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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报刊社记者站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19-05-29 21:05:56 网站:公文素材库

浙江省报刊社记者站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浙江省报刊社记者站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报刊社驻浙记者站的管理,推动报刊社记者站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依法开展有关新闻业务活动,根据《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报刊出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登记注册的中央、外省(市、区)报刊社驻浙江记者站及本省报社驻市、县(市、区)记者站。

第三条记者站综合评估范围包括新闻业务、工作规范、人员管理和制度建设四方面。采取记者站自评,市、县(市、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复评和省级管理部门终评的形式,并结合网络和书面问卷调查,充分听取社会和基层单位意见。

第四条记者站综合评估与记者站年度核验相结合。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5分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记者站,给予通报表扬;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记者站,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直至撤销记者站登记。

第五条记者站新闻业务要求: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的新闻价值取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坚持全面、真实、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核实消息来源和新闻要素,不编造新闻,不歪曲、夸大事实,自觉抵制虚假失实报道。

3.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准确报道事实真相,坚持依法监督、科学监督、建设性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4.严格遵守宣传管理规定,积极、准确、稳妥地把握热点、突发事件等社会敏感问题的报道,维护社会稳定。

5.每年应发表一定数量既反映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又符合新闻业务范围的报道和文章,并每季度将发表的报道与文章报送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

第六条记者站工作规范要求:

1.记者站为报刊社派出机构,应依法从事与报刊社业务范围相一致的采访、组稿和通联等活动。

2.除记者站外,不得设立类似于记者站、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及其他机构。

3.记者站不得擅自从事报刊发行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活动。4.记者站不得借参与或承办本报刊社及其他报刊社的各类专刊、专版之名,开展经营性活动。

5.记者站人员、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必须在

15个工作日内向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6.记者站应自觉接受当地党委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认真作出处理并及时予以反馈。

第七条记者站人员管理要求:

1.记者站工作人员必须是报刊出版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者与报刊出版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专职人员,记者站不得自行聘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聘用的后勤人员必须与报刊出版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得从事新闻采访活动。

2.记者站站长、副站长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并常年在记者站登记地工作。

3.记者站驻站记者人数不得超过5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记者站工作。

4.记者站记者开展新闻业务活动,必须持有和出示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未申领《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从事采访活动,应在持有《新闻记者证》的记者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不许单独从事采访活动。

5.记者站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或采访工作之便,直接或间接地为本人、亲属及其他人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名义索要、接受或借用报道对象的钱物。

6.记者站工作人员不得以批评报道相威胁或以表扬报道相引诱,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利;不得以“公开曝光”、“编发内参”

等方式要挟他人,以达到个人目的或其他不正当目的。

7.记者站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或暗示采访对象订报刊、做广告、拉赞助,不以新闻报道形式为企业或产品做变相广告或形象宣传。

第八条记者站制度建设要求:

1.记者站应有维持正常工作的经费,报社不得以版面代替工作经费,不得要求记者站上缴管理费。

2.记者站应建立相应的新闻业务管理、站内人员管理和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记者站应设立记者采访、发稿和稿件刊发的基本台帐。4.记者站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参加采编资格培训,为符合条件的采编人员申领新闻记者证。

5.记者站必须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度核验并实事求是、完整全面地提供年度核验所需材料,不得瞒报或隐匿有关事实。

第九条浙江省报刊社记者站综合评估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评估结果报送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抄送报刊社主管单位。

第十条本办法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报刊社记者站综合评估表(年度)

记者站名称:评估单位:评估时间:

记者站自评市局评估扣分评估指标1新闻报道出现舆论导向问题,扣除1025分。2新闻报道存在虚假、失实内容,扣除520分。3地方性、都市类报刊跨地区开展舆论监督,专业类报刊跨行业开展舆论监督,扣除515分。记者站人均发稿量未达全省记者站年人均发稿量,扣除520分。记者站超越本报刊业务范围,进行采访活动,扣除520分。记者站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类似记者站的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从事采访活动,扣除515分。记者站违规从事发行、广告、开办经济实体及其他经营活动,扣除210分。记者站未经报刊社批准,擅自办“内参”;借参与或省扣分扣分原因得分扣分扣分原因得分扣4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报道把握不当,扣除520分。51234承办报刊社的各类专刊、专版之名,开展经营性活动,扣除210分。《记者站登记表》的登记项目发生变更,记者站不按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扣除210分。记者站驻站记者人数超过规定,党政机关人员兼任记者站工作的,扣除515分。记者站负责人不具备任职条件,记者站擅自聘用人员,扣除215分。记者站记者未持证采访,未申领记者证人员单独从事采访活动,扣除210分。5123

