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土地流转试点半年工作总结
乾安县土地流转试点半年工作总结
根据省农村经济管理总站5月中旬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统计调研工作的通知》(吉农经发【201*】3号)文件安排,我县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工作从201*年5月16日开始,现已全面展开工作。虽然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正处于初期阶段,但是在提供社会服务,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长期稳定,切实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等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辖12个乡镇,163个行政村,现有农户数53395户,农村总人口201*15人,劳动力92034个。耕地面积156.4万亩,二轮承包面积150.6万亩,201*年农村经济总收入86865.6万元,农村经济纯收入50261.3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100元。
二、主要工作
(一)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我们首先组织人员开展了试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面积的土地承包和流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征询了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土地承包和流转的意见,研究制定了试点工作的操作程序和办法。成立了全县土地流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初步提出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保证试点工作按照确定的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顺利进行。
(二)宣传培训、统一思想。为了保证参加试点的工作人员和广大基层干部、农民群众了解掌握试点的意义、有关政策,便于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我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人员培训、开展宣传活动,反复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发[201*]18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为统一思想认识、正确处理问题、保障试点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地基础。
(三)规范程序,严格操作。
1、统一规范土地流转报批程序。试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必须由转让方提出书面申请,报村或社发包方审查同意后,签订书面转让合同;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是其他方式流转的,由农户双方自愿协商,分别签订转包、出租、互换合同书,然后报村社发包方备案。
2、统一规范流转合同签订程序。试点中县上统一下发了内容详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文本,规定了流转农户双方当事人姓名、住所、土地流转形式、面积、四址和坐落;用途、期限和起止日期;双方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流转土地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其他事项的合同一式四份,由双方当事人、发包方、鉴证机关各执一份。
3、统一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台账。对农户间土地流转建立登记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可及时掌握该区域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在本村范围内农户间无论采取那种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都要在流转台账上进行减少、增加变化登记,但流转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持有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为依据,到所在村社登记土地流转台账。未签订规范流转合同的农户,不予在流转台账上进行减少、增加变化,保证了土地流转面积的延续性、数据的真实性。
三、主要成效
1、促进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实践使广大农民看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仅不会动摇家庭承包经营体制,而且是稳定家庭承包制的进一步延续和完善。这种流转机制,不但解除了从事非农产业农户的后顾之忧,还搭建了种地农户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开辟了解决农村人地矛盾的正确途径,有利地解决了一家一户,口头协议进行流转造成的合同纠份,规避了难以调处的不利局面,促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有证可查,有据可依,减少了人为的调处障碍,为稳定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了新的内涵。
2、保障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的实施,规范了土地流转程序和合同文本,把流转农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消除了因亲戚、朋友、家族之间私下流转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增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透明度,改变了由过去农户间君子协定、口头协议不规范的流转行为,转为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村委会监督下的书面合同约定公开流转,加大了土地承包流转的透明度。
3、促进了产业化经营的深化,拉动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推动土地规模经营提供了方便,也为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提供了基地,通过公司+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等方式,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经营,不仅没有动摇农户土地经营基本制度和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反而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化解了分散生产的市场风险。成为农业标准化建设和农业科技推广的有效途径,推动了土地、技术、劳动力转移等生产要素向主导产业的合理流转,促进了农村经济的逐步发展壮大。4、《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作用与效应不断体现。一是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不仅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意识逐步加强,而且在其他各项管理工作中注重从法律角度去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开展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正从原来主要依靠政策逐步转到依靠法律上来。二是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各项条款的宣传讲解,广大农民群众已开始有意识地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土地流转权。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不仅促使我们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与鉴证,变更与解除,纠纷调解与仲裁,档案管理以及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等方面的制度,而且推动了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仲裁机构建设步伐的加快。
扩展阅读:宁明县农村土地流转大会战工作总结
宁明县农村土地流转大会战工作总结
(201*年12月30日)
一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科技创新持续争强农业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在省、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取向,以推进规模经营为动力,以实现农民增收为目标,积极引导和规模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多方面的综合成效。
