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手册
北京清华教育教师管理制度
授课制度1、教师提前十五分钟赶到学校等待学生到校并与家长进行简短的沟通。2、教师在辅导学生时,不可使用脏话、粗话。3、教师授课时,板书工整。
4、授课结束及时布置作业,作业分为课堂作业和家庭作业。
5、做好每次考试成绩记载和学生的出勤表,单元考试、期中、期末测试由教师自行出题,自行考试和阅卷。
6、教师下课要监督学生不出学校范围,不搞激烈和危险的活动。
7、学生在辅导学校期间,任课教师为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出现任何问题由认可教师负责。8、放学后,任课教师必须亲自送学生离开辅导学校,积极和家长沟通学生的上课和学习情况。9、家长接送孩子来辅导学校时,教师需热情接待。
10、学生如有旷课和请假情况,教师需要积极和家长沟通,帮助学生补课。11、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请及时通知负责人和家长。12、教师有事情一律向负责人请假。
作业吧制度1、作业吧中需要接送的学生,需要本班教师负责接送学生。
2、做作业时教师要巡视辅导,争取时间为学生集体辅导学校的课本,并且填写学生作业完成卡。3、教师负责当日授课教师的卫生。
4、教师负责最后一个学生离开学校后,教师方可离开学校。
5、作业班教师必须保持教室的安静,学生不可乱走乱跑,大声喧哗。6、作业吧学生,因教师认真负责使一半以上的学生期中、期末成绩明显提高,培训学校将给予教师100元的奖金。
7、作业吧学生以10人为标准,因教师认真负责学生成绩提高,每来一名学生给教师50元的奖金。8、教师需要自行出题为学生复习知识,将试卷定期交给家长查阅。9、家长接送孩子时,教师必须热情和家长沟通学生的学习情况。10、对于成绩不好的学生教师要针对性的辅导孩子。
备课说课制度1、教师上课应切实做到课前备课,要求备课与上课同步或者超前,备课要认真。2、教师每周日下班之前需要上交自己的备课笔记本,负责人需要进行备课登记。
3、教案中需要详细的写明,本次课的教学重点、难点、设置的游戏、上课的步骤和本次作业4、每周四为培训学校说课日,教师需要和所有老师讲述本周上课内容,达到取长补短的效果。5、如果发现教师没有备课或者教案应付了事,将进行登记,超过3次下调教师的授课量。6、每学期会评比出最佳教案,该教案的教师将获得100元奖金。
日常管理制度1、周一至周五,每天提前十分钟到岗擦前台、地板、楼道。每周五下午大扫除,周六、日下午放学后大扫除。
2、教师辞职前,需要上交教案、教材、教具、工装、钥匙等学校用品,否则不结算工资。3、教师签订合同后,学校将会给每位教师配发学校的钥匙,教师可以自行开门。
4、每学期,培训学校会发给教师备课本、钢笔、红油笔等教学物资,教师需要自己妥善保管,如果用完教师可申请下发。
5、培训学校提供学生兑换的奖品,教师不可以随意将礼品送给学生。
6、女教师如有结婚、怀孕、离职等事情,需要提前3个月通知负责人,以便安排课程7、休产假的教师,需要提前申请休假过后的上班工作。
8、培训学校每周一下午14:30分为学校例会,总结上周授课中遇到教学问题,招生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教学管理制度1、每学期考核教师两次,期中和期末各一次,如果50%学生成绩下降,将取消教师的带班资格,换成其他教师。
2、每月负责人听课一次,时间随机选择,如果发现教师存在教学问题和不负责任行为,取消教师的授课资格。
3、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对于成绩不好的学生给予最大的帮助。4、学生流失率在三分之一以上的教师,教师工资中的学生提成下降到2元/人。5、教师工作1年以上,每月底薪上调100元。
6、教师周六日无课时间,培训学校会安排一对一辅导或者前台接待。
7、教师在试用期间,在工作时间内,学校会适当给教师安排课程,以便教师能够更好的和学生沟通,为带班做准备。
8、为鼓励教师积极研发新的教学方法,培训学校会给积极研发教学方法的老师一定的学年奖金,每学期教师研发新教学方法超过5项,奖金200元。9、严禁教师在可以排课的时间内拒绝上课。10、第一次拒绝上课,将减少后期排课的数量。11、三次拒绝上课的教师,停止后期排课并辞退。
12、寒暑假课程密集期间,如果教师当日课程已经达到10小时,如额为排课程,自愿接受,如果不接
受,不计入拒绝上课范畴。
13、教师竞争上岗,每位教师在试用期间需要准备授课科目的所有教案,由教师基本功评比大赛来决定
教师的授课数量。招生、续办管理制度1、教师在培训学校的工作包括:招生工作、教学工作、教务管理工作。2、负责人会提前一周通知教师招生工作,以便教师做好准备。3、招生提成50元/人
4、招生工作包括:校门口发传单,小区门口设点咨询,挨家挨户插传单,超市等公共场合发传单,公园,广场演讲……
5、负责人会在招生期间,对教师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教师招生不负责的现象将扣工资50元。6、积极在公共场合演讲的教师,每学期10次以上的教师,培训学校将会给予奖金100元。7、通过公开课试讲,学生报名人数在2/3以上的教师,学生提成5元/人。
8、通过期末的汇报课,使家长提前缴费的教师,并且下学期该生继续学习,给予教师续班提成20元/人。
一对一个性化辅导1、正式上课前需要对授课学生进行学前测试。2、确定上课后,需要申请购买教参或者教学资料。3、授课结束后,教师需要写好该生的学生管理手册。
4、教师需要按时写好学生个性化辅导方案(授课内容、难点重点、授课方法)5、培训学校按照教师的先后顺序安排教师的课程6、教师必须要充分准备好语文、数学和英语等课程
工资制度1、工资下发时间为下个月的25号。
2、试用期间底薪1000元,学生提成1元/人。
3、试用期第一个月为实习期,负责人根据教师的表现决定教师的去留。4、正式聘用后,底薪1000元,学生提成3元/人。
5、教师工资构成:底薪+学生提成+招生提成+续办提成+奖金。6、寒暑假期间无底薪。7、教学主管底薪1500元。
8、教师在试用期期间,上班时间周一到周六周日休假每月休假四天。
北京清华教育
教师管理师手册
扩展阅读:中小学教师工作手册(管理制度)
东安县中小学教职工
管理制度
201*年7月
目录
一、东安县中小学教师行为十要十不准2二、东安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3三、东安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办法17四、东安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办法26五、东安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34六、东安县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41七、东安县中小学学科教学常规工作的基本要求45八、东安县中小学教职工履行职务职责年度考核评分办法48东安县中小学教职工政治思想表现考评办法52中学教师工作实绩、能力与态度考核评分指导办法54小学教师工作实绩、能力与态度考核评分指导办法65后勤系列、教学辅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能力与态度考核评分指导办法75非统考科目教学质量评教量化细则81九、东安县中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83
一、东安县中小学教师行为“十要”“十不准”
一、要依法治教,立场坚定;不准散布、传授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论。
二、要关爱学生,关心学困生,语言文明;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或以各种借口将学生撵出课堂,强迫学生休学、转学、退学,将学困生排挤出学校。
三、要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不准旷课、随意停课、调课、空堂、拖堂、无教案上课和教学上敷衍塞责,对学生疏于管理、放任自流而造成安全事故。
四、要自重自爱,自尊自律;不准推销、兜售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盈利性教辅读物、学习资料、教具学具或其他各类商品。
五、要遵守公德、为人师表;不准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乱罚款或向学生及家长索、拿、卡、要。
六、要廉洁从教,无私奉献;不准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校外兼课或通过介绍、暗示、诱导学生,为社会培训机构、退休教师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七、要诚实正直,以身作则;不准在评优、晋级、晋职、调动、招生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谋取私利或利用职务便利参与有偿招生。
八、要仪表端庄,严以律己;不准浓妆艳抹、衣冠不整、穿奇装异服、穿拖鞋、穿背心、酗酒后进入课堂授课或在课堂上吸烟、使用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
九、要遵纪守法,表里如一;不准参与黄、赌、毒、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
十、要勤奋进取,潜心研教;不准在上班时间打扑克、搓麻将、下象棋、上网玩游戏、炒股。
二、东安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调整、提高、改革、创新的方针,以创建四明星一功臣活动为特色,以建设七个校园为平台,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学业务水平为重点,以改革教育体系和教师管理制度为突破口,围绕全面建设五个东安的工作目标,树立六大和谐的教育理念,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狠抓三种教育三项管理和三个创新,努力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精良、敬业奉献、敢于创新的教师队伍。为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的培养、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学校和幼儿园的领导、教师、职工及在上述学校工作的聘用人员。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全体教职工要明确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者。
第二章职业道德建设
第四条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导师。全体教职工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投身于教育改革,在改革中自觉地经受锻炼和考验,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五条全体教职工必须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热爱教师职业,工作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坚决贯彻执行省教育厅的六条禁令和东安县
中小学教师行为十要十不准。禁止下列违反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的行为发生:
1.散布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不一致的观点和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教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邪教活动。
2.不按规定群体上访(5人以上),在网上乱发帖、乱跟帖。3.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
4.不按规定乱收费、乱订资料、乱补课、乱向学生推销物品和校外兼课,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钱物。
5.用罚款或变相罚款的方式教育学生,惩罚性地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6.在学校及上级组织的成绩测试、统考、会考、国考的监考和阅卷中,在招生及其他工作中违纪舞弊、弄虚作假,甚至监守自盗或捏造事实、制造假象、诬陷他人。
7.克扣学生伙食费和强制学生搭餐寄宿。8.不备课上课,实验课不做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不及时批改作业,擅自停课、缺课、调课,酗酒后上课及上课时间接听电话等。
