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素材库 首页

对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9-05-29 20:57:09 网站:公文素材库

对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寓民主监督于政协委员提案、进行视察、参与工作检查等活动之中,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成效”的要求。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在新形势下,如何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既是各级政协必须高度关注和深刻思考的一个理论课题,更是一个需要努力尝试创新的实践课题。

但是从目前各级政协组织履行的职能中看,民主监督是政协三大职能中发挥不够、讨论较多、操作难度较大的一项。形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既有整个政协组织系统的原因,又有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政协工作支持和重视原因;既有政协系统在理论研究和认识上的不足,也有在实际工作中实践和创新不足的原因。因此,在新世纪新阶段应在政协的民主监督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上要有一个创新和突破,这样才能使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的政治制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民主监督的特点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政协章程指出:“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它侧重于反映问题、提出批评,帮助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改进工作。创新和完善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机制有利于民主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于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广大人民意志,反映广大人民愿望,维护广大人民利益,对于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都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政治监督,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各人民团体和政协委员,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为主要方式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是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需要,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是依法治国的有效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二、民主监督的现状

虽然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的确立已有十二年之久,在民主监督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民主监督机制

建设不够完善,为民主监督开辟的监督渠道较窄,授予的监督权力不充分,再加上怕“越位”、怕“添乱”的消极倾向,往往形成监督走过场的现象。在行风评议时,所提的建议常伴有许多虚的成份。通常以通报代替协商;议经济的多,议政治的少;对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组织障碍、用人问题几乎很少有人谈到;议稳妥的事多,议敏感的事少;议表面现象多,议深层次问题少,谈点子类的建议多,谈战略和策略类的建议少。在实际工作中这一职能的发挥远没有做到应有的程度和范围,还没有使这一工作做到经常化和制度化。

主要原因为:(一)、各级政协组织没有形成一个展开民主监督工作的完善机制,还没有找到一条行之有效的政协民主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不知道该对谁进行监督、监督什么和怎样实施监督,因而在每年的全会上也没有重点对当年在哪些领域、哪些事项、哪些问题实施监督而进行布置安排,所以在一些领导和委员心目中对政协行使民主监督权存在模糊的认识,认为只有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行政监督才是被社会所认可的监督,只有有强硬手段和有制约职能部门才能有效的开展监督,而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政治组织,主要的和重要的工作就是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团结、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好服务就行了。

(二)、政协组织并非权力机构,实施监督既没有法定的必须遵守的程序,也没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广大政协委员又分布在各条战线,平时都在各自的单位做自己的本职工作,做监督工作有些忙里偷闲力不从心,还有伸手太长和多管闲事之嫌,所以在这项工作方面也不愿多想。

(三)、在政协的民主监督缺乏制度依据和法律效力的情况下,履行监督权时还是心有疑虑。虽说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胸怀全局,关心国事,敢讲实话而著称;但是监督工作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有很大的不同,很容易得罪人,因为监督谁谁就会不高兴,批评谁谁都会有意见。存在着不愿、不敢进行民主监督的心理,认为民主监督缺少刚性,是“软监督”,与其说了白说,还不如不说,在认识上有偏差,致使民主监督工作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

(四)、没有形成一个在全党、全社会认可的,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社会氛围,对民主监督的导向不够,对民主监督的宣传不够。有的领导干部对民主监督不以为然,认为目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监督形式已经不少,政协的民主监督无足轻重,可有可无,因而主动接受

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识淡化。

三、对于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的建议

第一、民主监督要有创新意识。要按照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文件的规定,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把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加大民主监督力度,不断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性。政协组织要主动加强民主监督的宣传力度,宣传民主监督的性质和科学内涵,以此强化政协委员民主监督意识,激发政协组织、政协委员的监督热情,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党政领导和国家公务人员正确理解和认识民主监督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价值所在,增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识,积极配合政协实施好民主监督。

第二、民主监督要有核心意识。要依靠党委这一核心的领导,争取政府的支持和被监督单位的配合。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一种双向行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是矛盾的对立双方,要做到既有政协的积极主动,也有党政部门的支持配合。推进民主监督要做到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对监督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主动向党委请示反映,使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对政府工作要全力支持,善于换位思考,理解政府部门工作的难处,以平和的姿态实施监督,以真诚的态度沟通协商,以务实的精神提出建议。