一、土地流转的现状
宁明是一个农业大县,总面积369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3万亩,全县人口42万,其中农业人口35万,人多地少,田块小而散,不利于耕地的保护,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大量转移现状,制约着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针对这一状况,我县依托甘蔗大优势产业,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促进了土地资源与科技、人力、资本等资源优化配和组合。201*年我县计划实施土地“小块并打块”总面积40500亩。现已登记造册5110户、共36384亩,已签订协议5149户、共42463亩,已丈量土地941户、共5766亩,已完成土地整理583户、共4910亩,已完成重新分配土地324户、共4091亩。土地流转现在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
二、土地流转采取形式和模式
(一)当前,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五种:1、互换。由于土地不集中,分散经营,不便管理,承包户根据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自愿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转让。承包方有稳定的职业或收入来源,经承包方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3、转包。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土地承包义务仍由原承包户承担。4、出租。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受让方履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5、入股。经济组织、村、组、承包方之间相互联合入股、投资投劳、投土地(将入股土地按面积折算成股金),共同参与管理,风险共担,收益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模式:
1、龙头企业带动型。即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纽带,以特色农业为主导,实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发展规模经营。
2、主导产业带动型。即以主导产业为龙头,结合区域优势,建设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带动和辐射周边,形成规模效益。
3、合作组织带动型。即通过建立协会、组织,采取股份制经营或统一培训、统一产供销等方式,变分散经营为组织化、集约化经营。
4、集体经济带动型。即依托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经济合作联合社或股份合作联合社,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企业化形式,推动规模经营。
5、社会资本带动型。即积极引导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经济实力的致富能人回乡创业,通过他们的资本和号召力带动当地农户进行土地流转,集并土地,创办农业公司,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技术操作、统一机耕机整、统一病虫防治、统一订单销售”。流转土地的农民受雇于公司,并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也可在公司统一指导下分户经营。
6、城乡统筹发展型。即整村、整组农户将各自承包的土地,统一委托街镇及村流转服务组织集中进行流转,并对流转土地连片整理形成农业园区,进行农业项目的招商引资或实行企业化管理。三、采取的措施
1、强化宣传引导,做好示范带动。召集各村干到示范片区现场观摩学习,让村干深入了解和宣传整合的前景和好处,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片区的宣传带动作用。
2、发扬民主,抓住时机。坚持以“农民的土地由农民做主”成立包村领导小组下村入户指导村民讨论会的召开和协议签订的工作,确保工作扎实开展。3、集思广益,完善方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群众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掌握情况,为项目合理规划、实施,提供确实有效的决策依据。规划编制在前,群众工作跟进。在项目实施前期工作过程中,积极鼓励群众代表参与制定项目建设规划及项目区甘蔗砍运等方案,确保方案科学合理。4、及早做好安排,落实目标任务。
5、落实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扶持和鼓励农民土地整合、集中经营。
四、取得的成效
(一)农民思想观念守旧。农民将耕地视为保障生存的命根子,部分农民小农意识较强,小富即安,投资怕担风险,不敢投资不愿冒险,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家在农村土地的投入不断加大,使农民对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看的越来越重,加之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了解不透,使很多农民宁可将土地委托亲属代耕,也不愿流转并块。农村土地流转顺应了新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对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农业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从调研情况看,我县土地流转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通过发动宣传土地流转,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不断提高。2、全县各乡镇(农场)群众纷纷赞成土地整合及讨论如何成立合作社。3、群众现在紧锣密鼓砍蔗入厂进行土地整合,土地流转面积大幅度的增长。4、农村的建设,土地整合的相关配套设施也正在进行着。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农民群众思想有顾虑。一是部分农民群众担忧流转出土地后的就业问题。由于自身缺乏一技之长或是年龄偏大,担心无法经营其他副业或外出打工无功而返。二是拥有较少土地的农户承租公司支付给的租金较少,若农户无其他副业则难以维持一年的生活费用。
(二)部分农户法律观念比较淡薄。在土地小块并大块和土地流转过程中,很多农户没有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或签订的合同不规范,通常是用口头协议的方式进行私下流转。有的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权利义务表述不清。造成土地承包关系混乱,由此引发土地流转纠纷。
(三)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土地并块工作由于牵涉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工作过程中难免有人抽中有石块或是地块不平的田块,甚至需要修建机耕等等,这些都要采取爆破、勾机勾平等措施进行处理,但群众筹资能力有限,无力承担土地平整及修建机耕路的费用,导致土地并块工作进展缓慢,因此,土地小块并大块需要必要的经费支持。
(四)农户开展土地流转后,屯与屯之间土地界限还没划清。由农业开发公司连片租用农户土地进行开发的往往把屯与屯之间的土地连成一片开发,没有标出屯与屯土地界,时间久了土地难免会混淆,造成以后退租回来屯与屯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五)服务机制有待健全。土地流转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市场体系,街镇服务机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尤其是缺乏连接流转双方的中介服务组织,致使土地供求双方的信息受阻,信息辐射面小,信息传播渠道不畅,“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这在很大程度上延缓了土地流转的进程。此外,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缺乏与市场挂钩的增长机制。
