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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201*年工作计划(报政法委)

时间:2019-05-29 20:41:57 网站:公文素材库

区检察院201*年工作计划(报政法委)

区检察院201*年工作计划

201*年,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人民检察制度创立八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1、继续深入抓好执法办案工作。紧紧围绕群岛新区建设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状况,切实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涉黑涉恶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严肃查办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确保换届期间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把矛盾化解融入执法办案始终,对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老年人犯罪案件、初犯偶犯等依法落实从宽政策,减少社会对抗。

2、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严格执行上级院以及本院关于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围绕新区建设对社会公平正义提出的新要求,紧密结合定海实际,充分履行刑事立案、侦查活动、民事行政、刑事审判等各项监督职能,完善提前介入、诉前会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两法衔接、同步介入

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法律监督长效机制,继续探索行政执法监督、民行执行监督的新途径,努力为上级机关出台规范性文件提供实践经验。

3、继续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新形式下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新挑战,进一步规范完善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各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进一步加强“培增工作室”建设,强调各内设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实完善刑事和解、民事调处等职能,努力将其培育成集法律监督、矛盾化解、犯罪预防、服务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管理创新品牌。全面推进检调对接,探索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工作对接。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对因犯罪行为侵害存在特殊生活苦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努力争取资金救助社会保障和法律援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消除不稳定因素。二是建立健全维稳形势研判机制。结合执法办案,综合考虑案件背后所暴露、群众信访所反映、社会舆论所关注的普遍性问题、分析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全面规范检察建议运行机制,按照市院《关于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突出抓好检察建议服务社会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紧紧依托金塘检察室和巡回检察工作站落实检力下沉,做好与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的对接工作,狠抓已有工作机制的执行落实,促使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的进一步畅通。突出抓好青年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培

养,通过到检察室挂职锻炼、担任工作站检察员等形式促使青年干警矛盾纠纷化解、群众利益协调等能力的提高。四是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面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分案办理制度,重点抓好诉前引导、庭审感化、案后帮教三个环节的工作,着力矫治教育。继续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推进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对接,充分调动和吸收社会力量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认真探索实践新形势下涉罪流动人员实行逮捕、起诉的标准,通过完善不捕不诉社会风险评估、管护帮教基地建设等配套措施扎实推进流动人员犯罪依法适用不批捕、不起诉工作。

4、继续深入推进检察管理机制改革。积极探索“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案例研讨、执法档案、检务督查等工作机制,推进案件管理方式的转型升级。继续抓好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涉检网络舆情引导等检察执法风险应对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推进检察机关与社会的互动信任机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检察开放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参与“开放日”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信任度。

5、继续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进一步以核心价值为导向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从组织保障、投入保障、活动保障三方面为检察文化建设创造组织条件、物质条件和环境条

件,做到检察文化建设与业务建设同部署、同要求、同督促,通过检察文化的潜移默化引导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中牢固树立并深入践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

扩展阅读:201*政法委总结

蕲春县政法委综治维稳

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综治维稳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坚持一主三化,构建四大格局”的工作思路,突出抓好中央和省提出“实施三项重点工作”和“落实十项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大会精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

在即将过去得一年里,我们的目标和任务是:盯住一个目标、突破两大难题、突出三项重点、完善四大机制、办好五项实事。一个目标就是巩固全省平安县和全市综治先进县成果,积极创造条件,争创全国平安县。两大难题:一是积极稳妥科学快速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二是花大力气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三个重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四个机制: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政法综治维稳保障机制。五件实事:即完成全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成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全覆盖管理工作;建立县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和村级综治维稳工作站;完成公检法司科技强警任务和信息化建设;完成漕河城区治安巡逻大队扩编任务,巡逻范围覆盖整个漕河城郊。今年来,全县基本实现了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恶性上访案件,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有了明显提升,从今年11月份社会治安公众安全感暗访测评的情况来看,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有了提升,全县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85.4%,比去年上升2.2%,公众安全感达86.33%,比上年上升了3.25%。

一、进一步创新综治、维稳工作思路

在综治维稳方面,以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为总要求,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载体,大力度投入,高标准建设,快速度推进,打牢基层,夯实基础,健全社会矛盾化解的网络。在农村,大力推行“三员两队一户”的模式,“三员”即在村组设立治安信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群众来信来访代访员;“两队”即乡镇办成立治安巡逻队、村里成立季节性联防队;“一户”即治安中心户,落实十户联防措施。全县共聘请“三员”14583人,成立乡镇专职治安巡逻队15个,村季节性联防队437个,落实治安中心户13200个。在县直机关全面推广“三防两员两室”,“三防”即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两员”即单位配备专职门卫保安员和纠纷调解员;“两室”即单位设立门卫室、群众来访接待调解室。在社区推行“一室一站一队”治安模式,“一室”即社区警务室;“一站”设立流动人口管理站;“一队”即小区和街道成立义务联防队。同时大力加强乡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建设,全县15个乡镇办综治联动中心基本建成,并建立了“五联五统”工作机制,“五联”:建立不稳定因素联查机制,建立群众来访联接机制,建立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建立突发事件联动机制,建立平安联创机制;“五统”,即“五个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机构设,统一整合力量,统一集中办公,统一运转机制。通过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年,全县初步形成了由党委、政府领导,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管住地、守住点、控住线、把住门”的社会矛盾化解网络和城乡治安防控体系。

