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关于开展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
的通知
滨〔201*〕号
各县(区)卫生局、教育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各级各类托幼机构消毒质量,减少传染病流行和暴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卫生厅、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1*〕59号)要求,经研究确定,在全市开展托幼机构消毒监测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婴幼儿是多种传染病的易感人群,托幼机构内幼儿高度密集,是传染病防控的重点场所。指导托幼机构严格落实消毒措施,是做好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托幼机构的消毒监测评估,对发现当前消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善消毒技术,保证消毒效果,提高消毒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组织好辖区内各级各类托幼机构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完善托幼机构自律、疾控机构监测指导的工作机制。各级各类托幼机构要在进一步加强自律,落实传染病防控消毒措施的同时,自觉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配合做好消毒效果评价工作。
二、切实加强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和技术指导。为做好全市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下发托幼机构消毒监测方案。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做好本地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深入托幼机构了解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托幼机构人员传染病防控以及消毒知识与技能的培训,督促托幼机构不断完善消毒措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制定监测计划,对托幼机构日常消毒工作的效果和质量进行有计划、有目标的监测。要针对不同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和流行特点,对托幼机构采用的日常消毒措施以及消毒药品、器械的使用等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消毒措施的有效性。
三、认真做好托幼机构消毒质量评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充分利用监测数据,科学规范地开展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与评估,及时向托幼机构及当地卫生、教育主管部门反馈,并为托幼机构完善各类传染病消毒措施提供技术支持。卫生、教育部门要把监测结果做为考核、评估辖区托幼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改善托幼机构卫生状况的重要依据,定期通报,督促托幼机构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切实落实消毒隔离措施,降低传染病的流行和暴发的风险。
各县区疾控机构将上年度托幼机构消毒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年1月20日前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汇总后分别报市卫生局、教育局及省疾控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扩展阅读:201*年xx市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方案
201*年XX市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我省托幼机构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根据卫生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特制定本方案。
二、监测内容
1.空气:抽查教室、寝室及活动室。在动态或静态情况下监测空气中细菌总数和溶血性链球菌。
2.物体表面:抽查提供给幼儿使用或把玩的物品,如课桌、餐桌、玩具、毛巾等,对物体表面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进行检测。
3.工作人员手:抽查为幼儿提供教学、以及餐、饮服务的工作人员双手。对手上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进行检测。
4.餐(饮)具:抽查消毒处理后拟提供给幼儿使用的餐(饮)具。以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志贺氏菌)为监测内容。
5.游泳池、嬉水池:供入托儿童游泳、嬉戏的水。对水中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进行监测。
三、监测方法
1.空气:动态情况下依照《消毒技术规范》(201*年版)采用撞击式采样器进行采样;静态情况下依照GB15982中平板沉降法进行采样。空气中细菌总数和溶血性链球菌检测依照GB15982附录A进行。
2.物体表面:按GB/T18204或GB15982进行采样与检测。3.工作人员手:按GB15982进行采样与检测。
4.餐(饮)具:按GB14934进行采样与检测,抽查消毒处理后拟提供给幼儿使用的餐(饮)具。以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志贺氏菌)为监测内容。
5.游泳池、嬉水池:细菌菌落总数按GB18204.9~10执行;大肠菌群(纸片法)采样与检验按GB14934执行;游离性余氯按GB/T5750.11执行(没有就不做)。
6.紫外线灯:紫外线灯辐照强度四、监测数量及时间
1.本年度CDC至少监测2家市级托幼机构。各项目监测采样量见下表。
样本量项目空气物体表面
幼儿数幼儿数幼儿数≤100人200~399人≥400人2~4间2~4份2
3~5间4~10份5~8间10~12份
工作人员手餐(饮)具游泳池水2~4人5~8份1份4~8人5~10份1份8~12人10~12份1份2.监测时间为托幼机构开学期间,每学期开展1次监测。五、监测网络组成与职责
1.中心根据上级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本地监测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上报工作;指导辖区内托幼机构开展消毒工作。
2.各级托幼机构:按照消毒规范做好消毒并积极配合CDC做好消毒质量监测抽查工作。
六、监测质量控制
1.中心监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要求,对现场人员的采样、运输、到实验人员样品的接受等流转工作把关,保证了实验结果的准确有效。
七、监测数据收集、分析与反馈
1.应及时汇总(附表)、统计、分析本地资料,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被监测单位;于11月5日前将本学期监测材料与监测工作总结,上报给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CDC。
2.对托幼机构消毒质量存在重大隐患的由省卫生厅向省教育厅通报。
附表
市CDC对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结果汇总
第页,共页
托幼机构名称合计监测项目结果采样数合格数采样数合格数采样数合格数采样数合格数采样数空气(动态)空气(静态)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餐(饮)具游泳池(嬉水池)合格数331.空气:细菌总数(动态)≤201*cfu/m,(静态)≤500cfu/m;溶血性链球菌:不得检出。22.物体表面:细菌总数≤10cfu/cm,不得检出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各项目合格3.工作人员手:细菌总数≤300cfu/只手,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不得检出。。评价标准4.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志贺氏菌)5.游泳池、嬉水池:细菌总数≤1000cfu/ml,大肠菌群≤18个/L,游离性余氯0.3~0.5mg/L。6.紫外线灯:紫外辐照强度≥70μw/cm2。填报人:填报日期:单位(盖章):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201*关于开展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201*关于开展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201*关于开展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737812.html
- 上一篇:应收帐款等债权的管理制度
- 下一篇:上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