第三、民主监督要有质量意识。首先要提高政协委员素质。政协委员是民主监督的主体,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是否正确合理、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是政协民主监督是否有力度、能否取得实效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各级政协委员囿于其文化程度、工作阅历、责任意识、对社会万象的思维分析判断能力以及参政议政能力水平的差异,其所反映的社情民意的质量也存在差异。所反映的信息较多局限于身边事,大多是“车乱停”、“路不平”、“树不绿”、“灯不明”之类的意见和呼声,过于一般化,对面上工作的指导意义不强,难以引起领导重视和发挥应有的作用。一些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不高,对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疏于与本界别群众的联系,每年仅满足于全委会之前上网查资料,写提案,“被动式”地履行委员职责。由于缺乏调研,往往扭曲了信息的真实性,所反映的社情民意质量不高,参政议政效果不明显。因此,不断提高政协委员自身素质和履行职能的水平,应该是政协组织的一项常抓不懈的任务。每一位政协委员都应该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

的精神,具有运用科学发展观来观察问题、认识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

第四、民主监督要有制度意识。制度是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保证。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制定出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的具体制度,就民主监督的目标、范围、内容、方式、程序提出可操作性的规范,把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情况作为检验各级党政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党政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建立民主监督意见的落实反馈制度,完善意见征询、办理、回复、督查、采纳落实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要建立民主监督的运行制度,对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等作出明确的可操作性规定,推进工作的有序运行。重大事项的专项监督、重点难点的重点督查、典型事例的个事监督。要完善民主监督的保护机制,确保委员提出批评、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保障委员的民主监督权利。民主监督最终要靠规范和制度作保证,必须积极推进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坚持背靠背调查研究、面对面交换意见、心贴心帮助整改、实打实民主评议的监督方式,保证了民主监督工作有组织、按程序、讲规范、有成效。

第五、民主监督要有整体意识。必须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紧密结合,与政协常规工作紧密结合。要积极推动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办“政协论坛”、“委员之声”、“议政与建言”等栏目,跟踪提案办理情况,报道委员意见建议,反映群众呼声要求,宣传人民政协工作,扩大民主监督的影响力。加强与纪检部门的监督相结合,联合纪委、监察部门对有关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视察,积极配合他们扎实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深化民主监督效果,使民主监督经常化、专门化。加强与人大的监督相结合,通过联合开展执法情况的调研视察,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大的法律监督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在工作实践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形成全方位开展民主监督的态势,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要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程度,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的沟通联系,加强政协各专委会之间、各界别小组之间的工作联动,加强各级政协的协作配合,统筹推进,提高民主监督的科学化水平。

第六、民主监督要有服务意识。首先,要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从群众呼声中寻找工作重点。要人民群众中了解群众需求,关注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其次,要有为政府服务的意识,,坚特“监督就是支

持”的理念,寓监督于支持服务之中,对被监督单位的工作不横加指责、指手画脚,而是积极出谋划策,利用政协上达党政、下通各界的政治优势,为部门工作营造环境,解决困难,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职为民,促进政协与被监督单位的双向沟通与交流。这样,就能够更好地提升监督质量。再次,要有为社会服务的意识,要推行特约监督员和行风评议员的委派制度,主动选派素质高的政协委员到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担任监督员,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要有组织地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在党委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委员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作风、专项工作等进行评议监督,促进其工作水平的提高,收到最好的社会效益。

第七、民主监督要有信息意识。现代社会,科技发展,信息瞬息万变,所以,充分利用现代社会的信息平台,对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有极大的作用。要加强政协资源数据库建设;如政协的人才库、基本法规数据库、文件资源数据库、政府职能部门部分执法结果数据库、重要的统计资源数据库、政府重大决策数据库等。还要完善政协的门户网站建设,借助区域的宽带网络资源,积极为委员创造上网条件,并开展一些互动方面的应用,如:网上民主监督论坛、网上信访、网上问卷调查等,拓宽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的监督渠道。

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特有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产物。充分运用并不断完善已有的民主监督形式,同时根据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新的民主监督形式,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这应当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长抓不懈的重要任务。搞好这项工作,于党、于国、于民,都功莫大焉!

扩展阅读:做好选派政协民主监督员工作的几点建议

浅谈如何做好选派政协民主监督员工作

资溪县政协万鸣

政协组织向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选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就司法为民和依法行政提建议、谈看法,促进司法公正,保障执政为民,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随着民主监督员工作从部门特邀到政协选派,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功能进一步强化,作用进一步显现,政协的民主监督员工作也逐渐从幕后走到台前。

从特邀到选派,虽然只有两个字的不同,但却意味着政协民主监督员这项工作从被动转向主动,意味着工作方式方法发生转变,意味着民主监督员肩上的担子更重、责任更大。向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选派民主监督员,虽然各地都在进行,但从笔者最近了解到的情况看,这项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派驻单位领导思想僵化保守,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片面认为有执政党的监督、有人大法律监督、有政府专门监察监督,