9.校长及班子人员所在的学校负债、借款发放福利,或工作失误造成学校重大经济损失。","p":{"h":21.412,"w":10.706,"x":428.07,"y":714.701,"z":61},"ps":{"_e凡有以上行为的教职工,县教育局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东安县中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法律和党纪、政纪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法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工作职责要求
第六条学校工作安排,必须按照依编定岗、因事设岗、精简高效、合理导向的原则,科学安排各学科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事事有人管。
第七条学校校长及有关责任人,必须及时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教职工要认真履行聘约,服从领导安排,努力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教师工作量标准。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单位为标准课时。小学教师每周满工作量为18~20个标准课时;初中教师每周满工作量为13~15个标准课时。
小学一至六年级的周课时,分别为26节、26节、30节、30节、30节、30节;中学一至三年级的周课时分别为34节、34节、34节。根据湖南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基本标准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和东安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设及比例,以及普通高中课程设的规定,结合我县定编实际,各类工作人员的每周基本工作量最低限量为:
1.小学教师一至四年级:起点课时量14~15节;五、六年级:体育14~16节,音乐美术16~18节,品德教育14~16节,语文12节,数学12节,英语14节,综合实践18节。
2.中学教师语数英各10节,政史地生体12~14节(体育兼运动队训练、组织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理化各12节,音乐美术各16节,综合实践活动16~18节。
各校根据上述确定的工作量,将每学科工作量测算成系数,便于考核操作。各学科参考系数为:小学语文、数学的系数为1.3,小学英语为1.2,其他学科系数为1;初中语文、数学、外语的系数为1.2,其他学科系数为1。
3.任教2个班语文(或数学、英语)的中学教师和任教2个班语文(或数学)的小学教师,2个班学生合计90人(农村中心小学为80人)以上的,计满工作量。中小学的自习课,必须安排教师坐班负责,每节折半计工作量。
4.行政人员的兼课量: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定岗分流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校长、副校长、校职能机构主要负责人及职能处室副职必须上课,原则按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上课(第一校长和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可适当放宽),且每周平均兼课时数分别不得少于同学科教师标准授课时数的1/4、1/2、1/2、3/4;201*名学生以上的学校,主要行政领导兼课时数可降低到1/5,校长(特别是又兼了第一校长的)兼支部书记每周兼课不少于2节,校级干部(副校级干部)兼课时数与校长(副校长)相同。但是,校级干部和副校级干部时效为5年,5年后的兼课量由学校根据需要安排。
5.兼任管理职务人员的工作量:(工作量均以理、化课1节量为标准)
中小学的管理工作(含党务、群团)尽可能由教师兼职。中小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由学校按因事设岗、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原则合理确定。管理人员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高中不超过16%、初中不超过15%、小学不超过10%。承担学生勤工俭学实习任务的校办工厂(农场),按企业管理的规定计算工作量。
党组织书记:县属中学专职党组织书记的兼课量,与该校校长相同;县属中学兼职党组织书记的兼课量,同该校副校长。24个班以上的乡镇场中小学兼职党组织书记,每周计工作量4节(标准课时,下同);24个班以下的兼职党组织书记,每周计工作量3节。
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县属中学的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同该校中层领导的兼课量;乡镇场中小学的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每周计工作量4节(24个班规模以下的学校每周计工作量3节)。
教务员、教导员、学籍专干:24个班以上的学校,每周计工作量6节;12~23个班的学校,每周计工作量5节;12个班以下的学校,每周计工作量3节,教导工作、学籍专干由一人兼任,每周计工作量6节。寄宿学校女生辅导员的工作量视寄宿人数多少和工作量的大小,比较教导员工作量,由学校决定。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县属中学每周计工作量3节,乡镇场中小学每周计工作量1.5节。
会计、报账员、出纳员:县属中学每周计工作量8节,24个班以上的乡镇场中小学每周计工作量6节,12~23个班的学校每周计工作量5节,12个班以下的学校每周计工作量4节。
6.理、化、生实验员:高中,每人负责8~10个教学班;初中,每人负责14~16个教学班;小学,每人负责16~20个教学班。没有专职实验员的学校,理化教师和生物教师每周分别另计工作量1.5节、1节。
\u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充分挖掘学生的闪光点和特长,促使每个学生朝着自己最适合、最容易成功的方向发展。要把学生当作自己的亲人,做学生的良师益友;真心与学生交流,让学生敞开心扉,让学生亲身体验到老师的关爱。教师要在自己全部的工作中,渗透思想教育、养成教育,寓教于教学、活动和管理中,使思想品德教育、养成教育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潜移默化,增强实效。同时还要率先垂范,用自己的优秀品质、高尚情操、严谨学风和文明行为影响学生。
提高教学质量。要大力开展素质教育,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改革,彰显学生个性,促使学生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进行教学研究。教师要严谨治学,树立良好教风,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力争成为教育教学的专家,使每一个学生每一堂课都能获得教益。
指导课外活动。教师除完成课堂教学研究外,应根据学生特点,组织课外活动,通过课外活动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发挥特长、发展个性,促使他们生动活泼主动发展。
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教师应该关心社会、面向社会,分析社会对学生的影响,发挥社会积极因素的教育作用,努力消除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同时要了解每个学生的家庭,协调好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关系。老师要经常家访,关心留守学生,每学期要召开1次家长会。
参与学校的管理。教师要关心学校工作,了解学校决策的过程和内容,明白自己的地位和作用,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向领导提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使自己与学校共同发展。学校领导、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严格按照六七八现场精细管理法的要求,做到将情况掌握在现场,问题解决在现场,工作落实在现场。
第十条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热爱工作,忠于职守,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在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班
主任工作和其他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对国家和集体贡献较大的应给予奖励。对官僚主义、玩忽职守、渎职、失职造成工作和经济损失的,除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还要求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全体教职工必须遵守以下工作制度:1.出勤制度。2.集体办公制度。
3.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和辅导制度(按教学常规工作要求)。4.有住宿条件的学校和寄宿学校的教师住校制度。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对违反学校规定,又未履行任何手续而少住或不住校者,每缺1晚按旷工半天处理。
5.考勤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享受了寒暑假的教职工不再享受探亲假。
婚假。本人结婚可给婚假3天。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婚假为15天。如属重新组合的家庭,初婚一方符合晚婚的也可享受晚婚假。配偶在外地的,可另给路程假。
产假。女职工法定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因避孕失败导致小产的,可休小产假,假期为15天。怀孕期间,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按事假处理。
丧假。本人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丧假超过法定期限按事假处理,一天不能返程的应给路程假。
如确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续假的,续假期间的待遇按事假对待。教职工在婚假、产假、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病假(不含因工受伤)。3天内需有当地医院证明,3天以上需
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评优。其批准权限为:学校教师由教育局主管人事的副局长批准,学校行政领导由教育局局长批准,并提供完备的请假材料。以请病假为名,进行商业性的获利活动或违法违纪活动作旷工论处;从事违法违纪活动,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请长期病假者,按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52号)规定执行。病假期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其工作年限长短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即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病假连续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
病假累计15天及以上者扣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累计30天及以上者扣2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累计45天及以上者扣1个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累计90天及以上者扣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精神病、癌症等特殊病患者经局党委研究确定的除外)。
事假。教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应履行请假手续。其批准权限为:乡镇场中学和中心小学校长,由联系学校的教育局领导批准,并报县教育局人事部门备案;县属中学的党政正职由教育局局长批准,其他行政人员和教职工由所在学校校长批准。村联小教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村联小校长批准。