二、深化巩固平安创建成果,牢牢把握社会治安主动权我们把平安创建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载体,以“全年保稳定,节点保平安”为目标,全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抓创建。坚持把基层单位、社区、村组当作“平安蕲春”的关键环节来抓,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上水平,三年创建全国平安县”的目标,以活动为载体,抓活动促创建,抓活动增活力。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了平安家庭、平安小区、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社区、平安大道和平安园区的“八大”平安创建活动。通过规范管理,典型示范,全县评出了5000个平安示范家庭、50个平安示范小区、50个平安示范村、50个平安创建示范单位、50所平安示范学校、5条平安创建示范大道、5个平安创建示范市场、5个平安示范园区,涌现出了吴庄高桥小区、张榜镇车门村、县人行、县一中、县陶瓷产业园、夏漕工贸市场、蕲春大道等一批平安创建先进典型。二是抓整治。坚持把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整治的重点,着力开展了“五个专项行动”:即政法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不间断地开展了反赌反毒专项整治、反抢反盗专项整治、文化娱乐场所和网吧专项整治、校园及企业与市场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排查了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安全稳定环境,起到了打击一个,教育一片,净化一方的效果。三是抓防控。始终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把防控作为保稳定、保平安的关键环节来抓,提前介入,超前防范,做到问题早发现、矛盾早化解。在重要路段实行专班巡逻防控。县城区巡逻队由30人扩编到50人,实行24小时巡逻,乡镇成立了专职治安巡逻队和300多个村季节性联防队,社区建立了55个警务室。从去年到今年一季度,县乡两级巡逻队共协助公安机关成功制止抢劫、盗窃等各类治安案件712起831人。在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实行专班值守防控。及时掌握信息,把握事态。各个单位,三条线上报,乡镇派出所上报县公安局、乡镇综治办上报县综治维稳办、乡镇群众工作站上报到县群工部,为快速妥善处突发事件和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时间保证,确保了一大批群体性事件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存有不稳定因素隐患的重要部位,实行人盯人包干防控和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防控。自去年以来,综治、维稳、公安、信访等单位每人负责包保一名不稳定对象,掌握动态。对易偷易盗的单位,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

三、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巩固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1、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全方位构建大调解的工作格局。以综治维稳联动中心为载体,以司法部门为阵地,坚持调解优先,坚持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各部门一周一排查,对不稳定因素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排查,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社会各界参与调解的工作格局。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当作重中之重。一是建立联合的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村组坚持周排查周上报,乡镇坚持月排查月上报,重要关键时期坚持天排查天上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级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我们建立了联合统一的排查报告制度,统一表格、统一上报时间,方便了集中研判。二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各地各单位对发生的突出事件和重大不稳定因素,坚持第一时间、分三条线及时上报。乡镇派出所上报县公安局、乡镇综治办上报县综治维稳办、乡镇群众工作站上报到县群工部,为我们快速妥善处突发事件和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时间保证,使很多群体性事件都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适时研判制度。每月收集的不稳定因素信息和敏感时期的社情民意,我们都召集公安局国保大队、综治办、维稳办、610办、信访办负责同志一起进行研判,对重大不稳定因素落实专班包案,并实行挂牌督办。

2、积极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河北涉法涉诉现场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落实了信访积案“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党委办公室直接交办、党政督查室定期通报”制度,坚持每周召开一次部门联系会议,对长期积压的疑难信访案件进行集体会诊,对症下药,因人施策,一案一策,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确保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案结事了”。目前,我们已就成立县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和建立司法救助基金拟订方案,争取政策支持。在政法系统内部,我们积极推广使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采集软件》,及时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采集录入。县里建立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家组,由律师和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司法人员组成,定期集中办公,对复杂疑难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从程序和实体上进行论证,提出指导性意见。积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清理活动,落实包案责任,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负责人一年内要亲自督办1-2件涉及本系统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力争当事人息诉罢访。全年涉法涉诉纠纷共9起,召开公、检、法、司案件协调会160余次,所有涉法涉诉纠纷全部案结事了,今年中央、省、市交办案件12件,答复率100%,其中办结11件,办结率93%。

