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试行2.26定稿
松潘县教育局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54号)和省、州、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实施领导小组㈠领导小组
成立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萍教育局局长副组长:段汝兵教育局副局长成员:吴云军教育股股长
张龙贵计财股股长冶仕林安全股股长蒋恒强办公室主任邓显峰松潘中学校长赵正富城关小学校长根培藏文中学校石维胜漳腊学区负责人杨芳小河学区负责人唐东皎城关学区负责人马鹏镇江学区负责人泽旺介热务学区负责人
旦真毛尔盖学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股,由吴云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联系电话:7233016)。
㈡职责分工
1.教育股:负责制订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督促各校做好学生营养改善政策宣传工作,对各学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的人头经费进行核实,督促各校做好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将营养改善工程原料采购纳入政府采购
2.计财股:负责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程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
3.安全股:加强食品采购、制作、配送环节的全程监管,定期对供应商提供的鸡蛋、牛奶等食材进行抽检。依据监管范畴制定具体指导意见提供学校配套实施。加强对营养改善工程资金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
4.学校:负责做好宣传、统计核准在校学生的数量和基本情况,制定本校营养餐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营养改善工作。
二、提供营养方式
由学校统一向学生免费提供鸡蛋和牛奶。
县物价局负责对食品价格审核备案,学校要对享受营养餐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各校不得将营养餐费以现金形式兑现给学生
(一)用餐标准:行课期间每生每天一盒牛奶(250ml),一枚熟鸡蛋。(二)试行范围:全县30所中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8337人)。
学校供应情况
序学校号热务九年一贯制学1校234567891011121314红扎乡中心校小姓乡中心校燕云乡中心校毛尔盖中心校下八寨乡中心校草原乡中心校大寨乡中心校十里乡中心校青云乡中心校安宏乡中心校山巴乡中心校牟尼乡中心校岷江乡中心校1331501351271026811326135529215150169110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大姓乡中心校施家堡乡中心校黄龙乡中心校水晶乡第二小学校藏文中学福田中学松潘中学川主寺镇小学白羊九年一贯制学校小河九年一贯制学校镇江九年一贯制学校水晶乡第一小学校漳腊学校进安乡、进安镇小学1886751983601751313399247382587751611579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课间餐300课间餐16镇坪乡第二小学校139课间餐(人)人数供餐方式号序学校(人)人数供餐方式15镇坪乡第一小学校合计:三、工作流程
8337由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开招标资格审查筛选、确定校外供蛋、奶企业测评备案县教育
局与企业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企业送货到校学校专门人员检验、登记学校加工后分发学生用餐
四、试行期间蛋奶来源:
牛奶:拟定为质量较为稳定的伊利盒装牛奶,邀请驻松伊利盒装水奶(伊利盒装水奶全为清真食品)经销商或超市牛奶经销商,三家及以上为竞选单位,在优先保证质量、按时送到指定学校、价格相对合理三方面综合评选确定供应商。确定程序是在县纪委、监察部门指导下,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确定,签订试用供应合同,确保用奶安全、品质好、供应商服务到位,也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防止腐败行为滋生。
鸡蛋:依托我县现有两个养鸡场实际(小河养鸡场每天可生产鸡蛋1800枚,五里铺养鸡场每天可以生产鸡蛋3000枚),提供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所需鸡蛋,除去星期天和节假日,两个养鸡场基本能满足全县学生需要,价格以县营养餐领导小组与两个养鸡场的场主共同商议为准,确保质量合格,按时送到指定学校。既保证蛋的品质、采购程序公开透明,又推动本县企业的发展,提高农牧民生产的积极性。五、规范要求
(一)实物采购
每天要有采购清单,且有出售人员签字及采购员签字。食用品要有食品检验合格证,实物要留样检查,此项工作由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把质量关和安全关。
(二)食用品分发
由各班主任负责本班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食用品的发放;空牛奶盒每天的回收;食用品的每天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
档等工作,以备检查和审计。
(三)卫生保障
炊事员必须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做好个人卫生,着装统一、佩证上岗。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处理。
(四)安全协议签订
学校应与学生和家长签订安全协议。协议内容要合法且符合国家政策,应具备学校责任条款(学校要了解学生食用鸡蛋和牛奶有无过敏反应)、学生责任条款(学生要告知学校食用鸡蛋和牛奶有无过敏反应)、家长责任条款(家长要告知学校学生食用鸡蛋和牛奶有无过敏反应)违约责任条款等主要条款内容。。
五、试行时间:201*年3月1日至3月31日,以后根据试行情况进行推广改进。
六、经费保障
实施“营养餐工程”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拨付,每天每生补助经费3元。
七、工作措施
(一)学校安排专人专管营养餐事宜,建立相关专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对每天经费收支记帐,进行日清月结,期末总结算),每天采购必须记帐,并注明责任人姓名、采购时间、采购品种、品牌规格及商品数量。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或家长,确保每生每天3元足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负责督促后勤人员轮流做好食堂各方面工作。
(二)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使营养餐工作的实施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营养餐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和饮食安全。
(四)各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学生会、班委会的作用,促使他们参与到营养餐发放工作中,以帮助班主任老师分发。
(五)学校每月月底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将采购台帐等资料存档备查,并主动接受主管局、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审计督查。
