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模拟法庭方案
“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方案
活动时间:201*年10月活动地点:多媒体电教室
活动主题:普及法律知识,树立守法观念,共建法制社会活动目的:
1、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使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程序、过程;
2、利用身边的人和事的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锻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他们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让更多的学生去关注法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真正的法制公民。
3、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进而建设和谐平安校园,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校园氛围。
参加人员:各班主任老师;各班团班干部承办部门:八年三班团支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要参与人员的公开报名要求.
(1)审判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男女不限,要求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应变能力强、表达能力强。
(2)辩护律师2人、公诉人2人,男女不限,要求口才良好,有较强的思辩能力,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反应敏捷。
(3)法警6名,限男性。
(4)当事人4人(被告3人,原告1人),要求有一定的表达能力。二、模拟法庭简单流程安排:
(1)由主持人介绍本次活动目的及简要案情(2)介绍参加本次活动的嘉宾(3)模拟法庭开庭审理
庭审部分完全按照我们国家现行法庭审理的正规模式来进行A、庭前准备B、法庭调查C、法庭辩论D、合议宣判(5)主持人宣布结束三、时间安排:
(1)筹划准备阶段:(9月20日9月24日)
开始公开报名,并进行统计人数;确定开庭审理案例;确定参加庭审人员及角色分配
(2)演练阶段:(9月227日9月30日)
形成模拟法庭的雏形,大家一起排练演习;联系乡法院领导进行指导,以求进一步完善;在法院法官的指导下对剧本进行修改和完善;参加人员多次组织排练改正,准备正式演出;进行模拟法庭的彩排
(3)正式演出阶段:(10月)
正式演出时间令行通知。届时将面向全校师生,并邀请乡法院领导、派出所相关领导参加,尽展我校学生的新风采,突显我校法制实践教育特色。
(4)活动总结阶段:(10月下旬)
本次活动结束之后,我们将进行全面总结,找出优点与不足,在今后的系列活动中,注意扬长避短,使我校模拟法庭特色活动更进一步。
扩展阅读: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方案
兴化市青少年“模拟法庭”
首场演出活动方案
兴化市司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根据“201*年度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10件实事”和“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安排,在全市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为首场演出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年11月日下午2:30二、活动地点:兴化市法院一号审判庭三、活动主题:兴化市“青少年模拟法庭”四、主办单位:文明办、司法局、板桥初级中学
五、协办单位:法院、公安局、检察院、教育局、关工委、文广新局
六、参加人员:市有关领导;主办协办单位分管负责人(约10人);全市初中、高中学校分管德育副校长、思想政治教师(约130人),城区部分学生代表(约60人);
七、活动内容:
1、主持人介绍活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背景。2、板桥初级中学学生表演“模拟法庭”。3、领导作总结讲话并提有关要求。八、活动宣传1、电视台全程录像
2、市教育局组织全市中小学生观看
兴化市司法局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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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模拟法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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