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直接领导,不需要政协民主监督。他们怕民主监督,不愿接受民主监督,对民主监督员到单位开展工作不支持、不配合,单位与单位之间在民主监督员工作的开展中不平衡;二是个别民主监督员缺乏使命感和责任心,怕丢面子、怕得罪人,自身素质上还存在着知识面不够宽、业务不够熟的问题;三是作为选派民主监督员的管理单位,政协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选派、轻管理的情况,在选派、检查、督促、指导、协调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上存在着制度不尽完善、工作力度不够大等问题;四是纪律监察机关和政府效能部门对民主监督成果重视不够、使用不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测评时不通知民主监督员参加,不听取民主监督员意见,影响和制约了民主监督员作用的发挥。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中央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对各项工作监督的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人民政府作为重要的政治监督机构,也迫切需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夯实民主监督职责,提高民主监督实效,努力使政协的民主监督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为此,我认为,做好选派民主监督员工作还应重视以下几点:

一、党委要为民主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治

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学派团体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基本职责就是为各参政党提供一个好的政治平台,一起共商国是,相互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政党体制内的一种政治监督;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前提,建立在共同奋斗目标、共同政治基础之上,本着“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精神,为改进工作、纠正错误所实行的监督,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和巩固执政党的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性,针对目前存在的“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监督软肋,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具有政党性、层次高、宽视野、影响大等特点,积极为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一是党的纪检监察部门共同与政协发文,向执法机关、政府部门委派民主监督员,明确民主监督的职责和任务;二是对各单位部门接受民主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三是要重视民主监督员监督成果的使用,邀请政协民主监督员参加对单位行风建设考核和民主测评,定期通报监督重点,对民主监督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应立即着手查处。

二、派用单位要为民主监督员发挥作用搭建舞台。如果把民主监督员工作比作一台戏,派用单位就是舞台。可以想象,如果聘用单位不当回事,不提供监督的舞台,不为民主监督员创造条件,民主监督员就是使尽浑身解数也是无济于事。因此,作为派

用单位,一要以正确的心态对待民主监督员工作。要牢固树立人民权力人民监督的理念,不怕监督,敢于接受监督。要始终明白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是在共同目标下的监督,是为了推进工作、维护稳定、加快发展而进行的监督;二要在研究决策重要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开展有关活动时,通知民主监督员参加,或事先征求其意见,并定期向民主监督员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三要为民主监督员独自开展工作提供方便,主动向单位干部职工介绍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的情况,公布民主监督员的有关工作信息,定期听取民主监督员工作情况反馈,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研究改进。

三、政协组织要当好幕后总导演。导演决定着戏的成功与失败。作为派出民主监督员的“娘家人”,政协对民主监督员工作负有组织、联系、协调、服务的重要职责。因此,政协组织一是要把好选派关。要选派综合素质比较好,又兼顾其专业特长,不误事,能胜任的同志作为民主监督员;二是要加强对民主监督员的教育,帮助其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监督本领;三是要建立民主监督员履职档案,加强与派员单位和民主监督员的联系,及时了解并掌握民主监督员的履职情况,并将每个民主监督员的年度履职情况详细记录立档,形成规范;四是要经常听取民主监督员工作汇报,对民主监督员反馈给政协的带有共性的意见建议,政协组织要及时以提案或建议案向党委政府报告,并研究制定建立民主监督员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民主监督员要练好知情监督基本功。民主监督员是实施监督的主体,是演员,只有演员具有扎实的基本功,才能唱好民主监督员工作这台戏。因此,民主监督员首先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尽快成为行家里手。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监督过程中明辨是非的能力;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监督的能力,监督才有力度;要认真学习掌握所监督对象的专业理论知识,不说外行话,不当“门外汉”,监督才能有的放矢;要认真学习掌握监督艺术,善于和各方面群众打交道,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要认真处理好开展民主监督与日常工作的矛盾,既然接受了民主监督员这个“差事”,就要保证参加派用单位通知的各项活动,并抽出一些时间,进行“微服私访”,做点个别的“民间”调研,使监督更具针对性。

五、要严格纪律,按程序开展工作。民主监督员到派用部门开展工作,参与部门很多决策,知道部门很多内部情况,特别是在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的民主监督员知道的涉密事件更多。因此,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正在讨论的问题、正在办理案件和涉密事件,要严守秘密,不能对外泄密;对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的线索,要通过正常正规的途径向上级反映,不可向社会随意散布,以免给部门正常工作造成损害。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对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对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对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740128.html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