、原因等情况,按照上报内容进行登记、签字,对报废疫苗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统一销毁。

二、加强冷链建设及管理,保证疫苗效价各单位都有专人负责管理疫苗冷链室,建立健全疫苗领发和保管及冷链管理制度,并每天对冷藏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温度

记录,对疫苗冷链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证了设施的正

常有效的运转。我区在疫苗分发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冷链技术要求,使用疫苗冷链运输单,要求随时监测并填写运输途中运输设备的温度,保证疫苗运输途中避免高温暴漏,从而很好的保证疫苗效价。

三、加强二类疫苗管理,确保疫苗流通合法性、安全性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二类疫苗管理工作,确保疫苗流通的合法性、安全性,杜绝免疫接种用二类疫苗进销存领域不规范行为,区疾控中心要求各接种单位一律按照逐级供应的方式到区疾控购进二类疫苗,区疾控中心对二类疫苗实行出入库管理制度,做到疫苗品名、厂家、批号等信息“物单”相符。所有二类疫苗由区疾控中心实行统一接种程序、收费价格、卡、证或接种登记管理,报告制度,二类疫苗要坚持“知情自愿”的基础上接种,任何人不允许随意扩大或缩小接种范围,更不允许随意接种。

区疾控中心还对二类疫苗接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预防接种门诊的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安全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私进疫苗、随意接种的现象给予了严厉的打击。

四、扎实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圆满完成一、二类疫苗接种任务201*年我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圆满的完成了常规免疫、强化免疫及应急接种任务,全年共接种一类疫苗292692剂次,二类疫苗47077剂次,为构建免疫屏障,降低免疫针对性疾病的发病率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也同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㈠工作经费困难。随着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的增加,二类疫苗相对减少,农村卫生院创收的途径也相应减少,造成了工作经费的困难

㈡冷链管理质量亟待提高。部分乡镇卫生院没有制定冷链管理制度,疫苗使用缺乏计划性,一方面导致部分疫苗浪费,另一方面由于没有认真开展应种对象调查摸底,使适龄对象不能按时接种疫苗。一些接种单位冷链温度监测流于形式,甚至储存疫苗的冰箱没有配温度计。部分疫苗管理员不熟悉疫苗存放的温度条件和出入库要求,致使有些疫苗由于储存不规范而失效。

㈢专业技术人员少,人员流动性大。由于我区各接种门诊还存在着专业技术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实际情况,特别是个别单位人员不固定、流动性较大,不利于工作的延续和业务的开展。

总之,由于各级政府、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全区生物制品管理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区的生物制品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提高认识,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做生物制品管理工作,保障全区儿童的身体健康。

附件:罗庄区

201*年一、二类疫苗用量表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扩展阅读:罗庄区现辖罗庄街道

罗庄区现辖罗庄街道、付庄街道、盛庄街道、册山街道、高都街道、沂堂镇政府、褚墩镇和黄山镇。

罗庄街道辖:闫泉庄社区、于泉庄社区、连泉庄社区、罗泉庄社区、桥西头社区、朱张桥西南、朱张桥西北、朱张桥东南、焦沂庄社区、官战湖社区、赵家坝社区、北老屯社区、窑汪崖社区、山西头社区、大山后社区、小山后社区、朱家地社区、朱陈西社区、朱陈东南社区、朱陈东社区、山南头社区、湖南崖社区(湖南崖)、湖南崖社区(参茬窑)、朱陈社区(西南)、朱陈社区(西山)、韦姜屯社区(韦姜屯)、韦姜屯社区(王庄)、朱张桥社区(河北)、朱张桥社区(东北)、朱张桥社区(沟东)、沈泉庄社区、龙潭社区等27个社区。

付庄街道辖:西南村、东北村、西北村、东南村、小河湾、劳模店、朱岭、毛墩、何庄、后龙泉屯、官庄、前龙泉屯、杨河湾、大河湾、城子、张旦子、殷旦子、杜旦子、邱旦子、岳旦子、孟庄、土山屯、前焦邱、后焦邱、东三冲、西三冲、于庄、张庄、王庄、李庄、窑北头、窑南头、陈岭、蔡庄、上王庄、下王庄、陈武庄、义和庄、前官战湖、汤庄村、赵庄村、东店子村、中店子村、西店子村、花卜岭村、小车庄村、大车庄村、大丁庄村、同兴村、彭沂兴村、徐家林村、前后站村等59个行政村。

