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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牡丹江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通用考核表

时间:2019-05-29 21:07:50 网站:公文素材库

附表一牡丹江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通用考核表

附表一

牡丹江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通用考核表

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未报送责任方案的,扣2分;报送方案和年度总结不规范或者逾期的,扣2分;未按要求公示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内容的,扣2分;不组织检查考核的,扣2分。责任机构按要求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责任制的建1按时上报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和年度总立及组织实施结;组织检查考核。按要求反馈市政府文件清理意见;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上报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抽象行政行为依法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备案。分值15综合科未按要求反馈市政府文件清理意见,扣5分未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上报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扣5分。未依法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备案,扣5分。组织《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未组织《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综合法律培训;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综合法律培训,行政执法和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和年检工作;指定扣5分。3未做好证件检查和年检工作,扣5分。监督队伍建设专人负责法制工作。未指定专人负责法制工作。扣5分各职能科室、招考办25综合科牡丹江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通用考核表

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本部门行政执法职责;认真执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制、现实办结制,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建立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处罚统计、重大处罚决定的备案;及时手里举报或者交办的案件,对交办的案件及反馈处理结果;认真做好行政处罚听证、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分开,罚缴分离制度。考核标准责任机构得分15无故拒绝行政复议申请,赔偿案件或超期结案有一件扣2分;各职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或档案管理不规范扣2科室、分;招考办行政应诉报表不及时或不真实的扣2分未依法履行本部门行政执法职责,扣2分;没有认真执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制、现实办结制,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建立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的,扣3分;各职能未做好行政处罚统计、重大处罚决定的备科室、案的,扣1分招考办未能及时受理举报或者交办的案件,对交办的案件及反馈处理结果逾期答复的,扣2分;未能做好行政处罚听证、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分开,罚缴分离制度的,扣2

4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5行政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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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

及确定行政执法责任结果

一、行政许可

1、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承办机构:人事科承办岗位:教师培训专干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张麦兑办理依据: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B:《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办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结论为合格。(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所申报专业与所学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或相近。(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条件。

A、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了解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熟悉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树立现代教育理念,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掌握教材、教法的一般知识;具有必备的教育教学技能(包括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组织教学活动的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申请者要能够通过口头、体态或书面文字将教师的内部语言外化,使受教育者能够了解和接受。口语表达要准确简明、通俗生动。体态表现要恰当、合理、适宜。书面表达要主题鲜明、结构合理、材料丰富、语言优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须参加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培训,通过相应的考试。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就读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师范教育类自考生、函授生等须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B、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证书。(四)身心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办理程序:

(一)接受报名。需取得教师资格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并领取有关材料和表格。接受报名对告知报名者需作以下条件准备:

①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须参加郑州市组织的考试;③未参加普通话等级测试合格的人员须参加普通话等级测试;④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受理申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二份;③《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两份;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须交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审查材料

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面试、试讲(含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五)认定

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六)证书领取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人员,应按照新密市教育体育局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办理时限:受理申请截止之日起30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办理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秩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年度目标:百分之百按条件、程序办理

2、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举办及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承办机构:社力办承办岗位:社力办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王改菊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教育行政执法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第五十五条“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变更为其他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变更为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办理条件: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的有关规定及郑州市民办教育设立标准

办理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察,局办公会研究批准颁发证书办理时限:三个月

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办事人员身份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正确率100%3、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承办机构:体育中心承办岗位:办公室批准责任人:李书建承办责任人:郭建民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办理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程序:审议申请、书面答复办理时限:3天办理标准:及时准确

年度目标:百分之百按条件、程序办理4、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其功能、用途审批承办机构:体育中心承办岗位:办公室批准责任人:李书建承办责任人:郭建民

办理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办理条件:经过论证合理合法

办理程序:提交申请、专家论证、政府批准办理时限:20日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100%5、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承办机构:体育中心承办岗位:办公室批准责任人:李书建承办责任人:郭建民

办理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序号第336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条件: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程序:审议申请、审验资格、现场考查、书面答复,给予批文办理时限:一个月

办理标准:资质审验准确,现场考查及时,书面批复完整年度目标:百分之百按条件、程序办理6、开办武术学校审批承办机构:社力办承办岗位:社力办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王改菊

办理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序号第337开办武术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办理条件: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的有关规定及郑州市民办教育设立标准

办理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察,局办公会研究批准颁发证书办理时限:三个月

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办事人员身份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正确率100%7、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承办机构:社力办承办岗位:社力办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王改菊

办理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序号第338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体育行政执法。

办理条件: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的有关规定及郑州市民办教育设立标准

办理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察,局办公会研究批准颁发证书办理时限:三个月

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办事人员身份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正确率100%二、行政处罚1、幼儿园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处罚种类:停止招生、停止办园承办机构:教育科承办岗位:幼教专干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杨花松

办理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幼儿园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

办理程序:中心校调查核定并上报调查报告,审核、报批、发公告、申请法院执行办理时限:3个月内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年度目标:正确率100%

2、幼儿园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处罚种类:停止招生、停止办园承办机构:教育科承办岗位:幼教专干批准责任人:韩书振承办责任人:杨花松

办理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二)幼儿园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

办理程序:现场勘验、专家论证、下达处罚通知书办理时限:90个工作日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100%

