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
巷口镇关于加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的
通知
各村:
根据市、区“双创一巩固”工作推进大会精神,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花岗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五小”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区府办发[201*]70号)文件及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红花岗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餐饮行业及“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第三阶段行动方案》(区固卫通[201*]27号),结合我镇“五小”行业整治工作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和整治,进一步改善我镇“五小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提高食品安全卫生质量保障水平。要求各食品“五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到证照齐全,管理制度完备,设施设备达到要求,功能布局合理,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环境整洁,无乱用非食品原辅料及添加剂现象,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卫生质量安全知识水平大幅度提高。至201*年7月31日前,全镇“五小行业”证照齐全率达100%。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调查,摸清底数
各村要在前期镇食安办调查摸底数据基础上对所辖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饮食店)、小副
食品烟酒店(小超市)、理发店的持证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无论是
否取得食品流通(加工)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处于停产状态,或者异地注册本地生产的,均要纳入统计范围,不留死角,通过调查进一步建立或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食品经营小商店的基本档案。
(二)区别情况,分类监管
一是“证照齐全”的单位,要规范提高;二是“证照不齐”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限期内办齐相关证照;三是“无任何证照生产经营”的单位,一方面督促引导其尽快取得相关证照,使其纳入监管范围和视野;另一方面要将名单报告镇食安办。对拒不申领证照的企业,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依法取缔。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村要本着“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食品监管责任制,由各村主任亲自抓,成立“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全力以赴,深入各组、深入企业,切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精心组织。各村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按照《巷口镇“五小”行业摸底情况统计表》(附件1)中所列名单,建立分片承包,门店到人,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督促所承包片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单位于201*年7月31日前办齐相关证照。镇食安办将对各村专项整治情况组织督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指导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协调配合。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和卫生监督协管站要发挥其职能优势,将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发证发照情况按季度向镇食安办进行通报。(四)时间要求。各村于201*年8月3日前,将“五小”行业督促整改情况按照附件要求上报镇食安办。镇食安办联系电话:8915377,电子邮箱:xkzshswb@163.com。
四、责任追究
镇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察、评估并纳入201*年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对在“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消极怠慢、推诿责任、督促不严、未按时上报相关材料等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进行扣分。
附件1:巷口镇食安办“五小”行业摸底情况统计表附件2:巷口镇“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情况表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扩展阅读:(23号)关于开展全县“五小”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中宁食安委办[201*]23号
关于开展全县“五小”行业专项
检查的通知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配合我县创卫工作的开展,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对全县“五小”行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年8月23日;
二、成员单位: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质监局、农牧局、民族宗教局、广电局;
三、车辆安排: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皮卡)各安排一辆;
四、具体要求
1、参加检查的各单位领导8月23日早晨8:30在县行
政中心门口集中;
2、各单位带督导意见书及采样设备;3、广电局安排记者全程报道。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五小行业检查通知
报送:中卫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政府左新波县长
县委郭松华常委政府黄华副县长
中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年8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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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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