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关于部门间相互吃请问题自查情况汇报
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关于部门间相互吃请
问题自查情况汇报
主管局:
根据《关于开展市直单位“治理部门相互吃请”专项检查的预通知》精神及主管局要求,我队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依据市委市政府及主管局有关公务接待的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同时对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针对本单位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及列支的会计科目情况开展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本单位建立的《财务内控制度》对公务接待费用及列支的会计科目进行了详细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和“三单合一”制度;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均如实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中反映;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或隐瞒接待费用,或以会议费、培训费名义报销接待费用情况;不存在由下级机关、所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接待费用情况;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公示报告制度;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用于报销接待费用情况,实行定点接待。
二、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制度规定
我队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严格遵照上级有关公务接待的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根据主管局《财会工作
制度》及《关于加强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规定,本着勤俭节约、强化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对人员经费、办公费、固定资产购置、报刊订阅、水电话费、交通费、差旅费及公务接待费等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及列支的会计科目进行了规范,特别是对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进行了详细规范,制度规定:本单位公务接待费是指因公务活动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即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及有关业务单位来我队公务活动等必需支付的合理的招待及用餐费用,购买的烟、酒、茶叶、水果和食品等费用均计入“公务接待费”;接待工作应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凡不按规定或超标准开支的招待费,一律不予报销,责任由有关经办人员自负;业务招待费实行限额派餐,定额管理,上级部门及业务单位来人,提倡吃工作餐,原则上不安排酒水,严禁铺张浪费;因工作需要,确需招待各级领导各部门来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公务接待派出单》,注明来宾单位人数、陪同人员、公务内容、就餐标准及经办人员;严格执行经费审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谁签字谁负责,单位招待费在标准内实行“三单合一”制度(招待派出单、发票、菜单),结账时需附菜单明细,方可签字报销,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再备案的程序,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接待标准,凡未经审批的公务接待或超范围超标准的接待,作为个人行为,其费用单位概不负责,单位财务一律不得报销接待费用,由本
人自理;接待一般安排在定点饭店。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费公示制度。单位招待费用支出情况每月公示一次,接受职工监督,每月将招待费用支出情况上报局办公室。
三、认真开展“吃请招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公务接待行为,降低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支出,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正风气提效能”活动的部署和主管局要求,我单位着力加强对公款吃喝现象的专项治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了本单位治理吃请招待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和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风尚和整治吃请招待不正之风的必要性,给用公款吃请的歪风以强大舆论压力,塑造精简效能、廉政为民的良好政风。全力开展整治工作,认真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着力健全和完善公务接待审批、报销和管理制度,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营造廉洁、节俭社会风尚,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扩展阅读:水政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创佳评差及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总结
今年,我队水政综合执法工作在县水利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视下,一年来,我们注重调查研究,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不断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努力克服人员不足困难,认真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群众上访事件的处理答复,加强河道巡查管理,保障汛期防洪安全等方面,积极努力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既定的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思想学习方面
(一)指导思想。全年工作中,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六中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紧围绕水行政综合执法这个核心、“两费”征收和办理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两个重点以及维护保障全县水事管理秩序良性健康发展这一目标,严格河道管理,把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三产多元化、城乡一体化”的“四化”目标进程中,求实创新、埋头苦干、勇创一流,为全面推进全县水利工作做贡献。
结合科学发展和创优争先活动的开展,我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及时了解国内外时事政治、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政策新动态。系
