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与渔业局2020工作计划
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围绕陆海统筹发展、服务沿海开发、渔业现代化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海洋与渔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服务沿海开发成效显著。一是创新海洋综合管理。国家海洋局海域司明确支持南通开展海洋管理创新试点先行先试,省局原则同意将10公顷内建设用海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南通先行试点。我市深入实施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率先出台《海上构(建)筑物抵押管理暂行办法》和《养殖用海储备暂行办法》,实施海域使用权等抵押融资80多亿元,成功开展海域价值评估7万多亩、海域收储4万多亩,2019年我市海洋管理创新工作经验在省局年度会议上交流。积极开展海洋强市研究,研究成果受到省局充分肯定。二是服务重大用海项目建设。成功争取建设围填海指标1098.559公顷,占全省52.3%。完成滩涂围垦5.275万亩,超过计划任务30%。通州湾腰沙围垦一期通道工程等重大用海项目顺利获批,南通滨海园区(原通州滨海新区)超围、海安历史遗留用海审批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三是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严格执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制度,认真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污染源普查,对重大涉海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监测,随时掌握涉海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和周边海水养殖的影响程度。积极实施海岸带修复整治工程,加强国家海洋公园和海洋生态项目建设,争取国家扶持资金1575万元。
2.现代渔业建设步伐加快。一是制定和实施促进现代渔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建设现代渔业强市的战略层面,加强工作研究,超前谋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市两办联合出台关于扎实推进转型升级促进海洋捕捞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南美白对虾产业发展规划、浅海养殖发展规划等,为渔业发展营造了极为有利的政策环境。二是大力推进高效渔业规模化建设。全市实现水产品总产量86.5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380.5亿元,增长8%。新增高效渔业15万亩,设施渔业7万亩,省级现代渔业精品园1个,市级现代渔业园区8个,市级渔业龙头企业23家,4个县(市)、区评为省科技入户工作先进集体。吕四国家级中心渔港现代化改造工程获国家批准,争取扶持资金1.98亿元。6艘大洋性金枪鱼延绳钓渔船获农业部批准,填补省内空白。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市新增10家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控基地, 115个无公害基地计88.6万亩、129个无公害产品,目前止全市渔业“三品”面积达191.2万亩,占全市养殖面积的93.3%。在全省市级首家建立了基于渔业物联网技术、集“产地环境在线监测、塘口记录电子化、生产设备远程控制、鱼病远程诊断、渔药经销电子化、产品销售可追溯”等六位一体的水产品质量监管追溯平台,并在国内地级市首家开通运行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
3.渔业安全监管不断加强。一是推进“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和“省文明渔港”创建活动。如东、海安成功创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吕四渔港认定为“江苏省文明渔港”。二是开展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组织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打击非法渔业生产活动,有效遏制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大力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出台渔船更新改造的配套政策,强化政策扶持,我市更新改造获批省级计划116艘,占全省更新改造船数(227艘)的51.1%,获省级财政补助2870万元,占全省财政补助资金(5780万元)的50.3%。还在省内独家争取国家远洋渔船更新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760万元。四是认真做好海洋预报减灾工作。作为全国唯一的全国海洋预报减灾示范区和全国海洋灾害风险评估试点市,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协调推进县(市、区)海洋观测站点建设,认真开展沿海警戒潮位核定工作,圆满完成了有关工作任务,得到国家海洋局的充分肯定。
4.海监渔政执法保障有力。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积极开展“农业部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和“东海区海监优秀执法支队”创建活动,市渔政支队继续保持农业部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称号,并分别被评为东海区渔政管理先进单位、省海洋渔政执法先进单位、省市文明单位。加快执法船建设,600吨级海监执法船建造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加强执法检查。海监执法方面,定期组织海监执法巡查,积极开展“海盾”“碧海”案件查处行动,全年立案18宗,结案17宗。渔政执法方面,抓好海洋伏休管理、长江禁渔期管理、“护渔2019”执法行动、“渔政110”和城区河道网具整治工作。三是加强执法服务。做好柴油补贴发放、抢险救灾、渔业互保、渔船拆解、涉渔工程补偿等服务工作,为渔民办实事、办好事。