事假当月累计不超过3天。全年事假累计超过7天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评优。以请事假为名,进行商业性活动的违法违纪活动作旷工论处;从事违法违纪活动,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累计事假5天以上经批准且自付代课金的扣半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事假10天以上的,扣1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事假20天以上的,扣3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事假30天
以上的,扣6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迟到早退,5次计旷工1天。经常迟到早退,经教育批评不改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旷工。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虽申请但未得到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应视为旷工。旷工1天,扣除当事人当月工资总额的1/15(以此类推),并扣发2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期内累计旷工2天的,扣发4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期内累计旷工3天的,扣发6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天,当年年度考核不评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予以辞退。
出差。所有出差(包括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参观、考试或下乡指导、检查工作以及家访)都必须由单位领导安排。其差旅费的补助及其他开支严格按规定填表,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未经批准或非领导安排的出差活动,所花费用及差旅费不予报销,外出时间按旷工处理。学校主要领导外出,必须事先向联系学校的县教育局领导报告,并建立领导工作去向公示牌,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二条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不允许随意停课、换课。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停课,1天以内由学校行政集体研究决定,并报联系学校的县教育局领导批准;1天以上必须报教育局主要领导批准。教师个人临时调课,必须先经学校教导室(处)批准,未经批准的调课,按每2节记旷工1天处理。
第十三条不履行本单位聘约的教职工,学校有权对其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进行调整,教职工应该服从并自觉予以配合。对学校行政重新安排的工作不接受的,或者故意刁难,以致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又经多次做工作仍不服从的,应根据有关法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聘。
第四章聘用与调配
第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教育厅、人事厅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p":{"h":21.412,"w":340.287,"x":366.142,"y":1029.994,"z":104},"ps":{"_enter":1},"s":{"letter-spacing":"-1.482"},"t":"word","r"用的原则,推行教职工聘用(任)制,建立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小学的标准班额为45人/班,按21∶1和23∶1的生员比配备教师;初中50人/班,按16∶1和18∶1的生员比配备教师。
第十五条中小学新增、调配工作人员,由教育局严格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聘用(任)教职工。对不适合或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坚决予以调整。凡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聘在教学岗位上。患有精神病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岗位的教师,学校不得将其聘到教育教学岗位,应视病情安排其休息治疗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十六条新增教师时,实行公开招考,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凡经统一考试考核被录用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具有教师资格的其他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被确定调动的教职工,必须按报到或调令时限到新单位报到。无特殊情况不按时报到的新录用的大学毕业生,超过3天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调配原则。
1.人员调配要根据我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保证重点,加强基层,稳定第一线。同时必须注意合理流向,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城镇学校的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重点学校的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还要有计划地推进区域内的教师岗位交流,优化教师资源配,提高人员的使用效益。
2.无特殊情况,教师在聘任期内不能申请调往其他学校。3.严格控制农村学校教职工进县城学校。在全县性的大型教学比武活动中,取得各科第一名的教师(有效期为3年),在县城学校相应的学科缺编情况下,可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县城学校学科缺编的岗位实行双向选择。
4.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借进或借出教职工。5.教职工的调动。在职教职工的调动以及大学毕业生的招聘与录用,原则上在暑假期间办理,无特殊情况,寒假不办理调动手续;被调动教师从超过期限的下一天起,按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对新录用的大学毕业生,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行服务期制度。师范院校及具有教师资格的其他高等学校毕业生被我县录用为教师,其见习期满后,必须连续在东安县教育系统服务满4年后方可流动。定向培养的免费师范生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在服务期内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偿还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和培养经费。单位选送参加进修的在职教师,进修期满后,必须回教育战线服务,其中本科毕业后连续服务不少于5年;研究生毕业后,连续服务不少于10年。
第十九条教育部门干部任免及教师调配审批规定。1.教育局机关干部股长及以上职务任免,由局党委研究报县分管领导研究决定,股长以下职务任免由局党委研究决定。
2.学校校长任免,由局党委研究报县分管领导研究决定;校长以下职务任免,由局党委研究决定。
3.教师进城由局党委研究报县分管领导研究决定,其他教师调配由局党委研究决定。
4.","p":{"h":21.412,"w":20.831,"x":174.6,"y":588.581,"z":47},"ps":n退休人员享受退休待遇。确因工作需要从事教学工作,需经县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考察批准方可返聘。
第五章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一条全体教职工要不断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不断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努力建设教师终身教育制度。探索建立以校本培训为基础、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依托,任职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管理,岗位培训与学历提高培训相结合的教师教育新模式。
第二十二条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以学历培训、岗位培训、新课程培训为重点。凡学历不合格的教师,必须通过师范类专业函授、电大、自考、现代远程教育等方式取得合格学历;大力加强岗位培训,不断拓展新视野,增加新知识,掌握新方法,提高教书育人的技能。岗位培训以在职进修为主,鼓励自学成才。中学教师,每半月组织业务学习1次;小学教师,每月集体学习1次。全体在职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每5年为一周期的继续教育工程,接受不少于240课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结业证书。培训内容和经历要记入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作为学习验收和晋职晋薪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取得优异成绩,或参加国家承认学历的函授、电大、自考、现代远程教育等形式取得毕业文凭的,应给予适当的奖励。不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或无故缺席的,3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优;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不能结业的,一切费用不得报销。
第二十四条凡经县教育局批准带职学习的教师,学习期间的","p":{"h":21.412,"w":100.296,"x":605.026,"y":872.351,"z":71},"ps":null,"t":"word","r":[14]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考核应当公平、公正、客观、准确,学校考核细则应在学年初出台,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教师的考核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十六条县城学校的教师申报评聘中、高级职称时,必须有到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或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在农村四类学校(大水学校、易江学校、中田学校、紫云学校、高峰中心小学、高峰中学、黄泥洞学校)以及村联小连续工作20年、考核位于学校中等以上水平、无违法乱纪行为的教师,申报评聘中、高级职称时由县教育局有计划的安排指标解决。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七条每学年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必须根据考核结果发放。","p":{"h":21.412,"w":422.555,"x":135.187,"y":462.431,"z":48},"ps":n三、东安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1*”15号)和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快我县教育强县进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全面、客观、公正评价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绩效,将考核结果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同学校领导的使用、调整、晋升挂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对象