盛庄街道辖:尚屯村、陈家白庄村、花埠圈村、前盛庄村、后盛庄村、红土屯村、大埠东村、十里堡村、吴家白庄村、大菜园村、葛庄村、寇对河村、店子村、留邻庄村、李家白庄村、付家白庄村、许冲村、孙对河村、黄对河村、王对河村、崔王庄村、八块石社区、杜三岗社区、齐庄社区、三岗店社区、双月社区、魏三岗社区、小白衣庄社区、朱陈北社区、孟家园社区、侯三岗村、林家村、刘三岗村、南营子村、王三岗村、张三岗村、东石埠社区、张岑石社区、孙家岑石村、郭岑石社区、蜈蚣三忌社区等41个行政村。

册山街道辖:东册山、西册山、山前、后村、良庄、五寺庄、小庄子、尚庄、老沂庄、潘庄、房庄、何庄、陆庄、南头、沙旦子、唐沙沟、白沙沟、房沙沟、顾沙沟、义和村、刘沙沟、新桥、黑虎墩、围梓、侯沂庄、同沂庄、房岭屯、石杭岭、郑旺、沟角、凤凰墩、埝头等32个行政村。

高都街道辖:大塘崖、薛庄、小李庄、北茶棚、小塘崖、南茶棚、西墩、东墩、红胜、西高都、沈牌子、张庄、铁庄、杨庄、常旺、冉庄、沂蒙、东高都、后坦、前坦、中坦、车辋、大毛旦、小毛旦、彭坡、程庄、肖庄、圣口、肖杭、宋墩等30个行政村。

沂堂镇辖:南沂堂村、北沂堂村、寨子村、沂西岭村、前台井村、后台井村、前峰山村、后峰山村、东泉里堡村、西泉里堡村、贤孝庄村、东迷龙村、西迷龙村、前迷龙村、后迷龙村、东杏山湖村、西杏山湖村、冷水沟村、北大埠村、荆山村、麒麟山村、后大埠村、前大埠村、大兴屯村、东为儿桥村、西为儿桥村、大槐树村、前柳庄村、后柳庄村、龙泉官庄村、兴路口村、龙王堂村等32个行政村。

褚墩镇辖:褚墩一村、褚墩二村、褚墩三村、桥头村、锦城村、廖屯村、廖屋村、五里桥村、东永安村、西永安村、梁庄村、小山子村、向阳新村、碑住二村、碑住三村、碑住四村、兰山村、兰山前屯村、兰山中屯村、兰山后屯村、朱庄村、三岭村、北官庄村、北王庄村、孙盛庄村、东卜庄村、西卜庄村、青石塘村、风渡口村、黄金店村等30个行政村。黄山镇辖:李官庄、舒官庄、山西、文曲山(山崖、山前、中村)、蝎子山、西蔡村、双合村(麻湖、武村)、栗林、东蔡村、谢官庄、老屯、前黄山、后黄山、柳行、丰山村(丰大、丰后、丰上)、凤凰庄、蒋史汪一村、蒋史汪二村(蒋二片、蒋三片、蒋四片)、菊花屯(丁东、丁西、丁南)、桃园、安头、柴口、木柞一村、木柞二村、木柞三村、木柞四村等26个行政村。

罗庄区位于山东省南部,属临沂市建制区。北靠兰山区,东与河东区和临沂经济开发区隔沂河相望,西为临沂高新区,西、南两面与苍山县接壤,东南与郯城县为邻。面积564.2平方公里,人口53万,下辖5个街道、3个镇,211个行政村和社区。

罗庄区所辖区域历史悠久,古迹众多,文化底蕴丰厚。20世纪60年代在罗西街道西桥村出土的角石,属4.38亿年前古生代奥陶纪海底之腕足类动物,证明罗庄一带在当时还是浩浩渺渺的沧海。

