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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律协工作计划

时间:2019-05-29 22:27:07 网站:公文素材库

安徽省律协工作计划

二○○六年工作计划

201*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省律协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大局,拓展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律协和省司法厅有关会议精神,落实司法部关于律师队伍专项整改精神,探索行业管理模式,增强行业管理能力和活力,推进我省律师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律师队伍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律协和省司法厅有关会议精神,开展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培养和树立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为民、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

引导组织律师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倡导和推动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等社会公益活动,组建省律协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推进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以律师独有的专业知识,服务社会,服务民众,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以更多的作为,赢得社会尊重,提升行业形象。探索新形势下律师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省司法厅党委的领导下,健全省律协党委,以推动全行业党建工作有效开展。

二、围绕规范执业行为、改善执业环境,继续推进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

在去年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统一收案收费、档案、执业责任保险等基本制度的健全落实,巩固规范建设年活动成果。

进一步完善行业惩戒工作,健全惩戒机构,按照省司法厅有关投诉查处程序的规定,统一受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投诉,加大查处力度,惩处矫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行业形象。上半年召开律师惩戒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推进律师惩戒工作。加强与司法、执法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业内的协作配合,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召开全省维权工作会议,总结经验,研究工作,进一步推动维权工作开展。同时加强与财税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律师税收问题,努力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三、建立健全领导决策机制和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推进行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建立健全党委会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制度,修改完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职责,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根据行业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建设,制定修改“两专”工作规则,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促进“两专”委员会有目标、有重点、有实效地开展活动,进一步发挥“两专”委员会在引导律师参与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和民主法制建设、推动行业建设和业务发展等方面的功能。重点支持涉及社会公益行动。四、加大律师宣传工作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提升行业社会形象

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有赖于律师服务民众、奉献社会的业绩,也需要宣传的推动。充分发挥宣传联络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功能,整合宣传资源,重点宣传律师制度和律师行业先进典型,特别是在服务大局、奉献社会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努力使律师宣传形成一定声势,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结合律师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宣传国家关于律师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宣传律师协会行业建设成果,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律师业在我省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事业中做出的成绩和贡献。举办全省优秀青年律师和“十佳”青年律师评选活动,推介行业新人。做好第二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安徽赛区)的工作,力争取得较好成绩。成立安徽律师文体团队,通过开展文体活动,展示律师风采,提高律师品位。改版《安徽律师》、“安徽律师网”,完善编辑流程,增强贴近性和文化品味。五、加强培训交流,提高律师业务素质

根据业务发展和律师需求,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完整的培训体系,鼓励支持帮助地方律协开展培训,探索建立地方培训基地。继续举办示范培训,适当增加培训次数;落实常务理事免费培训计划,扩大培训,特别是对县域律师培训的覆盖面。在突出法律业务培训的同时,增加政治文化等方面内容,提高律师的综合素养和文化品味。依据行业规范,探索职前教育的办法,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通过多种途径,探索网络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继续教育,特别是学历教育。积极争取国外培训名额指标,加强对具有较强涉外业务能力律师的培养。继续扩大对外交流,组织律师参与全国及地区范围内的业务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境外交流,组织律师赴美国等国家学习考察,进一步拓宽视野,更新理念,促进自身发展。六、加强调查研究和协会机关建设,促进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行业建设和业务拓展理论与实践问题,深入律师事务所,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增强管理服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组织律师就律师工作为现有领域和新型领域服务、律师生存环境进行座谈调研,提出对策。加强对市级律协工作指导,开展对律协联络组工作的调研,发现培育典型,召开律协联络组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典型,促进县域律师工作的发展。

加强协会机关建设,切实发挥秘书处的执行功能。开展学习教育和培训,强化服务理念和意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选聘适当人员,充实管理力量。完善制度,进一步发挥机关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机关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向高效、务实、精干的目标迈进。

扩展阅读:广西律协工作计划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201*年工作计划

(201*年3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年,广西律师协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司法部领导同志关于律师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抓住影响律师行业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争先创优,努力开创律师工作新局面,推动律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良好发展势头”、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和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引导律师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做贡献

(一)引导律师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组织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律师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扩大

律师定期到信访局参与信访工作的范围,争取在全区14个市铺开此项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和大走访活动。继续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会员部、有关委员会)

(二)引导律师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北部湾经济开发区建设、桂台合作、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为依托,引导律师积极以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等形式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经贸往来等经济活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同时,帮助做好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等法律服务,特别是为经营困难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增加法律服务供给,大力为广西经济建设服务。(各专委会、业务部)

(三)引导律师为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鼓励、支持律师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律师协会对重大、复杂、疑难及敏感性、群体性案件的指导工作。引导律师在处理上述案件时,做到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专委会、业务部)

(四)引导律师为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引导律师为解决群众就业、就学、就医、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社会保障、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律师通过法律援助、降低法律服务收费等方式为农民工、下岗工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组织律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服务民生。继续推进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单位“结对子”活动。坚持开展法律服务“六进”活动。组织律师通过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号召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扶贫献爱心等社会公益活动。(会员部、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委员会)