统学习了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党风廉正建设的重要文章,坚持记学习笔记,每人在6000字以上,写学习心得体会20篇,办学习园地4期。通过学习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为准确有效的行使水行政执法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深化理论、武装工作。要求水政全体人员,克服今年工作任务重,工作人员暂时不足等困难的影响,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充分发挥出每个水政监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今年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水政监察大队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总体来要求,把干部思想教育放在所有工作的首位,以加强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为抓手,首先,按照“创佳评差”目标责任要求,我队成立了以单位行政领导为组长的“创佳评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创佳评差”的贯彻执行,坚持考核、评比、总结,切实将其贯穿到全队各项工作之中,单位面貌焕然一新。按照全省水政监察能力建设和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岗位,分解工作任务,严格执法程序,细化执法责任,真正把水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责任落到实处,贯穿到水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水事活动许可、监督、巡查、管理以及水事案件查处等各个环节,用行之有效的制
度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
二、工作方面
一、制定规划和发展方向,更新观念,明确水政工作思路。迎着“十二五”的到来,我队制定了201*年河道采砂采砂总体规划和水资源费征收的重点及目标任务。明确了五到十年的大体规划和水政管理的方向,同时在不断的探讨依法行政新思路。水政工作思路要实现从单纯重视行业管理向既重视行业管理又以促进政策法规与水利改革发展为切入点,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探索从传统水政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政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行政事业。
二、利用法律法规,营造水法制环境。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持久地开展水法制学习宣传活动,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宣传贯彻水法规对于营造良好的水法制氛围,依法行政举足轻重。我们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在3月22日至28日期间,紧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宣传车辆、设立咨询站,在城区街道设立宣传点15场次,悬挂宣传横幅6条,组织宣传车下乡巡回宣传4天9个乡镇,在电视台播放了“人、水、法”电视系列剧,播放宣传口号300多条次,解答群众咨询100多人次。通过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公众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知晓率和认知度,营造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河道管理秩序。按照国家的有
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土料等国家资源实施管理,任何进入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必须自觉履行河道采砂许可审批程序。201*年,我们将千河、北河等主要河流按地域特征及砂石储量情况划分成便于管理的承包段在县电视台公告,进行公开竞争承包,各采砂申请单位和个人分别提交了开采计划申请,我队严格按河道采砂、防洪等规定要求审核,报水利局批准。对两户以上申请承包同一采砂标段的,由水利局、县纪检委、监察局、公证处、检察院参加进行组织公开竟卖,中买人为该标段采砂承包人。经过公开竞争,确定出河道采砂管理承包户28户,机械采沙场15户,零星采砂13户。并对其进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签定了河段采运砂石责任书,颁发了采砂许可证。全年共征收河道砂石资源费73.95万元,完成了砂石资源费征解任务。对重点水利、公路、学校、扶贫等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性采运河道砂石,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给予大力支持和协调,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针对我县地下水位逐年降低,水资源相对紧缺的矛盾,我们对城区所有工商企业、洗浴业、洗彻夜、洗车业用水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为下一步有计划的关闭城区自备井准备第一手资料。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确保千河下游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卫生。根据市水利安排,利用两个多月时间对县境内14
个重点入河排污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登记,同时广泛宣传了维护河流生命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必要性、明确排污口设,废污水排放监督管理是取水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环节,此项工作为水资源保护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资料。
四、加强水政巡查,加大对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对我们河道管理工作来说仍是充满挑战的一年,由于重点建设项目在河道大量取砂,和个别砂场的乱挖乱采,导致河床下切,加之今年汛情频发河道安全管理任务倍增,而且群众上访事件时有发生,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河道“五乱”等违法行为。今年市政府先后安排两次对河道专项执法整治活动,由县政府组织牵头,水利局、公安局、电力局、土地局及有关乡镇,对河道进行安全检查。全年共查处涉河水事违法案件5起,处理群众上访事件3起,调处各类涉河水事纠纷7起,治理整改采砂场2户,查处超范围、超深度开采砂石行为10起,封堵上堤路3处,覆平河道砂坑砂丘5处6.12万多立方米,清运河道垃圾10处3000多立方米,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的砂石弃料47000多立方米,年内受理河道采砂及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申请30件。在汛期来临之前对各采砂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向各乡镇及采砂场点下发了《关于汛期禁止采砂的通知》,并要求各采
砂(点)场制作《汛期河道安全警示卡》张贴在醒目地方和砂场汛期加强值班。水利局长在电视台作了“加强汛期河道采砂管理、确保河道安全渡汛”的电视讲话。进入主汛期前联合公安局、教育体育局向全县近4万名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学生印发了《河道安全防汛禁示卡》。加强汛期河道巡查,对巡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砂场和建设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监督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证了河道防汛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要求6月1日至9月30日为河道砂石禁采期,严禁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对拒不执行汛期禁止采砂令的个别砂场,实行了行政处理,遏制了违法行为,教育了群众。在千河、北河重点河段刷写了采砂禁令标志20处,在砂场设立了采砂管理职责、范围、公示牌,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五、强化取水许可管理,依法征收水资源费(一)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全年征收水资源费共计81.0825万元,占征收任务的81.08%,其中:秦源煤业已征收69万元,县本级征收12.825万元,目前已开出9.575万元,12月底以前完成入库。对高耗水服务业年用水量超过1000m的洗车、洗浴场所,已开展了排查摸底,责令服务业安装计量设施,积极缴纳水资源费。