曾在盛庄街道的七里沟(现属兰山区银雀山街道)、高都的彭家坡出土的纳玛象化石,距今已有100万年的历史,这种脊棱前高后低、耳朵较小的乳齿类大象的再现,证明当时的罗庄区域已经形成热带或亚热带雨林。

但古人类在此区域繁衍生息的佐证,是1965年在陷泥河东岸小庄子前发掘出土的成片大汶口晚期文化遗物,如灰砂陶背壶,罐形圆底三锥状足之灰陶鼎、红陶壶、夹砂粗黑陶小杯以及扁平穿孔石铲等文物。这些成片的大汶口晚期文化遗物,距今已有5000多年的历史,证明罗庄一带在新石器时代不仅有人居住,而且还形成了氏族聚落。1964年在册山街道五寺庄村西北晏驾墩遗址发掘的具有龙山文化类型的墓葬,出土有完整的黑陶觯和半残的空心足黄陶以及黑陶残片等。台基四周可见到很厚的灰土层,并采集到有夹砂灰陶凿形带附加锥锡之鼎足、圆柱形鼎足、豆柄以及里陶侈口折腹盆残片、黑陶弦纹鼎腹片、厚胎灰陶罐鼻、平底假圆足黑陶碗底片,还有各式鬲足。这些晚于大汶口文化的龙山文化遗存,距今也有4500年的历史了。从墓葬形式和随葬物品以及周围出土遗存考证,这一区域已由母系氏族社会转变为父系氏族社会,生产力有了很大的发展。

夏王朝的建立,标志着奴隶主专权代替了原始公社制。《史记夏本纪》载:虞舜做部落首领时,舜曾到羽山(今郯城县东北)一带巡狩,“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于羽山以死”。“于是舜举鲧子禹,而使续鲧之业。”说明鲧与其子禹都曾在这一带治理洪水。禹传位给其子启,引起同姓氏族有扈氏的起兵反对,启在甘(今陕西户县境)战败有扈氏,罚有扈氏做牧奴。可能就是在这之后,有扈氏逃亡到人方(方国,即东夷)的辖地罗庄,并在风光秀丽的泥沱湖湖心岛营建高台层榭(即湖台,一名扈台,当地讹传为护台,遗址在今罗庄区驻地双月湖景区),以怡然自得,伺机东山再起。由此可知,夏朝时期,这一区域属非华夏部族的人方管辖。商代时期,这一区域仍受相对独立性的人方管辖。由于人方强大,经常同商朝奴隶主贵族或其他方国发生利害冲突,因此商朝晚期用兵的主要目标是人方。商朝最后2个国王帝乙和帝辛(纣王),都把主要精力转向征伐东夷,特别是帝辛更是不惜动用大部的国力,亲自率兵东征,经过多次苦战,才取得军事上胜利。这些战争虽也有其掠夺性的一面,但它把先进的中原文化传播到淮河、长江流域,使南北方文化逐渐趋向统一,促进了民族融合。西周(公元前1027-前770年)时期。灭商的周王,实行封邦建国的分封制。罗庄区境分属鲁国和郯国卿大夫的“采邑”。启阳邑,祝丘邑、中丘邑都是分封“采邑”的地名。春秋(公元前770-前481年)时期。沿袭西周分封制,这一区域仍为鲁国(郯国已成为鲁国的附庸国)卿大夫的“采邑”。中叶以后,鲁国被“三桓”专权,公室的土地和人民被瓜分,这一区域被鲁国季孙氏割据。

战国(公元前481-前221年)时期。推行以郡县为基础的君主集权制和分封食邑制。初期,鲁国推行哀公季康子“用田赋”政策,秦商鞅变法后,效仿秦国的君主集权制,在这一地区设置开阳县。罗庄区境属鲁国开阳县。楚灭越灭鲁后,江北广大地区成为楚国的领地,并在长城(今苍山县长城镇)置襄贲县。罗庄区境分属楚国开阳县和襄贲县。