二、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一)开展警示教育,加强行风建设,增强律师清廉执业诚信服务的理念,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根据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的要求和统一部署,今年要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行风建设。认真开展律师行风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等政法人员关系,增强律师清廉执业理念,纯洁律师队伍。加强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加强惩戒工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建立全区律师诚信档案、律师诚信信息披露制度及律师诚信执业评价机制,增强律师诚信执业理念。制定律师行业法律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律

师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媒体和人民群众中聘请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律师队伍的廉洁规范,促进司法机关的公正廉洁执法(会员部、培训部、业务部、惩戒委、教育委、有关专委会)

(二)进一步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建立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在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覆盖面达100%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基层党组织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注重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设置、组织活动创新、组织作用发挥的新形式、新途径。积极发展新党员律师。在全区开展“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年”和“创建和谐稳定模范区先锋行”活动。加强对流动党员律师的管理,确保党员律师党组织关系有着落。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律师活动,重点做好组织党员律师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充实党组织与党员律师数据库。要针对当前制约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党组办)

(三)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成果,完善政治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引导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完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政

治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保证我区律师发展正确的政治方向。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将政治学习与律师业务学习、执业活动相结合,取得切实效果。(党组办、培训部)

三、加强行业管理创新,促进律师行业规范发展(一)加大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信息化发展力度。引导各市律师协会、全区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使用新广西律师网暨律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会员管理与服务工作信息化、高效率发展。(秘书处各部门)

(二)加大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力度。加大推广全区律师事务所使用管理软件的力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引导律师事务所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中的基础作用。(会员部、业务部、相关委员会)

(三)不断完善协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协会规章制度及工作机构的设置,促进协会运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广西律师协会会员登记管理办法》,规范会员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广西律师协会重大案件处理办法》(暂名),筹建“广西律师协会重大案件工作委员会”(暂名)。制定《广西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履职考核办法》,规范专业委员会考核事宜,提高委员会工作效能。制定《广西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促进律师继续教育工作发展。制定《广西

律师协会公章管理办法》、《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规范协会机构日常运作。制定《广西律师协会档案管理办法》等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档案移交、装订、管理流程,健全广西律师协会档案管理机制。(秘书处有关部门、委员会)

(四)学习其他行业协会管理经验。争取与北京律师协会等先进省份律师协会建立沟通交流与合作关系,学习先进行业管理方式方法,争取先进律师协会对广西的对口支援。争取与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建筑业协会、房地产协会等协会联系合作,横向学习其他行业管理方式方法。(办公室,秘书处有关部门)

(五)进一步完善“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通过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律师协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西律师的桥梁与纽带。坚持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参加律师协会重大会议及活动的做法。坚持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与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律协律管日常重大工作的沟通、联系、会商制度。完善广西律师协会与各市律师协会的工作联系、合作、扶持机制,建立各市律师协会向广西律师协会报备相关工作的制度。(办公室,有关部门)

四、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发挥律师协会“律师之家”的作用

(一)努力推进“三权”问题解决的力度。加强与自治

区党委政法委的沟通联系,力争由自治区公检法司安五家政法机关联合出台《贯彻落实律师法实施意见》(暂名)或《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的实施意见》(暂名)或其他保障律师“三权”的规定。(业务部、会员部、办公室、维权委、刑事委)

(二)努力解决制约律师行业发展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努力在减轻律师税赋方面取得实质进展。协助自治区司法厅,进一步加强与物价管理部门的沟通,努力推进出台利于律师业发展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加强与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沟通,争取联合出台对以律师名义进行法律服务的非律师人员、不以律师名义进行法律服务的人员进行有约束力的管理的联合规定,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净化法律服务环境。关注律师尤其是县执业律师的执业现状及困难。针对制约广西律师行业发展的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反映律师需要解决的问题,为自治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关注律师业务拓展问题,努力拓展律师业务领域。(会员部、业务部、办公室,有关部门,有关委员会)

(三)努力为律师行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广西律师协会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委政法委、公检法机关、统战部、科协等关联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与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警察协会、公证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监狱协会等关联协会的沟通联系。落

实律师、法官(检察官)会商机制。争取与有关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律师行业发展,尤其是律师维权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办公室、业务部、会员部,有关部门,有关委员会)

(四)增进律师福利,开展律师文体活动,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发挥律师协会“律师之家”作用。对全区14个市(县)14家律师事务所开展春节慰问。组织部分区直律师进行免费体检。关注律师医保社保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律师医保社保工作。组建广西律师业余文工团。举办书画展、棋类、球类比赛等问题活动,逐步建立定期文体活动制度。争取举办首届广西律师运动会。组织律师开展行业理论研究工作,为律师行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汇编全区律师优秀案例、论文集、辩护词、代理词。(会员部、业务部、办公室,有关委员会)

(五)努力拓宽律师参政议政途径。多方协调,努力争取相关部门适当增加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数量,尤其是党员律师的数量。鼓励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进一步发挥作为协会与人大、政协等部门沟通桥梁的作用。定期对担任人大、政协委员律师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收集汇总。鼓励、支持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针对当前律师行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出议案提案。组织律师积极为国家及地方立法进言献策。继续推进组建为自治区政