3、积极预防和稳妥处突发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具有形势紧急、情况复杂、影响较大等特点,如果掉以轻心、处不当,就会酿成群体性事件,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我们在处突发性事件中按照“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得好”的原则,都有效地化解在萌芽状态。我们把处突发群体性事件作为检验干部工作作风和执政能力的试金石,今年以来,我们成功地发现并有效的处了45起群体性事件苗头,仅维稳办直接牵头处的就有24起,通过排查调出,避免了15起群体访的发生。从矛盾产生的源头抓起,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抓起,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减少矛盾,前11月,周例会已排查出不稳定因素176个,编发《维稳信息》51期,分别送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并按领导批示进行跟踪督办,所有不稳定因素引起的矛盾全部化解。今年全县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3次,共排查调处民事纠纷647件,调处成功率97.1%,防止集体性上访19起,90%的以上矛盾纠纷在乡村两级得到有效化解。

三、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构建精细高效、人性科学管理新格局。

1、稳扎稳打,全面落实“两实”全覆盖工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全县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工作责任状;成立两实全覆盖管理工作小组,并在漕河镇十里贩社区试点。全面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工作,实现“查房知人、查人知户”的工作目标;建立人口、房屋信息集中采集、动态更新、数据共享、综合服务的工作机制,实现新时期全方位社会管理、人性化社会服务,构建新型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目前,全县共成立“两实”全覆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8个,制定实施方案18份,印制各种表格32.4万份,清理核对街路巷信息103条,村湾组信息605条,居住房屋信息33843条,制作门楼牌42333块,共清理核对常住人口75830人,流动人口421人,寄住人口375人,建筑物806处,临时住所3处,解决各类户口问题16个,发现消除治安隐患5处,整改安全隐患7处,发现案件线索9条,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人、在逃人员8人。在5月底前,各乡镇就已完成村(社区)试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的入户调查、信息采集和登录工作。

2、加大投入,高标准,大范围的建立视频监控系统。今年3月份县委、县政府召开视频监控系统推进大会后,全县各级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有所行动,特别是县直一些单位克服困难,舍得投入行动迅速、效果明显。我们针对一些复杂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交通隐患较突出路段、人口密集区域建立科技防控系统,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全县先后投入980多万元,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818套,有效地提高了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形成了点、线、面一体化的科技防控网络。今年3月县委、县政府再次召开视频监控系统推进大会,全县800个公共监控点和5500个社会监控点。将分别于5月底和11月底前建成。对易偷易盗的单位,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

3、加强管控力度,服务管理好重点人员

对涉稳、涉恐、涉毒、在逃、重大刑事犯罪前科、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法轮功”、重点上访人员等八种人员,公安机关和维稳办每月都会摸清排查、造册登记,加强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事态掌握。针对涉毒、吸毒人员,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对二次吸毒并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强戒。在对待社会重点人员的问题上,我们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即抓管理问题要硬,抓依法处理也要硬,该教育训戒的要教育训戒,该依法处理的要依法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组织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定期进行教育矫正和安帮教工作,各个辖区民警和所在村、社区治保主任专门负责所在社区的人员帮教工作,并配备一名到两协警协助管理切实落实好帮教任务。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流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由各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定期了解情况,加强日常的教育管理,关心教育,正确引导,帮助他们疏导情绪,化解心理危机。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提供救助,帮助解决就学、就医、就业等实际问题。使他们生活有着落,思想有疏导,行为有约束。

4、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宣传报道管理工作的能力,正确引导网上舆论

一直以来我们都注重加强政法机关对突发公共事件宣传报道管理工作的能力,把树立舆情危机意识,当作警情、火情来及时处理。建立每日舆情监测和研判机制,上班先上网,每天查网情、报舆情、重民情。充分发挥网络宣传阵地的正面引导作用,适时发布信息,引导舆论。

我县公安局已成立网监大队,各个乡镇都已经配备了“信息员”,定期对全体干警应对网上舆情能力进行培训。进行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加强对宣传报道的管控工作,防止渲染、炒作,防止产生诱发效应,切实加强互联网监管。对于插手炒作此类案件,恶意攻击党委政府的坚决要落地查人,依法处理。