秦朝(公元前221-前207年)时期。秦统一中国后,全国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在这一地区置郯郡及属下启阳县。罗庄区境属郯郡启阳县。

西汉(公元前206-公元8年)时期。实行郡、国并行制,其下设县。汉高帝改郯郡为东海郡,辖郯、兰陵、襄贲、启阳等38个县。罗庄区境分属东海郡襄贲县和启阳县。汉景帝时,为避景帝刘启讳,改复开阳县。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置徐州刺史部(此时的州刺史部属于监察区,不是行政区划),并在开阳县城北诸葛城析置临沂县,罗庄区境分属徐州刺史部东海郡襄贲县和开阳县。

东汉(公元25-220年)时期。初沿袭西汉郡县制。建武十七年(公元41年),改琅邪郡为琅邪国(建都于莒)。建初五年(公元80年)迁都于开阳城。区境分属徐州刺史部琅邪国开阳县和东海郡郯县。中平五年(公元188年),改徐州刺史部为徐州(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形成州、郡(国)、县三级制。区境分属徐州琅邪国开阳县和东海郡襄贲县。三国(公元220-265年)时期。区境属曹魏政权辖地,区划基本沿袭汉制,只是将郡改为国,实行国、县两级制。魏黄初年间(公元220-226年)改东海郡为东海国。区境分属琅邪国开阳县和东海国襄贲县。

西晋(公元265-316年)时期。短暂的统一中国,又恢复分封制。晋初复改东海国为东海郡,晋惠帝时又改东海郡为东海国,但区划从属似沿用三国旧制。区境分属琅邪国开阳县和东海国郯县。

东晋、十六国(公元317-420年)时期。东晋初期沿用西晋旧制,但“五胡十六国”分裂割据后,罗庄区境曾先后属东晋、后燕、南燕和北魏辖地,区划没有大的变化,仍分属琅邪国开阳县和东海国郯县。

南北朝(公元420-589年)时期。最初,南朝势力发展到此,实行州、郡、县三级制。刘宋时,复置徐州,除琅邪国复琅邪郡,废除开阳县、临沂县,并入即丘县(为郡治。在今临沂城东汤河一带)。罗庄区境属徐州琅邪郡即丘县。但到了宋明帝刘时(约公元467年),北魏又夺去淮水以北青、冀、徐、兖四州。北魏永安二年(公元529年)置北徐州,治即丘城(即丘县治西迁至今临沂县西北大岭一带)。这时的罗庄区域属北魏北徐州琅邪郡即丘县。北周夺取这一地区后,宣政元年(公元578年)改北徐州为沂州,移州治原琅邪郡之开阳城(即今临沂城)。罗庄区境属北周沂州琅邪郡即丘县。

隋朝(公元581-618年)时期。加强中央集权,简化地方行政机构,实行州、县二级制。开宝三年(公元583年),遂废诸郡,直接以州统县。开宝十六年(公元605年),分即丘县另置临沂县。炀帝时再经省并,改沂州为琅邪郡。大业元年(公元605年),省即丘县并入临沂县。罗庄区境属琅邪郡临沂县。

唐朝(公元618-907年)时期。沿袭隋朝时期的州、县两级制。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析临沂县置兰山县(遗址在今褚墩镇兰山屯村)和昌乐县(遗址在今高都街道办事处程庄一带)。武德六年废除兰山县和昌乐县,复并归临沂县。贞观六年(公元627年),设置“道”作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形成道、州、县三级制。罗庄区境属河南道沂州临沂县。北宋、辽(公元960-1127年)时期。宋初为了消除地方割据势力,对地方上的府、州,则另设通判以抑制知府、知州的职权。至道三年(公元997年),又将全国划为15路,这一地区为京东路(治开封)管辖。熙宁年间(1066-1077年),复分为京东西路和京东东路(治青州),实行路、州、县三级制。罗庄区境属京东东路沂州临沂县。

