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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物价局依法行政工作

时间:2019-05-29 22:13:16 网站:公文素材库

各区县物价局依法行政工作

各区县物价局:

201*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全面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实施“五五”普法承上启下的一年,认真做好201*年的依法行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年,全市价格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全省、全市物价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推进部门依法行政为基础,加强价格法制监督,强化价格法制宣传,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价格法制建设,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价、依法管理的新局面。现结合全市价格法制工作实际,提出201*年宜宾市物价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继续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201*年,全市物价部门法制工作要继续以《纲要》为中心,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稳步落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最终实现“依法治价”的目标。一是继续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物价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明确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组织和协调作用,逐步健全相关议事协调制度。二是继续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区县物价局目标考核内容。修订《宜宾市价格部门目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继续明确了区县物价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参加当年目标考评,并通报批评。三是各区县物价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年终有总结,并做好日常文件资料报送和存档工作。

二、落实制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全市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工作,要继续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贯彻落实工作,坚持以好的制度管好人、管好事,努力将全市物价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和价格审批项目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提高价格行政审批质量和水平,实现依法审批、廉洁审批、高效审批。二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上关于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价格听证各项工作,加强对基层物价部门价格听证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网上听证工作,扩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社会参与面,努力从制度上、程序上、形式上和监督机制上不断完善价格听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价格听证工作的质量。在价格听证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切实做到依法听证、依法调价,坚决纠正和制止越权定价、违法定价等行为。三是不断完善集体审价、集体审案、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规范性文件备案等方面的制度,提高透明度,增强集体决策的科学性。

三、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对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继续抓好全市价格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依照《宜宾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宜宾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暂行办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研究改进备案审查办法,完善落实有关工作制度;要加大价格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遵守价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提高办案水平;要进一步落实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价格回访制度,做好价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办理价格违法案件时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和违法行政投诉举报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树立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以《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为契机,切实抓好宣传学习培训工作

20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全市物价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按照“隆重、热烈、简朴、适度”的原则,做好《价格法》的宣传工作。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宜市价[201*]45号),指导全市物价系统的《价格法》宣传工作。同时制定了专门的活动方案,明确具体的宣传措施。各区县也要按照市物价局的要求,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掀起学习《价格法》、宣传《价格法》、贯彻落实《价格法》的热潮。要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继续做好宜宾市物价系统“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对三年来“五五”普法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人大颁布的《反垄断法》和省政府颁布的《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价格监测规定》。适时组织进行价格法制业务培训,对价格新法规、规章和价格监测、成本监审进行集中学习,全面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要和人事等有关部门共同搞好公务员岗位法律知识的培训和

学习。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价格法制基础

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一要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部门法制工作规范化建设。二要按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证清正廉洁。三要加强价格法制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我市价格依法行政,特别是基层物价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开展工作的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四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扩展阅读:市物价局201*年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1*年市物价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1*年9月2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价格工作的中心和重点,切实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与价格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综合法规科、价格监督检查局、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价格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我局综合法规科为负责法制工作的专门机构。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专门人员具体抓落实,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安排。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分管副局长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本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明确了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及所要达到的工作目标等,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领导有力、责

任到位、任务明确;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了各项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进行。

3、开展了严格的考核评议。局党组非常重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每月的月度工作计划,与价格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开展价格宣传

1、认真做好日常法制宣传。局综合法规科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门机构,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法制宣传工作任务,组织本局法制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工作联系,通过专题访谈、新闻采风等形式,适时重点宣传报道价格法规知识和价格法制建设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价格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2、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物价网”向社会公布各项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在局机关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公示办事机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职责分工等。制定了办事流程图和行政职权流程图,并不断进行优化,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要求,重新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并上网公布,明确了执法职权。实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明确公开身份和责任。认真负责地对待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行政复议、信息公开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在“**物价网”建立

了依申请公开系统和局长信箱答复平台,切实做好价格受理和咨询工作。如一年来12358价格举报咨询服务电话累计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3000余人次,**物价网面向社会提供各类价格信息百余条,较好地服务于生产、经营和消费。各县(市)区价格部门还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加强了消费旺季和重大节日期间的价格服务咨询工作,帮助消费者运用价格政策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信息材料的报送工作,今年局综合法规科向市政府法制办、市法治城市创建指挥部和省物价局等单位报送价格法制信息材料20余篇,其中被《价格在线》、《湖南价格信息》、《政府法制工作》等采用6篇。

三、积极开展学习培训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法制学习纳入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体讨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观看视频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如: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并开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专题培训,邀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监督指导科科长***和综合科科长***为全局干部职工讲课。同时积极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培训、全省价格系统综合法规工作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2、大力提倡鼓励自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购买普法教材、专项法律释义等法制学习资料,为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地学习价格法律

法规创造条件。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将法制学习纳入了全局干部职工每周例行学习的重要内容,由局机关党委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下发给局属各单位,督促大家认真学法,并结合学法用法考试检验自学效果。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价