东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列入财政预算拨款的中小学。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校务管理、师资队伍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后勤管理和其他工作任务组成。学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定为C等。
1.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
2.因学校责任出现非正常群体上访的(以信访局认定的为准);3.学校有克扣和私分学生伙食费行为的;4.学校有乱收费行为和私设小金库行为的;5.学校教职工有偿补课、乱发资料的;6.教育局规定其他实行一票否决的。四、考核办法和程序
1.县教育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对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考核。
2.考核办法:采取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教育局考核工作小组按考核方案对学校进行不定期、不定次的督查,并建立平时考核档案,将考核小组扣分和领导督查扣分一同并入期末考核结果。每年上期,按附件1的考核细则对学校进行简化考核,并与校长的绩效考
核挂钩;每年下期,由县教育局考核工作小组组织人员按附件2的考核细则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综合考评,考核扣分可超权重分。
五、考评结果的运用1.全县分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两大系列考核,每个系列分四类(见附2)。每类分A、B、C三等,各占1/3,确定考核等次。A等系数不确定,B等系数为1,C等系数为0.98。
2.根据在职教职工人数和考核等次确定各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六、本办法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附件:1.东安县上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细则
2.东安县下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细则3.东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分类情况汇总表
附件1:东安县上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责任股室考核得分①小学和初中质量测试全科合格率全县按学校分类进行排名(九年一贯制学校质量测试成绩取平均值,参与小学排名)。教育②县城和一类学校进行考核排名:第1名得60分,教学第二名得57分,第三名得54分,依次类推;二类学校质量进行考核排名:第1名得60分,第二名得58分,第三60分名得56分,依次类推;三、四类学校进行考核排名:第1名得60分,第二名得58分,第三名得56分,依次类推。事股人股基教校园文化建设10分教学常规管理10分学校安全管理10分学校财务工作10分按计财股制定的《财务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及财务检查和内审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按法制股制订的《东安县安全维稳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按教研室制定的《东安县中小学学科教学常规工作的基本要求》进行考核评分。按基教股制定的《东安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考评细基教则》进行考核评分。股教科中心法制核方案》进行考核评分。股计财股及校财局管中心附件2:东安县下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细则
一级二级指标指标一校务管理20分信息宣传3分③党报党刊和教育报刊等征订工作④认真落实会议精神、确保政令畅通①每期召开一次教代会工青妇团②校务公开工作2分③重视老龄、共青团、妇女工作0.5查有关资料计分0.50.50.51②做好各种材料上报工作1①认真做好教育宣传工作1廉政建设5分安全8分法制股制订的《东安县学8管理考核方案》①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②无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具、学具或其他商品现象③无乱补课现象④无“私立小金库”现象2111管理校安全维稳信访工作目标班子2分②学校班子成员民主测评1考核内容①实行校长负责制,班子成员按《考核细则》进行1建设分工权值计分办法有方案的记0.5分,有分工安排表的记0.5分平均优秀率达90%的记1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减0.2分按《东安县学校安全维稳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进行评分并折算记分。查资料,每缺一人次扣0.2分调查、访问学生、家长,每发现一人次扣0.2分调查、访问学生、家长,每发现一人次扣0.2分查账本,无记1分,有记0分教育新闻或经验介绍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党报党刊、新闻媒体上发表,每篇记0.5分;否则不记分查教育局各股室登记表,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的记1分,每缺1次扣0.2分按时完成征订任务的记0.5分,没完成的记0分查会议记录,落实好的,政令畅通的记0.5分查会议记录,每期召开了一次的记0.5分,否则记0分有校务公开栏的记0.5分,及时公开了的记0.5分考核得分
东安县下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二教师队伍管理18分教师培训2分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②校长、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①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2分②落实全体女教工孕情环情妇检措施③计划生育统计报表④初中以上学生进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情况1师德师风4分领导上课4分教师管理3分人事改革3分二级指标考核内容①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或考核方案,并提交教代会通过,无教师上访②在职在岗人员有无吃财政空饷现象③实行教师评议学校行政人员制度并进行评议①坚持住校办公,学校无乱放假、乱批教职工请假现象②教职工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③协助县教育局档案室建立电子档案,做好干部教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①行政人员兼课权值计分办法考核得分1查资料,有方案且教代会通过了的记0.5分,无教师上访的记0.5分查看资料,无吃财政空饷现象记1分,有记0分查资料,有评议制度的记0.5分,进行了评议的记0.5分查看资料,无乱放假、无乱批假现象的记1分,有记0分查出勤登记册,按时上下班的记1分,有迟到、早退、旷工现象的每发现1人次扣0.2分查记录,完成了的记1分,没完成的视其情况扣分查课表、教案,按规定上足课的记2分,每少上一节扣0.2分查听课记录,按要求(校长、主抓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导主任每期不少于30节,其他行政人员每期不少于20节)听足课的记2分,每少听一节扣0.2分按《东安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评分细则》折算计分查资料,完成了提升学历培训、校本培训、信息技术培训、薄弱学科培训及各类调训任务记1分,每缺一项扣0.3分查资料,分好、中、差记分,好记1分,中记0.5分,差记0分查资料,有计生专干或责任领导的记0.5分,否则记0分查资料,有落实孕情、环情、妇检措施的记0.5分查资料,按要求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的记0.5分查资料,有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的记0.5分,无记0分111112②行政人员听课2学校师德师风建设410.50.50.50.5
东安县下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三教育教学管理50分校园文化建设10分常规管理6分二级指标考核内容①教学常规检查②校长“六到场”、科任教师“七到场”、班主任“八到场”③教师备课、听课、作业批改权值2计分办法查记录,每期不少于4次的记2分,每少一次,扣0.5分查记录,分好、中、差记分,好记1分,中记0.5分,差记0分查教案、作业、听课等,好的记3分,每少一人次扣0.1分按《东安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考评细则》折算评分。考核得分13
东安县下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三教育教学管理50分二级指标学籍管理1分考核内容权值1计分办法按要求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的,记1分;否则记0分县城和一类学校排第1~3名,分别记10分、8分、6分;倒数1-3名分别扣10分、8分、6分;二类学校排第1~3名,分别记10分、8分、6分,倒数1~3名分别扣10分、8分、6分;三、四类学校排第1~3名,分别记10分、8分、6分,倒数第1~3名,分别扣10分、8分、6分查获奖证书或通报,获县级一等奖0.2分/人次,市级以上0.5分/人次(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分)查记录,每期组织4次以上校级教研活动的记1分,每少一次扣0.25分抽查一个教研组教研活动记录,每期不少于8次的记2分,每少一次扣0.2分抽查3~5名同年级同科教师备课本,酌情记分召开学生座谈会,走访学生,开齐开足课记0.5分,缺一节次扣0.5分查资料,按时完成督导室布置的各项工作记1分,每缺一次扣0.5分以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市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省市县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为依据,进行考核并折算记分查资料,分好、中、差记分,好记0.5分,中记0.3分,差记0分查记录、资料,每期不少于一次的记1分,否则记0分考核得分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教学质量11分①教学质量:小学和初中质量测试全科合格率全县按学校分类进行排队(九年一贯制学校质量测试成绩取平均值,参与小学排名)10②奥赛获奖1①校级教研活动1教学教研5分②校本教研活动2③教师集体备课1④开齐开足课1督导评估3分①督导评估工作1②督导评估考核2①家长学校家长学校2分0.5②家长会1③教师家访工作每期不少于10次的记0.5分,每0.5缺一次扣0.1分
东安县下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三教育教学管理50分①幼儿园管理幼教农村教育或中考工作4分小学图书工作3分③图书馆(室)的管理0.5①图书经费专款专用②图书馆(室)各种制度健全并上墙0.51功能室建设3分③现代教育技术1②学生动手实验及电脑等操作能力1①仪器、电脑管理1班级管理2分③班级管理和布置0.5②留守儿童管理0.5二级指标考核内容①建立中小学素质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权值1计分办法查资料,每期组织一次学生综合素质测试记1分,否则记0分查记录,有留守儿童登记和备案,有结对帮扶、亲情交流措施和安全保障制度记0.5分,少一项扣0.2分班级布置美观大方,物件摆设规范,实行班级考核和班主任日志制记0.5分查仪器、电脑管理及其完好率,视其情况记分查实验报告单或抽3~5名学生考查,分好、中、差记分,好记1分,中记0.5分,差记0分有专人规范管理,有资源使用情况登记表、维修登记表、远程教育资源目录登记1分,每缺一项扣0.3分查账本,专用图书经费全额用于购买图书记0.5分,否则记0分查资料,看现场,视其情况记分学校图书馆(室)管理规范且有效开放的记0.5分查记录,每期开展一次及以上读书比赛和阅读水平测试活动的记1分,每少一次扣0.5分查资料,看现场,分好、中、差记分,好记2分、中记1分、差记0.5分4规范办园行为,对依法取缔和整改的幼儿园及时处理到位的记1分,否则记0分有校牌、教室、授课教师、课表、学员名册及作业的各记0.2分完成职专招生任务的记3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的记1分,经举报查实有违规行为的每起扣1分。扣完此项分扣总分考核得分④读书活动0.5②办园行为规范③镇农校建设①职专招生工作②严守招生纪律中学4
