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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

时间:2019-05-29 21:14:17 网站:公文素材库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市中院刑事审判工作

4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家邦带领视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常委孟放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奇亮等参加了视察活动。视察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兴隆院长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

近年来,市两级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审判职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宗家邦副主任对我市刑事审判工作给予肯定。他结合视察情况,对刑事审判工作谈了四点感受: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二是加强管理,锐意创新,刑事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三是便民利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明显提升。同时,宗家邦副主任就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转变刑事司法观念,更好地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强化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准确把握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确保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做好量刑规范化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提高审判人员整体素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提高刑事法官掌握法律政策精神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有关宣传单位的联系,树立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及刑事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

座谈会上,视察组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交换了意见。

扩展阅读: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年2月28日在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

作者: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冀荣发布时间:201*-02-2811:39:23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201*年的工作回顾

201*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部署和全市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去年,全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21067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办结案件3298件。一、找准工作站位,正确履行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一年来,全市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民事审判重在服务经济发展。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3041件,二审案件952件,涉案标的额5.74亿元。依法审结买卖、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2376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建筑工程、土地开发等案件220件,依法保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益保障等涉农案件179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件,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妥善审理企业改制、破产重组等案件10件,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控股延伸产业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能动司法,开展“百家企业走访”活动,全市法院领导带队走访企业113家,积极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47件。一系列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综合试验区建设等服务大局的做法受到省法院张立勇院长的多次赞赏。刑事审判重在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226件,二审案件305件,判处犯罪分子3182人。积极参加专项斗争,审结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10件54人,“两抢一盗”犯罪案件507件832人,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审结经济犯罪案件62件97人,保障市场经济规范稳定运行。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判处包括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朱志刚在内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公务人员犯罪7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该重判的坚决重判,绝不手软;对其他犯罪当宽则宽,尽力减少社会对立面。生效判决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的罪犯401人,3名被告人被依法宣告无罪,1451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

行政审判重在推进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85件,二审案件63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既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加大行政诉讼协调解决力度,增进了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谅解和信任。加大国家赔偿决定执行力度,确保赔偿请求人的权利尽快得以实现。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针对社会管理方面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执行工作重在实现合法权益。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开展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变卖以及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提级执行、指定执行、联动制约等措施,清理执行积案175件,执结标的额2616万元。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执行流程管理、分权制衡等工作制度,细化案件执行流程,切实规范执行行为。推行执行全程公开、执行听证、执行事项告知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行监督员,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全年执结各类案件2410件,执结标的额1.47亿元,一批当事人长期上访申诉的执行案件得以解决。去年8月5日,省人大视察组对我市执行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给予了积极评价。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翟陆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百名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是全省唯一受此表彰的执行局长。二、牢记为民宗旨,切实保障民生,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市法院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的意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深切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温暖。

高度重视司法便民。在立案窗口实行导诉制度,加强诉讼指导,制作便民诉讼卡,实行权利义务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引导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降低诉讼成本和风险。继续推行假日法庭,采取上门立案、预约开庭等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继续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到工矿企业、乡村社区巡回审判案件10382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5870件,减轻了群众诉讼负担。大力推行裁判文书直接送达,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辨法析理,坚持做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功能,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始终着力民心民生。去年,全市法院两次开展“千名法官回访千名当事人”活动,认真做好释法答疑、思想疏导和法律宣传,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共回访当事人2893人次,拉近了人民群众与法院的感情距离,增强了广大干警的为民情怀。妥善审理涉军人军属案件,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受到了涉军单位好评。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定期集中督办解决民生问题工作机制的意见》,对涉及妇女儿童、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开展“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审理此类案件396件,涉及妇女儿童608人,诉讼标的额1429.5万元。市中级法院被省委政法委、省妇联表彰为“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继续实施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天平计划”,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依法审理执行此类案件342件,惠及农民工2349人,涉案金额1514.7万元。去年8月10日,《河南法制报》以“天平计划法佑信阳百万农民工”为题给予整版报道和好评。11月22日《工人日报》,12月23日《人民日报》先后给予报道和高度赞誉,在社会各界引起很大反响。