1、大力开展制度建设。根据价格法和四个地方性价格法规以及其他政府规章的要求和省物价局有关价费管理的规定,为适应依法治价工作的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和完善了重大价费事项发布公告、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备案、成本监审、明码标价、价费公示、价格行政执法、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等工作制度,并将上述工作制度50余项汇编成册。

2、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价费审批程序方面的规定,制定、修改和完善了“一个窗口受理”制度、价费公文审批程序等价费审批程序方面的一般规定,确保价费审批的受理、批办、承办、核稿、签发、正式发文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切实规范了价费审批行为,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如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所有价费审批文件由局综合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到市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审查登记制度,确保了文件合法性。201*年,本局报市政府统一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共

计45件。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

对于重大价费审批,落实价格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在调整之前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保障行业主管部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对于价费调整的建议权。如我局在出台《市城区****殡仪馆殡葬服务价格标准》之前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了大量意见。8月23日,在*****会议厅召开制定市区殡葬服务价格听证会,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代表以及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等参加听证会。落实局务会议制度、价费制定与调整集体审议规则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价费审批、价格执法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保障决策过程的民主、公开。

4、努力规范价格执法

一是健全价格执法制度。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完善了《**市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市规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平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了执法质量,提高了执法效率。

二是严格价格执法程序。我局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积极探索价格监督检查的新方式,价格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价格监督检查中,严格按照《价格法》、《行政处罚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要求,依据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提起诉讼的各项权利,高度重视价格执法程序,规范了价格执法的调查、审理和处罚等环节。价格执法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三是完善价格执法监督。加强纵向监督,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价格部门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有效地促进了依法治价工作。注重内部横向监督,建立并完善了价格执法、案件审理等一系列工作程序规范,并结合局属重点单位、重要岗位责任人行政效能监督制度,将价格监督检查局作为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对象,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内部横向监督制约机制,使价格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程序规范、权责分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执法工作置身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凡重大价格问题,我们都能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协汇报,积极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和调研工作,争取人大、政协机关对价格工作的支持。真正做到了“阳光执法”,营造了和谐的内外部工作环境。

五、价格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坚持“稳物价、保民生、促发展”为主线,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全面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监管工作,有效地缓解了我市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省政府价格调控督

查组的充分肯定。18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比上涨2.7%,低于全国0.4个百分点,在各市州中从低到高排第6位,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1、抓调控,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有新举措

一是价格调控领导规格高。市委、市政府把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作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物价、宣传、发改、农业、工商、质监、财政、民政、商务、交通、粮食、统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价调控领导小组,分别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上,研究部署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等相关问题,建立健全了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做好我市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水平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价格监测预警数据准。认真做好日常价格监测,重点加强对粮食、猪肉、蔬菜、食用植物油、液化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测。对于少数趁机涨价、哄抬物价和囤积居奇的经营者,进行了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价格调节基金措施实。坚持基金来源法制化、使用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的“三化”原则,强化征收手段,切实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努力做大、切实分好价格调节基金这块“蛋糕”,1-11月份,全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入库7350万元,其中市本级入库

1470万元。今年来市本级从价调基金中安排了446万元用于低收入群体的价格临时补贴;安排250万元用于重点扶持蔬菜基地建设和生猪生产。

2、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有新突破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在完成日常市场巡查和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针对市场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价格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农、涉企、医疗卫生服务、中小学食堂伙食费、教育收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专项和重点价格检查工作,并保持“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化解各类价费矛盾。同时,综合运用提醒告诫、集中约谈等方式,着力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截至11月底,在日常市场监管和各类专项检查过程中,我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90件,查处违法所得金额343.166万元。其中:其中退还用户金额17.8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22.136万元,罚款9.92万元。

3、优服务,创建服务型政府机关有新作为

一是进一步健全电子政务系统。按照“一级政府建设一个门户网站、一个部门建设一个子站”的原则,我局今年着力加强门户网站改版建设工作,实现服务功能“窗口统一,功能齐全”。

二是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通知》和市委

市政府部署安排,切实推进机关网上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通过机关网站实现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政民互动、电子监察等功能。

三是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影响。我市今年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88万余元,具体发放标准按民政部门对特困群体分类:A类每人补贴300元,B类每人补贴80元,C类每人补贴30元。

四是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为稳定农副产品价格,在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同时,我局重点调查主要农产品从生产到终端消费之间流通环节的成本结构问题,寻找压缩空间,切实降低流通成本。

4、惠民生,破解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有新进展

一是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省物价局充分肯定我市商品房销售“一套一标”执行情况。

二是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及时落实我市第二、三批区、县(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开展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跟踪督查,并制定印发专项考核细则。据统计:自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类基本药物价格比实施前下降约45%,人均门诊医药费用下降约40%,日住院费用下降约36%,农民年人均减少药费支出约60元。

今年以来,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将在总结过去,面向未来的基础上,从抓重点,找难点,求实效入手,坚持依法治价,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创新价格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做好“稳物价、保民生、促发展”工作,为建设“法治**”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和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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