东安县下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四后勤管理12分收费工作2分收费工作2财务公示3分②学生食堂和伙食费管理2①收费项目、标准和“两免一补”、助学金发放、永久性公示牌1查账目,走访学生、看现象、查发放名册查账目,走访学生:按规定收取学生伙食费、稻谷的记0.5分;毛利率控制在20%以内的记0.5分;伙食费日清月结并及时向学生公布的记0.5分;收入记入总账的记0.5分;建立食品安全台账,有详细进货发票的记0.5分,每缺一次扣0.5分。查发票,走访学生:无乱收费或无克扣学生伙食费的记2分;有乱收费或克扣学生伙食费的记0分。私分学生伙食费的,此项计0分,并实行“一票否决”①勤工俭学活动勤工俭学2分查资料,积极配合教育局勤管站做②统计和上报工作1好全年统计和上报工作的记1分1查资料,有计划和总结记1分;每缺一项扣0.5分二级指标财务工作2分考核内容财务管理工作:计财股制订的《财务管理考核评分细则》2权值计分办法考核得分按《财务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及财务检查和内审情况折算记分①合格学校建设学校建设3分②校舍改造和维修2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按期竣工的记1分;验收合格的记1分按期完成校舍改造和维修任务的1记0.5分;把好维改质量关的记0.5分附件3:东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分类情况汇总表
类别学校名称东安三中东安五中耀祥中学初中部紫溪中心小学水岭学校川岩中学川岩中心小学类别学校名称白沙中心小学大江口中学大江口中心小学横塘学校大盛中学大盛中心小学山口铺中学类别学校名称西江桥中心小学三类金江中心小学塘复中学塘复中心小学狮子铺中学狮子铺中心小学黄泥洞学校高峰中学高峰中心小学紫云学校中田学校大水学校易江学校一井头圩中学井头圩中心小学类端桥铺中学端桥铺中心小学竹木町中学竹木町中心小学芦洪市中学芦洪市中心小学石期市中心小学花桥学校二类大庙口中学白沙中学二山口铺中心小学凡龙圩学校类鹿马桥中学鹿马桥中心小学伍家桥中学伍家桥中心小学新圩中学新圩中心小学南镇中学南桥中心小学三渌埠头中心小学荷池中心小学类台凡市中心小学四类大庙口中心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助标准:
一类学校:每人每月30元;二类学校:每人每月90元;三类学校:每人每月150元;四类学校:每人每月230元。
四、东安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第二章指导思想
第三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校长队伍素质为核心,以考核校长绩效为导向,采取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的绩效,将考核结果与校长绩效工资分配挂钩,与校长评先评优挂钩,与校长的使用、调整、晋升、晋级挂钩,建立健全校长激励机制,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义务学校校长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注重实绩,促进发展,客观公正。
第四章绩效工资总量
第五条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绩效工资总量按本地教师绩效工资的1.3倍确定,实行经费单列。县财政按照下面公式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工资总量。
每学期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工资总量=(本地教师绩效工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人数×1.3)÷2。
第五章绩效工资的分配
第六条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工资分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第七条校长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除包含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同级别基础性绩效工资外,还包括学校规模补贴(见附件1)。农村学校校长享受所在学校的农村学校教师补贴。
计算公式为:校长基础性绩效工资=义务教育学校同级别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学校规模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
第八条在正常情况下,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计算。计算公式为:每个学期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当年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校长考核得分总和×校长个人考核得分。
第九条校长基础性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发放,其中与义务教育学校同级别的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县财政按月打卡发放,学校规模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每学期拨付一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考核情况发放,每学期一次。
第十条学校出现下列情况的,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每期内经查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⑴学校内有教师乱补课、乱发教辅资料的。
⑵有教师及家属在校内私自接收学生寄宿搭餐的。⑶因学校责任出现非正常群体上访的(以信访局认定的为准)。⑷学校有克扣和私分学生伙食费行为的。⑸期内学校教职工有违反计划生育的。
⑹教师有缺岗现象,有参加与工作无关活动的。⑺校长本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⑻学校有其他问题,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的。2.每期内经查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只发全额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
⑴学校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⑵学校有乱收费行为和私设小金库的。
⑶学校违规挪用公用经费滥发奖金、津补贴的。⑷学校有乱补课、乱发教辅资料的。
⑸学校按学生成绩办重点班或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的。⑹学校在考试中发生大面积舞弊的。
⑺校长本人有受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的。
⑻不按上级要求开齐开足所有学科的。3.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学校,扣发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学期内受到通报表扬的学校,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增加5%。
第十一条按上级文件精神和教育局规定实行一票否决的,只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
第十二条每个学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期末测试、统一阅卷,并对合格率、优秀率和人平分进行综合排名。第一次排在倒数三名或名次下降5名的学校,对学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排在后5位的学校领导不予提拔重用;连续两学年排在倒数三名或下降10名的学校,学校领导班子人员全部就地免职。就地免职的学校领导,只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排名前三名的学校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5%。
第六章绩效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
第十三条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包含七个方面,即执行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廉政建设、民主测评和其他方面。考核细则见附件2。
第十四条校长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校长自评与民主测评相结合。考核小组将平时不定时、不定次的督查扣分及领导督查扣分,一并记入期末的绩效考核结果(扣分均可超过权值分),期末绩效考核占85%,民主测评占15%。民主测评的计分办法为:(优秀人数+称职人数)÷参评人数×15。
第十五条校长考核的基本程序是:①校长进行个人述职或总结;②组织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校长绩效考核工作小组依据考核细则对校长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与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情况提出考核综合得分建议意见;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校长考核综合得分结论,并报局党委研究审定;⑤公示考核结果。
第七章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绩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校长,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视不同的等次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校长,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视情况减发,直至取消全部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校长,次年发放6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因犯错误受处分期间,按有关规定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次年发放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被司法机关羁押的,羁押期间暂停绩效工资。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自201*年上期起试行。附件:1.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部分考核表(办学规模)
2.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细则
