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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

时间:2019-05-29 22:10:51 网站:公文素材库

加强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

加强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

王文童

201*年第5期政治建设

加强依法理财,既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政府理财水平的有效途径。建设法治财政是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这就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财政立法,规范财政执法,完善财政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

这些年来,我省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支持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民生、深化改革、保障重点支出、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较快平稳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但我省财政工作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省、市、县预算管理体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短缺与浪费并存,财政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整合与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积极探寻财政改革规律,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实现制度创新,全面建设法治财政,大力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一、推进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的实践

近年来,湖北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四个坚持”推进依法理财制度建设,建设法治财政,为深化财政改革、履行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创造了良好法制环境,财政法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年省财政厅被财政部评为“全国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并作为全国财政系统唯一的代表上报中宣部、司法部表彰,并荣获“201*-201*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一)坚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以来,省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细节上做文章,在实效上下功夫,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健全了全省财政普法依法治理网络,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均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和法制机构,在乡镇财政所设立兼职法制员。突出抓好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建立了全省财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定期对财政干部开展培训,举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处罚法》等讲座20多场,参加培训4000多人次。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财政“五五”普法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坚持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支点。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省财政部门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融入到法治财政建设之中,与促进全省财政行政执法机关公平、公正执法,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相结合,与严格财政规范性管理相结合。相继出台《湖北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试行)》、《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两份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规范财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制度体系,并汇编成册供全省财政执法干部学习使用。出台《省财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考核细则》等6个配套文件,实现了“六个转变”:规范性文件由分散型管理向集中型管理转变,规范性文件制定由个别参与向广泛参与转变,由以政策把关为前提向维护和巩固财政职能方面转变,由规范性文件制定向监督检查执行落实转变,由事后补救向事前控制转变,由从单一管理向全面服务转变。

(三)坚持以制度体系建设为支撑。省财政部门在推进依法理财,构建体系完整、配套合理、现实可行的财政法规制度中,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组织专门人员对财政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梳理,逐项列出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相对应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机构、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责任等执法项目96个,并编写成《湖北省财政行政执法手册》印发全省财政干部。二是严格执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出台《湖北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湖北省财政厅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并组织人员编写了《湖北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学习读本》,将执法责任制工作与财政管理制度相结合、与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责任追究,切实保证各项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到实处。三是建立财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公开制度。明确要求涉及财政收支、财政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地方财政财务政策性规定的文件,都须经财政法制机构审核、会签和备案、上报、公开,同时,编“规”字号文件,确保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统一性。四是建立“五个一”执法机制。即一个执法主体、一个管理机构、一个执法证件、一种执法文书、统一审核备案的“五个一”财政行政执法管理机制,有效减少了财政行政复议和财政诉讼案件的发生,规避了财政行政赔偿等行政执法风险。

(四)坚持以示范单位创建为切入点。全省财政部门上下联动,确定鄂州市财政局为全省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示范创建单位,在制度体系打造、运行机制建设、理财氛围营造等方面进行探索。对涉及到财政体制、财政资金、财政管理等方面的9项目标任务,制定了8项保障措施,提出了示范创建工作具体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梳理了职责权限和执法依据。示范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探索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新路径,彰显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在基层财政蓬勃的生命力。省财政厅认真总结鄂州示范点工作经验,出台了《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实施意见》,提出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力争基本实现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完善、财政规章制度更加完备、理财程序和行为科学合理、财政监督检查规范有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环境改善的工作目标,并制定了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29项措施。

二、加快法治财政建设的思考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大举措,并对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发展改革指明了方向。财政是党和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既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规范财政行政行为,又要根据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构建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规范财政业务管理行为,做到财政行政行为合法有效、财政业务管理科学规范。

(一)进一步明确财政法治建设目标。建设法治财政,就是要努力做到:一是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完善。政府财政支出责任明确,各级政府财力与支出责任基本相适应;财政对经济运行监测、评价、调控机制健全。二是财政规章制度更加完备。适应公共财政体制要求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财政部门规范性文件与财政法律、法规之间相互配套,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理财程序和行为科学合理。财政决策和预算管理等理财行为依法规范运作,编制科学、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绩效考评各环节有机衔接的预算管理机制基本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显著提高。四是财政监督检查规范有力。科学有效的财政监督体系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基本完备,政府理财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基本形成。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财政监督全面、有效。五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环境改善。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和能力明显提高。

(二)进一步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照《立法法》等立法权限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财政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今后几年要重点加强财政支持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预算追加、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制度,逐步通过地方性法规、规章对这些工作加以指导和规范,努力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强化财政法治建设措施。一是强化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的法制约束。坚持依法编制预算、依法审批预算、依法执行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符合规程的程序和要求。二是合理界定和调整财政执法权限。科学划分、依法界定和确认财政执法职能,明确和规范每个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财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保障各项财政法律法规切实得以落实。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财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财政执法主体和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财政执法过程中是否依据充分;财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发生重大事件、事故;财政执法结果是否客观公正。(四)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教育。结合财政工作重点和法律变化状况,科学确定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主题,采取知识竞赛、在报纸电视上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理解和认同;重点宣传《预算法》、《预算法实施细则》、《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财政领域的法律法规,使依法理财成为财政干部的自觉行为;在财政内部,要逐步建立健全以法制机构为主导、以业务职能机构为依托、纵横交错的普法网络格局,将财政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营造良好的依法理财氛围。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监督。要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促进监督与管理的进一步融合。鼓励和支持市、县财政结合实际调整充实工作职责,强化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水平。强化对政府采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以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执法监督。■(作者系湖北省财政厅厅长)

