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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通知

时间:2019-05-29 21:42:43 网站:公文素材库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通知

详情请见

ice/ShowNews.aspx?Id=527

关于开展20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

各学院:

为积极推动20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在认真总结20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基础上,对我校20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做如下安排:

一、20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

1.201*201*学年度,全校共有1134名学生申请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款总金额为672.78万元。

2.在201*年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少数学生在当地签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但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后未及时到学校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办理回执等相关手续,生源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贷款金融机构拒绝发放贷款。

二、201*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1.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系统已经开通,申请贷款学生可以登录网址,在线提交申请。2.办理贷款学生需及时与生源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咨询201*201*学年度贷款相关事宜,并按当地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3.获得贷款学生在201*年秋季学期开校报到后,须凭生源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的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由助学中心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系统进行贷款确认。

三、201*年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1.四川省籍学生,申请办理农信社20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程序、要求与201*年相同。外省籍学生,申请办理农信社20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程序、要求以当地为准。

2.办理贷款学生需及时与生源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咨询201*201*学年度贷款相关事宜,并按当地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3.获得贷款学生在201*年秋季学期开校报到后,须凭签定的贷款合同和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的贷款回执到学校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已在助学中心盖章回执寄回生源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贷款学生在学校需准备的材料1.就读学校对学生的鉴定材料,内容至少包括学生所在院系、学习和思想品德表现、学生是否已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等(《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鉴定表》附件1);四川籍学生需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2)。

2.高校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学生本人提供)。

3.学生所需学费、住宿费的证明和学校的开户行名称、学校账户名称及账号等(由学校提供)。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收到通知后,应积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迅速传达,并要求辅导员老师做好向学生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

2.因各省(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程度不一,部分省(市、区)201*年以前试点(或未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在201*年已全面铺开(或启动)。请生源地在该部分省(市、区)的学生,及时通过电话或家人到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设在当地县教育局内)咨询20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情况,并按当地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3.辅导员老师应积极配合所带班级学生做好贷款学生的鉴定和证明材料,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鉴定表》和《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同时做好本学院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数据库建立的工作,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鉴定表

2.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3.201*年四川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指引4.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说明5.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学生

用)

6.生源地助学贷款违约责任告知书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扩展阅读:20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通知

求是学院关于做好20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班: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与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所有在读本专科学生(含求是学院学生)、研究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特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贷款申请流程:1.初次申请流程

网上自助办理登陆网站并注册账户用注册账户登陆到居(村)委会办理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录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办理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办理电子回执在线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流程图中第五个环节的表格)、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贵州省省属高校在校生)、学籍证明;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

2.再次申请流程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自助办理登陆网站并登录个人账户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在线贷款申请签订合同办理电子回执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再次申请所需材料:本人签名的申请表(流程图中第三个环节的表格)和学生证复印件;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贵州省省属高校在校生)、学籍证明。

三、贷款办理时间:201*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大致时间为7月至10月。

四、回执录入从201*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新学年开学第一周,获得贷款的同学应持贷款合同(或县资助中心出具的已获贷款函)到学校报到,并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交到学院,以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尽早录入回执。

求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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