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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办理有关政审、户籍申请的流程

时间:2019-05-29 22:39:22 网站:公文素材库

保卫处办理有关政审、户籍申请的流程

保卫处办事流程图

一、大型活动审批:

从保卫处网页下载《集美大学大型活动申请表》→如实填好《申请表》,报所在单位分管综治领导审批盖章→报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审批盖章→报保卫处分管治安领导审批后到综合科盖章二、无犯罪记录证明:

到辅导员处开具在校期间遵纪守法表现→报学院副书记审批盖章→报保卫处分管治安领导审批后到综合科盖章三、在职教职工往港、澳、台探亲旅游及办理因私出国护照申请:

从保卫处网页下载《集美大学出国(境)人员政审表》→如实填好《审查表》,报本人所在单位(院、处、部)领导审批盖章→报人事处领导审批盖章→报保卫处分管处领导签署政审意见后到综合科盖章四、学生往港、澳、台探亲旅游及办理因私出国护照申请:

从保卫处网页下载《集美大学出国(境)人员政审表》→如实填好《审查表》,报本人所在单位(院、处、部)领导审批盖章→报教务处、学生处领导审批盖章→报保卫处分管处领导签署政审意见后到综合科盖章五、离退休人员出国(境)探亲旅游申请:

从保卫处网页下载《集美大学出国(境)人员政审表》→如实填好《审查表》,报离退休处领导审批盖→报保卫处分管处领导签署政审意见后到综合科盖章六、教职工申报户口:

当事人向户籍室提交以下材料:校人事处报到证明;户口迁移证;当事人身份证;当事人一寸黑白、光面、正面的大头近照一张;毕业证书复印件;个人信息采集表;工本费6元→户籍室人员到集美派出所办理入户→待身份证办结后,由户籍室电话通知领取七、身份证遗失、补办:

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经学院院办或分团委盖章,教工集体户直接前往户籍室签字→当事人持学生证或工作证、书面申请报告到保卫处户籍室填写“居民身份证遗失申请呈批表”→经审核后,当事人将申请报告和呈批表送交集美所户籍室审批→→→→→→→当事人持“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报失登记卡到厦门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办理新证或加急证

扩展阅读:保卫处(部)公章使用流程

九、保卫处

1、保卫处(部)公章使用流程

补办身份证证明凡户籍在宁海路派出所的集体户口,师生员工持本人申请,所在单位(院、系)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公证证明(未婚、未刑、出生、亲生父母)●学生由各院(系)院总支查档案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教职工由人事处查档案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保卫处加盖公章政审证明(入伍、函调、实习)●本科生由教务处、院(系)、签署同意并盖章、报分管校领导批准●硕、博士研究生由研究生工作部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保卫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借户口车辆校内碰撞后保险证明由保卫处校卫队到校内车辆碰撞现场取证、拍照,认定责任人,出具书面证明保卫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盖章2、学生申报集体户口流程

入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本科生、研究生持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户政科

学生复学转学原本校学生因退学户口迁出者本校学生因故休学持省教育厅同意转入河海大学学习批复、教务处证明、户口迁移证保卫处户政科持《河海大学学籍变动(复学)(通知书》及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户政科保卫处统一申报集体户口3、学生集体户口迁移流程

学生毕业退学本科生研究生学生凭教务处汇签单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根据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分配方案根据研究生院分配证明及报到证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户口迁移证,迁往分配单位或家庭所在地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户口迁移证,迁往分配单位或家庭所在地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户口迁移证,前往其原迁出地由各院系统一到户政科领取户口迁移证凭报到协议到宁海路派出所在迁移证上盖户口专用章由各院系将户口迁移证发给毕业生4、教职工申报集体户口流程

教职工应届毕业生分配来校外省市调入本校工作博士后分配来校工作留学回国人员家属到人事处报到凭人事处到校汇签单到保卫处交验户口迁移证,交身份证照三张,现金12元保卫处统一申报集体户口5、教职工集体户口迁移流程

辞职凭离校会签单到保卫处户政科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户口迁移证

教职工调动(出)教职工移居教职工购房凭离校会签单到保卫处户政科持房屋居住证明到保卫处户政科持房屋产权证到保卫处户政科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户口迁移证迁往其接受单位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户口迁移证领取户口迁移证6、教职工子女申报集体户口流程

教职工子女婴儿报出生户口其父或母属本校教职工集体户口本市出生外地出生持结婚证、出生证、集体户口持结婚证、出生证、集体户口、鼓楼区妇幼保健院盖章领取户口迁移证7、留学回国人员恢复集体户口流程

留学人员回国持人事处通知原本校集体户口者原非本校集体户口回国后分配到我校工作人员回国后仍在本校工作的人员或复学者回国后本校不留用、不复学者本人户口迁移证持市公安局开出的《出境人员恢复户口通知书》和校人事处证明或教务处的证明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户口注销证明到接受单位或家庭所属派出所恢复户口交三张身份证照保卫处户政科恢复集体户口8、出国留学人员、逮捕判刑人员、死亡者注销集体户口流程

