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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成品油年检通知、登记表

时间:2019-05-29 20:19:21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成品油年检通知、登记表

青龙满族自治县商务局

关于201*年度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加油站(点):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省市关于201*年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要求,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实现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及时淘汰不合格企业。现将201*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主要内容:

1.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与批准证书内容是否一致;2.成品油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3.201*年度企业成品油经营情况;4.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情况;

5.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违规情况。二、企业须提交的年检材料1.201*年度企业完整的会计资料;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3.201*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4.《秦皇岛市201*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5.《营业执照》副本;

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或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加油点);

7.加油站的《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协议;

8.加油机在有效期内的计量鉴定证书(与年检登记表所填数量一致);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38项并交两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年检材料的报送时间和会费缴纳

即日起至201*年2月24日,逾期不予办理;会费按往年标准执行。

四、年检的基本程序

1.各企业提交完整的年检材料后,由县商务局初审后上报市商务局审核,对年检合格的企业在其批准证书加盖年检戳记,作为企业向工商部门申报工商年检的主要依据,未经或没有通过年检的企业,工商部门一律不予进行工商登记年检。

2.对由于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原因,没有通过年检的及手续不全、长期不经营整改仍不合格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一同上报省厅,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撤销其经营资格。

青龙满族自治县商务局201*年1月12日

填表说明

一、需要A4纸,文字机打,一式两份。

二、经济类型指:国有、国有参股、民营、外商独资、合资外方控股、合资中方控股。

秦皇岛市201*年度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青龙满族自治县汇源加油站

批准证书编号:冀CF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地址经济类型占地面积(平方米)土地性质仓储能力青龙满族自治县汇源加油站联系电话民营□出让□划拨■租赁汽油罐(个)柴油罐(个)邮政编码罩棚面积(平方米)专业技术人员总容积(米3)总容积(米3)双枪(台)汽油(吨)证照编号发证时间柴油(吨)有效期加油机数量单枪(台)合计(吨)证照名称201*年经营状况企业经营证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消防证明文件本年度企业在油品质量、计量、安全、环保、经营等方面被政府有关部门奖励、处罚的情况无初审部门年检意见单位盖章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审核部门年检意见单位盖章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申请日期:201*年2月8日申办人签字:

扩展阅读:201*年成品油年检通知

关于开展201*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

年检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局,各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企业经营行为,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在我省境内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经营资格进行201*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一)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已取得国家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并在我省工商登记注册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的企业。

(二)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在我省工商登记注册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

二、年检时间

201*年1月1日—3月31日。三、年检须提交的材料

(一)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实施细则修改意见》附件16,原件);

2、有效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批发企业),或符合规定的代储协议(仓储企业);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仓储企业是代储)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仓储企业是代储)纳税凭证;

7、油库的产权证明文件;

8、油库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须提供省商务厅出具的油库建设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9、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10、上年度油库全景、罐区(无法提供油库全景的,分片提供灌区)4寸彩色照片各一张;

11、批发企业提供上年度供油协议执行情况(两方面内容:一是与供油方的供油协议执行情况,二是与被供方签订的供油协议份数及执行情况),仓储企业提供代储协议执行情况。

油库的产权证明文件是指:自建的油库,建设手续齐全的,提供油库建设批文、土地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收购的油库提供收购合同;法院判决或拍卖的油库提供判决文书或拍卖成交书;或者其它可以证明油库产权关系的法律文件;以上材料都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油库资产评估报告。

(二)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实施细则》附件16,原件);

2、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7、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

8、加油站(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扩建的,须提供省辖市(含省直管试点县市,中牟、项城2个扩权县市)商务局出具的加油站(点)扩建批准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9、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10、上年度加油站(点)全景、加油区4寸彩色照片各一张;

11、上年度供油协议执行情况;

12、水上加油站还要提供船舶检验证书簿。

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是指:自建的加油站(点),建设手续齐全的,提供加油站(点)的建设批文、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收购的加油站(点)提供收购合同;法院判决或拍卖的加油站(点)提供判决文书或拍卖成交书;或者提供购置加油机的发票、油罐的发票、施工款付款凭证等付款单位与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相符的票据;或者其它可以证明加油站(点)产权关

系的法律文件;以上材料都不能提供的,提供经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加油站(点)资产评估报告。

四、年检要求

(一)省商务厅委托各省辖市(含省直管试点县市、扩权县市)商务局进行成品油零售企业的年检工作。

(二)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由省辖市(含省直管试点县市,中牟、项城2个扩权县市)商务局实地考察,现场查看油库设施设备、质量、计量、消防、安全以及年检所需材料等情况,出具年检初审情况及年检意见的文件。商务局在收齐年检相关材料,复印件核对原件,并加盖商务局核准章后,连同商务局年检文件及企业提供的年检材料一式三份报省商务厅年检。

(三)各省辖市(含省直管试点县市、扩权县市)商务局采用登报、电话或书面通知等有效方式,将年检时间、要求及时通知企业。

(四)各省辖市(含省直管试点县市、扩权县市)商务局对年度检查合格的零售企业,在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和年检登记表上加盖“年审合格专用章”。将企业年检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存档备查。全部企业年检完毕,形成年检报告,制作《201*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统计表》,并将年检合格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为了与商务部统计口径相一致,今后在统计加油站、点时,将原双品种加油点统计在加油站内,但要以“其中”形式列出;加油点单指原单品种加油点,单独统计。

(五)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年度石油市场管理工作总结和201*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商办运函201*1216号,《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政策法规栏)文件要求,各省辖市(含省直管试点县市、扩权县市)商务局必须在201*年3月31日前完成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年检工作。要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督促辖区内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按照时限要求申报年检,对有问题暂时不能年检的,要求企业必须出具书面文件进行申请延期年检和情况说明。请于201*年3月31日前将《201*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统计表》的电子文档从电子邮箱中上报省商务厅,纸质文件随同年检报告上报省商务厅。

(六)扩权县(市)商务局要将辖区内的每个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材料复印件、年检报告及《201*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统计表》于201*年3月28日前报省辖市商务局备案,经省辖市商务局备案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同时,各省辖市(含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局汇总后(将辖区内的扩权县市以“其中”的形式列出)将年检工作报告、《201*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统计表》一式两份以报告文件于201*年4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

(七)201*年5月1日—5月31日,省商务厅将对各市县年检情况及企业档案情况进行抽查。

(八)各级商务部门在年检时严禁收费,严禁借年检之际变相收费和以各种名目搭车收费。各级商务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河南省贯彻实施细则修改意见》及本通知要求的程序和所需材料进行年检,不得另外增加条件,不得违反廉政纪律。

五、关于未通过年检企业的整改期限及要求

各省辖市(含省直管试点县市、扩权县市)商务局要通过年检核准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分户建立企业基础档案,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对于未通过年度检查的成品油批发及仓储经营企业,省商务厅将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不再具备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拒不参加年检的,省商务厅将报请商务部,依法撤销其成品油批发或仓储经营资格;对于未通过年度检查的成品油零售企业,省辖市(含省直管试点县市、扩权县市)商务局应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附表10),责令其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按《成品油市

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不再具备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拒不参加年检的,省辖市(含省直管试点县市,中牟、项城2个扩权县市)商务局应报请省商务厅,依法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并将撤销的决定通告工商、税务管理部门。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局要清理本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编号,将空号、重号、错号、证书内容打印错误的情况汇总整理,与年检报告一同上报省商务厅。

联系电话:石家文张双鑫037163576805,63576850。

电子邮箱:hncom_sgc@sina.com。《河南省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附件:在《河南省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表格下载栏下载。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2、201*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统计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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