5、改变思路、创新方法,全面建立村级综治维稳工作站

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综治维稳工作新机制,切实加强综治维稳的基层基础工作,在全县社区、农村设立综治维稳工作站,使“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做到综治维稳工作重心下移,努力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推动全县社会持续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们牢固树立,为了群众抓稳定、依靠群众保稳定、服务群众促进稳定得理念,始终坚持五抓并举,着力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牢固综治维稳第一道防线,初步实现了五集中(人力、物力、场所、信息、手段)、五统一(名称、人员、制度、台帐、考核)、五联合(调解、防范、管理、整治、创建)、五到位(组织建设、人员经费、硬件达标、资源整合、制度运行),使综治维稳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直接到户,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闹访、越级访。一是抓农村阵地建设。我们把全县576个村,按照好、中、差三个标准进行分类,做到九有标准:有统一独立装饰一新的工作站、有站牌、有办公桌、有两组以上档案铁柜、有统一印制的档案台帐、有统一的固定宣传栏、有固定宣传标语,采取多种措施在全镇其它各村推行,高标准建立村级综治维稳工作站,与此同时,加快配套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2250个,建立村级警务室576个。为基层顺利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硬件基础。二是抓村级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分选优配强三员(信息员、调解员、代访员)、一队(村级季节性巡逻队)、一户(社会治安中心户),严格用人标准,统一配齐工作用品,对聘用人员发放聘书,年终根据考核评价给予一定经济奖励。全县各村初步形成了以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治保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统领,调解员、信息员、代访员、治安中心户、村季节性巡逻队的防范网络队伍。三是抓村级制度建设。全县各村级综治维稳工作站,按照统一建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职责范围、目标任务、考核方案、奖惩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1、坚持以执法培训促进公正廉洁。将教育培训工作常态化,在做好基层新任综治办主任轮训的基础上,我们一直要求公、检、法、司、民等政法各家加大对基层科所队庭长集中轮训的力度,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今年已开展综治干部培训3次,公、检、法、司等单位政法干部培训共计130余批次,今年4月举办了“公正廉洁执法大行动”并配合“警风警纪整治活动”全面提升了我县政法干部的素质。一直以来我们特别注重抓好岗位培训,提高一线政法干警的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切实通过培训、学习解决追不上、打不赢、说不清、判不明和案结事不了的问题。

2、坚持以制度规范保证公正廉洁。从容易发生执法偏差、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入手,努力加强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充分运用法律监督和执法巡视等监督手段,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奖惩机制,对因执法问题引发非正常上访或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持案件终身负责制与错案追究制并用,对执法不公不廉以及失职渎职导致错案的,依法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3、坚持以公正透明推动公正廉洁。在政法队伍内,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的思想,大力推进“阳光执法”,大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针对群体性事件,我们坚持公开透明,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占据舆论制高点,夺取话语权,争取主动权。今年,全县政法各家都已基本实现信息化办案,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机制。

4、坚持以党员先进性保证公正廉洁。全县各政法机关上下努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充分的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深入开展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确保广大政法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牢记“五个理念”。同时,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警各项规定和各项禁令,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进一步纯洁政法队伍。

5、坚持以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我们用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要性作用。今年5月我们就举办“平安蕲春”晚会,嘉奖一批在综治维稳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也纷纷开展“蕲春县十佳政法干警”、“十佳政法单位”“人民好法官”等活动,树典型,上宣传,扩影响,重教育,其中我们县公安局韩江玲同志被评为“荆楚十大爱民警察”,在省市县取得了一定影响,感动了一批,教育了一批政法干部。

五、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夯实综治、维稳工作基础我们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综治、维稳工作的治本之策。重点建立了六项制度:一是例会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和县长办公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综治委全会,每周召开一次群众工作部例会,分析治安形势、通报创建工作进度、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领导挂点机制。县“四大家”领导每人联系一个乡镇、挂一个县直单位,住一个企业或学校,县综治委每个成员单位联系一个村、负责一个单位,对重大治安问题,确定包案领导,实行包调查、包处理、包不反复、包稳定。三是检查督办和包案机制。县委、县政府每半月召开一次综治、维稳督办会议,实行半月结帐、半月排位、半月通报;每季对综治、维稳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半年对综治、维稳工作组织一次暗访,并从县直单位抽调经验足、能力强的领导干部组成督办专班,督办不稳定因素和重大案件的包保落实。四是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县委、县政府出台了《蕲春县关于对社会治安重大案件责任追究的办法》、《蕲春县关于对发生群体性和非正常上访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和《领导干部信访包案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各地各单位“一把手”实行“一岗双责”,既对发展负责,又对稳定负责。对领导重视不够、酿成事端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追究领导人责任。五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决策为原则;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评估、谁负责为原则。在重大事项决定之前,都必须要围绕可能存在的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评估工作。《意见》明确了评估的责任主体,同时对在评估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决策失误,引发严重后果和影响将严肃追究。六是考核评价机制。县里将综治、维稳工作纳入乡镇局级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综治、维稳工作实绩档案,定期考核,年终结硬帐,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晋职晋级和评先受奖的重要依据。同时,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和锻炼干部的实践阵地,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一律在县政法委和县信访局挂职锻炼。七是工作保障机制。全面贯彻省委12号文件精神,落实机构,增加人员,强化保障。县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按人均不少于1.5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从农村“以钱养事”的15元资金中,按人平2元的标准,调剂用于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目前,乡镇人平1元财政预算经费和“以钱养事”人平2元经费已拨付到位,保证了综治维稳工作有序开展。

蕲春县政法委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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