府服务的广西律师顾问团工作;鼓励支持各市律师协会推动市、县建立政府律师顾问团工作。(党组办、会员部、办公室、业务部,有关委员会)

五、不断健全律师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在提升律师业务水平中的作用

(一)不断健全律师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确保教育培训水平和质量。逐步推动三级教育培训机制的建立,采取措施引导市级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教育培训中发挥应有作用。不断健全律师教育培训监管体制,初步建立律师教育培训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监督考核机,初步建立各市律师协会律师教育培训事前备案、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律师教育培训登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自治区和各地律师管理部门律师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争取出台《律师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整合律师教育培训师资资源,构建内部选拔为主,外部选聘为辅,志愿为主、有偿为辅的遴选制度。探索实行师资联聘、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优质师资资源各地共享。(培训部、业务部、教育委、有关专业委员会)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律师业务素质。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律师业务培训。针对新修订或热点法律法规,开展大型专题业务培训;每个月举办12期律师业务知识或执业技巧讲座;协助自治区司法厅举办全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培

训、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培训、党员律师培训、律师工作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行政辅助人员培训;尝试针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举办有关东盟的涉外业务培训等系列培训。继续选派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律师参加全国性法律实务培训,继续选派201*年度优秀实习律师赴上海市律师协会进修。大力发展网络培训或远程培训。鼓励律师通过DVD媒体光盘自学。探索以“流动课堂”形式开展业务培训。

(三)采取措施充分调动专业委员会在律师业务培训、提升律师业务水平中的作用。以专业委员会为主要力量,开展律师业务指引的制定与普及工作,提升律师执业技巧与服务水平。组织律师学习北京、上海、广东等先进省市的律师业务指引。要求每个专业委员会至少开展1次以上业务活动,并将开展委员会业务活动与律师培训教育相结合。关注青年律师业务培训与业务水平的提升,探索青年律师“传、帮、带”的培养模式。(业务部、培训部有关专业委员会)

(四)做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及考核工作,确保合格人员进入律师队伍。进一步完善授课教师的遴选、审核、共享、管理制度。根据以往授课效果与学员反馈情况,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改进培训方法和方式,丰富培训课程和内容,进一步发挥模拟法庭实务演练的优势,提升培训的务实性,并进一步完善学员教育和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实习人

员实习期满考核标准和程序,进一步健全广西律师行业准入制度。(培训部)

六、广泛开展交流活动,搭建交流平台

(一)承办好第三届西部律师论坛。将第三届西部律师论坛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促进广西律师与西部律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扩大广西律师的社会影响力。(秘书处)

(二)协助自治区司法厅办好中国东盟司法部长论坛。根据司法厅工作安排,做好论坛的有关筹备工作。(秘书处)

(三)组织律师参加国内交流活动。以专门专业委员会活动为载体,做好广西律师在广西区内的交流活动。继续组织广西律师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外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全国性、区域性的律师业务交流、理论研讨活动,促进广西律师与国内同行的交流。(业务部、办公室)

(四)加强国际交流活动。保持与越南、柬埔寨等东盟国家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进一步促进广西律师协会及广西律师与东盟同行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同行业之间的沟通交流。争取组织律师到欧美国家或东盟国家考察学习。(办公室、业务部、涉外委、东盟委)

七、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扩大广西律师的社会影响力

(一)加强网络宣传形式的运用,信息化开展宣传工作。

及时更新广西律师网内容,提高网站点击率,充分发挥广西律师网的宣传作用。与自治区政法界重要网络媒体建立横向合作机制,努力在政法系统的主流宣传阵地中建立律师宣传阵地。尝试与“广西平安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主办)、“广西法院网”(自治区高院主办)、“广西检察网”(自治区检察院主办)初步建立合作。(宣传部、宣传委)

(二)建立与各大新闻媒体的长效合作机制。加强与各大新闻媒体的日常联系沟通,建立与新闻媒体日常化、制度化的长效合作机制。办好广西律师协会与新闻媒体的恳谈会。组织好新闻媒体外出采风活动。从201*年起,与广西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开展“广西律师业法治好新闻”评选活动。努力建立媒体报道反馈体制,引导媒体将与律师工作有关的报道直接反馈给律师协会,对于存在问题的报道,能够及时与律师协会协商解决。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争取各媒体对律师工作的正面宣传和支持。(宣传部、宣传委)

(三)办好《广西律师》杂志与《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不断增强杂志与简报时效性,丰富杂志与简报内容,提升杂志与简报水平。(宣传部、宣传委)

(四)做到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并重。进一步提高日常宣传工作质量与效率。针对社会公众需求和关注的热点,有针对性进行专题宣传。做好党建宣传工作。坚持特约通讯员制度。努力完善信息的收集、反馈渠道,在各市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完善新闻、宣传稿件的组织力量。尝试建立通讯员激励、奖惩机制。(宣传部、有关部门,宣传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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