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青年路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安排
201*年青年路社区(水矿集团)农贸市场
管理工作安排
按照上级领导部门201*年农贸市场管理的工作要求及部署并结合我社区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拟定以下工作安排一、制定各市场管理目标责任制,增强市管人员责任意识1、拟定市场目标责任书,由各市场总责任人签定201*年年度农贸市场管理目标。2、市场管理目标责任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我社区有刘晓英和陈怀英同志负责菜场管理相关工作,工作采取量化测评,并纳入社区年底目标考核并实行奖惩机制。3、市场管理工作要建立目标督查机制和考评机制,促进市场管理工作效率。二、建立和完善市场管理机制,提高服务管理水平1、健全市场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实行分工责任制。2、完善各市场硬件设施,提升市场服务功能。3、完善软件资料建设,落实档案专人管理制度。4、市场必须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并上墙或存档(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治安管理制度、治安队长职责、值班制度、市场安全工作小组制度、市场安1
全工作检查制度、市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市场安全小组组长工作职责、收费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书、人员管理责任书、各种会议记录、通知、总结、计划等)。
5、市场显著位置设立导购图,市场功能分区标志、公平称、意见薄、指示牌、投诉记录本、报警电话等。三、加大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市场治理测评工作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细化工作责任、严格标准、措施保障有力,全面负责辖区内市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
作。
2、严格执行商家规店、摊位规区、商品规类、实现秩序井然、环境卫生优良,坚决取缔占道经营、流动商贩、乱
停乱放、乱搭棚亭、堵塞消防通道等不良现象。3、具体实施按《六盘水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标准》和《黄土坡街道办农贸市场管理目标责任书》执行。
四、规范市场安全管理,提高市场安全责任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类制度,建立安全
各类档案。
2、与商家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做到月检查、年总结,
对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
附:青年路社区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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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及措施
为切实加快全县城镇化建设步伐,根据《定陶县城建重点工程指挥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有关文件精神,暂定20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内容、201*年工作计划及措施如下:
一、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一)绿化治理
高标准完成城区街头绿地和道路、街巷绿化的提升改造工作;积极动员驻城各单位、各小区庭院开展社会化绿化活动,争创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清理道路绿化带、行道树、绿地内的垃圾、杂物;维修广场、绿地内亭、台、凳等附属设施,达到完好、整洁、美观。杜绝广场、绿地内设任何娱乐游玩设施(此项工作由县城市管理局及产权单位负责)。
(二)亮化设施治理
1.公共亮化。对城区主次干道和开发区、定陶(烟台)工业园路网、路灯进行检修,确保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保持在98%以上(此项工作由县供电公司负责)。对沿街楼体、广场的亮化设施进行维修,充分展示景观亮化效果(此项工作由产权单位负责,县城市管理局督导)。
2.社会化、商业性亮化。由产权人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设的霓虹灯、庭院灯全面检查、维修,做到规范完整,
及时开启,达到最佳亮化效果(此项工作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督导)。
(三)环境卫生治理
1.城区保洁。坚持全日保洁,无缝隙管理。搞好重点部位、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和城区出入口的卫生保洁,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城区垃圾及时处理;清除主次干道两侧、空闲地等部位的杂草(此项工作县城管局负责)。背街巷、社区卫生保洁(由天中、滨河两办事处负责)。各小区的卫生保洁(此项工作由房地产管理局督导各物业公司负责)。
2.蚊蝇消杀。城区坑塘河沟水体、主次干道两侧下水道等大环境蚊蝇孳生地;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蚊蝇孳生地消杀工作(此项工作由县城管局及管理单位负责)。社区、居民聚集区的消杀工作(此项工作由天中、滨河两办事处和城区各社区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蚊蝇消杀由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服务公司负责(此项工作由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监管)。