全力化解信访难题。落实“四家工作法”,继续推行接待当事人的“三个一”即一句问候、一杯热茶、一声送语,视当事人为亲人。继续实行每月两次的集中接访、领导预约接访、中层干部轮流接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开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清理活动,排查出信访积案134件,逐案建立台帐,明确包案领导、责任目标和工作期限。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目标,采取带案下访、解决合理诉求、适当救助、依法稳控等措施,截止去年年底,已解决127件信访积案,息诉率达到82.8%,超额完成息诉率80%的任务。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全市法院领导带头,所包54件案件全部按期办结。去年,全市法院共接到群众来信522件,接待群众来访2516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5.8%和25.1%。进京非正常访案件3件,同比下降57.1%。去年12月6日《光明日报》以“信阳中院着力化解矛盾”为题,肯定了全市法院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贡献。

切实加大司法救助。依法为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律师为其辩护。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和申请执行人救济制度,对无法得到赔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家属进行救助和抚慰,对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必要救济。去年,全市法院为到法院参加开庭、听证的630名外地特困当事人免费提供食宿,为1263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01万元,确保他们依法行使诉权,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在司法领域得到充分体现。

三、强化管理创新,深化内部监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全市法院狠抓审判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完善,不断深化内部监督制约。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强化司法社会责任,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完善参与综治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积极深入社区,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帮教活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监所公开听证,对认罪服法、确有悔改表现的1696名服刑人员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协调金融等有关部门,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少年司法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0件334人。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选派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其中,法律进校园“八个一”的做法,省法院张立勇院长给予批示肯定。创新审判公开工作机制。去年,全市法院五次集中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224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学生、现役军人和其他社会公众到法院参观、观摩庭审、与法官座谈,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继续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全市法院上网裁判文书5724份,上网率达到100%,做到应上尽上。全市法院均已实现网络庭审视频同步直播,已直播案件84件,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观摩庭审全过程,让法官的一言一行处于公众的视野之下,法官的工作责任心和庭审驾驭能力不断增强。顺利完成新一轮人民陪审员的改选换届工作,共选任349名人民陪审员并完成岗前培训,随机抽取1274人次审理案件665件。按照全省法院统一部署,各县区法院均完成了500名以上成员的人民陪审团组建工作,已有684人次参与了76件案件审理。通过创新人民陪审团工作机制,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还使裁判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贴近民意,弘扬了司法民主,增强了裁判的社会认同度。

深化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完善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案件实现从立案到归档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强化庭审行为规范,对案件庭审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继续实行典型民事案件研讨评议制度,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规范法官裁量权。全面实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进一步增强量刑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突出审判执行这一工作重心,完善法院绩效考评和法官绩效考评规定,建立法官工作业绩档案,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法官,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结合“万起案件评查”活动,全面开展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3603件,发现有问题案件5件,有一般瑕疵案件22件,逐案进行了纠正和处理,使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去年,办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79件,同比下降15.1%。

构建调判结合工作机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继续推行庭前、庭中、庭后全面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全程调解和院领导、庭室负责人、承办人全员调解的“三三”制调解机制,有效开展了民事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工作。仅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结案达8830件,占67.7%。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等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形成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增强了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全市社会法庭工作实现一乡镇(街道)一社会法庭的创建目标,调处各类纠纷1970件,取得了明显成效。经省法院验收,全市社会法庭达标率100%,市中级法院是全省五个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单位之一。四、着眼提升素质,夯实基层基础,有效维护良好形象

全市法院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和反腐倡廉建设,队伍的能力素质和执法形象进一步提升。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以赵作海错案为反面教材,开展“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干警依法办案,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办案思想。坚持党建工作同步部署,以创先争优为载体,开展优秀法院、优秀法官评选活动,强化对干警的精神激励。去年,2人受到国家级表彰奖励,1人荣立一等功,2个集体和8名个人荣立二等功,8个集体和27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奖励,13个集体和47名个人荣立三等功。全市法院公众满意度全省排名继续居全市各政法单位第一位。市中级法院连续三届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通过组织理论研讨、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矛盾化解百日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引导干警认真钻研业务。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全市法院共组织409人次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集中辅导和专题研讨等形式自主组织培训人员368人次。大力加强宣传调研,坚持办好信阳法院网、《审判工作研究》等内外交流媒介,全市法院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同比增加41.2%,达到10670篇,在省法院《公民与法》、《调查研究》发表调研文章居全省第三位,形成了重学习、比业务、赛技能的浓厚氛围。

