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忙清欠 个人通过放贷理财伤不起
年底忙要账个人放贷怎么这么难?
进入年底,很多人开始忙着清欠要账。要账难,成了一句口头禅;账难要,成了社会的一大通病。要账人跑断腿、磨破嘴,好话说尽、苦苦求情。债务人推三推四、不断延期,花样频出。记者最近接触了大量追要欠款无果的放贷人,很多人感慨道:别人跟我借钱,不借不好意思,可钱一旦借出去,咋就这么难收!
借条不见了,我的钱打了水漂?
“本来说好4个月连本带息一起还,如今8个月过去,催了几次也不见有还钱的意思,为这事朋友伤了和气,家里人也埋怨我,真是不划算。”近日,市民季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
季先生的朋友想买房,因手头拮据向季先生借5万元现金。季先生人厚道,重感情,毅然将银行的一笔定期存款取出交给朋友。感动之余,朋友约定两个月后还款时“给季先生加半年的利息”,并当场打了借条。大约5个多月后,朋友来还钱,但大大咧咧的季先生竟然找不到欠条了。季先生原以为都是朋友,借条丢了就丢了,钱还了就行,谁知朋友坚决不答应。至今,季先生仍没有拿到“自己的钱”。无奈找到记者咨询。像季先生这种情况,如果借钱的朋友坚持不承认自己曾经借款,而季先生又拿不出其他证据,诉讼胜诉几乎不可能。
合同违约保人还钱
崔先生觉得有点冤,当初自己一片好心为别人借款当担保,可如今借钱人还不上,放贷人却把自己这个“担保人”给告了。“判决已经下来了,法院要我承担连带责任,让我先把钱还上。”崔先生说,自己一分钱没花上,现在却要还借款,早知这样当初说什么也不当保人。
用房产抵押,却是一纸空文
碍于面子,市民肖先生将23万元钱借给朋友做生意,没想到,手里拿着朋友房产的抵押协议,却是一纸空文,不具备法律效力。
12日,市民肖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唉声叹气地说起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肖先生的朋友石某到他家串门,称老婆要做生意,资金短缺还差23万元。肖先生心里嘀咕,但碍于朋友情面,还是松了口,加上石某打了欠条,承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以房产作为抵押,肖先生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今年12月到了还款期,肖先生见石某没有还款意思,就上门索要借款,却被告之:妻子做生意赔了,没能力还钱。肖先生要求石某以房产抵偿欠款。令他没想到的是,为了清偿货款,石某以27万元将自己的房产卖给刘某,并到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石某表示,欠款目前确实还不了,只能以后再还。无奈之下,肖先生给记者打来求助电话。类似肖先生这种遭遇的情况,记者遇到不少。根据规定,石某如果以房产作为抵押,双方必须签订房产抵押协议,并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样,石某的房产才算真正抵押给了肖先生。肖先生因为不熟悉法律政策规定,由于没有办理抵押手续,他和石某的合同在法律上不能成立。
针对个人借贷之间频频出现的各种问题,记者致电已经成功办理200多对民间借贷,总金额超过四千万元的兰州民间借贷第一品牌捷信担保,理财经理赵先生对记者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释:个人借贷通常在几万元至数十万元之间,由于受经济危机和个人经营能力的影响,出现了很多贷款延期甚至成为死账的情况。正因为这样,个人借贷违约引出的案件层出不穷。细究起来,一是没有第三方担保,全部的风险都由放贷人承担;二是坐等借款人还款,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内诉讼期;三是碍于面子不索要借据以及无法掌握借款的真实用途,一旦违约无法获得法律支持;四是陷入高利贷的圈套,利息过高,使借款人蒙受重大损失。