5.队伍建设强势推进。一是不断强化工作创新。各县(市、区)和局各处室(单位)普遍重视创新工作,不断加大创新工作力度,局海域管理创新试点市获市政府创新奖二等奖,同时局系统也分别对县(市、区)和处室(单位)的创新成果进行评选。二是继续深化“三强工程”。在2012年全系统组织开展“三强工程、十项活动”的基础上,策划组织了能力建设示范处室(单位)和履职标兵(先进个人)培树活动,推出一系列措施加强处室(单位)和全员能力建设,并联合南通大学利用一年时间,分19个专题,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理论和实务培训,切实解决部分干部职工中存在的能力不足的问题,整体提升处室(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系列规定,研究制定和实施“贯彻改进作风有关规定”的十五条办法,认真抓好系列规定的落实。局和4家直属事业单位分别被评为省和南通市文明单位,局驻政务中心服务窗口 “容缺受理服务”入选市级机关务实为民典型案例,“满意海洋”获评市政府优质服务品牌,局驻政务中心窗口被评为优秀窗口单位。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廉政主题教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防控制度,有关工作得到省局和市纪委好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海洋与渔业工作中也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在海洋工作方面,国家对用海指标的控制越来越严格,服务用海项目报批的难度越来越大;海洋开发与保护的矛盾比较突出,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较低;海洋管理基础较弱,海洋经济综合管控能力较低,支撑海洋事业发展的科技创新、防灾减灾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渔业发展方面,资源环境约束加剧,海洋渔业资源持续衰退,海洋捕捞增收难度加大;现代渔业典型较少,尤其是市区周边缺少较大规模、较高层次的现代渔业典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渔业生产安全监管仍存在一些簿弱环节,安全隐患仍有存在等。在队伍建设方面,通过实施“三强工程”和能力建设培树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整个队伍与服务陆海统筹发展、建设海洋与渔业强市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与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必须下大力气予以研究和解决。
二、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海洋与渔业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海洋局、农业部、省海洋与渔业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创建,紧紧围绕建设“海洋与渔业强市”的宏伟目标,深化海洋综合管理创新,积极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大力推进渔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海监渔政执法,积极创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努力推动海洋与渔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抓手,贯彻一条主线,抓好四个转变、四个坚持。即海洋与渔业工作要紧紧围绕推进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创建这一总抓手,始终贯彻全面创新创优这一主线,海洋工作方面要抓好“四个转变”,即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海洋权益维护向统筹兼顾型转变,全面提升海洋综合管控能力;渔业工作方面,要抓好“四个坚持”,即坚持渔业转型升级、坚持机制和科技创新驱动、坚持水域生态优先、坚持渔民民生改善,确保渔业持续增效、渔民持续增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创新海洋管理机制,在推进陆海统筹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认真贯彻全省沿海开发推进会精神,大力推进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创建,深入开展全国海洋管理创新试点市建设,努力争创全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勇当沿海开发主力军。一要大力推进海域管理创新,建设全国海洋管理创新试点市。加强创新成果运用,积极推进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的实施和海上构建筑物物权管理,促进海域使用权的市场化配置。规范养殖用海管理,以国家出台《养殖用海管理若干意见》为契机,研究出台养殖用海管理办法,对全市养殖用海开展“拉网式”核查,做好养殖用海精细化、动态化管理,有效解决养殖海域粗放利用问题。加强海域收储工作,建立市、县(市)海域储备机构和规范管理体系,明确建设用海的开发时序、投资开发强度等“下限”,提升海洋资源科学利用集约利用水平。强化海岸线资源存量管理和精细化配置,建立岸线占用总量控制、退出与保护红线等制度,实施岸线资源政府储备和有偿使用,提高岸线开发的投资强度和利用效率。深化海域使用动态监管,建立海域海岛立体监测平台,加强对围填海项目的监视监测,开展区域建设用海项目后评估监测,开展海域空间资源等专项监测,提升海域使用立体动态监管能力。二要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争创全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研究出台《海洋工程环保监管办法》,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中长期目标、任务、保护措施等进行规划和明确。