附件1: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基础性绩效工资办学规模补贴参数:每月单位:元类别考核细则学生在1500人及以上小学学生在1000人及以上学生在1000人及以下学生在1000人以上中学学生在800人及以上学生在800人以下标准705030705030考评备注附件2: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一执行政策法规20分二级指标计分办法权值22232考核得分1.教育强县查资料,有计划和措施,落实好的记2分,缺一项扣1分查账本,专款专用的记2分,挤占挪用的记0分有组织机构,有公示的记1分,缺一项扣0.5分查课表,按规定开设课程的记2分,任意取消或加开的记0分执行禁止有偿补课规定的记2分,发现有偿补课的记0分。(走访学生、家长,查网络)在规定区域招生的记2分,跨区域招生或未办招生手续招收他校学生的扣2分走访学生,无体罚学生现象的记2分,有排挤、体罚学生现象记0分查资料,师训任务完成了的记2分,没完成任务的记0分查会议记录,每期召开了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2次以上的记2分;重大事项进行了公开的记1分,否则记0分按时完成了教育局各股室布置的任务的记2分,每发现一个股室任务未完成的扣1分,扣完为止(查各股室任务完成登记表)各学科计划、总结齐全的记2分,每缺一个扣0.5分教师上课、备课正常的记2分,每缺一节次扣0.5分作业批改及时的记2分,每少一次扣0.2分2.保障经费122223.课程开设4.补课规定5.招生工作6.爱护学生7.教师培训8.教代会和校务公开9.任务完成二教育教学25分2222教研活动开展正常且有活动记录,符合规定10.常规教学数量的记1分,每少一次扣0.5分。学校有县级以上的课题,且课题研究工作搞得比较好的记1分,否则扣1分。(县教科中心提供)行政人员听课达到了规定节数的记2分,每缺1节扣0.2分2wenku_33({"font":{"6c925cfc0242a8956bece4c00010021":"华文中宋","6c925cfc0242a8956bece4c000201*1":"华文中宋","6c925cfc0242a8956bece4c00050021":"TimesNewRoman","6c925cfc0242a8956bece4c00080021":"宋体","6c925cfc0242a8956bece4c00090021":"宋体"},"style":[{"t":"style","c":[3,0],"s":{"font-size":"22.537"}},{"t":"style","c":[0,3,4,5,6,10,1],"s":{"bold":"true"}},{"t":"style","c":[0,1,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s":{"color":"#000000"}},{"t":"style","c":[3],"s":{"font-family":"6c925cfc0242a8956bece4c00010021"}},{"t":"style","c":[4],"s":{"letter-spacing":"0.037"}},{"t":"style","c":[4,6,10,5],"s":{"font-size":"15.75"}},{"t":"style","c":[4,6],"s":{"font-family":"6c925cfc0242a8956bece4c00080021"}},{"t":"style","c":[4,5,6,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7],"s":{"font-size":"15.75"}},{"t":"style","c":[4,8],"s":{"letter-spacing":"0.037"}},{"t":"style","c":[4,6,8,12,16,17,18,21,22,23,9],"s":{"font-family":"6c925cfc0242a8956bece4c00080021"}},{"t":"style","c":[10],"s":{"font-family":"6c925cfc0242a8956bece4c00090021"}},{"t":"style","c":[10,13,15,19,11],"s":{"font-family":"6c925cfc0242a8956bece4c00090021"}},{"t":"style","c":[12],"s":{"letter-spacing":"0.022"}},{"t":"style","c":[13],"s":{"letter-spacing":"-0.559"}},{"t":"style","c":[15,14],"s":{"letter-spacing":"0.018"}},{"t":"style","c":[15],"s":{"letter-spacing":"0.018"}},{"t":"style","c":[1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26.其他七其他方面±15分计分办法在省、市、县教育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验收合格的加1分(督导室提供)合格学校建设符合要求,制度健全,通过了验收的加1分(合格学校建设办提供)学校工作受到县教育局表彰的,一次加1分,两次加2分;受到批评的,一次减1分,两次减2分,以通报为依据(办公室提供)职高招生完成了任务60%的加1分,超过60%的每超10%加1分;低于60%的,每低于10%扣1分,低于40%的实行“一票否决”(职成股提供)家长学校办得好的加1分,未开办的扣1分(关工委提供)各种款项上缴及时,无拖欠的加1分,否则扣1分(办公室提供)学校无安全事故的加2分,有安全事故的扣2分(法制股提供)学校教学质量测试全科合格率全县分类进行排队:县城和一类学校排第1~3名,分别加5分、4分、3分;倒数1~3名分别扣5分、4分、3分;二类学校排第1~3名,分别加5分、4分、3分,倒数1~3名分别扣5分、4分、3分;三、四类学校排第1~3名,分别加5分、4分、3分,倒数第1~3名,分别扣5分、4分、3分(基教股提供)说明:1.上述考核分期末考核和平时考核两种,平时考核可随机抽查扣分,发现问题立即扣分,平时考核加减分建立平时考核档案,须有证明人签字,并及时通报该校。2.扣分可超过权重分。
±5±1±2±2±1±2权值+1+1考核得分
五、东安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
分配实施办法
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以及东安县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从根本上消除干与不干、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发展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要体现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和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各学校要把师德师风放在考核工作的突出位,注重教职工平时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做出的成绩。
3.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要把一线教师作为重点,同时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4.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合理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教职工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
四、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规范后津补贴的70%。
2.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规范后津补贴的30%和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其中,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提取一部分作为校长考核奖励、班主任津贴和边远地区教师补贴,其余部分依据学校绩效考核确定分配方式,其中还应设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五、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分配办法(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比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包括出勤、师德师风、工作量、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等五项,具体可参考东安县中小学教职工履行职务职责年度考核评分办法,比例分别为10%、10%、30%、20%、30%,学校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
1.出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以学校考勤记录为依据。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东安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执行。
2.师德师风。主要考核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等情况。各学校要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资料、乱收费等行为纳入师德师风考核范围。
3.工作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教职工工作量。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缩小教职工的工作量差距。
4.工作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讲、改、辅、评等常规教学和教研教改参与落实情况,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参与教学管理情况;非教学工作人员主要考核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具体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细则。
5.工作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专任教师主要考核完成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等情况;非专任教师的工作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细则。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
工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出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乘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计算公式为: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党支部书记和其他行政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民主测评占10%、本校绩效工资考核占50%、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主管工作占40%。其计算办法为:[(优秀人数+称职人数)/参评人数×10]+[本校绩效考核分数×50%]+[主管工作得分/主管工作权值分×40]。其数据由教育局考核工作小组提供。
根据东安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细则,行政人员主管工作是:①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正副教导主任为三、教育教学管理(除图书工作3分外),共47分;②主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和正副总务主任为四、后勤管理,共12分;③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和正副政教主任为一、校务管理中的‘安全管理’,共8分;④正副办公室主任为信息宣传4分、教师管理3分、图书工作3分,共10分。(三)减发绩效工资的相关规定
1.考勤规定
(1)各类请假人员,学校依据东安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规范教职工请假行为,并结合本校实际,落实好教职工请假期间绩效工资的发放。
①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及以上者,扣发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每期内,旷工1天的扣发2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旷工2天的,扣发4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旷工3天的,扣发6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予以辞退。