南宋、金(1127-1279年)时期。地方行政区划与北宋略同。金大定八年(1179年)改京东东路为山东东路(治青州)。罗庄区境属山东东路沂州临沂县。

元朝(1271-1368年)时期。忽必烈采用汉法建立了一套统治全国的行政机构以巩固中央集权。中央建立中书省,管理全国行政事务。在地方设立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但山东直属中书省,称为“腹里”。行省下设路、府(州)、县,实行省、路、府(州)县四级制。在山东东南部置益都路(治益都,今青州)。罗庄区境属中书省益都路沂州临沂县。

明朝(1368-1644年)时期。地方行政机构初沿袭元制。洪武元年(1368年),将临沂县省入沂州(散州,仍为县级)。洪武九年(1376年)下令改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共分13布政使司(俗称省)和2直隶。布政使司下分府(直隶州)、县(州)两级。取消路一级,实行省、府、县三级制。洪武十八年(1385年)始属兖州府。罗庄区境属山东布政使司兖州府沂州。

清朝(1644-1911年)时期。地方行政机构基本上沿袭明制,只是在省以下增置道一级,实行省、道、府、县四级制。在山东南部置兖沂曹济道,领兖州、沂州、曹州、济宁四府。雍正二年(1724年)升沂州为直隶州,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沂州为府,设附郭兰山县(疆域与原散州同)。罗庄区境属山东省兖沂曹济道沂州府兰山县。

中华民国初期,各地行政机构十分混乱,北洋政府成立后,下令废除府、州,在省与县间增置道一级,实行省、道、县三级制。1913年改兰山县为临沂县。罗庄区境分属北洋政府山东省济宁道临沂县和郯城县四区的褚桥保、柳庄保。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实行省、县两级制。1932年8月在临沂增设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省政府派驻代表,不是一级行政机构)。罗庄区境属山东省第三行政专员公署临沂县和郯城县五区的褚桥乡、柳庄乡。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展抗日救国斗争,罗庄区境成为沂蒙红色文化发祥地。1938年5月,中共临郯县委在三重村(今属罗庄区傅庄街道)成立,不久又在大丁庄(今属罗庄区汤庄街道)成立了临郯青年救国团县团部(在抗日民主政权未建立前,行使政府职权)。同年7月,在罗西的西石埠成立中央临沂县委(1939年2月撤销,并入临郯县委)。1940年3月改临郯县委为临沂县委,同时在庄坞(今属苍山县)成立临沂县抗日民主政府,并相继成立了区、乡抗日民主政府。罗庄区境分属临沂县的朱陈区、道桥区、苍山区。1942年10月在沂堂的迷龙汪成立中共临西工委(县委)。1943年1月在沂堂的前峰山成立临西办事处(县政府)。1944年8月,中共临西工委、临西办事处撤销,其辖区划归赵县。在抗日战争时期,罗庄区境的东部大多为国民党统治区或日伪占领区,西部为共产党领导的临沂县游击区和根据地。

1945年9月11日,临沂城解放。中旬,在临沂城重新组建中共临沂县委、临沂县政府。罗庄区境分属华东局滨海区临沂县和鲁南区赵县,境内有临沂县的朱陈区、册山区和赵县二区(沂堂)、十二区(褚墩)。

1947年10月,在沂河以西,河以南析置临西县。罗庄区境分属华东局鲁南区三专署临西县和苍山县。境内有临西县朱陈区、册山区和苍山县二区(沂堂)、十二区(褚墩)。1948年10月,临沂城光复后,撤销临西县,其辖区复归临沂县。罗庄区境分属华东局鲁中南区滨海专署临沂县和台枣专署苍山县。境内有临沂县朱陈区、册山区和苍山县的二区(沂堂)、十二区(褚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5月撤销鲁中南行政区,以滨海专区为基础,成立临沂专区。罗庄区境属山东省临沂专区临沂县。初期,分别为城关区(一区)、朱陈区(七区)、册山区(八区)。1952年3月增设罗庄区(十五区,驻傅庄)、白庄区(十六区)。1955年10月改朱陈区为朱隆区。1958年2月撤区并乡,城关尚称镇,朱隆、册山、罗庄、白庄一律改区称乡。

1958年8月,在“大跃进”的形势下,实行人民公社化,城关镇改为灯塔公社,朱隆乡改为共产主义公社,册山乡改为燎原公社,罗庄乡改为联盟公社(驻傅庄),白庄乡改为先锋公社。