3.道路洒水增湿降尘。做好城区主次干道洒水增湿降尘工作,保证每日两次,遇有重要活动和重大接待任务时,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此项工作由县城管局负责)。
4.公厕管理。对城区公厕进行维修,修复后的公厕安排专人管理,并全部免费开放(此项工作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
5.开展爱卫活动。城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商场等服务窗口,各社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要集中开
展爱卫活动(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县房产管理局负责,其他由业主单位负责,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督导)。
(四)河道及城区大气和噪音治理
1.河道治理。彻底打捞定陶新河、菏曹运河、南渠河等水体水面漂浮物和杂草,对两侧河坡的垃圾进行清理,不留死角和盲区(此项工作城区段由县城管局负责,城外段由所在乡镇负责,水务局配合)。
2.大气污染防治。对向空气中排放污染物的城区各类烟囱进行查处、整改,确保按照国家标准达标排放(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负责)。
3.油烟治理。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饭店、宾馆进行查处,责令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加强露天烧烤点的管理,(此项工作由县城管局负责)。
4.噪声治理。加大对城区生活噪声、商业噪声、施工噪声的查处力度,为群众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实行常态化管理(此项工作由县城管局负责)。
(五)市政设施治理
1.加强管理和维护。对城区内主次干道路面、桥梁、下水道、各种检查井盖、雨水篦等设施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产权单位和职能部门,进行更换或维修,确保无丢失、无破损;拆除城区主次道路两侧的废弃线杆、配电箱,(此项工作由县城管局和产权管理维护单位负责)。
2.对各类市政设施包装美化。整修清洗粉刷各类高低压配电箱及各类线杆、电话报刊亭、路名牌等设施,达到规
范整洁(此项工作由产权单位负责,市城管局督导)。
3.城区在建工程工地管理。能完工的尽快完工,不能完工的由县城管局督导设高标准围挡。
(六)市容市貌治理
1.治理户外广告。依法治理大型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巩固主次干道各类广告设施的治理效果,加强巡查,防止反弹,达到户外广告内容健康、文字用语规范、无错别字,布局合理、美观大方、新颖别致,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依法拆除违章设的沿主干道大型户外广告、楼体、楼顶广告、跨街广告牌。清除城区主次干道建筑物墙体、树木、线杆上临时设的条幅、悬挂物(此项工作由县城管局负责)。
2.更换公益广告。将主次干道两侧设的阅报栏、宣传栏上的商业广告全部更换成公益广告(此项工作由产权单位负责,县城管局负责督导)。
3.清除“野广告”。加强巡查,采取刮、涂等方式每天8:00前对城区新出现的“野广告”清除完毕(主次干道由县城管局负责,背街巷由天中、滨河两街道办事处负责)。
4.拆除违法搭建的沿街建(构)筑物。依法拆除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广场、车站、学校周边、城市出入口等重点部位违法搭建的铁屋、板房、棚厦等建筑或设施(此项工作由县城管局负责)。
5.治理沿街建(构)筑物容貌。对沿街报刊亭、商亭进行整治,清理亭外乱摆乱挂的物品,拆除借亭搭建的各类设施,保持亭体干净整洁(此项工作由各业户负责,县城管
局负责督导)。
6.美化城区段沿国、省道,沿街建筑物外立面。巩固以往治理效果,查遗补漏,对主次干道两侧清洗粉刷不到位的墙体进行高标准清洗粉刷,保持最佳景观效果(此项工作由县城管局负责)。
(七)经营秩序治理
1.规范农贸果蔬市场。加强对城中街东段、东关夹斜路菜市场、郭庄菜市场、济阴路与青年路路口菜市场、范蠡市场、汇元市场、青年路宠物市场、家禽市场、临商路羊市、陶驿路粮食市场、自行车市场等11处市场的管理,坚决杜绝外溢(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负责)。
2.治理马路市场。按照就近便民原则,将其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疏导至市场内经营。对于暂时找不到迁移地点的马路市场进行划线定位,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在路沿石以上经营(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负责)。
3.规范早、夜市摊点。按照统一出摊、统一摆放、统一标志、统一棚架的标准,巩固白土山路夜市治理成果,加强对隅首街、金茂街、学东路等饮食摊点群和北关小学、实验小学、实验中学等小百货摊点群的管理,要求业户按照指定地点、规定时间(早市8:00前收摊,夜市18:00后出摊)、划定的位经营,不准超范围经营(此项工作由县城管局负责)。
4.治理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清理兴华路、青年路、临商路等3条主干道的店外经营、流动摊点、落地灯箱;加
强对主干道修车、修鞋、冷饮等摊点的管理,按照就近便民的原则,疏导迁移至店内、巷内经营,暂时不能迁移的,划线定位,规范管理。合理设次干道和背街巷摊点,加强对农民瓜果临时销售点的管理,定点定位,规范经营(此项工作由县城管局负责)。
5.治理废品收购点。对城区各主次干道沿线两侧的废品收购点一律予以取缔,责令其限期逐出城区(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负责)。