启动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开展重点海域环境容量研究,在海洋生态重要区域、脆弱区域和敏感区域划定海洋生态红线,使全市受保护海域面积占管辖面积的比例动态平衡在20%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在30%以上,红线区入海河口、排污口达标率100%,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每年以5%的比例递减。加快县级海洋环境监测站体系建设,做到沿海县(市)均建有海洋环境监测站,并常态化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建立海洋与环保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协调组织和日常联系工作制度,重点在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涉海工程陆海联合会审、海洋环保数据共享、海洋环保联合执法等方面开展合作。建设陆海环境监控信息共享平台,在入海河口逐步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完善区域环境污染协同治理和生态建设协同推进制度,健全陆海联动监管机制。统筹协调海洋生态修复,争取国家、省重大生态保护规划建设资金、海域使用金的支持,健全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研究制定海洋工程项目建设生态补偿费征收办法,建立吸引海洋生态修复社会资本投入机制。三要积极服务海洋经济发展,争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国家海洋局扩大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为契机,服务指导通州湾创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在项目用海审批、围填海指标、重点项目审批时序、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积极服务通州湾开发建设,实行用海项目专人对接,全程跟踪推进,在用海项目申报、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评价等方面提供更好地服务和指导。深化海洋强市、强县战略研究,加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完善海洋经济统计核算工作机制,做好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提升海洋部门统筹海洋经济发展的能力。
2.加快现代渔业建设,在促进渔民增收中发挥更大作用。认真贯彻省政府现代渔业建设工作会议和关于推进现代渔业建设的意见精神,扩大高效渔业规模,提升渔业产业化水平,健全渔业服务体系,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一要继续推进高效设施渔业建设。总结本市和外地新型高效、生态、低风险养殖模式经验,形成 个新型养殖模式,不断提高高效渔业面积在全市水产养殖总面积中的比重,全市力争新增亩效益2000元以上的高效渔业面积8万亩左右,设施渔业面积4万亩以上。大力培育高效渔业典型,不断提高高效渔业的内涵和层次,全市力争新增亩效益5000元以上的高效渔业设施面积5万亩,亩效益1万元以上的面积达到5000亩左右。大力发展浅海养殖,重点发展紫菜浅海插杆式养殖和贝类底播养殖,全市力争新发展浅海养殖 亩。二要继续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大力组织实施放心鱼建设示范工程,初步建立水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新增物联网点 个。继续推进渔业标准化进程,重点抓好省级南美白对虾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大力普及渔业标准化生产,提高渔业标准化的覆盖率。继续做好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和“三品”的认证和复核换证工作,无公害水产品产地面积占养殖总面积95%以上,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无公害产地、产品复查换证率100%。继续大力实施水产品全程质量监控示范基地建设,尝试在南美白对虾养殖企业(合作社)中推行产地准出制度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以此推动和提高全市水产养殖质量管理水平。不断加大水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大力推广如皋市渔业投入品“三化五统一”工作,实行从池塘到市场的全过程监管,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三要继续推进远洋渔业发展。要抓好目前已经投产的远洋渔业渔船的生产和经营情况,及时掌握远洋渔业的动态。要加快推进现有远洋渔业渔船建造项目,促使在建的南通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和启东顺丰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渔船尽快投入生产,并抓好即将开建的2019年批准的项目、以及源友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的金枪鱼延绳钓项目的实施,力争大部分渔船能够及时投产。要做好后续项目的发展准备工作,提高全市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力争到今年底投产全市大洋性远洋渔业渔船数量达到15艘左右,远洋渔业生产能力达到3万吨。四要进一步提升渔业产业化水平。加大现代渔业园区建设,在抓好现有的2个省级现代渔业产业园区、2个现代渔业精品园的基础上,2020年全市力争新增5-6个市级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加大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力度,全市力争新增2-3个省级农业产业化渔业龙头企业,并培育一批示范经济合作组织。加快发展渔业种业,围绕品种改良和人工繁育,突出优势主导品种,健全水产良种体系,研究出台《南通市南美白对虾种苗管理办法》,规范全市的白对虾苗种生产和管理,为渔业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研究促进水产品加工增值的政策措施,更好地引领和促进全市水产品加工的发展引领和促进现代渔业的发展。