(六)学校实行实名登记造册,学生领取后的签字手续要存档备查,学校要定期邀请相关部门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并认真作好记录。
八、营养餐工程于201*年3月1日开始实施,严格按照本本实施方案试行一月,根据学校、学生、家长反映的情况加以分析,另作调整。
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0837-7233016)
松潘县教育局
二0一二年二月三日
扩展阅读:龙山镇中心201*年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定稿
中心校
201*年春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方案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家的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改善我镇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文件精神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年秋季开校前营养午餐准备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龙山镇中心校201*年秋季学期学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供餐方式:
全镇10个校点一律采用伙房供餐方式,实行上学期间午餐制。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营养午餐管理监督机制
1、辅导区学校成立由校长、安全工作负责人、工会主席和总务主任组成营养午餐实施小组,村级学校成立由学校负责人、后勤教师和教师代表组成营养午餐实施小组,完善岗位职责,指派专人监管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储存,食品加工,专项资金使用,食堂食品卫生,学生安全卫生教育和用餐情况跟踪等各环节。
2、各学校成立由村委(社区)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营养午餐监督委员会,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具体负责对本校的营养午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作好每月至少一次的学生满意度调查,及时调整“营养膳食”质量,确保每位学生吃上安全、可口的饭菜。
3、中心校与辅导区学校、辅导区学校与村级学校、监管负责人、班主任、食堂工作人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全镇各校点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营养膳食管理制度和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严格执行学校营养午餐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营养午餐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演练工作。
(三)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大宗食品原材料大米、油、猪肉大宗物品采购实行辅导区校委会成员进行市场价格调研后,集体定价采购。各校点指定专人负责验收;其余食品原材料实行各校点自行定点采购,严禁采购“三无”食品。
2、严禁将剩菜剩饭二次加工后和隔夜饭菜提供给学生。3、食品原材料采购应签订合同,索票索证,建立档案,确保进货渠道的可靠、规范。(四)推行食品试尝和教师全员陪餐制度
1、提供给学生的食品,必须有学校领导提前30分钟试尝,并作好记录。试尝人员品尝后,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的食品应立即撤换处理,未发现任何异常的食品才能让学生食用。
2、各学校教师全员陪餐,管理学生就餐秩序、纪律、安全,教师生活不得另行加工制作,但所需费用不能从营养午餐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科学管理学生就餐
1、学生就餐一律采用分餐制,餐具自备,专人专用,清洗消毒个人负责。
2、逗硬教师全员参与、全程跟踪、先生后师的就餐制度,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就餐。
(六)高标准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和规范公示制度
1、以学校为单位建立学校食堂《综合卷》、《餐厨用具消毒记
录》、《学生投诉记录》、《食品试尝留样记录》、《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领导检查记录》、《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检查记录》、《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检查记录》、《废弃油脂、剩菜剩饭处理记录》、《进货记录》、《索证记录》、《月培训计划》等专档。
2、按照泸州市营养办下发的公示内容进行日公示和月公示,专人负责,及时记录,严禁造假。
(七)加大自查自纠和信息上报力度
1、全镇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自查自纠机制,原则上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彻查,作好整改追踪。
2、按要求逐级上报各类资料和信息,常规资料信息严格按指示上报,突发事件信息按应急处置特别程序上报。
(八)强化食堂舆情监测工作
全镇各学校要落实专人负责监测舆情、引导舆论,坚决封堵煽动“罢餐”等影响稳定的信息,及时消除各种不实传言产生负面影响,避免别有用心的人借机煽动、制造事端。畅通学生与家长的诉求渠道,掌握学生与家长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与家长合理合法的表达权利诉求,耐心做好疏导工作。
四、范围和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提供荤素搭配的饭菜成品(原则上至少两菜一汤),并根据情况适时更换菜谱,保证每生足额享受国家3元的补助。另外伙房聘请人员的工资、津贴、水费、电费和燃料费在政府补贴的每生1元中由辅导区中心校统筹调剂使用,不得在国家补助的3元中占用。
五、责任追究
各校食堂必须建立严格的索票、索证、留样制度,加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规加工食品,并且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因管理不善或各种失误,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教育局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试行2.26定稿》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教育局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试行2.26定稿: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教育局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试行2.26定稿》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744193.html
- 上一篇:木林小学实施营养餐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