扩展阅读:建设法治财政推进依法理财

建设法治财政推进依法理财

推进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既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公共财政体制,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我市历来十分重视财政法制工作,在这方面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工作中也存在很多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当前我市财政法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重视程度仍需提高。突出表现为“三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很多地区财政法制工作得不到领导的重视,财政法制工作者对进一步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工作有畏难情绪,工作只是停留在文字把关、条文修改等方面,造成了法制工作与财政管理工作难以融合,“两张皮”现象比较突出。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目前全市只有喀喇沁旗等五个旗县区财政局单设了法制机构,其余七个旗县区未能成立专职机构,机构不够健全,人员严重不足,经费缺乏保障,工作开展困难重重。三是推动方法不得力。有些地方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足,对待财政法制工作“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有些地方虽然重视宣传教育,但是多停留在标语宣传及文件下发上,难以将法制工作主动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缺少对

工作的统筹安排,更缺少科学的推进措施。

(二)管理力度亟待加大。随着我市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各项改革的的不断深入,传统的“重分配,轻管理”的财政管理理念的局限性日益凸显,虽然我们在逐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国库及国债管理制度,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税制改革,健全非税收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方面不断加大财政管理创新力度,但是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仍旧不高,与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依法管理水平。

(三)监督机制尚不完善。加强财政监督是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环节。但是,现阶段人们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等其他财政管理机制比较重视,常常忽视了监督机制的完善。长期以来,因为财政监督职责定位不科学、监督理念有偏差、监督手段落后、内外协调不完善所形成的一系列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使依法维护财经秩序的职能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具体的,财政监督中存在着工作“缺位”、管理“越位”和职责“错位”的现象。同时,监督执行力也不强,“事前监督插不上,事中监督跟不上,事后监督用不上(即使有问题,也已既成事实,监督于事无补,一般只有处罚了之)。”

二、进一步完善财政法治工作的建议

(一)把握重点,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制度体系。一是结合现阶段我市“两依”工作实际,明确推进我市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按照法治化、制度化、程序化、精细化和信息公开的“四化一公开”的要求,努力构建财政收入、支出、监督、绩效管理“四位一体”的财政法治体系。二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对我市经济社会和财政一些重大问题的研究调研,前瞻性的为财政法制工作开展夯实基础,建立经济形势发展与财政政策创新联动机制,及时调整出台地方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领作用和资金投入的放大效应。三是根据财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为推进依法理财的主要切入点,修改现有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和范围,完善立项起草、合法性审查、决定、公布、有效期和清理等配套制度,避免违反上位法、脱离实际、制度“打架”和抽象行政行为违法等情况发生。

(二)突破难点,强化财政法规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一是全面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把财政行政执法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财政执法与财政管理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工作的激励机制和权力保障制度,赋予财政行政执法必要

的刚性手段和较为具体的执法依据,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三是在抓好财政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的同时,完善财政部门的监督机制,构建一种贯穿于财政管理过程始终,同时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层级监督和同级监督,党的监督和其他监督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监督主体多元化格局。

(三)夯实支点,加大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长远规划,加强领导。研究制定财政“六五”普法规划,切实健全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其他领导配合抓,法制机构具体抓,相关机构归口抓,全市系统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从人员、经费、协调等各方面提供充分保障,确保实现和完成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二是抓好协调,形成合力。建立财政普法联席会议和议事协调制度,切实加强与成员机构的沟通协调,合力推动财政普法工作。选择普法工作先进和落后的地方作为“两头”,努力提高财政普法的整体质量和效果,推动全市财政普法工作均衡开展,形成全面开花的财政普法工作格局。三是丰富手段,创新载体。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利用好互联网、政府门户网、财政内部信息网、组织部门干部学习网等媒体,广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财政工作,加强财政干部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扩展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打造亮点,提高依法理财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一是

要将依法理财工作系统化。从“思想动员、宣传培训、规划制定、制度建设、决策公开、理财规范、监督检查、执法责任、人员培训”等九个方面,打造我市依法理财特色工作体系。二是实现依法理财工作信息化。依托赤峰市财政信息网平台,开辟面向全社会、各部门的依法理财园地,宣传财政政策、实施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公众、主动接受监督、改进自身工作,提升赤峰财政形象。三是推动依法理财工作长效化。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些工作基础好、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地区,推广经验,带动后进。同时,加强交流,创新工作,逐步在全区财政系统打造我市“法制财政”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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