大力加强司法廉政建设。继续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采取将反面典型案例制成展板巡展、电子屏幕对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滚动宣传、观看警示片等形式,做到警钟长鸣。围绕“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通过举办书画笔会、“千名法官读书”、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凝聚人心、弘扬正气。对全市法院的纪律、秩序、司法礼仪等工作作风进行定期巡视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促进司法良好作风养成,提升了司法的亲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大事项报告、诫免谈话等制度,建立法官廉政档案,实现司法监督与队伍管理的有机结合。加大查处力度,坚持主动抓、主动查,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去年,全市法院查处违纪干警8人。

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下,全市法院办案条件进一步改善,9个人民法庭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强化信息化建设,建成远程提讯室,对死刑案件被告人实现远程提讯。完善安检系统,保障审判活动正常开展。积极争取编制,全市法院新招录人员37人,缓解了人才短缺问题。积极响应市委号召,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推动了新形势下基层群众工作的科学发展。

五、主动争取支持,自觉接受监督,切实促进司法公正

全市法院始终做到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努力把决议的要求落到实处。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立案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具体措施。建立“代表联络之家”,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监督工作提供场所条件。继续开展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三、五”活动,随时听取意见和建议。全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17人次旁听107件案件的庭审,395人次到法院座谈或视察。市中级法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结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42件,其中,维持原判决6件,改判10件,发回重审2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24件。全面加强与社团组织、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联系,认真听取媒体和网民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中国人大》201*年第22期撰文,对信阳法院尊重和重视人大代表的建议并扎实落实的做法给予了高度称赞。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得出以下经验和启示:忠诚敬业、一心为民,是提高法院工作的根本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提高法院工作的根本使命;公正司法、群众满意,是提高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创新机制、加强管理,是提高法院工作的根本途径;建好队伍、提升能力,是提高法院工作的根本基础;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提高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一些法官在服务大局方面自觉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司法能力尤其是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个别法官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涉诉信访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极个别法官违规办案、行为不规范、作风不严谨、工作不认真,损害了法院形象;审判管理机制尚需完善,一些案件质量不高,执行难的问题尚不能彻底解决;疑难、复杂、敏感案件不断出现,一线办案法官力量相对不足,法官断层、人才流失,司法警察、书记员严重缺乏等问题日显突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年的工作安排201*年全市法院总的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全国及上级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实践要领和“三具两基一抓手”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和魅力信阳建设,扎实做好法院的审判工作,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的新发展,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我市“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积极践行能动司法要求,助推发展方式转变深刻认识司法审判工作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密切联系,切实审判执行好相关案件。妥善审理各类金融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审理股权、企业破产、重组改制、强制清算等案件,促进优化产业结构;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住房消费等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等涉农案件,依法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加大对自主创新的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审理公害污染赔偿、节能减排等案件,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各类市场主体对人民法院平等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新期待,确保全市法院工作始终服务于科学发展主题,始终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

二、切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刻认识维护社会稳定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坚持调解优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促进完善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共同化解矛盾。妥善审理涉军人军属案件,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继续实行院长、庭长集体接访,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个案救助等措施,全力化解涉诉信访。坚持重在预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深化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按照省法院的要求,不断充实人民陪审团成员库,扩大参审案件范围,让更多群众参与司法。加强和完善社会法庭工作,扩大社会法庭覆盖面,积极引入民间智慧。进一步推动圆桌审判方式普遍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其促进矛盾化解的独特优势。积极争取支持,设立专门审判管理机构,完善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司法公正高效。继续推行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开放日、公民自由旁听庭审等制度,促进审判全面公开。加强立案窗口建设、继续推广巡回审判等司法便民工作机制,方便群众诉讼。加强解决“执行难”各项机制建设,继续实施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天平计划”,建立弱势群体救助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着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能力

充分利用建党90周年的契机,结合创先争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筑牢法院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深化司法作风和法院文化建设,培育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廉政档案、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定不移地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省法院“十条禁令”和市委“五禁止、十不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司法廉洁。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进一步解决人、财、物的保障问题,促进全市法院司法能力的不断提高。五、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切实促进司法公正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协报告法院工作,定期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继续做好与代表、委员的结对联络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落实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的办理报告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促进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20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创新、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为我市“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魅力信阳建设作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附件一:有关说明