3、幼儿园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处罚种类:停止招生、停止办园承办机构:教育科承办岗位:幼教专干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杨花松

办理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三)幼儿园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

办理程序:中心校调查核实,出据调查报告、审核、报批、发公告、申请法院执行办理时限:3个月内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100%4、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承办机构:教育科承办岗位:幼教专干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杨花松

办理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执法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办理程序:调查核实、报批、下发处分通知书和处罚通知书办理时限:15日内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100%

5、幼儿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承办机构:教育科承办岗位:幼教专干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杨花松

办理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二)幼儿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办理程序:调查核实、报批、下发处分通知书和处罚通知书办理时限:15日内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100%6、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承办机构:教育科承办岗位:幼教专干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杨花松

办理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办理程序:调查核实、报批、下发处罚、处分通知书办理时限:15日内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100%7、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承办机构:教育科承办岗位:幼教专干批准责任人:韩书振承办责任人:杨花松

办理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

办理程序:现场勘验、专家论证、下达处罚通知书办理时限:90个工作日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100%8、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承办机构:教育科承办岗位:幼教专干批准责任人:韩书振承办责任人:杨花松

办理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教育行政执法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办理程序:调查落实、下达处罚通知书办理时限:90个工作日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100%

9、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承办机构:教育科承办岗位:幼教专干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杨花松

办理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

办理程序:调查核实、报批、下发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限期整改通知书

办理时限:15日内

办理标准:河南省幼儿园基本条件年度目标:年结案率100%

10、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种类:撤销、没收违法所得承办机构:社力办承办岗位:社力办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王改菊

办理依据:A、《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B、《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C、《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办理程序:核实情况,下达书面停办通知,没收办学财产办理时限:三个月

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办事人员身份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正确率100%11、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处罚种类:考试无效、没收违法所得承办机构:社力办承办岗位:社力办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王改菊

办理依据:A、《教育法》七十九条第二款“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B、《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办理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察,局办公会研究批准颁发证书办理时限:三个月

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办事人员身份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正确率100%12、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承办机构:社力办承办岗位:社力办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王改菊

办理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办理程序:核实情况,下达书面停办通知,没收办学财产办理时限:三个月

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办事人员身份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正确率100%

13、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承办机构:社力办承办岗位:社力办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王改菊

办理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办理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察,局办公会研究批准颁发证书办理时限:三个月

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办事人员身份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正确率100%14、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承办机构:社力办承办岗位:社力办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王改菊

办理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办理条件: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的有关规定及郑州市民办教育设立标准

办理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察,局办公会研究批准颁发证书办理时限:三个月

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办事人员身份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正确率100%

15、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承办机构:社力办承办岗位:社力办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王改菊

办理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办理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察,局办公会研究批准颁发证书办理时限:三个月

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办事人员身份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正确率100%

16、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承办机构:社力办承办岗位:社力办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王改菊

办理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办理程序:核实情况,下达书面停办通知,没收办学财产办理时限:三个月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办事人员身份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正确率100%

17、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承办机构:社力办承办岗位:社力办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王改菊

办理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教育行政执法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办理程序:核实情况,下达书面停办通知,没收办学财产办理时限:三个月

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办事人员身份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正确率100%

18、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承办机构:社力办承办岗位:社力办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王改菊

办理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办理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察,局办公会研究批准颁发证书办理时限:三个月

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办事人员身份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正确率100%

19、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承办机构:社力办承办岗位:社力办批准责任人:李毅敏承办责任人:王改菊

办理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办理程序:核实情况,下达书面停办通知,没收办学财产办理时限:三个月

办理标准:程序合法,办事人员身份合法年度目标:年结案率、正确率100%

20、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获得教师资格的

处罚种类: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承办机构:人事科承办岗位:教师教育专干批准责任人:刘福春承办责任人:张麦兑

办理依据:A、《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B、《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教育行政执法育行政部门给予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处罚:

(一)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获得教师资格的;”

办理程序:①撤销资格;②收缴证书;③撤销资格文件装入其人事档案;④在教师资格数据库中作相应记录;⑤报省教育厅备案。办理时限:调查核实后30个工作日办理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年度目标:百分之百办理

21、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处罚种类: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承办机构:人事科承办岗位:教师教育专干批准责任人:刘福春承办责任人:张麦兑

办理依据:A、《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B、《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处罚: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办理程序:①撤销资格;②收缴证书;③撤销资格文件装入其人事档案;④在教师资格数据库中作相应记录;⑤报省教育厅备案。办理时限:调查核实后30个工作日办理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年度目标:百分之百办理

22、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承办机构:体育中心承办岗位:办公室批准责任人:李书建承办责任人:郭建民

办理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办理程序:下达终止活动书、收缴非法所得、下达罚款通知书办理时限:立即办理

办理标准:下达终止活动书及时、收缴非法所得干净、处罚决定合理年度目标:百分之百按条件、秩序办理23、违反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承办机构:体育中心承办岗位:办公室批准责任人:李书建承办责任人:郭建民

办理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

办理程序:下达终止通知书、收缴非法所得、下达罚款通知书办理时限:立即办理

办理标准:下达终止通知书及时、收缴非法所得干净、处罚决定合理年度目标:百分之百按条件、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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