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会诊工作报告
纳雍县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会诊工作报告
(第四组)
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毕府发电【201*】6号)要求,及按照纳雍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纳雍县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会诊工作方案的通知》(纳安字【201*】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专家会诊工作,促进煤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瓦斯事故。我第四组从4月4日至4月10日对所负责的片区8家基建矿井及3家生产煤矿进行了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会诊,共检查安全隐患200余条,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煤矿企业方面。1、煤矿防突机构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所检查煤矿基本建立健全了防突、抽采机构,各级防突责任制、防突技术管理体系、防突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及防突培训工作,但部分矿井存在瓦斯抽放系统不规范,未能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认真落实。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一是所查煤矿基本都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但同时存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一人身兼数职的现象;二是煤矿都建立了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但同时存在煤矿企业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三是现生产煤矿、技改扩能煤矿基本能按照安全实施“三同时”制度进行基建,并同有资质的施工方签订了安全施工合同,但存在没有监管到位的想象;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一是煤矿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关的台账,部分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想象;二是煤矿对生产系统、瓦斯治理和防突的设施、设备、各种仪表都能按相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校验;三是煤矿针对本矿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的重点环节和部位都进行了一次普查,并建档立册;同时建立了监控预警制度。4、应急管理情况:一是煤矿和纳雍县矿山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按规定缴纳了救护费用;二是煤矿企业对自己周边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进行了排查和治理;5、安全基础工作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煤矿基本能够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技能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和教案。同时煤矿存在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全,未及时进行复训和无证上岗的情况。
(二)技术会诊专家组方面。1、认真贯彻落实了《毕节地区煤矿安全生产禁令》、《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纳安字【201*】2号)和《关于印发纳雍县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会诊工作方案的通知》(纳安字【201*】2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会诊的重点工作。2、落实了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会诊的工作责任,对煤矿企业认真提出了技术会诊意见和建议,要求煤矿企业认真开展隐患自查整改,隐患自查整改要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严格要求煤矿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要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三)重点检查内容。1、“一通三防”情况:所检查煤矿中,通风系统比较合理、稳定、可靠,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运转。但也存在少数基建煤矿通风系统不合理,图纸绘制不规范,主扇通风机管理不到位,通风设施不符合规定,通风设施不齐、不全,特别是局部通风机管理差,没有实行专人和挂牌管理,个别矿井没有实现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风筒吊挂没有做到逢环必挂,达不到平、直、稳的要求,且多处出现拐死弯现象,风筒接头均没有使用双翻边接法,破口较多,井下风门构筑均没有包边,且达不到风门联锁作用,漏风严重,部分作业点的有效风量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监测监控系统联网效果不理想,瓦斯传感器故障率较高;多数煤矿的防尘系统不完善,有的煤矿虽已建立,但不能正常运转,形同虚设;2、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突情况。一是煤矿井下瓦斯抽放管使用不合格,抽放孔多处封堵不实,漏气严重,大部分矿井未施工抽放钻孔或出现假孔现象,抽放系统不能正常运转;二是大多数煤矿井下巷道内压风自救器未安设到位,矿井使用的化学氧自救器应全部更换为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三是瓦斯超限记录不规范,没有瓦斯超限事故分析报告,处理措施无针对性;四是防突资料与现场不符合,存在严重超掘现象,没有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或防突措施没有针对性,消突评价报告没有依据且未进行技术会审和总工批示;五是风机自动切换记录、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记录不全;六是作业规程没有定期进行会审、贯彻学习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会审和贯彻学习记录;七是煤矿井下部分地点缺少瓦斯和CO传感器;八是钻孔成果图没有总工签字,钻孔设计图不齐全;九是井下瓦斯传感器没有定期进行校验。3、在建矿井情况:所查已进入基建程序的煤矿,基本能按照《初步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进行规范施工,能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规定,不存在边建设边生产的现象,但有个别矿井未按《初步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进行规范施工,存在部分基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较差,工程进度缓慢,不能按期完成工程任务的情况。
二、隐患整改建议
1、加快在建煤矿复工进度,严格基建质量,加强基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2、严格按照“四个规定”、“十条禁令”、“四个100%”及《防突规定》进行瓦斯治理和防突施工。
3、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施工,坚持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4、加强瓦斯治理和防突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防突机构及人员设备配备,做到持证上岗。
5、建立防突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强化突出矿井地质基础工作,坚持做到不超掘不超采,突出矿井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6、确保抽放工程质量,实现抽采掘达标,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可靠,通风设施设备完好,主扇风机做到专人专项管理。
