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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考休假制度

时间:2019-05-29 21:10:27 网站:公文素材库

最新考休假制度

考勤、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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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规范员工作工纪律的考评和奖惩规定。范围:管理人员(含试用期管理人员)、工人。

职责:由总经办人力资源经理、人事助理统计,财务部核算会计执行。内容:4.1

工作时间:

4.1.1管理人员实行每周五日工作制度(不含特殊工种),正常上班时间为每周星

期一至星期五,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7:30分。工作期间另行按要求上下班。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4.1.2工人实行每月定额工作时间制度,公司有权按不同工种进行工作排班,原则

上每日上班时间不超过8小时,对有工作时间定额标准的工人超过定额的按规定计算加班。

4.1.3员工于每日上下班分别打卡一次,请假(含公假)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到达

公司或离开公司均须照常打卡,否则按忘打卡处理。

4.1.4员工节假日上班应照常打卡,节假日因私事进入公司的严禁打卡冒充加班,

否则以多次打卡处罚打卡人,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4.1.5工作期间按现场经理的要求需通宵上班的和参与假日工作期间上班的,由现

场经理按工作安排统一填写《工作加班申请表》,待撤展完毕由副总经理审核后于三日内交总经办备案,方可确认出勤及上下班时间,否则按每日10元/次对现场经理进行处罚。

4.1.6员工忘打或错打卡,应填写《公假单》,写明忘打卡和错打卡的时间及原因

交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签批意见,于三日内交总经办,如规定时间内总经办未收到说明的,均按20元/人.次处罚(全天按2次计算打卡次数),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4.1.7严禁故意代打卡和多次打卡,一经确认,当事人双方(指代打卡人和被代打

卡人)予以警告并各处罚款50元/人.次,保安负监察责任,保安失查连带处罚30元/人.次。反映违纪情况一次,经查证属实,对反映情况者奖励50元/次;发现两次代打卡或多次打卡的情况,予以严重警告并处罚款100元/人.次,发现三次即予辞退相关责任人;代打卡和多次打卡的当事人扣除当月全勤奖。

4.1.8迟到和旷工:工作时间开始后5-15分钟内到岗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

15分钟内离岗为早退,超过或提前15分钟以上者作为旷工,旷工以半天(4小时)起计。

4.2

公假

4.2.1“公假”指出差、年休假、生日假。

4.2.2出差:因市外出差不能打卡的员工应填写《公假单》,由主管级以上领导签

批并送总经办备案后方可外出;因市内公差上下班不能按时打卡的员工,应在进入或离开公司时照常打卡,将打卡时间填写入《公假单》;出差应先将《公假单》交总经办备案后再出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先交假条的,应由该员工部门主管(负责人)代其填写假单交总经办,该员工出差归来后三日内到总经办完善手续。否则,如因未先备案而无法查实是否出差的,负责人须向总经办提交详细的说明,包括出差时间、原因、出差路线,并提供证明人的电话、地址等,交部门主管签字认可后,总经办安排专人进行查实后方可确定上下班时间,由此造成的工资、出差费等费用的延迟发放和报销由负责人自负。

4.2.3年休假: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管理人员,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的工

人,可按工作年限的递增累计,每年享受一天带薪年休假。年休假以员工入司时间的次年对月开始计算并可申请休假,年休假期最多不超过十五天,年休假当年有效(“当年”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每年12月入司的员工可延至次年的2月内休完当年年休假),年休假可分次休完,但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当年拟休产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的员工当年不能同时享受拟休假期和年休假,不论何种原因年休假均不顺延至规定时间外补休。休年休假的员工应填写《公假单》,经主管级以上领导签字同意并交总经办备案后方可休假,休年休假应提前三天申请,不允许先休假后补假单,否则按事假处理。

4.2.4生日假:凡公司正式管理人员、工人可在生日当天带薪休息一天,无论何种

原因过期不再补休,生日假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休生日假的员工应填写《公假单》由主管级以上领导签字,由总经办审实批准后方可休假。休生日假应提前三天申请,不允许先休假后补假单,否则按事假处理。

