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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双峰县政府门户网站书记县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9-05-29 20:33:57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关于印发《双峰县政府门户网站书记县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通知

双办201*12号

中共双峰县委办公室双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峰县政府门户网站书记县长信箱

来信办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党委、管委会,县直机关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双峰县政府门户网站书记县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双峰县委办公室双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年3月5日

双峰县政府门户网站书记县长信箱

来信办理工作制度

为规范政府门户网站书记县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维护群众利益,树立政府形象,构建和谐双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受理范围

(一)对县委、县政府的政策措施、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的建议、意见和咨询等;

(二)对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批评、检举等;

(三)对全县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咨询、批评等;

(四)其它属于县委、县政府职权范围内需要向书记、县长反映的问题。

二、办理程序

(一)来信整理。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信息化办)按《双峰县政府门户网站书记县长信箱处理单》的要求填写原始记录,包括来信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来信时间和所反映的内容等,要求简明扼要、客观真实。

(二)分类处理。县信息化办对网上来信进行筛选,分类处理。对政策明确规定了责任单位的一般性咨询问题,直接转交有关单位办理;对需送领导批示的信件,在提出办理意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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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信分别送县委办秘书组和县政府值班室。县信息化办每月将信箱来信及其处理情况送县信访局阅知。

县委办秘书组、县政府值班室根据来信内容与领导分工等情况提出拟办意见,呈送有关领导批示,由县信息化办登记领导批示件交给相关责任单位落实。

(三)督促协调。一般信件由县信息化办负责催办,重要信件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组织督办。网上来信的督办情况由县信息化办按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情况反馈。相关部门在接到《双峰县政府门户网站书记县长信箱来信处理单》后,要认真办理,并在限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县信息化办。县信息化办根据领导意见,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或在网上予以公布。凡经领导批示的来信,县信息化办须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办理情况。

(五)整理归档。县信息化办将群众的网上来信及相关资料逐一整理,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各网络单位要高度重视网上来信办理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并安排一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同时,确定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服务态度好的人员担任联络员具体承办此项工作。

(二)注意方法。来信办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承办单位要综合运用政策、法

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合理、及时处理所反映的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基层,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得上交矛盾。

(三)讲究时效。要强化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要快速办理,不得无故拖延。从收到交办信件之日起,属建议、咨询类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来信人;需要调查处理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来信人,情况特别复杂的可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来信人。办理难度较大的,必须先在10个工作日内向来信人反馈受理情况,办结后再答复来信人。需要转办的信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转出。对于重复来信和不能解决或不能全部解决的信访问题,应向来信说明解释,尽量让来信人满意。

(四)及时报告。对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和县信息化办交办、转办的事项,工作人员要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办结后要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县信息化办。

(五)严格奖惩。对积极落实交办工作并且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顶着不办、拖延不办、互相扯皮和处理明显有失公正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或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及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投诉人的,要及时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附:双峰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网络成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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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双峰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网络成员登记表

单位:

分管领导姓名联络员姓名职务职务办公电话办公电话手机手机电子邮箱电子邮箱注:各网络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请于3月15日前书面送县信息化办室。联系电话:6825215

主题词:来信办理制度通知

中共双峰县委办公室201*年3月5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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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新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田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信件办理规则》的通知

新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田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信件办理

规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新各单位:

《新田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信件办理规则》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三月八日

新田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信件办理规则

“中国新田”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是新田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专用电子信箱,是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回答法规政策咨询、接受重大事项反映的平台。为切实加强“县长信箱”的管理,依法及时规范地处理群众来信,使“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则。一、办理机构

“县长信箱”由县政府督查室、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政务类信件交办、督办和办理协调、考评等工作;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网络平台支撑、信件分拣和咨询类信件办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本机关职责范围内“县长信箱”信件的承办工作。二、办理原则

“县长信箱”信件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

1、主体不明,内容不具体,所提建议理由不充分,无法核实内容真实性、联系方式无效的;2、属于民事、经济等个人问题,与政府职责无关的;3、不属政府管理职权范围的;4、已进入仲裁、司法程序的;5、已定性且实行终结处理的。三、受理范围

1、对县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及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和建议;2、涉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反映;3、对全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应由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各乡镇解决的有关问题;5、法律、法规、规章和县政府其他政策措施的咨询。四、办理流程

(一)分拣。“县长信箱”信件分四类分拣处理。由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确定专人在工作日内每天对信件进行分拣处理,政务类信件转县政府督查室,诉求类信件转县信访局,咨询类信件直接办理,其他信件作垃圾信件处理。

(二)交办。县政府督查室对政务类信件核实、登记后分类处理。重要信件报县长批示后,交相关责任单位办理;一般信件直接转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直部门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信件交主办单位牵头办理,信件以“新政督信函”形式交办。

(三)承办。承办单位对交办信件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认真及时处理;联合办理信件时应加强配合,相互沟通,协调一致;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办理制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专门办信人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阅批重要信件,研究协调解决信件反映的有关问题;办信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接收和依法承办信件。

(四)答复。对一般信件,其答复按“谁办理谁负责”原则,由承办单位直接回复写信人,同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备案,并报告与写信人的联系反馈情况;对县长批办信件,其答复由承办单位拟订答复文稿,经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电子文档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答复文稿报办公室分管领导阅审后,反馈承办单位回复写信人。非涉密信件的答复,有选择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以适当形式公开。写信人对办理结果明确表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是否重新办理。

承办单位向县政府督查室反馈办理结果应做到:一、文稿规范。报告要格式正确,言简意赅,条理清楚,文字流畅,有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加盖单位印章。二、事项办结。查办事项要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处理到位。需要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措施。三、意见统一。涉及多个单位的事项,报告要会签,做到意见统一。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退回重办。

(五)督办。县政府督查室要及时掌握信件办理情况,督促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认真落实承办事项,对县长批办信件要采取网上、电话、发函等方式进行催办。五、办理时限

承办单位对信件的处理答复,一般应在交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要在7个工作日内预先向县政府督查室反馈初步办理意见,报县政府办分管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应超过30个工作日;县长有明确批示或属紧急事项的,按交办确定时限办结,不能按期办结的,要向县政府督查室说明情况以记录备查。六、其他事项

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县长信箱”办理工作,明确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处理重要来信,并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承办机构、承办工作人员负责落实。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求真务实,提高办事效率,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要认真负责地处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强化服务意识,畅通民意渠道,自觉接受监督,竭诚为群众服务,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努力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县政府督查室要及时通报信件办理情况,把是否按规定时限办理、写信人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有无出现重复投诉的情况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对答复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及时予以督办或通报批评,同时将信件办理情况作为政令畅通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依据。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在6月底对上半年信件办理情况进行小结,年终进行全面分析总结,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县政府督查室。

主题词:行政事务县长信箱△规则通知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共印180份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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