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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29 22:44:28 网站:公文素材库

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ㄣㄣㄘ“绿盾ㄣㄣㄘ”林业植物检疫执法

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严厉打击林业植物检疫违

法行为,现根据省林业厅林防函******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代号为“绿盾”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为认真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现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意义、目的

近年来,我县林业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持续开展“林业检疫执法年”活动、“绿剑****”林业检疫专项行动,为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有害生物侵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当前,邻近地区已相继发生松材线虫病,对我县松林造成严重威胁,美国白蛾在我省北部周边毗邻地区发生,有随时入侵的危险,林业植物检疫工作面临巨大挑战。虽然我县林业植物检疫执法队伍较大,但整体能力不强,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检疫监管长效机制不健全,涉检单位和个人检疫意识淡薄,无《植物检疫证书》随意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依然存在,个别相关单位对检疫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林业植物检疫工作面临的任务仍十分艰巨。林业植物检疫是防止有害生物人为传播的基础性和根本性措施,是控制疫情扩散危害、保护森林资源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法规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事关森林生态安全和行业社会形象,意义和责任重大,必须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通过开展“绿盾ㄣㄣㄘ”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一是加大检疫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检疫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检疫执法检查的常态化;二是总结我县检疫执法工作经验,查找突出问题,规范检疫监管,健全检疫工作体系,完善检疫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检疫执法水平、检疫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三是服务社会、服务林农、服务企业,加强检疫法规宣传,提高经营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自觉性,提升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检疫执法环境。

二、行动的主要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ㄣㄣㄘ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ㄣㄣㄘ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明电*****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号)、《国家林业局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邮政局关于国内托运、邮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的联合通知》(林造发*******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的通知》(林造发*****9*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松科植物产品检疫管理的紧急通知》(林发明电******号)、《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造发*******号)、《松材线虫病防治(预防)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等有关规定。

三、行动主题

保“双增”目标,护生态安全,促绿色增长。四、行动内容

(一)着力开展检疫执法检查

本次行动以防止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为重点,加大对来自疫区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查力度。县林业局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主动出击,有计划地全面组织开展检疫执法检查,查处一批检疫违法违规案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林业植物检疫备案登记情况。对近三年来我县生产、经营、使用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检疫登记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继续做好检疫登记发证和建档工作,检疫备案登记率达到***%。

*、松木和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查处情况。对全县加工、销售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加工、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行为;对电力、通信、公路、铁路、建筑、采矿等工程建设中运输、存储、使用、废弃的松木及其制品(含电缆盘、光缆盘、包装箱等)进行重点检查;开展松木加工经营企业和市场整顿,取缔无证加工经营企业,完善企业报检、承诺、台账等制度,松木加工经营企业购销台帐建帐率、防控责任承诺书签订率达到9*%以上。主要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无《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货证不符、异地签证等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未按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的违法行为;

(*)从松材线虫病等疫区非法收购、经营、调运疫木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伪造、变造、骗取、买卖和转让《植物检疫证书》等检疫单证的行为。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查处情况。对全县单位和个人从事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及繁殖材料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疫检查;对林业造林、城乡园林绿化等各级重点工程使用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及繁殖材料进行检疫检查。对外地调入的种苗及繁殖材料,要查验是否具有《植物检疫证书》,并按照《检疫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抽检。特别是要加强从扶桑绵粉蚧等疫区调入寄主植物的花卉市场的检疫检查。

(二)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监测预警、检疫执法、应急防控队伍是否建立健全,疫情监测和报告、枯死松木报告制度及清理制度是否执行;有关部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层层签订了责任书;防治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年度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度检查考核情况等。

(三)不断完善检疫工作体系

在行动中,要把检疫工作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完善检疫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检疫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加强检疫机构建设。一是建立检疫机构的法人地位,争取使我县检疫机构取得法人资格。二是加快林检机构职能转变。争取实现“站改局”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强化检疫执法和行政管理职能。三是加强基层检疫执法力量。积极争取将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并将人员与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组织开展检疫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树立良好的检疫执法形象。要继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技术培训,落实基层林业单位的检疫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