4.3

请假

4.3.1请假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4.3.2病假:员工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前打电话或托人带口信向人力资源经理

请假。病假2天以内(含2天)应由请假人填写《请假单》,由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签字后交总经办备案;病假3天以上(含3天)应出具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填写《请假单》,由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签字后交总经办备案,病

假允许补交假条,在休假后三天内交总经办备案,否则按事假处理。4.3.3事假:事假按半天(4小时)起计算,不满4小时的均按半天计算,事假3

天以内应由请假人填写《请假单》,由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签字后交总经办备案;请事假3天以上的(含3天)员工应将重要工作移交后填写《请假单》,经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签批后送总经办备案,方可休假。事假原则上应先交假条再休假,特殊情况不能先交假单的,应由该员工所在部门主管(负责人)代其填写假单交总经办,休假员工休假归来后三天内到总经办完善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每月享有一次半天(4小时内)的带薪事假。

4.3.4婚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并在公司工作时限内结婚的可申请休婚假,

婚假可享受3天;属晚婚者(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增加7天;配偶在外地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一次休完。休婚假的员工应提前一周交接工作,并持结婚证明原件到总经办填写《请假单》交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签字后交总经办备案,方可休假。休婚假应先交假单后休假,否则按事假处理。4.3.5产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按劳动法规定申请休产假,产假一次休完。

申请产假的女员工应在休假前一周内将重要工作移交后填写《请假单》,经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签批后送总经办备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应即时电话通知人力资源经理,由总经办代其填写《请假单》,并通知该员工所在部门主管,休产假的女员工休假完毕后应于三日内持医院的有效证明完善请假手续,否则从休假结束日至完善手续日期间按事假处理。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男员工可按劳动法规定申请护理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休假员工可持医院有效证明到总经办填写《请假单》,经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签批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应即时电话通知人力资源经理,由总经办代其填写《请假单》,并通知该员工所在部门主管,休护理假的男员工休假完毕后应于三日内持医院的有效证明完善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

4.3.6丧假:市内(九区内)丧假为2天,市内(九区外)及市外丧假为5天,人

力资源经理可视奔丧路程特殊情况给予最多2天的路程假。休丧假3天以上的员工应移交重要工作后填写《请假单》,由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签字后交总经办备案,特殊情况应在休假前电话通知人力资源经理,由总经办代其填写《请假单》并通知该员工所在部门主管,休假员工休假归来后三天内到总经办完善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

4.3.7探亲假:申请探亲员工和规定的探亲亲属相隔距离超过24小时火车路程(无

火车通车条件时规定为汽车)的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管理人员,在公司工作满二年的工人按劳动法规定可申请休探亲假。

4.3.7.1员工结婚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

探望配偶,假期为20天。

4.3.7.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

安排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4.3.7.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假,每四年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不能分期使

用。

4.3.7.4休探亲假的员工应提前一周移交重要工作后填写《请假单》,由副总经

理给以上的领导签字,并送总经办备案后方可休假。探亲假一次休完,并不再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如当年已休年休假,次年不再享受年休假。休探亲假不允许先休假后交假单,否则按事假处理。

4.4

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扣罚标准和各类假期内的待遇标准:

4.4.1迟到、早退:每次扣发10元,不享受全勤奖,当年累计迟到、早退10次,

公司有权对该员工作出辞退处理。

4.4.2旷工:扣除旷工时间内所有工资(含补贴和津贴)的3倍,不享受全勤奖,

当年累计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对该员工作出辞退处理。4.4.3公假:带薪假,不扣发所有福利待遇(含全勤奖)。

4.4.4病假:病假1天起计,病假第1天扣除15元,以后每增加1天在此基础上

多扣5元。例如,病假第1天扣15元/天,病假第2天扣除20元/天,病假第3天扣除25元/天,3天共计扣除60元,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休病假当月不享受全勤奖;全年累计非工伤病假15天以上,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公司有权劝其离职并作出辞退处理;月病假累计10天以上(含10天)不享受工作费用等除基本工资外的其它补贴和津贴。

