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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法宣传总结

时间:2019-05-29 22:33:22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公证法宣传总结

《公证法》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总结

201*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实施五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公证法》,进一步扩大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树立公证工作的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处3月1日至3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了解和认识,市司法局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公证处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宣传活动小组,具体负责对此次活动的领导、指挥、协调工作。2月24日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对宣传工作做了详细地安排部署,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宣传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在此次活动中,我处主动与新闻部门联系,通过在电视上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宣传专题节目,在《河津风采》上刊载公证业务知识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提高公证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组织“公证法宣传日”系列活动。

3月1日,分管副局长李建翔带领公证处全体人员在市亚飞百货大楼前设立了咨询点,通过散发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现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广泛宣传公证业务知识。当天共散发宣传材料4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百余人次。通过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公证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刻地领会到公证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要善于运用公证这一有力的法律手段,防微杜渐,未雨绸缪,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月3日,我处又深入市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公证业务宣传,并对去年该公司因购买设备质量问题办理的公证进行“回头看”,询问相关情况,受到该公司上下的一致称赞。

河津市公证处

二0一一年三月七日

扩展阅读: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小结

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小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推进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程,积极创造我县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和保障我县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和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于3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综治、“平安惠安”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县综治委牵头组织召开了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参加的宣传月工作协调会,明确分工各单位、部门的工作任务,县依法治县办下发了《关于在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中开展法制宣传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各部门相继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动员、制定计划和措施。活动期间,县综治委牵头组织开展联合行动5次、下乡举办法律咨询4天,各单位都能主动配合、密切协同,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乡镇也能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综治踩街等多种活动。活动中,县政法委主要领导能亲自到场检查指导,乡镇主要领导也能积极参与、严密组织,保障了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重点突出、效果明显

各乡镇、各部门在组织宣传月活动中,能注重突出“平安惠安”宣传这个重点,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

声势大、气势足、氛围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组织了综治联合行动。通过对出租民房、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和设卡检查,捣毁了一些六合彩窝点、抓获了一批在逃人员,查获了部分脏车,有效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维护了我县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是举办了综治踩街和“平安惠安”文艺汇演。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提高群众对综治和建设“平安惠安”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三是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下乡活动。通过接受咨询、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四是开展了各种法制讲座。活动期间,通过到学校进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制讲座,进一步推进了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结合三八妇女节到各乡镇进行《妇女权益保护法》法律知识讲座,增强了广大妇女的法制意识,提高了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五是组织编写了《外来工常用法律常识100条》法律读本。有效地增强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意识,减少了企业主与员工的矛盾纠纷,提高了企业员工依法维权的意识。

六是利用网络传播快捷的特点,在司法局网站开辟“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专栏”。及时做好活动的宣传和报道,推广

典型和经验。

七是通过制作平安建设宣传专栏、综治法制宣传录音带、悬挂横幅及张贴标语、利用有线广播、出动宣传车深入乡镇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八是结合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的施行,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力度;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三、形式多样、氛围浓厚

宣传月期间,各单位能将新颖快捷的传播方式和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方法结合起来,通过专题晚会、文艺踩街、座谈会、法制讲座,以及简报、墙报、宣传栏、宣传车、宣传手册和挂图、公益广告牌、手机短信、有线广播、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浓厚宣传氛围。据统计,全县共悬挂横幅及张贴标语138幅、制做宣传录音带26盒、制作宣传图片三十余块、印制分发公证法、毒品与犯罪、防盗等宣传资料二十一种五千余份。各乡镇也都能通过挂横幅、贴标语、出去宣传车等形式、做好宣传造势,使“平安惠安”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参与、深入人心。特别是为期四天的法律咨询下乡活动,共接待咨询群众400余人,受理有关征地补偿、执行难、办理驾驶证、申请“网吧”相关手续、拖欠工资、离婚财产分割等十三种六十余件,共分发《公证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信访条

例》以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拒绝毒品等宣传资料21余种共5300多份,活动氛围浓厚、效果明显。

回顾一个月以来的宣传月活动,成绩是主要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不能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活动开展过程中相互通气、协调还不够等等,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今年是我县开展平安建设活动、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键年,我们一定要以此次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会会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要进一步深入动员、形成合力,激发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惠安”创建工作,为我县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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