1、全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21067件:全市两级法院201*年度审结、执结各类案件的总和。审结一审案件15452件,二审案件1320件;再审案件103件;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79件;国家赔偿案件7件;执行案件2410件;办结减刑、假释案件1696件。在一审案件中,刑事案件2226件,民事案件13041件,行政案件185件。

2、市中级法院办结各类案件3298件:市中级法院201*年度审结、执结各类案件的总和。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7件,民事案件43件,行政案件3件;二审刑事案件305件,民事案件952件,行政案件63件;再审案件43件;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69件;国家赔偿案件6件;执行案件51件;办结减刑、假释案件1696件。

3、能动司法:针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主动加强司法应对,开展能动司法的要求。全市法院在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变被动司法为积极作为,全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主动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4、行政审判白皮书:即《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主要内容是人民法院对审理的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行政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并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提出意见和建议。5、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含行政机关以及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6、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制度体系。

7、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或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审判程序。8、再审: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9、“天平计划”:为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务工环境,信阳市中级法院于201*年6月出台旨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务实项目。从成立农民工维权专门合议庭、快立、快审、快执、加强巡回审判、加强诉讼调解、送法到农家、对农民工进行回访、开展司法救助等九个方面强化对农民工的司法保护力度。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三年多来,两级法院实施“天平计划”共审执涉农民工案件201*余件,涉及农民工13000余人,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5800余万元,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良好。信阳法院实施“天平计划”,比去年年初省法院要求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还早两年半。

10、征信:为了满足从事信用活动的机构在信用交易中对信用信息的需要,专业化的机构依法采集、调查、保存、整理,提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活动。11、法律进校园“八个一”:上一堂法制课、举办一次模拟庭审、举办一次图片展、开一次主题班队会、举办一次知识竞赛、开展一次谈心、进行一次回访帮教、组织一次庭审观摩。

12、裁判文书上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规定:各类一审、二审、再审案件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案件外的判决书全部上网;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明确要求不上网公布其裁判文书,确有正当理由的,经主管副院长审核,可以不上网;敏感性、群体性案件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裁判文书,经主管副院长审批,可以推迟上网。裁定书原则上不上网。但是,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驳回起诉、申诉的裁定;发回重审的裁定;执行异议的裁定;执行复议的裁定和决定需要上网。

13、社会法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年4月份倡导、开展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和创新举措。是群众推荐的在乡村德高望重、热心公益、有较高解决纠纷能力的普通公民担任社会法官,依据法律法规、乡规民约、道德伦理等,以协商、调解方式自主、自治地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社会组织。每个社会法庭配备2-3名常驻社会法官,从各行政村或社区分别选定2-3名社会法官,共同组成社会法官库。社会法官的选任由群众推荐和法院审查相结合。社会法庭主要调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宅基地纠纷、相邻关系等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以成本低廉、不收取费用、程序简便、不拘形式、依据灵活为特点。社会法庭调解的案件,除调解达成协议即时履行或者当事人不要求法院确认效力以外,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自愿原则,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简易程序予以确认,经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14、人民陪审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行的一项紧密联系群众、司法民主改革的创新举措。各县区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人数不低于500人,由各县区法院通过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推荐基层群众组成。拟邀请人民陪审团参审时,应当从人民陪审团库中随机抽取20-30人,并根据各成员是否应当回避、能否参审等情况,最终确定9-13人(单数)组成人民陪审团。人民陪审团成员独立发表意见,合议庭评议时,应将人民陪审团意见作为重要参考,但制作裁判文书时,不显示人民陪审团意见。省法院规定,201*年全省各中院试行人民陪审团制度审理案件不少于10件,基层法院不少于5件。去年,我市法院试行人民陪审团制度审理了76件案件,增强了司法透明度和开放性,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了解、理解和监督,促进了案件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取得了初步成效。

15、“五个严禁”: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而作出的五条禁令: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6、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三、五”活动:为搭建与人民群众更广泛联系的桥梁,从201*年开始,市中级法院按照《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开展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方案》部门负责人联系一名、院领导联系三名、部门联系五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规定,通过走访、座谈、电话联系、通报工作情况等形式与代表和委员结对联络,广纳民意,随时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位代表、委员积极向法院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法院改进工作。此项活动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姚铁璜主任作出重要批示给予肯定和支持。附件二:

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图表

201*年全市法院审结案件类型图(一)

201*年全市法院审结案件类型图(二)

201*年全市法院审结案件来源图

201*年全市法院审结案件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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