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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流程图

时间:2019-05-29 22:04:34 网站:公文素材库

浑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流程图

浑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流程图

个人申请个人以户主向社区(村委)提申请1、有我县城市(农村)户口且长期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核社区(村委)核实乡镇人民政府1、审核上报材料审核县低保中心1、对上报材料逐户审核审批指定银行1、核实申请户的基本情况一、条件2、调查家庭收入情况(入户率100%)2、调查收入(入户率不低于25%)2、抽样调查入户(入户率不低于25%)出具证明单位、群众测评表低保户2、人(户)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的1、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残疾证等证件及复印件3、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3、对审查合格的以户张榜公示3、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制作低保证、银行卡二、出具证明材料2、家庭中在职、在册职工、离退休人员提供劳资、工会部门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4、对调查合格的张榜公示4、对无异议的加注意见汇总上报3、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收入证明5、指导申请者填写正式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表格5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7日内下达不予办理通知单4、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在社区(村委)、一份报市低保中心市、县低保中心备案4、家庭成员收入经济状况证明6、对符合条件的加注意见,并汇总上报乡镇政府5、制作《浑源县城乡低保发放花名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报财政部门、一份存银行5、户口转走、正在就读的大中专学生所在学校证明6、发放《低保证》,通知低保对象到银行领取保障金新增加低保对象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二、保障期半年的其他对象2、复核要求:低保对象保障期满前半个月,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提出复核申请,否则按自动放弃保障资格处理。3、发放变更好的低保证,将旧证收回3、对变更和不需要变更的汇总上报2、对无故不复核的对象取消低保资格2、对复核材料审核并加注意见2、加注意见并汇总上报1、对无故不复核者收回领取证3、填写《复核表》一、保障期一年的对象1、保障时限:A“三无对象”B家庭中主要成员因大病、重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C家庭中主要成员男方50岁以上,女方45岁以上且未就业的生活特困、短期脱贫无望的2、提供有关证明1、对需变更的低保对象进行审批、存档1、核实各种材料1、提出复核申请审批县低保中心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核实社区(村委)低保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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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流程图

不符群众反映强烈经调查不符合条件退回申请人申请人申请居(村)委会受理初审合要求退回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村(居)委会入户调查人

街道(乡镇)低保专职复核救灾救济科低保中心主任审批计财科会计下拨低保经费

街道(乡镇)民政办公示,打卡发放低保金一、所需提供的材料:(1)申请城市低保所需材料书面申请报告;

持家庭户口簿或家庭所有成员户籍、身份证档案复印件;家庭所有成员从业的各种固定收入和非固定收入证明;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须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乡)劳动保障所核发的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情况等记录材料、就业承诺书;

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刑事案件、社会治安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

家庭前三个月水、电、气、电话费消费清单及其它社区居委会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申请人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2)申请农村低保所需材料:书面申请报告;

家庭户口簿和所有成员身份证(或复印件);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

残疾对象等级证书、患病者医院诊断书等相关证明;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判决(调解)书;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等居住情况证明;其它需要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二、办理时限:30日内办结三、咨询电话:873523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

城乡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村(居)委会不符合救助条件的退回并答复申请人救灾救济科科长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初审审核审批救灾救济科工作人员下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通知书》申请人受助一、所需提供的材料:

(1)、《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城乡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表》;(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3)、有效《特困职工证》;(4)、《社会基本医疗救助证》;(5)、身份证、户口簿;(6)、三级甲等医院和慈善医院的诊断书、病史材料;(7)、诊治符合救助条件的重大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收据;(8)、患者的家属所在单位为患者报销的医疗费用证明;(9)、相关单位或部门扶贫帮困资助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办理时限:收到齐全材料15日内办结。三、咨询电话:873523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救助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救助的书面决定,告知申请人,并答复理由。

申请人申请村(居)委会负责人受理街道(乡镇)民政办主任初审救灾救济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复审局长批准计财科会计发放一、所需提供的材料:

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遭遇突发性灾难相关证明,残疾(重病)证明等。

二、办理时限:10日内办结。三、咨询电话:87352386

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员生活

救助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不符合办理条件,退回申请人并答复理由村(居)委会初审街道(乡镇)民政办主任审核救灾救济科科长审批计财科会计拨款

一、所需提供的材料:

街道(乡镇)民政办会计发放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等。

二、办理时限:30日内办结。三、咨询电话:8735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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