解决个人借贷风险,一定要做到“三有”:一、有合同。如果无抵押,双方一定要以规范文本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妥善保管;二、有担保。引入第三方作保,最大的好处是如果出现意外,第三方担保会先行垫付,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借款的安全。其次由第三方提供规范借款合同协办所有手续,从法律层面解除了后患;三、有抵押。只有抵押借款形式,才能真正保证借款如期安全回收。在有抵押物的情况下,一系列的抵押相关手续一般放贷人很难完全掌握,应当委托专业公司来代办。很多人会觉得抵押和担保听起来繁琐,办起来麻烦,其实以捷信担保的“一保通”服务为例,放贷人只需一个电话,理财顾问都提供上门服务,在确定了贷款人的情况下,全部抵押担保放款手续2天内全部办理完结。而且由于贷款客户承担了服务费,目前,放贷人通过“一保通”进行第三方担保理财,暂不用缴纳任何手续费,借助第三方担保理财,您就可以将您的钱放心地交到信得过人的手上,安心放贷。
扩展阅读:银行贷款难 民间借贷伤不起
银行贷款难民间借贷伤不起
(本文出自“森强担保谈房论贷”的新浪博客)
今年银行贷款政策紧缩,造成民间借贷水涨船高!随之而来的高利率让广大借贷者大喊伤不起,其负面影响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网友们的高度关注。
谨防旁氏骗局重演
查尔斯旁兹制造的“旁氏骗局”是20世纪最典型的骗局之一,后来的许多骗术都是从“旁氏骗局”衍生出来的。很多非法的传销集团就是用这一招聚敛钱财的。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江苏泗洪高利贷案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民间借贷主要基于个人信用,大都以地缘、亲缘为纽带,即所谓的“熟人经济”,吸纳的资金基本来自同事、朋友、亲戚,或者同一个村子里的村民。参与其中的既有普通居民,又有公务人员,甚至还包括了学生、下岗职工、退休人员等。资金来源也五花八门,有从其他投资渠道转回的资金,有个别处置房产的资金,更主要的还是储蓄、土地补偿金、拆迁补偿以及部分银行贷款、信用卡套现等。
民间借贷谁埋单
继炒股、炒楼、炒矿之后,“炒资金”成为又一个近似疯狂的游戏,并且涉众更为广泛。不断被“炒高”的民间借贷利率,参与者似乎被美梦迷住了双眼,满脑子充斥着“邻家老太发财了”的故事,这时资金流向开始变质,甚至没有人关心钱去了何处,只盯着上家承诺的利率。伴随着游戏范围的扩大以及先行者暴富的故事引诱,一些地方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将辛苦的积蓄,投入到这场梦幻般的游戏中。
尽管不是所有的民间借贷都异化为“庞氏骗局”,但如此高的借贷利率,究竟谁能承受,又能撑多久,恐怕没有人知道。从江苏到温州,从厦门到鄂尔多斯,已经相继爆发多起民间借贷崩盘案例,每个故事略有不同,但结局却大致无二,顶层的人或逃跑或自杀,或破产或入狱,而底层的参与者,大都成为最终埋单者。
区别对待民间借贷
如何看待民间借贷,到底是应该禁绝严打,还是应该疏导,让其阳光化生存,目前有关各方还存在一定的争议。
司法界目前的声音是,民间借贷只要超过一定金额且造成一定社会危害即是犯罪行为,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许多私营企业主因为不了解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而在民间融资的过程中不知不觉落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陷阱,许多人因此而锒铛入狱。同时,许多投机分子假借民间融资之名,大行金融资本运作之实,不仅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还埋下了引发民间激烈矛盾的祸根。然而,多数金融专家学者的意见却是应该对民间借贷进行立法规范,让其合法化生存。民间借贷在我国现有的民间金融形式中具有较高的效率、活力和竞争力,对县域以下经济的发展起着正规金融无法替代的作用,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更是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森强担保认为允许民间借贷在一定条件下合法存在,引导和鼓励经政府部门批准的机构正常开展民间借贷业务,同时应建立风险可控、监督有效、约束力强的管理机制,地方政府应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对民间借贷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打击非法融资和融资诈骗活动,促使民间借贷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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