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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201*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9 21:25:00 网站:公文素材库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201*工作总结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相关部门201*年度职责落实情况汇报

五九七农场司法分局

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为贯彻落实201*年总局、分局垦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农场2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推进大会要求,司法分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全面指导、充分协调、积极配合农场计生办做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及时调处计生纠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实现农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体目标做出了一定的有效、有益的工作。现就职责落实情况作以汇报:

一、总体工作情况:司法分局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二个纳入”即:纳入农场20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纳入201*年度农场中心组学法计划之中。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方面做到了“六有”有记录、有教案、有考卷、有考勤、有体会、有效果。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落实方面实现了“三个到位”,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到位;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咨询、法律解释和法律服务到位;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

调处到位。保证了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

二、在宣传教育工作上,我们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为201*年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有针对性的、逐级开展该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农场党委中心理论组学法计划,要求中心组成员有学习笔记、有理论文章,建立健全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考试制度,参学率达90%,考试合格率达100%,从而提高了领导干部对该计划法律法规学习的积极性和用法的实效性。二是利用农闲时间,以各管理区为单位,集中组织基层普法骨干、妇女主任、已婚妇女、育龄青年(包括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婚姻法》解释三、《妇女权益保障法》、《继承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专题学习。今年六个管理区均以不同形式、不同时间举办学习班,参加并考试人员430人,考试合格率达98%。三是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四、司法分局与农场工会、农场宣传部及机关有关部门举办法律大集5次,把科技、文化、保健和法律知识送给了职工群众,发放宣传单,解答法律咨询,同时以通俗易懂的板报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效果显著,成为最受职工群众欢迎的宣传教育形式。

三、司法分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努力做到测在前、防在先、控到位,与计生部门一起

依法调解和处理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在每月举行的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中,将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纠纷作为重点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调解主体上实行党政领导、计生办牵头,依托司法、各方参与,整体联动;在调解方式上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限处理的工作机制。

四、司法分局主动服务,努力推进计生工作法制化。司法分局大力以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契机,主动服务,协助计生部门依法规范和强化计生工作,努力推进农场计生工作法制化,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措施是:一是深入调查,为计生工作法制化出谋划策。该所针对近年来计划外生育成计生工作被动的状况,积极与计生办联系,进行了深入调查,寻找原因。司法分局建议计生工作者转变工作思路和方式,运用法律武器来对付“难缠户”,强调在努力降低生育水平的同时,更要大力提高计生行政执法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让群众了解法律,自觉守法。二是提出行政执法建议:一是严格调查取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生育人员及其情节进行确认,决定征收金额和方式,做到不错征、不漏征;二是严格制作发放法律文书,各类法律文书是行政执法的重要手段,也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重要依据,对其内容和形式进行规范,并对送达程序作了严格规定,要求必须制作送达回执;三是明确当事人权利,明确告知对

方的权利、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以及拒不履行的后果。四文明执法,实现“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提高计生执法工作效率;有利于维护计生法律的威严,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的促进了农场计生工作法治化。

以上是司法分局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落实的工作汇报,望各位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扩展阅读:201*年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年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201*年是十二五计划的开局之年,我委政策法规工作在计生委党组的正确领导,市人口计生委政法科的指导帮助,委机关各股室和各乡镇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委中心工作,服务人口计生工作大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今年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促进工作开展。

今年来,我县继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县依法治县的战略部署,同时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坚持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来抓,在工作中坚持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对不依法行政、违反七个不准、十个严禁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为做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县人口计生委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副职专抓,确定专人专抓。明确了各股室的行政执法责任,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作为年度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和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今年,我们始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将宣传教育活动纳入新农村建设中,突出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性、多样性和持久性。一是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列入全县六五普法工作总体纲要,今年5月在全县农村普法宣传月活动中,发放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宣传资料1万份到

育龄群众中,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开展普法学习活动。二是印制6万余份人口和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电话调查22道题等相关知识,5万余份致流动人口一封信等宣传品资料发放到育龄妇女手中。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四是在县电视台设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专栏,报道计生工作,弘扬先进典型。五是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文艺演唱下基层巡回演出,把普法与树立婚育新风结合起来,起到寓教于乐的作用。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计划生育法制意识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为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舆论环境。

三、加强行政执法培训,严格做到执法人员亮证上岗。为了提高乡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守法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召开计生例会、工作年会等专题会等方式对乡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执法和业务培训。全县所有计生执法工作人员获得了《行政执法证》,确保执法人员都能做到持证上岗。

坚持政务村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保障群众知情权。县乡村三级设立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栏,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奖励或收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处理项目、生育政策、服务承诺等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县人口计生委还在县政府网上公布了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快捷便利知晓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办事效率。乡镇计生办和服务站设立了规范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公开了人口计生部门工作职责、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关法律法规、七个不准、十禁止、计划生育各类证件的申报办理程序、奖励扶助工作有关规定、咨询服务和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服务站主要公开了机构执业许可和技术人员资质、各种规章制度、服务承诺、服务电话、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规政策、技术服务收(免)费项目等内容。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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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工作,指导和督促村(居)定期公开生育节育情况、奖励处罚情况、《生育服务证》发放等情况。