4.4.5事假:扣除当日全部日工资(含所有补贴、津贴,事假半天起计),休事假

当月不享受全勤奖;年累计休事假30天以上(含30天),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4.4.6婚假:婚假期间所有工资照发,不享受休假当月的全勤奖,未达到婚假申请

资格的员工请婚假按事假处理。

4.4.7产假:达到产假申请资格的女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

只发放基本工资,休产假的员工休假结束且完善休假手续后一次性补发;本企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发放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不享受其它补贴和津贴;在本企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发放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浮动考核工资及岗级工作费用的50%,不享受其它补贴和津贴。对未达到产假申请资格的女员工,公司有权劝其离职并作出辞退处理;女员工休产假完毕后公司有权调整该员工的工作岗位,对不能即时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的,公司有权对其作出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公司按XX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费

直至哺乳期满,待岗期间公司有权随时通知该员工回司报道,如该员工在待岗期间另行就职不能按时报道的,公司可停发生活费作出辞退处理,如哺乳期满后公司仍无法安排该员工的工作,公司有权劝其辞职并作出辞退处理。男员工休护理假期间所有工资照发,未达到申请休护理假资格的男员工休护理假按事假处理。所有休产假(护理假)的员工不享受休假当月的全勤奖。4.4.8丧假:丧假期间所有工资照发,但不享受休假当月的全勤奖。4.4.9探亲假:休探亲假当月不发放浮动工资,其它工资照发。4.5

适用表格4.5.1《公假单》4.5.2《请假单》

4.5.3《工作加班申请表》

扩展阅读:考勤休假制度(范本)

文档002

员工考勤休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员工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至部门经理。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员工请休假,包括带薪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和工伤假。

第二章考勤制度

第四条工作及午休时间一、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班时间:上午10:00——下午18:00午休时间:中午13:00——中午14:00

二、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

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准时上下班,员工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四、经过批准的加班,可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做调休,申请调休的员工需填写《员工请(休)假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由分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调休。调休每月不超过2天,超过按事假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负责人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出差时应告知人事行政部,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人事行政部备查。

第六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规定时间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脱岗。一、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

迟到15分钟至半小时以内的,每次扣50元;迟到半小时至一小时的,每次扣70元;迟到一小时至两小时的,每次扣100元;迟到两小时以上的扣全天工资;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达公司的,应提前向公司负责人告知,半小时内可免于扣罚。二、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

早退一小时以内,每次扣罚30元;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离开公司的,应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填写《员工请(休)假单》,经分管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上述情况每月不应超过3次,超过次数按事假有关规定执行。

三、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休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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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二天工资;

一月内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五天的,将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七天的按开除处理。

四、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半小时以上,每次罚款50元。

第六条考勤登记规定

一、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到岗、下班离岗需在《员工签到表》上签字

确认,每日2次。

二、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须进行登记。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进行

登记后方可外出。如没有进行登记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三、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四、考勤报表按下列各项认真填写:(一)上报部门名称,员工姓名。

(二)应出勤工日,实出勤工日;员工当月公出天数,迟到早退次数及请假天数。(三)考勤表于每月月初2个工作日内报人事行政部门审核,人事行政部按薪酬管理办法拟

定员工当月工资,转交财务部执行。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要以身作则,认真执行上述规定,组织员工学习,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八条每年度的考勤情况,由员工本人签字后汇总至人事行政部门保留二年。

第三章请休假制度

第九条员工请休假必须按照批准权限办理手续。

一、员工请休假,须由本人事前填写《员工请(休)假单》(附件2),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员工如发生意外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照要求履行事前请假手续的,可由本人或家属事前电话告知请假事由,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休假,并应在假满后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未及时办理者将视为旷工处理。

