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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电力供应服务情况汇报

时间:2019-05-29 21:24:07 网站:公文素材库

保障性住房电力供应服务情况汇报

关于保障性住房电力供应

服务情况的汇报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农二师天泰电力严格按照国家电监会和新疆电监办关于做好保障性住房电力供应和服务的要求,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套服务管理制度,建立保障性住房电力需求情况数据库,并开通了保障性住房报装接电“绿色通道”。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电力供应与服务工作,农二师天泰电力与师各团基建科、房管局密切联系,明确分工,多渠道全方位做好保障性住房电力供应与服务工作:一、保障性住房电力供应

为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电力供应,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从基建临时用电开始就开展工程勘察及供电方案制定,自受理用户用电申请之日起,低压工程的答复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工程不超过15个工作日。同时提前开展物资、施工计划的申报工作,最大限度节省施工时间,以保证保障性住房供配电设施快速、高效接电。截止目前全师确定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33个,规划建设项目163.62万平方米,目前共完成保障性住房报装接电项目15个,惠及7460套保障性住房,业务办理流程和时限均符合监管指标的要求。二、保障性住房供电工程建设质量

针对保障性住房供电工程建设质量,农二师天泰电力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全面加强供配电工程设计审查(低压工程不超过8个工作日,

高压工程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中间检查(低压工程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工程不超过5个工作日)和竣工验收(低压工程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工程不超过7个工作日)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工程质量。同时实施“双保”行动,即保质量、保进度行动,进一步细化服务内容和措施,为保障性住房供配电设施建设搭建“快车道”。三、开辟保障性住房报装接电“绿色通道”

为切实满足保障性住房项目用电需求,及时办理施工建设临时用电和临时用电转正式居民用电手续。农二师天泰电力公司按照优先保障、优化流程、优选方案、优质服务的“四优”原则,实施受理快、勘察快、施工快、验收快、送电快的“五快”服务。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将“按期接电率”纳入负责人业绩考核和绩效考核,指定专人全程跟进该保障性住房项目办理的全过程,及时解决客户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快速接入保障性住房受电工程,快捷办理并安装一户一表,确保在第一时间解决保障性住房用电问题。四、保障性住房供电收费标准

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收费标准。农二师天泰电力明确规定,保障性住房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供电基本容量配置标准配置计量及相关材料,并设专人负责,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五、电力信息公开

为了保障电力使用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规范电力监管信息公开行为,根据国家电监会新疆电监办关于“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

项行动有关指标”的有关规定,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如供电企业基本情况、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标准和收费标准、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停限电有关信息、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规定、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电话。从而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进一步促进二师天泰电力更好更快的发展。

六、电力供应后期维护与服务

因供需紧张、计划检修、临时检修需停、限电时,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或者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执行。各电管站通过用电信息公开栏或团电视台等方式和渠道提前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同时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电。居民停限电时间不得连续超过5小时,避免安排在对居民生活有较大影响的时段;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供电设施临时检修停电,提前24小时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建立完善的报修服务制度,公开报修电话,24小时受理供电故障报修。提升供电服务水平,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交费服务,并公平公正核收电费。

七、“一户一表”改造完成情况及改造目标

为开放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改善居民住宅的供电条件,适应居民对电力需求,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目前天泰电力公司管辖内的居民照明用户全都采用的预付费电表,为便于集中管理和信息的准确报

送、汇总、分析,公司决定对居民照明用户实施改造,采用误差性好、准确度高、起动电流小、超载能力强、抗倾斜、防窃电载波集抄智能电表。截止目前我师已完成改造户数346户,未改造户数78775户,201*年计划改造户数2145户,201*年计划改造户数30919户,201*年计划改造户数14211户,201*年计划改造户数31500户。

农二师天泰电力公司201*年7月15日

扩展阅读:保障性住房专项工作报告

武胜县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执行情况和开工建设情况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我县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有力地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为保障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的顺利实施,我县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现将我县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地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执行情况

201*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总投资3765万元,完成住房600套,以划拨方式供地23.5亩。

201*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完成住房940套,以划拨方式供地28.2亩。

201*年拟建保障性安居住房1974套,拟供地168.62亩。

二、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情况

201*年保障性住房总投资3765万元,经过公开招标,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监理中标单位为四川三信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监理,于201*年7月20日动工,共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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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个单元600套,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项目占地23.5亩。

201*年保障性住房总投资3500万元,经公开招标,确定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四川建设工程监理公司为监理,该项目于201*年5月17日动工,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共建成500套,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28.2亩。

三、保障性住房供地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落实。我县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情况,制订了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计划和供地计划,并在年初已上报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和修编后一年度的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分类确定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旧城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供应标准、规模及时序,并落实到了具体地块。通过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不断扩大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比例,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需求。

(二)严格程序,规范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我县按照城市规划,综合考虑被保障人群的工作生活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的选址和地块,为其方便工作、生活、就医和就学创造有利条件。在供地环节,我县对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一律实行划拨供应,并按规定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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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了相关费用,并将规定的住房套型建筑面积、项目开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予以了明确。

(三)做好服务,做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应保尽保”。为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落到实处,我县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为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安排项目用地,采取提前介入、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服务、特事特办等措施,全力做好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等服务工作。并建立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集体会审、并联审批等方式,加快用地审批速度。现场解决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存在的问题,调查核实各市县项目用地落实情况,以确保全省保障性住房用地及时落实到地块。该厅要求各市县必须在省正式下达市县保障性住房计划后一个月内,全面落实项目用地,完成土地供应。

20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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