五、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整治两非,综合治理性别比。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于今年49月在全县范围内大张旗鼓相地开展了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活动。一是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是建立长效预防两非机制。对全县1350多个持再生育证夫妇下发告知书,切实加强对持生育证妇女怀孕的监控。二是部门联动,开展清查。按照各自职责和要求,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分别组织对人口出生、对持生育证怀孕14周以上育龄妇女、B超的使用与管理、终止妊娠药品进销等情况开展清查。三是出台关爱女孩、打击两非、防治性别比偏高问题具体规定长效机制。四是坚持把查处两非案件作为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举措来抓。县里从监察、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抽调得力干部组成,成立整治两非联合执法工作组,对涉嫌两非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重点排查,集中攻坚,专案突破,取得良好成效。共排查两非线索24起,其中有两非嫌疑的线索18例,共查处了3例两非典型案件,处以罚款8人,罚款6.85万元。

六、继续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案卷评查工作。

我们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实现两个转变的根本措施来抓,将依法行政贯穿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规范依法管理,使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向正确执法、文明执法迈进。通过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工作成果,不断健全和落实依法办事的

规章制度,在树立良好机关形象方面切实起到了示范表率作用。充分利用平时到乡镇指导、督促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机会,对各乡镇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指导的具体内容包括: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标准;政务、村务公开内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程序、符合政策生育办证程序;如何执行计划生育七不准、十禁止、两个纪律等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档案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计生目标考核责任制,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执法案卷赛卷质量评查活动。邀请县法制办、县法院有关人员担任评选顾问,对在这次评选活动中取得优秀案卷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案卷中发现的不足之处(作为案卷规范的年度考核依据),要举一反三,及时予以纠正,不断提高案卷质量。

七、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为深入推动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委从201*年开始,在全县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活动的组织领导,县人口计生委成立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股负责实施。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确定专人专抓,确保创建活动全面、稳步开展,通过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畅通维权渠道,开展优质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县人口计生委在8月15日前向市人口计生委推荐仁和镇候选。

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逐步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

为切实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全面规范我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在去年成立了宁远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局,宁远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副

科级事业单位,行政归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负

责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工作,规范了计划生育具体行政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今年来,我们通过计生法庭对违法生育人员依法采取查询、查封、冻结、扣押、拍卖司法拘留等措施多管齐下,收到良好效果,计生庭全年受理计生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53件,已执结217件,执结率为85%。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计生庭共对55名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征收社会抚养费共计130万余元。为不断提高我县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营造声势,扩大宣传,增强法律的震慑力和教育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抚养费强制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扩大宣传,我们对一些硬骨头、赖皮户依法强制执行,在电视台进行公开报道,增强法律的震慑力和教育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九、切实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我们分别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一是向全县各部门,乡镇,委退休老干部,委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等多层面征求了意见;二是组织部分乡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乡镇计办主任、社区专干、流动人口协管员进行座谈,广泛征求基层计生干部的意见;三是组织全委党员干部、群众及退休老干部集中座谈,征求本单位同志的意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普遍反映出计生委班子是一个团结、奋进、具有战斗力的班子,委领导班子工作作风务实、高效,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常常深入社区、村、群众家中,查数据,统情况,解难题,在充分肯定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一些宝贵的建议

和意见。自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来,全县各级计生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受到很大触动,工作上得到很大促进。

十、开展农村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自查活动。为切实规范人口计生行政行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农村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自查的通知》,我县认真开展了农村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的专项自查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由县人口计生委主任朱土旺任组长,副主任谭汉平,纪检组长欧阳玲英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三是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要求全县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彻底从行政管理转变为优质服务,从行政行为转变为依法行政,从收费服务转变为免费服务,全面实施政务公开,认真开展维权服务,真正提升为民、便民的服务水平。四是突出重点,纠查见底。我县将工作重点放在201*年以来农村地区收费、罚款和摊派集资等问题。主要对各类计生证明、证件、鉴定办理过程中的收费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情况;其他巧立名目设置费用情况及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等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入户调查、暗访、电话访谈等形式逐一排查。五是齐抓共管,加强监督。六是完善体系,加强防范。在本次自查工作中,我县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为促进基层计生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育能力。我县建立了预防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廉政风险防范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策法规干部队伍素质今年,我们继续按照思想好、作风好、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造就一支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我们先后2次举办计生政策法规班培训,请县政府法制办、县法院的领导授课,对全县

277名计生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了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我们努力要求成为服务态度好、遵纪守法好、任务完成好、群众关系好、品德素质好的五好新人,掀起送计生政策,送婚育新风知识、送‘三生’技术、送致富信息、送扶贫资金、送接济温暖的六送六下乡活动,树立了计生工作和计生队伍的新形象。

201*年,全县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执法人员更换频繁,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基础管理不够规范、基层工作不够扎实、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创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动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201*年工作打算

1.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部署,续继在全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和保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活动。

2.大力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为,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纠正违法违纪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提高征收到位率和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打造阳光、公平、诚信、数字计生。

3.继续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案卷评查工作,加大对基层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大力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4.继续开展整治两非工作,逐步改善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的局面。继续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对查处典型案件的乡镇给予相应的分值。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工作、联合办案、日常工作、

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利益导向及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制约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管理,从源头预防和遏制两非行为的发生。

5.继续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审查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查处。认真贯彻新《条例》、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推动全县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审查制度,将遵守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提拔任用干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委会等候选人,评选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的一项基本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加大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查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继续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机制。深入研究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协调,争取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促成与基本国策的兼容。改革完善综合治理的内容,改进综合治理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专项研究和督查,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发展,各相关部门形成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协商前置的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7.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策法规干部队伍素质。加强人口计生执法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学习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破解人口计生工作的一些难题。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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