记者站人员利用职务或采访之便,索要、接受或借4用采访对象的钱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扣除520分。记者站人员以“曝光”、编发“内参”等方式,暗示5或要求被采访对象订报刊、做广告、拉赞助,扣除530分。6记者站人员以新闻报道形式为企业或产品做变相广告或形象宣传,扣除210分。记者站经费得不到保证,报社以版面代替工作经费,要求记者站上缴管理费,扣除210分。记者站新闻业务管理、站内人员管理和经费使用管理等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扣除25分。记者站未设立记者采访、发稿和稿件刊发台帐,扣除25分。记者站未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采编资格培训,未及时为符合条件人员申领记者证,扣除25分。记者站未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度核验,或年度核验时瞒报、隐匿有关事实,扣除210分。记者站不认真做好信访核查与反馈工作,扣除25分。123456(省部级以上),酌情加分。1年内被表彰或批示表扬的2年内被行政处罚、处理或诫勉谈话的,酌情减分。

扩展阅读:关于201*年度报刊记者站核验及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新闻出版和版权局出版管理处

关于201*年度报刊记者站核验及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驻连各记者站:

为进一步推动记者站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强化对记者站的管理,使其更好地宣传、推介辽宁,为辽宁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依据《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和报刊记者站201*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按照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1*年度报刊记者站核验及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记者站年度核验(一)核验范围

201*年7月1日前,已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编入报刊记者站登记号的驻连记者站。(二)核验内容

各报刊记者站是否认真履行在采访、组稿、通联等方面的工作职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从事发行、广告、有偿新闻、开办经济实体及其他经营活动;是否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记者站站长(含副站长)是否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记者站记者是否符合采编从业资格,从业人员是否为报刊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者与报刊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专职人员。

核验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者站,将依据《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一律予以缓检,限期整改,对在两个月内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予以通过年度核验,情节严重的将撤销登记。

(三)核验上报材料及要求

1.自检报告(一式两份)。记者站要结合贯彻落实《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对履行记者站工作职能,对记者站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写出自检报告;

2.所在报刊社提交的该记者站年度工作评估报告(一式两份);

3.报刊记者站年度核验登记表附后(一式四份);4.报刊记者站登记证原件;

5.报刊记者站记者上岗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6.记者站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7.201*年度在本报刊发表的各类文章的样报、刊复印件一套(须按时间先后装订成册并配有目录)。二、报刊记者站等级评定(一)评定单位范围

201*年7月1日前,已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编入报刊记者站登记号的驻连记者站。

(二)评定标准

报刊记者站等级评定除依据本次年度核验结果外,还就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管理,积极宣传辽宁,为构建和谐辽宁、实现全面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参考相应稿件数量,将记者站定为如下三个等级,原则上一级记者站为优秀,二级记者站为良好,三级记者站为合格。对未被评定级别的,第一年提出警告,第二年仍未被评定级别的,按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一级记者站:记者站每年发表的宣传所在地区的各类报道不应少于下列数量:(1)中央主要报纸100篇;

(2)中央及国务院各部门、人民团体主办的报纸按对开四版计算,刊期在周四以上(含周四)的100篇,刊期在周三以下(含周三)的80篇。

2、二级记者站:记者站每年发表的宣传所在地区的各类报道不应少于下列数量:(1)中央主要报纸80篇;

(2)中央及国务院各部门、人民团体主办的报纸按对开四版计算,刊期在周四以上(含周四)的80篇,刊期在周三以下(含周三)的60篇。

3、三级记者站:记者站每年发表的宣传所在地区的各

类报道不应少于下列数量:(1)中央主要报纸45篇;

(2)中央及国务院各部门、人民团体主办的报纸按对开四版计算,刊期在周四以上(含周四)的45篇,刊期在周三以下(含周三)的25篇。

在报纸上每发表一幅图片折合一篇报道。在本报以外报刊发表或组织通讯员发表的图片,每两幅图片折合一篇报道;发表在头版的文章两篇折合三篇。

三、其他有关要求

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核验的记者站以及核验未通过的报刊记者站,将按有关规定撤销登记并在媒体公布。

2.由于本次记者站年度核验时间要求紧。请各记者站务必在6月13日前将核验材料及等级评定材料报我处。

地址:西岗取新开路87号金福大厦1818房间联系电话:8362117783767815联系人:张春斌

大连市新闻出版和版权局出版管理处201*年6月7日

报刊记者站年度核验登记表

记者站登记号:

记者站名称地址站长开版邮编专兼职情况记者站人数刊期电话人,其中专职人本社记者站管理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通讯员人数人该报刊在辽宁的发行量万份发稿201*年记者站发稿总数篇201*年记者站发稿篇,其中头版篇,图片篇量201*年通讯员发稿篇,其中头版篇,图片篇初审意见:盖章年月日终审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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