出国留学人员逮捕判刑人员死亡本人持护照出境证、居民身份证持司法部门开具得《注销户口通知》死亡非正常死亡家属持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家属持司法鉴定书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注销户口证明到宁海路派出所注销户口9、刑满释放人员恢复集体户口流程

刑满释放人员原户口在保卫处户政科注销者持司法部门开具的《释放证明书(副本)》到保卫处户政科恢复户口恢复后由保卫处户政科将户口迁往原迁出地10、办理集体户口《居民身份证》流程

居民身份证申办换领遗失补发户口报入前未办理居民身份证者本人填写《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表》,院系加盖公章原证逾期或持外省市居民身份证出示原证慢证:将表交保卫处户证科(办证费20元)一个半月取证交身份证专用照片两张快证:前往保卫处户政科领取户口常表、自己到宁海路派出所办理(办证费80元)一周取证本人申请交保卫处户政科保卫处户政科检查其户口资料,确认未办理居民身份证保卫处户政科登记办理保卫处户政科统一交送宁海所办证领取居民身份证(换领者上交原证)11、办理《河海大学临时出入证》流程

出入校门一周以上的外来人员(包括本市)持本校有关单位证明、黑白照片一张到保卫处校卫处校卫队审核、登记、办理、发证校卫队审核、登记、办理、发证离校时到校卫队交还临时出入证校卫队注销,退还押金12、办理《河海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流程

机动车辆校内通行证汽车摩托车、助力车本校职工职工家属(住校内)外来务工人员协作单位凭工作证、驾驶凭户口簿、驾驶证、凭校内使用单位证证行驶证到保卫凭校内有关单位证行驶证到保卫处校明、临时出入证和处校卫队卫队明,驾驶证、行驶驾驶证、行驶证到证到保卫处校卫处保卫处校卫队保卫处处长审核保卫处校卫队办理发放《河海大学机动车校内通行证》13、临时摊位审批流程

勤工助学活动大学生摆摊设点活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保卫处审定校卫队安排时间地点14、外来工程队、外来公司安全管理流程

使用单位与外来工程队或外来公司签订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书到保卫处校卫队办理外来人员临时出入证;外来工程队、公司须按规定交纳消防、治安安全担保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工程队、公司工作场地等综合安全会议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明确安全工作必须“从小事抓起,必须从人人做起”开展外来工程队、公司年终安全无事故评比活动15、机动车辆校内发生事故办理保险证明流程

保卫处安全消防科接报受理现场取证、拍照,认定事故责任人事故本人填写受理单当事人提供车辆碰撞情况说明,公车须本单位盖章,自备车须车主签名由安全消防科签署意见盖公章复印留底16、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保卫处组织人员抢救伤员一般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卫处派人保护现场报告校领导、有关部门领导重大事故报公安机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校卫队协助调查事故调查分析后作出调查处理报告落实防范、整改措施17、消防器材配备流程

确因需要增加消防器材,单位书面申请送保卫处安全消防科,安全消防科到现场查看并复核所需器材及数量。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费用的规定:1、经营单位或企业单位消防费用一律由使用(管理)单位支出,消防科负责监督落实。2、教学、科研事业单位的消防费用由使用(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消防科批准,由学校消防经费支出。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由校主管领导重新审批执行。每年年底前由安全消防科根据全校各校区消防设施器材的保养情况和各单位新增消防器材的所需量制定新一年全校消防经费预算及配置计划,经处长同意,报校主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特殊行业特殊解决,不受上述时间限制根据校主管领导对经费预算审批后的意见,统一实施消防器材配置方案和计划。将消防设施、灭火器配置到位18、土建、室内装潢工程消防安全工作流程

工程使用(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确定施工队伍保卫处消防科审核、报批、备案同意同意工程使用单位将建筑工程扩(改)建、装潢规模大小及重点场所情况、报保卫处消防科审核、报批、备案

施工队伍凭资质证明到保卫处消防科

签订消防、治安、安全协议书

工程结束前保卫处消防科与

使用(管理)单位落实消防

器材和安全设备经费

工程结束投入使用前,根据工程规模由

市消防局、消防科进行验收19、采购危险品、剧毒品报批流程

使用单位书面申请,主管部门领导签准送后勤管理处或采购中心审批同意报保卫处治安科备案落实保护、使用、管理制度保卫处定期检查20、安全隐患整改流程

保卫处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单位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口头)一时不能整改隐患部门进行整改必须停止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停工者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公安、消防主管部门同意方能继续工作。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校防火委员会、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检查整改情况21、重大伤亡事故处理工作流程

保卫伤亡事故发生后保卫处派人保护现场保卫处组织人员抢救伤员报告校领导、党办、校办、有关部门领导、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省公安厅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成立事故善后后处理小组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商量事故后事安排事宜尽快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到校落实防范、整改措施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作出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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