③累计事假5天以上(含5天)经批准且自付代课金的,扣半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扣1个月
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事假20天以上(含20天),扣3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事假30天以上(含30天),扣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④病假累计15天及以上者扣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累计30天及以上者扣2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累计45天及以上者扣3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累计90天及以上者扣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精神病、癌症等特殊病患者经局党委研究确定的除外)。
(2)下列人员扣除全额绩效工资:
①无故不上班的;②请人顶教的;③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脱产进修研究生的。
2.违规违纪规定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局核查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3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2)从事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推销物品的,经教育局核查属实扣发本人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3)学期内学生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发本学期1~3个月的班主任津贴。
(4)担任非统考学科教学工作,不去上课的,经查实扣当事人1~6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发生教育教学责任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学校财产损失的,对负有相关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扣发1~6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5)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学校,全体教师每人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人员,扣发本人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6)学期内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人员,扣发本人6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7)学期内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人员,扣发本人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8)学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除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外,
还要扣发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0%。
(9)学期内教职工或学生出现上述情形,每出现一起扣发校长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10%,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领导干部或责任人视情况扣发。
(10)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减发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
(11)教师及家属在校内私自接收学生寄宿搭餐的,一经查实,除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外,扣6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3.其他规定
(1)经教育局批准到私人学校支教的人员,只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2)教育局安排的支教人员享受支教学校的农村教师补助;借用人员享受借用所在单位绩效工资及补贴的待遇。
(3)经教育局同意的支教或借用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含补贴)由借用单位考核按方案发放;借用到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称职以上的享受借出单位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值。
(4)停薪留职人员绩效工资按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5)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同意的内休人员,享受全校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
(6)经组织批准的离岗人员、督导员、教育局待安排人员、公派学习人员等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享受学校绩效工资平均值,大龄教职工(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可参加学校绩效工资考核也可享受学校绩效工资平均值。
(7)第一、二、三、四类学校的教师按标准可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教师补贴。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教师补贴的教师调入非补贴学校后,补贴部分随即取消。
(8)经教育局批准脱产进修大专、本科的,享受所在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二分之一。
(9)凡本办法规定享受单位绩效工资平均值的人员,如果绩
效工资平均值高于对应标准绩效工资的,只享受对应标准绩效工资提取后的部分。
(10)期末考试,综合排名位于全县倒数三名的,除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外,扣发学校领导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排名下滑3名(含3名)以上的,除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外,每下滑1名扣发学校领导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期末考试,综合排名位于全县前3名的,除给予表彰外,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5%;教学成绩综合排名提升3名(含3名)以上的,每提升1名学校领导和全校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1%。县教育局提拔重用学校领导人员时,优先从综合成绩排名前3名和教学成绩提升快的学校中产生。
(11)学期内受到通报表扬的学校,全体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1%。
(12)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政策处理。六.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1.各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领导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学校中层领导可视为教职工代表)。根据学校教职工人数,考核小组成员一般确定在5~13人,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
2.各学校要根据本办法制定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和组织机构必须经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3.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考核分数及绩效工资分配结果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七、绩效工资实施要求
1.实施本办法后,各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
支,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私自发放津补贴。
2.教育局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学校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非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本办法执行。
八、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东安县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东安名师、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示范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是指全县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教师进修学校。
名师,是指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水平高,教育科研能力强,在全国、省、市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在本县教师队伍中有很强的影响力,在教书育人、教研教改、教师培训与培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且成绩特别突出的优秀教师。
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水平高,教育科研能力强,教育质量在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居领先地位,有较强的指导本学科其他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和教研的能力,引领本地学科建设,在同学段教师中起示范、带头和指导作用的优秀教师。
骨干教师,是指具有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中积累了成功经验,有一定的教研能力,在中小学教育教学、教研岗位上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教师。
第三条名师实行年度考核和届次任期制。每届任期6年,任期从评审认定当年9月1日起至届满年份8月31日止。第七年起,所获称号自动消失,相应的待遇和奖励取消。任期届满后,原名师可继续申请参加新一届名师的评选认定。
学科带头人实行年度考核和届次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任期从评审认定当年9月1日起至届满年份8月31日止。第四年起,所获称号自动消失,相应的待遇和奖励取消。任期届满后,原学科带头人可继续申请参加新一届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认定。申报时连续3年考核均优秀的教师,可申报参评当年的县级名师。