1958年12月,临沂县改为临沂市。1959年3月,各公社名称皆改用地名。1960年8月,白庄公社并入城关公社。1961年1月,罗庄公社改为傅庄公社。1962年8月,公社一律改称区。

1963年3月,撤销临沂市,恢复临沂县。1964年5月,恢复城关区和白庄区。1969年1月,各区名称改为公社,同时从册山公社中划出塘崖公社,从傅庄公社中划出罗庄公社。1970年4月,公社更名为区;6月,傅庄、罗庄合并为傅庄区。1971年3月,区、镇复改称人民公社。1972年4月,傅庄公社又分成傅庄、罗庄两个公社。1976年6月,城关镇称城区。1980年12月,城区复称城关镇。1981年12月,朱隆公社,塘崖公社分别改为岑石公社、程庄公社。

1983年9月,撤销临沂县,恢复临沂市。1984年4月,城关镇划分为金雀山、银雀山、兰山3个办事处;罗庄境内的岑石公社改为岑石乡,册山公社改为册山乡,傅庄公社改为傅庄镇,罗庄公社改为罗庄镇,白庄公社改为白庄乡,程庄公社改为程庄乡。1991年1月,撤销白庄乡设立盛庄镇。1993年9月,撤销册山乡设立册山镇。

1994年12月17日,撤销临沂专区设立地级临沂市。原县级临沂市撤销后,设立兰山、罗庄、河东3个区,隶属临沂市。罗庄区辖罗庄镇、傅庄镇、盛庄镇、册山镇、程庄乡、岑石乡6个乡镇,226个行政村。

1995年2月12日,罗庄区作为县级行政区正式动作,行使管理职能。1996年10月9日,程庄乡、岑石乡分别更名为西高都乡、罗西乡。1997年1月14日,撤销西高都乡设立西高都镇。

1999年4月30日,设立双月湖街道办事处,将罗庄镇的朱陈北村、八块石村、湖西崖北村、湖西崖西村、湖西崖东村5个村,罗西乡的前崔庄村、后崔庄村2个村和盛庄镇的大白衣庄村、小白衣庄村2个村划归双月湖街道办事处管辖。201*年5月11日,撤销罗庄镇,设立罗庄街道办事处;撤销盛庄镇,设立盛庄街道办事处;撤销傅庄镇,设立傅庄、汤庄2个街道办事处,将原傅庄镇的汤庄村等20个村划归汤庄街道办事处管辖。201*年2月1日,撤销册山镇,设立册山街道办事处;撤销西高都镇,设立高都街道办事处;撤销罗西乡,设立罗西街道办事处。

201*年3月,罗西街道办事处划归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辖。201*年1月,原属苍山县的沂堂镇划归临沂市罗庄区管辖。201*年1月,原属郯城县的黄山镇、褚墩镇划归临沂市罗庄区管辖。

201*年8月9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临沂市罗庄区汤庄街道并入傅庄街道,双月湖街道并入盛庄街道。至此,罗庄区形成了5街(罗庄、傅庄、盛庄、册山、高都街道)3镇(沂堂镇、黄山镇、褚墩镇)的行政区划格局。(张文强撰文)

主要职责

日期:201*-12-2414:35:33点击:

169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政策法规,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全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在罗庄设立和外国(境外)、外省、市、县(区)律师机构。

4、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5、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7、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8、负责全区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9、组织和指导全区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制宣传。

10、参与地方涉法规性文件的研究拟制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及对涉港澳台法律服务的联络工作。

11、负责实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工作。

12、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13、负责主管业务范围的行政应诉、复议、听证工作。

14、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峰:

局长。主持局的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工作。办

公电话:82467唐晓林:

副局长兼普法办主任。主管普法,分管办公室工作,宣传教

育工作。

吕宗高:

副局长。分管律师工作。徐学军:

副局长。分管基层工作。李永金:

纪检组长。分管纪检工作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罗庄区201*年生物制品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罗庄区201*年生物制品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罗庄区201*年生物制品总结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736129.html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