二、普通员工请休假经部门经理确认,最终由分管公司负责人批准;部门经理请休假由分管公司负责人批准。

三、员工不得随意休假,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自假满之日起,休假逾期不能上班者,应在

假满前办理续假手续,不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第十条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我公司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一、员工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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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二、员工工作已满半年不满1年的,年休假5天;员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10天;员工工作已满3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15天;工作5年以上的,年休假20天;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半年不满3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二)累计工作满3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各部门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员工个人原因不休年假的,应书面提出申请,单位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十一条病假、非因工假、工伤假管理规定

病假指员工生病或非因工负伤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

一、工作时间看病四小时以内持就诊处方按上班计算,无病假证明者,应及时返回单位。既

无病假证明又无就诊处方者,按旷工处理。二、急诊假有效期最多不超过三天,不得连续急诊。

三、员工的病假证明,应在病休前交付,如确实无法提前交付病假证明,须向公司负责人说

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病假累计按滚动计算方法,包括半日病假,即两个半日合为一日计算。

五、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每年可享受带薪病假5天,病假超出5天的按公司有关规定

计算每月工资。

六、员工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指定医院复查,可以恢复工作但仍不上班者,按旷

工处理。员工在规定医疗期内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需有指定医院开据证明,方可复工。

七、员工因工负伤休假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事假管理规定

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

一、员工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基础工

资。

二、员工请事假应提前填写《员工请(休)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如遇紧急情况,本人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及时电话请示公司负责人同意,事后须

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四、年休假未休完,需要先休年休假,再请事假。

五、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员工请事假3天至5

天的,由分管公司负责人审批,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员工请事假5天以上,由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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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签署审批意见,报人事行政部备案。第十三条婚假管理规定

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一、员工请婚假应至少提前一周办理手续。

二、符合婚姻法规定年龄,结婚时可享受婚假三天。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并达到晚婚年龄者,

按计划生育规定另给奖励假七天。

三、婚假须在领取结婚证后的1年内一次性休完。晚婚假应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婚假和晚

婚假包括公休假日,晚婚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婚假和晚婚假期间,基础工资及绩效奖金全额计发。

四、员工非初婚不享受婚假。第十四条生育假管理规定

一、女员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剖腹产女工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

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有关办法执行。

二、女员工在二十四周岁以上(含二十四周岁)生育子女时,申请独生子女者,可除享受规定

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奖励假。享受独生子女奖励的员工由女方申请,根据生产工作情况,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可继续休假至子女满六个月。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三、孕期员工进行产前检查,如属于连续作业岗位,员工应利用业余时间;正常班作业岗位

员工给予半天公假。凡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再安排夜间劳动。

四、哺乳期女员工,每天给两小时哺乳时间至婴儿满周岁,员工可自行选择晚到两小时或早

走两小时。

五、女员工在病假中生育,享受产假待遇。产假期满,如继续请病假,其病假期应与产前病

假期合并计算。第十五条丧假管理规定

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一、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身故,给予员工丧假7天。二、员工的配偶、子女身故,给予员工丧假10天。

三、员工在外地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身故,需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给

予路程假。

四、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基础工资和绩效奖金全额计发。五、丧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第十六条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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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本规定未包括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与国家或北京市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后者为准。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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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休)假单

姓名部门名称病假请休假天数丧假生育假年休假联系电话事假调休假探亲假工伤假婚假其他请休假最小计算时间半天起请休假时间安排年月日时请休假事由本人签名:年月日部门经理审批意见部门经理签名:年月日负责人审批意见分管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备注注:⒈请休假最小计算时间为半天;

⒉请休假连续5天(含)以上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但请病假、丧假、生育假、工伤假情形的除外;

⒊各部门员工的《员工请(休)假单》原件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行政部留档

止年月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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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婚假假期标准

婚假名称普通婚假女员工年满20周岁男员工年满25周岁晚婚假(初婚)女员工年满23周岁享受条件男员工年满22周岁享受假期3天另加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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