3.加强渔业安全监管,在建设平安渔业上发挥更大作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渔业安全监管,不断提升海洋预报减灾工作水平,努力建设“和谐海洋、平安渔业”。一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对乡镇、重点渔业村(渔业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懂监管、会监管、能监管的管理员队伍;加强对基层渔政、海监、渔港监督、渔船检验人员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懂法、依法、严格执法的执法人员队伍;全面开展服务型渔业管理公司定员、定岗、定职、定待遇、定设备专项整治,切实落实基层监管职责。二要加强渔船动态编组结对工作。在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海洋捕捞渔船组织化程度的基础上,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对海洋捕捞渔船实行“动态编组”,做到“一船不出港、单船不返航”,编组进出。正常情况下,同组渔船离(返)港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同行指同组渔船在航行或作业时,应当保持3海里以内的距离,超过3海里的应当向同组其他渔船报告,并保持通讯的联络畅通,切实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三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行排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暗查暗访,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见到成效。开展专业渔港水域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渔港安全监管机构,落实专业渔港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2个国家级中心渔港完成渔港管理水域界定、管理章程制订,并经县市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四要积极推进渔船标准化改造。采取各种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我市渔船“小改大、木改钢、近改远”改造工作,不断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的本质度。2020年力争更新、改造渔船150艘以上,同时做好300千瓦以上渔船更新改造申报国家项目的准备工作。五要不断加强海洋预报减灾工作。大力推进海洋观测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沿海县(市、区)5个滩涂桩基潮位站、6个岸(桩)海洋环境监测站建设,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南通沿海海洋气象环境观测、监测体系。大力推进“南通海洋预报减灾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市县两级海洋环境预警体系,在公众媒体发布沿海海洋环境预报、警报。大力推进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开展市、县两级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形成空间单元灾害风险区划,为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4.强化海监渔政执法,在依法治海依法治渔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当前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不断优化执法服务工作,为海洋与渔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组织 “农业部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和“东海区海监优秀执法支(大)队”创建工作,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形象良好、纪律严明、战斗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切实加强海洋、渔业行政执法督察工作,逐步建立“警示、制止、惩罚”三管齐下的纠错机制。二要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强化执法力量,拓展执法领域,着力提升办案质量。海监执法方面,以查处“三边工程”为重点,加大海监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海行为,有效扭转违法用海的多发态势,切实维护海洋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渔政执法方面,要以渔业安全生产、海洋伏季休渔、长江禁渔督查等为重要抓手,联合海警、海事、工商等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坚决打击从事渔业活动的“三无”船舶和套牌渔船,不断强化异地渔船监管。要进一步严格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稳步推进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要进一步强化内陆渔政管理,继续加强城区河道网具整治,严厉打击“电、毒、炸”等违法行为。三要强化行政服务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要切实做好柴油补贴发放工作,目前全市每年的补贴资金2-3亿元,一定要管好用好,发挥政策效益。要将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非法套取补助资金、挤占、挪用、截留补助资金的,要坚持予以查处。要认真贯彻《南通市海域占用补偿指导意见》,妥善做好渔业水域占用补偿工作,既服务好全市沿海开发大局,又保护好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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