六、推动土地流转的建议和思考一)加强领导建设,强化目标管理。全面搞好农村土地流转及其服务平台入手,不断优化农业生产要素配,加快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成为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和深入实践的历史责任。基于以上认识,全县上下必须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农村土地流转及其平台建设,要切实加强领导,将农村土地流转及其服务平台建设作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牛鼻子”、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切入点”和促进农业信息化武装的“突破口”来抓,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并强化目标绩效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深化思想认识,把握流转原则。1、必须充分认识推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础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没有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农民的长期增收。2、要清醒地看到,土地流转受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土地不仅是农民的生产要素,而且是重要的社会保障,农民视土地为“命根子”,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农民不会轻易放弃土地;同时,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农业机械化程度也不高。这些因素决定了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蹴。如果不顾客观条件,过快地推进土地流转,就会酿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培育市场主体,引导流转走向。一是扶持壮大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和培育壮大一批规模效益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向龙头企业流转,使企业与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加强招商引资,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二是培育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大户。以特色农业板块建设为依托,通过村级组织协调、散户资源协商相结合的办法,将散户经营的地块互换集中,发展规模特色农业。鼓励干部向农民租地搞示范、农村经纪人典型引路等方式,带动农民自愿转租承包,引导普通农民向规模化发展,逐步发展成为种养大户。三是大力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加大引导扶持力度,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十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积极引导农技人员和供销社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既发展在专业合作社基础上组建的松散型专业协会,又鼓励发展经济利益紧密联结的专业合作社;既发展生产服务型的专业合作组织,又鼓励发展产销结合型和产加销一体化的专业合作组织。
(四)出台支持政策,激发流转活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需要有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当前可以考虑以下几条政策措施:一是出台补贴政策激励土地流转,可以从粮食直补、粮种补贴、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惠农政策中增加对土地流转的补贴项目,也可以单设一项土地流转补贴。二是从银行贷款、财政支持、项目支持、税收优惠、工商登记等方面支持土地流转。银信部门要启动对土地规模经营业主的贷款业务,满足农业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的发展需求;财政部门要增加对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业主的转移支付;农业和发改委等部门对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做得好的地方,要从项目上给予必要支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城市和外来人才、资本、技术等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参与农村土地流转。
(五)完善保障机制,消除流转隐忧。一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土地流转的最后一道屏障是社会保障。社会保障休系不建立不健全,农民对流转土地就会始终瞻前顾后,
犹豫不决,甚至提心吊胆。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形式多样、农民自愿”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加强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大病救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障功能,减少农民对土地的直接依赖,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功能。二是建立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稳定转移机制。积极引导农民发展投资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的二、三产业项目,以产业的集聚带动人口的集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向小城镇转移,为土地流转拓展新的空间。以劳动力的有序转移、流动,促进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既要培训转移出去的农民,又要培训留守后方建设家乡的农民,特别要为土地规模经营培养懂技术、会管理的现代农业经营人才;既要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又要引导在省内市内就近就业,满足本地企业和土地规模经营用工需要,还要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三是建立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制定土地流转风险扶持政策,积极支持建立灾
害风险补偿基金、农作物病虫害保险组织基金等,最大限度地降低土地流转带来的风险。
(六)加强平台建设,规范土地运作。一是规范土地流转政策。严格坚持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超过流转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切实维护农民的经营自主权。一切以农民增收、农业发展为主线,流转收益归原承包农户所有,不得擅自截留、扣缴,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二是规范土地流转服务。建立开放、竞争、公平、有序、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积极开展土地评定、评估、登记等工作,充分发挥中介服务组织在土地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之间的媒介和桥梁作用。切实抓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流转土地信息库,为土地流转搭建畅通的交易平台。同时,组建土地流转调解处理机构,妥善化解土地流转纠纷,切实维护土地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规范土地流转手续。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土地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明确流转土地的面积、期限、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流转合同到期后地面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和违约责任等。四是加强土地流转档案的监管。建立土地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申请、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落实专人负责土地流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对每块土地进行“身份”管理,防止土地在流转过程中遗漏、流失,促进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发展。同时,加强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业务范围、流转形式、操作程序等进行监察,对违规失范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乾安县土地流转试点半年工作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乾安县土地流转试点半年工作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乾安县土地流转试点半年工作总结》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743749.html
- 下一篇: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