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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打击流通环节食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工作汇报

时间:2019-05-29 21:10:12 网站:公文素材库

市工商局打击流通环节食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工作汇报

市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

劣食品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省局食品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工商标字[201*]211号)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于自201*年11月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打击了流通环节食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现将有关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市局党组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研究,成立了市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了组织领导、办事机构,对责任进行了分解,为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狠抓落实,初见成效

这次专项行动突出以下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区域。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的整治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防止侵权食品进入流通领域,一经发现及时收缴和查处。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以保护商标权、专利权等为重点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我局在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

人员25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639户次,截止目前,查扣涉嫌侵犯他人商标注册专用权“五粮液”牌酒28瓶,“贵州茅台”酒10瓶,“国窖1573”6瓶,劣质辣椒粉76公斤。立案2件,罚没款13000元。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中,我局主要采取与厂家打假人员联合检查,提高识假成功率,并在检查中向打假人员学习如何识别假冒食品知识,提高打假监管能力。

市工商局食品科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扩展阅读:马山工商所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马山工商所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201*年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要求,落实市局相关的文件精神,为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马山工商所决定,今年第一季度在辖区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白酒和葡萄酒等酒类市场为靶向,集中开展辖区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清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杜绝有毒有害酒类商品流入市场,及时、有力地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酒类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整治时间及重点

此次行动于2月20日启动,3月底结束,为期40天。着重围绕“三个重点”开展工作,力求有效解决流通环节酒类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重点品种:国家和省、市知名品牌的白酒、葡萄酒和洋酒等酒类产品。

(二)重点对象:酒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名优土特产店、烟酒专卖店、宾馆、酒(饭)店、歌厅、酒吧等。

(三)重点区域:集镇农批市场、农村地区、旅游景点、车站码头、仓库等。

三、整治措施

(一)严格市场准入。各单位要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行为,坚持先证后照,严把酒类等食品市场准入关。要对辖区内的酒类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普遍的清理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是否合法,对无证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二)突出检查重点。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以假冒名优白酒、葡萄酒,特别是进口葡萄酒、洋酒等酒类为重点产品,以葡萄酒、白酒等酒类集中销售的区域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约谈各酒类品牌区域代理商,摸清红酒商标、销售价格、销售数量、授权商户等情况,重点对未授权出售名酒商户进行清理。

(三)严查违法行为。加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通过市场巡查、投诉举报、媒体反映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等酒类产品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产品违法行为。对依法确认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白酒、葡萄酒等酒类产品,以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四)落实监管制度。一是依法督促酒类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执行索证索票,建立电子台账,不断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提高“靶向”打击的准确性。二是积极推行网格化监管,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三是切实推行监管重心下移和监管关口前移,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职能缺位,把突击性、专项性整治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水平。四是建立酒类重点经营户台帐,重点包括歌厅、批发户、专卖店等,把酒类市场监管融入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切实促进经营者自律经营、讲诚信、保质量。

(五)畅通举报渠道。要充分发挥好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严格落实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政务值守制度,确保申诉举报网络畅通,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妥善解决消费纠纷。

(六)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向经营者、消费者及人民群众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假冒侵权酒类产品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氛围。

(七)强化部门协作。各办公室要认真履职,在严厉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质检、公安和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化信息交流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高效有为地做好酒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马山工商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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