(二)认真贯彻水利部、国家计委《建设项目水资源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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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经严格审查核实,水利局给予书面批复。年内对取水许可证进行年审,年审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持证单位和个人按照年审的规定逐项审查,核定审批取水量及实际取水量,严格按计划用水,杜绝超计划用水的违法行为发生。年内已审核40户,占总取水户的98%。并以书面形式向取水单位和个人下达了下一年度用水计划。
六、加强水环境保护,合理利用水资源
积极开展水资源基础工作,组织力量对地下水位、水质动态进行观测。在对地下水资源的开采补给条件合理分析的基础上,将县域地下水下降漏斗区确定为超采区,漏斗周边地区确定为限采区,并向社会公告水功能区划确定的保护区域,县城超采区禁止打井和增加新的开采点,城乡结合部位的限采区限量开采。严格水源井审批制度,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禁止新建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有效的保护水资源,适应城市经济和城市建设持续发展的需要。
通过行政、技术、经济等管理手段加强用水管理、调整用水结构、改进用水工艺,采取修建水循环池实现水的二次循环利用。关山乳品厂、和氏乳业等大型用水企业做好管网
跑、冒、滴、漏的治理工作和老化管网更换更新改造管网等设施,使全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25%。
七.抓好“创佳评差”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水政监察大队肩负着水行政执法的重任,所以,抓好“创佳评差”工作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制定了《陇县水政监察大队“创佳评差”实施方案》、《陇县水政监察大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程序》、《陇县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考核和奖励办法》、《陇县水政监察大队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的监督、约束制度,确立了由单位领导负责、专人组织实施管理的工作机构,把“创佳评差”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齐抓共管,相互促进,以保证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八、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正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水政监察大队肩负着水行政执法的重任,所以,抓好党建及党风廉正建设工作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制定了《陇县水政监察大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程序》、《陇县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考核和奖励办法》、《陇县水政监察大队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的监督、约束制度,以保证执法公平、公正,单位内部实行政务、事务、财务三公开,从各个环节杜绝不廉正和腐败行为。做到了水政执法、巡查、行政许可、调处纠纷、查处案件不吃请,不接受馈赠,保持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年内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现
象。按期完成了8种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支援“三夏”、防洪抢险和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向社会弱势群体献爱心。
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水政监察大队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和全体干部的努力下,圆满的完成了上级布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但我们在工作仍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水行政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到位。虽然我们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日”等机会,大力宣传水行政法律法规,但还有部分企业和群众没有接触到或没有引起重视,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二)执法不够规范。在水行政执法中,因个别案件取证、调查,执法文书的送达等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导致调查取证简单化、执法文书签收不规范等现象。
十、201*年工作计划。
(一)抓好水政监察队伍建设,以参加培训、自学、互学相结合,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
(二)努力做好宣传与信息工作,在“3.22”世界《水法》宣传日、中国《水法》宣传周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三)加强对审批的河道采砂企业的监管,规范河道采砂建设按审批要求施工。
(四)认真做好对群众举报和局交办事项的调查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按承诺时限及时回复。同时做好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提案、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
(五)认真执行河道巡查制度,对毁坏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执法,确保行洪、泄洪通道畅通。
(六)进一步巩固历年年开展打击非法开采地下水的成果,继续加大对违法开采地下水的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七)加强执法案卷的规范工作,对所有立案案件按省厅规范程序进行。及时上报有关行政处罚统计数据,落实上级指示,建立健全考核资料。
(八)做好水政监察的其他工作。
在过的一年中,我们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在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水政监察大队将迎着“十二五”的朝阳,认真贯彻想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把我大队打造成一支装备精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知识型、实践型”水政监察队伍为县域水域建设奋力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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