7、加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和调校,确保监控系统稳定可靠。
8、矿井加强自检自查,成立安全检查机构,定期对井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按照五定原则认真落实隐患整改。
三、技术会诊意见
1、技术会诊专家组对所检查的每个煤矿都提出了相应的隐患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召开煤矿矿级领导会议,无异议后现场签字确认。专家组所检查的11家煤矿:5家基建煤矿要求立即停建整改,3家生产煤矿要求立即停产整改,1家煤矿要求立即停建整顿,另外2家煤矿一家煤矿到目前为止还未复工,另外一家煤矿处于停建状态,正在办理相关基建手续。
2、针对专家组所查处的隐患,要求以矿长和总工程师组成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立即召开隐患整改落实会议,认真对所查处的安全隐患进行疏理、分析,研究和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制定相应的隐患整改措施方案,报煤安站批准、县煤安局备案。在停建整改期间全力进行隐患整改,煤矿要坚持矿级领导轮流下井带班制度和24小时现场值班制度,检查督促各项整改安全措施的落实。整改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建设或生产。
第四组组长:岳平
成员:陈坤周坤霖孙雨松龙成吉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扩展阅读:纳雍县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突专家组会诊复查验收报告
纳雍县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突专家组会诊复查验收报告
(第四组)
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毕府发电【201*】6号)要求,及按照纳雍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纳雍县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会诊工作方案的通知》(纳安字【201*】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专家会诊工作,促进煤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瓦斯事故。我第四专家组四月份上旬对所负责片区的8家基建矿井及3家生产煤矿进行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会诊,所检查出的212条安全隐患,逐一认真进行了复查验收。现将第四专家组自4月22日5月1日复查验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
此次共检查11家煤矿,查出隐患212条。从这次技术会诊的整体情况看,各家煤矿都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专家组严格按照县安监局制定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周密安排,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有效组织开展复查验收工作;认真对私有煤矿企业提出隐患整改的意见和建议,要求私有煤矿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有效查处、制止了各种“三违”现象。私有煤矿企业比较能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技术装备水平得到加强,安全投入大幅增加,职工素质不断提高,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得到夯实。
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个别私有煤矿企业对建立管理机构、健全制度体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完善各种技术措施等工作流于形式、应付思想严重;对矿井日常性安全监管不到位,没有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矿井采掘作业计划没有报县煤炭管理部门审查,并报县煤监局备案。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够深入。
私有煤矿企业在“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共性问题,说明私有煤矿企业对矿井日常性安全监管不到位,跟班矿长和安全监管人员没有切实尽职尽责,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三)矿井现场管理不严格。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意识不强,达标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矿井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如在检查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井下局部巷道失修严重、工作面支护质量差、局部通风机管理不规范、防尘管路缺少阀门等现象。矿工没有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有发生。(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性不强。
矿井年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不具体、针对性不强,没有结合矿井受灾害威胁情况制定具体的培训内容。此次检查的11家煤矿编制的矿井年度培训计划过于笼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部分矿工培训不到位,业务素质差,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如个别工人对井下避灾路线、透水预兆、瓦斯动力、自救器佩带等基本业务知识不了解。
三、技术会诊复查验收工作情况
此次所检查的各家煤矿基本都能够认真地针对上次专家组所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和建议,制订了详细的隐患整改方案,上报县安监局备案和批复,能够认真地按照所制定的隐患整改方案进行隐患的落实和整改。
第四专家组自4月22日5月1日逐一认真地复查验收了所负责片区的11家煤矿,针对上次所提出的隐患每一条都认真进行了复查验收。每家煤矿验收后,专家组都分别签定了会诊复查验收意见书及复查验收附表。专家组会诊复查验收合格的矿井分别有:雍熙镇恒旺煤矿、雍熙镇高源煤矿、王家寨镇塔山脚煤矿、王家寨镇王家寨煤矿、雍熙镇木兰煤矿、张家湾镇普洒煤矿、老凹坝乡大龙井煤矿、老凹坝乡安家寨煤矿,共8家。其中在复查验收过程中张家湾镇金发煤矿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及资格证配备不齐全;二是矿井未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和瓦斯抽放设计;三是矿井至今还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供风、供电;因此专家组未对金发煤矿进行签定会诊复查验收意见书和附表。另外2家煤矿:雍熙镇复兴煤矿到目前为止还未复工;张家湾镇张维煤矿处于停建状态,正在办理相关基建手续。
复查验收专家组成员:
陈坤孙雨松周坤霖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龙成吉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纳雍县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会诊工作报告》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纳雍县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会诊工作报告: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纳雍县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会诊工作报告》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740464.html
- 上一篇:《电气设备》课程教学用电子讲稿
- 下一篇:防突科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