骨干教师实行年度认定、年度考核和届次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任期从评审认定当年9月1日起至届满年份8月31日止。第
四年起,所获称号自动消失,相应的待遇和奖励取消。任期届满后,原骨干教师可继续申请参加新一届的同级骨干教师评选认定。申报时连续3年考核均合格的教师,可申报参评当年的学科带头人。
第二章评选与认定
第四条申报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师德师风良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
2.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连续从事本学段相应学科教学3年以上。
3.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近3年来有独撰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
4.参加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所上课在省、市、县获奖(县一等奖以上)。
5.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近5年来累积达到360学时,其中专业培训学时达到324学时以上。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男教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教师年龄不超过53周岁。
6.申报学科必须与申报者的学历、专业、任教学科及学段一致。7.课堂教学比武和所带班级的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率、优秀率在同类学校中名列前20名或进步20名以上的。
第五条评选方式:采取竞争方式,公开选拔,公平竞争。第六条评选程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条件审核、考试考查、专家组评审、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评选原则:坚持业绩第一、学生认可、社会认可和同行公认的原则,兼顾年龄、地域和学科、学段及具有类别结构,同等条件下向边远山区和农村学校倾斜。
第八条评选要求: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推荐和评选人员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
第三章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探索教育改革,逐步形成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
第十条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0节,评课不少于10节;每学年上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4节以上;有2次县级以上级别的公开课、示范课,义务承担本县培训教师教学任务8课时以上。
第十一条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有计划地培养事业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年轻教师。每学年培养和指导1名以上青年教师,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或论文评比等学术活动中取得二等奖以上成绩(市三等奖以上)。任期内至少培养出2名以上本学科校级青年教师,1名以上县级青年教师。
第十二条任期内,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人独撰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2篇以上论文在省级教研论文评选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
第四章培训、考核与管理
第十三条必须参加县、市、省和国家级培训学习。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集中、分散等多种形式的培训与交流,并组织讲学团,不定期巡回讲学。
第十四条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度考核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指导部门负责检查和监督。学校负责做好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档案,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并填写考核鉴定。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的奖励经费,2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第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与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要经常保持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建议和意见,适时组织经验交流、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五章待遇和奖励
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名师、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典型经验,为他们创造有利的工作、学习环境,
七、东安县中小学学科教学常规工作的基本要求基本环节基本要求1.每学期开学一周内,任课教师要依据课程标准,弄清教材知识结构与目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制订出学期教学计划;2.学期教学计划内容一般应包括:⑴学生基本情况分析(起始学期除外)⑵教材内容分析⑶学期教学总目的、要求⑷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⑸课时安排,按章节(课)安排课时或按周分配教学内容3.理、化、生、思品、科学、劳、音、体、美、科技等学科,还要有教学实践活动安排;4.计划质量要求:分析得当,目的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得力,安排合理,书写工整。1.每个学科的每一位任课教师都必须认真备课,钻研教材,了解学生,设计教法,分课时写出切实可行的教案,书写要工整美观。2.小学多学科教师,语数要写详案,其他学科可以写简案,但其他学科的专职教师必须写详案。3.每节教案的内容与质量一般要求(“六有二提倡”)⑴有课题内容⑵有目标要求(目标明确,要求具体)⑶有重点、难点(重点突出,难点突破)⑷有教具学具准备(按教学内容需要确定)⑸有教学方法(一法为主,多法配合,运用得当)⑹有教学过程(导入新课,师生共同学习新教材,学生提问、讨论,教师布置作业等)⑺提倡板书设计⑻提倡写好教后札记⑼教师(多媒体专职教师除外)的教案必须是手写教案,打印教案或复印教案(经县教科中心备案的除外)视为无效教案。⑽探索学科教师集体备课制,分别安排教师就不同课时进行专门的教学设计,经集体讨论后形成教学设计文本,实行资源共享。1.依据新课程标准、紧扣教材、围绕教学目标教学;2.讲授内容准确、无错误;3.重点、难点把握准确,难度容量符合学生实际;4.符合学生认识规律,讲课层次清楚,环节紧凑;说明1.任课教师的教学计划必须经教导(科)室批准,方可执行。2.教学计划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室存档,一份贴于教案首页。教学工作计划备课1.按授课时间提前1~3天设计教案,不能照抄旧教案或配套的《教案》。2.理、化、生、科学的学生分组实验课要用专用的实验教案本备课。要有实验操作和培养的具体要求,实验指导要具体明确。上课
理、化、生、科学等学科要加强实验教学,要求做到:1.演示实上课5.体现了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关系;6.注重启发式教学,教法灵活;7.能组织好课堂教学,反馈及时,调控灵活;8.课堂气氛和谐民主,师生共同学习协调,学生思维活跃;9.学生答问、练习、操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不同程度的学生均有所得;10.教师素质好(教态、语言、板书等)。1.布置作业目的要明确,内容要精选,题型要多样,份量要适当;⑴中小学语文每篇讲读课文要布置书面作业或口头作业(背诵等),每篇作文批改一次作业。全期中学大小作文8次;小学五、六年级大作文各8次,小作文6次,小学三、四年级大作文各8次,小作文4次,提倡学生写日记或周记,小学还要有写字作业。⑵中小学数学每天布置一次作业并批改,中学英作语每周批改4次;小学英语每周批改1次,中学物理、业化学每两节课批改一次作业,中学政史地生美、小学批三至六年级的思品、科学要求每节课布置适量作业,每周批改一次。改2.作业批改要规范。要有批改符号、计分(或等级评价)、要有批改日期,必要时还要写简短评语,作好批改记录,及时进行作业讲评。对学生更正的作业要再次批阅,大作文要详批,要有记分,有评语、圈画出错别字、错病句以及好句。3.批改要准确。对学生作业要求要严格。批改要认真,不出现错批错改。4.学生基础训练各科任教师要每周检查一次。1.自习课或晚自习的辅导,安排的科任教师要坐校值日领辅导及堂,辅导要认真,不做与辅导无关的事。音、体专职导要做好有关课外活教师要抓好校文体队的训练,劳技(动)、科技教师辅导等情况记动、训练要指导好学生课外实习活动。载。验开出率100%,学生实验开出率不低于90%。2.提前做好预备实验,对学生的观察思考能力培养等有具体要求和导思设计。3.教师演示操作规范、安全熟练,效果明显。4.提倡将一些适于学生操作的演示实验改为学生分组实验,让学生自己去探究,得出结论。1.小学一、二年级的思品、科学课可不要求书面作业。2.中小学音乐、体育、劳技(动)、科技课一般不要求书面作业,但音、体专职教师要有文、体队训练计划及训练情况记载和训练成果汇报。劳技(动)、科技课要有学生实习要求和作业、成果展示。测试与考查2.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课外活动,个别辅导或小组辅导培训,要因材施教、要有具体内容记载(包括学科培训、办黑板报、组织参观、听讲座、给缺课者或潜能生补课与学法指导等)。3.校文体队团体训练项目每期不小于5个,能现场表演汇报,劳技(动)、科技实习活动每期不小于5次,有作品或成果展览的每生不小于5件,并能现场制作。1.中学语、数、英、理、地、化、生、政、史、地、综合,小学语、数、英语、综合必须进行期中和期末测试。中小学音、体、美、劳、科技等科一般只进行考查。2.各科各项各次测试后,要用成绩册记载结果,各次考查考核后也要有学生情况或等级记载,记载要规范,成绩(等级)要真实。3.测试后要认真进行分析和讲评,书面测试的要有完整的试卷评析或讲评课教案。每次考查考核,也要有情况分析记录和调控教学的措施。4.统考科目和考查科目的成绩,按老师所兼课数的比例计算,记入教师教学业绩中。教研与教改1.小学一、二年级思品和科学不要求书面测试;2.小学各科测试的结果可采用等级评价;3.试卷的讲评课必须写好讲评课教案,否则视为缺教案。1.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做到参加本教研组的活动每所中学、一次不缺;各教研组每期召开教研会不少于8次。中心小学应有2.主动听课,并作好听课记录,包括听课年月日。1~2个教改实校长、主抓教学的副校长及教导主任每期听课不少于验课题,做到有30节,其他行政领导不少于20节,行政领导的听课实验方案、实施必须要有任课教师的签字;教师听课不少于14节。计划、实验总结听课后要认真评课,并写好评语。行政人员每听一节和收集有关实课都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提出建议,指导教验过程中的资师进一步搞好教学工作。料、数据等。3.积极上教学研究课(包括公开课、示范课、比赛课、教改实验课等),每位教师每学年不得少于1节;每上一节教学研究课,都要进行一次集体评课。评课要实事求是,切合教学内容实际,不泛泛而谈,并作好评课记录。4.每期每个学科均要写出教学总结,每位教师每个学年要有一篇以上教学论文,能参评的参评,能发表的发表。5.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坚持业余进修和自学,要有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6.自创或承担教改实验课题,积极开展教改实验,实验课题必须呈报县教研室立项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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