6.治理国道、省道、县乡道路沿线集市。对占道集市进行整体搬迁,对暂不能搬迁、群众需要的市场,加大监管力度,划线定位,责任到人,规范管理,彻底解决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以路为市、阻碍交通的问题(此项工作由所属地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负责,县城管局、交通局、公路局、工商局、交警大队配合)。
(八)交通秩序治理
1.规范车辆停放。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巩固城区兴华路、青年路、城中街等主次干道车辆乱停乱放治理成果,严格按停车位规范有序停车。沿街单位内部车辆原则上停放在本单位院内,确需占道停车的,要按照门前所划的停车位规范停放,并指定专人管理。购物中心、酒店等服务行业门前车辆停放要统一管理,严禁在人行道和慢车道上停放车辆(路沿石以上车辆停放管理工作由县城管局负责,路沿石以下快车道、慢车道车辆停放管理工作由县交警大队负责)。
2.秩序管理。检修交通信号灯,清洗、修补、漆化隔离护栏,更换、增设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达到交通安全设施、规范、整洁、完好、有效。以机动车不按道行驶、乱停乱放、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压线行驶、随意掉头、乱鸣喇叭、公共汽车及出租车不按站点停靠、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行人不尊章行走、翻越护栏等为重点,治理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人车分流、各行其道。采取指挥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缓解交通拥堵,实现主次干道畅通有序、无障碍(此项工作由县交警大队负责)。
3.整顿客货运秩序。对经交通局规划批准的客货运站点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规范整洁;对未经批准的站点一律取缔。对出租车、三轮车、公共汽车、货车等营运车辆车容车貌进行治理,保持容貌整洁;加强对汽车站工作人员及公共汽车、货车、出租车司机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文明服务水平(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
4.清理占道堆放的物料。清理省国道两侧、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巷两侧占压道路堆放的物料,督促业主限期自行清理,对拒不执行的,予以强行清理(背街巷由天中、滨河两街道办事处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由县城管局负责,县公安局、工商局配合;国道、省道两侧由公路管理局负责,所在乡镇配合)。
(九)背街巷治理
按照“路面平、管道通、路灯亮、环境美”的要求,搞
好城区背街巷环境治理。整修道路,疏通下水道,修剪树木,维修路灯,清除乱贴乱画,粉刷墙体,扮靓背街巷景观(此项工作由天中、滨河两街道办事处、县供电公司负责,县城管局配合)。
(十)乡镇驻地及交通干线环境综合治理
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抓好乡镇环境综合治理。在乡镇驻地和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乡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500米视野内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拆除违法建设和破旧建筑,粉刷保留建筑,搞好卫生清扫保洁,治理“三大堆”和废品收购点,实施绿化美化,使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此项工作由各办事处及乡镇政府负责)。对沿国、省、县乡道路肩树木进行涂白(由公路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负责,路肩以外的由所在乡镇负责)。
(十一)镇村环境集中治理工作
清理镇村马路市场,规范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粉刷主要道路两侧墙体外立面,规范门头广告设;清理绿化带内杂草、垃圾,补栽苗木;清除垃圾堆、土堆、粪堆、柴草堆,确保镇村面貌整洁有序(此项工作由所在各办事处及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二、201*年工作计划及具体措施
201*年综合整治目标:以县城区、乡镇、村庄和国省道、通往市县区主干道沿线为重点,着力抓好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全面清理店外经营、马路市场、乱贴乱画、乱摆
乱挂、乱搭乱建、残墙断壁,坚决拆除破损广告牌、墙体广告等视角污染物,彻底清除“四大堆”。通过全面整治,营造“绿、亮、洁、美、谐”城乡环境。
1、为改善城乡面貌,营造良好环境,除市、县要求的集中整治活动外,每季度定期组织一次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2、每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应及时做好方案制定、召开集中整治活动成员单位全体会议、组织集中整治活动开展、督导、检查、实现长效机制等工作。
3、及时督促县住建、房产、交通、水务、公路、工商、公安、交警、供电等所有成员单位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4、保质保量地按县委、县政府和方案要求按时节点完成整治活动任务,保证综合整治活动圆满完成。
5、做好整治活动信息搜集、整理、印发、上报等工作,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定陶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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