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市物价局
江都市物价局
201*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为认真落实《江都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精神,全面提升价格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水平,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上级物价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全局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为提高全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县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省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明确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在全市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建设法制江都实施纲要》、推进我市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落实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作为物价部门应充分认识做好价格法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法制建设是实现价格工作目标和依法治价的重要保证。局党组、局长室要求各职能科室,高度重视价格依法治理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依法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执法、强化行政监督、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推进依法行政
保证措施,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把价格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努力实现依法治理、依法治价。
二、健全组织,明确目标。把依法行政作为价格工作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经济的实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规划部署,明确目标责任。为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网络,局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修平为组长,副局长许永华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人秘科负责依法行政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制定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工作职责,明确局行政机关、检查分局及认证中心价格法制人员,并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为价格法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为使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局还修改完善了201*年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并要求全局在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建成“有法可依、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最终评判标准,在提高法律意识的同时,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努力把我局建成依法行政的合格单位,为构建和谐江都创造良好的价格法治环境。
三、夯实基础,务求实效。在近几年我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进程中,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年我局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行政
执法行为。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要求,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了评议考核、奖惩制度,修改了过错追究、赔偿等制度,完善制约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本局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权限、责任予以明确,推动全员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是认真抓好创建“涉农收费规范化乡镇“活动。精心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创建内容,通过印发创建工作意见、召开动员会、推进会、总结交流会,狠抓各阶段工作部署的落实。认真抓好规范化乡镇的检查验收,严格考核内容,确保推荐乡镇通过扬州市检查评比。
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全力组织制定计划,全面梳理职权目录,共涉及行政许可项目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8项,行政处罚20项。制定了工作流程图,与软件公司做好运行平台的建设,加强督查,于201*年10月份起实行网上公开运行。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价格制定、价格检查,依法行政许可规范程序。调整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制定了《江都市价格执法规定》,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定调价案件审理等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结合自身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排列出在价格管理、价格调控、价格检查、价格监测、价格认证、收费管理和价格处罚等方面的执法职权,形成目录和具体内容,并汇编成册。
五是依法规范定调价费和行政许可行为。加强成本核审,将定调价前的成本调查与审核作为定调价格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监审工作在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征集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其他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在制定垄断性、公益性、公用事业性价格时,多听弱势群体的意见,努力维护好这部分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六是加强热点价格收费问题整治。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先后四次降低抗微生物药品等800多个品种价格,开展二甲医院药品二次让价活动,降低了市人医、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排序前50位共166个品规的药价。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开展教育收费公示和教育收费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教育系统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使社会各界了解价格政策,参与价格管理与监督。通过实实在在的业务工作,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富有成效,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价格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
四、注重宣传,强化监督。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法律法规条款,理解内容实质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行政执法人员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任务。我局制定了价格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总规划,精心组织普法活动,利用政治学习日、岗位培训、自学等形式,学习与价格工作以及行政机关公务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的能力。同时,利用局网站、政风热线直播、涉农收费公示、价格
服务进社区、价格服务进农家等形式,在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遵法、普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加强法制工作的监督,深入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局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栏等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局纪检组定期对价格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防止越权决策或滥用职权等现象发生。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化依法行政主题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建立一支精通业务、崇尚法治、素质优良的价格工作队伍。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扩展阅读:江价1057关于市物价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江价〔201*〕57号
关于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各科、分局、中心:
根据江办发〔201*〕19号《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市级机关工委要求和价格工作实际,制定局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讲工作比奉献创先进,服务三大工程争先锋”为主题,认真落实“五好五带头”的要求,充分发挥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机关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组织建设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推动科学发展。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价格管理,不断深化价格改革。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价格工作中去。二是促进机关和谐。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积极促进和谐机关建设;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三是服务人
民群众。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基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高度关注民生,发挥价格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医疗、教育等民生价格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四是加强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建工作创新;不断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丰富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党组织建设,带动工会组织建设。(二)基本原则: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灵活设置、便于操作,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注重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在机关形成竞相争创、比学先进、互相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弘扬敬业奉献精神,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争做“四个先锋”。争做学习先锋。
以“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机关学习交流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历史、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党性教育活动为载体,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通过开展学习活动,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和全局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争做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争做服务先锋。以开展“岗位目标承诺”活动、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走访慰问等活动载体,引导党员干部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先锋。争做敬业先锋。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开展“讲工作比奉献创先进、服务三大工程争先锋”主题活动、向全国劳模张福龙学习等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中的作用,争做敬业奉献的先锋。争做和谐先锋。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价格诚信”活动、“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创建省文明行业”活动,推进和谐机关建设,争做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年7月)。按照市委总体要求,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广泛动员和全面部署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创建任务和要求,设计争创活动载体,启动创先争优活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年8月1日至201*年12月)。围绕活动主题,紧扣实践载体,按创建任务和要求,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同时,借鉴他人经验和做法,充实本部门创争活动内容,力争收到实效。
(三)深化提高阶段(201*年1月至201*年3月)。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争创一流业绩、推动科学发展,不断扩大争创活动成果,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年4月至201*年7月)。局党组对
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将活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的规范标准和制度措施,形成党建工作和党员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四、活动方式
(一)公开承诺。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每个党员要对照“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进行自查,针对增强党性观念、提高自身素质、立足本职岗位、促进单位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做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和书面承诺,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领导点评。一是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党组成员按职责分工,负责联系各科室(分局)、中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点评和督导工作,二是建立组织点评制度。党组成员对联系点、党员原则上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三)群众评议。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群众评议,上半年结合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进行,下半年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考评进行,对开展活动的情况和党员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评选表彰。201*年“七一”前,结合市总结评选,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推荐党员个人给予表彰。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全局“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为分管部门直接责任人,具体抓。(二)把握进度,加强督导。活动办公室要及时掌握活动各个阶段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坚决杜绝走过场、出偏差。局党支部采取听取汇报、交流研讨、定期点评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网络、简报、专栏、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附:《江都市物价局创先争优活动日程安排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价格创先争优方案抄送:江都市市级机关工委
江都市物价局人秘科201*年7月26日印发
共印1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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