*、加强检疫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有关文件和《ㄣㄣㄘ森林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要求,强化检疫员管理,开展业务技能和岗位职责培训,加强着装和执法用车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敢于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坚持检疫员年审制度,对不合格的取消检疫员资格,对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加强检疫制度建设。认真执行现场检疫规定和网络化签证制度,规范林业检疫证签证工作,杜绝只开证不检疫的违规行为。结合实际,完善检疫要求书制度。建立检疫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和投诉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督办,并尽快反馈查处结果。建立和完善检疫案件报告制度和告知制度,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查处的跨区域案件要逐级上报,并及时告知调出地检疫机构。

五、行动方式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检查内容,通过实地查验和外围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检疫执法检查行动。对林业造林、城乡园林绿化等各级重点工程使用跨省、跨地区调运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及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部检查。并做好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督查的有关准备工作。

六、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县林业局印发开展“绿盾ㄣㄣㄘ”全省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和实施方案,成立执法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整合检查队伍,明确分工、责任,细化行动内容,,做好执法检查人员学习、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并于*月**日前,将执法检查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上报市林业局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阶段(*月*日*月**日)

对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检查内容,深入涉木企业、涉木市场、苗木花卉市场、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等区域,对本次行动的拟检查内容要先行摸底调查,形成内容完整的统计、调查等材料;对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广泛收集证据材料,建立完整案卷档案。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基本情况,为下一步行动打好基础。

(三)执法检查阶段(*月**日9月底)

按照开展专项行动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分时段重点专项行动与日常检疫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全面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执法检查行动,重点对我县****-****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落实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实、进展不快、成效不好的乡镇和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并报县政府通报批评;

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严肃查处我县范围内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对违反植物检疫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集中查处;大案、要案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执法检查行动的时间安排如下:*-*月份:在全县开展对涉木加工企业监督检查;对全县重点大型工程建设工地实施检疫执法检查行动。

*-*月份:对全县涉木市场、林木种苗花卉市场、繁育基地、造林绿化工程实施检疫执法检查行动。

*-9月份:在我县三个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集中打击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专项行动。

每月底,县执法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执法检查阶段工作情况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阶段(*月9月底)

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包括行动成效、经验做法、完善和推广长效监管措施、防治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等,领导小组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认真进行整改;针对检疫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纠正和完善。并于9月底前将检查工作总结(包括文字和图片等资料)及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上报市主管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行动期间我厅领导小组将适时组派检查组开展重点抽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市。

七、组织领导

县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周密的方案,集中安排人员,精心组织好这次专项行动。整合林业执法力量,组建以林业植物检疫人员为骨干,林政资源、森林公安、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等人员参与的检疫执法队伍,并协调当地工商、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检疫执法工作。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行动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本次行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县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领导小组的部署与安排,落实责任和工作分工,加强协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证,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严格依法行政。参与行动的执法人员要加强法律、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检查水平,切实做到行政执法程序、行为规范;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人

员行为规范》有关规定,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执法检查责任制度,秉公执法;案件的查处要做到一案一卷,内容完整准确、文字规范;杜绝检查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现象;执法检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执法情况检查监督,并鼓励公众参与查防和举报。

(三)强化联合执法。检疫、林政、公安、木材检查等力量组成的行动小组,要相互协作,分区分片联合执法。充分发挥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领导和指挥机构的作用,协调工商、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检疫执法工作,建立合作机制。要加强相邻市、县之间的协同执法,形成区域性的联防联检机制。

(四)广泛开展宣传。各乡镇相关单位要以强化企业诚信自律意识、为企业服务为出发点,各乡镇植物检疫员要主动上门宣传检疫法规,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各相关单位要以这次行动为契机,把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做好林业植物检疫的重大意义、检疫法规、防治成效、典型案例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对大案要案要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良好氛围。

(五)畅通信息渠道。行动期间,行动小组各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执法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每个阶段结束后,要将行动进展情况总结、案件查处和统计表(附后)等信息逐级按时上报,所有查处的省际案件或调入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的重要案件要及时上报省林检局,重大案件、重要情况、疑难问题要随时上报省林业厅。

附:ㄣㄣㄘ“绿盾ㄣㄣㄘ”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情况统计表

ㄣㄣㄘ林业局森防站

ㄣㄣㄘ年*月*9日

扩展阅读:淄博市“绿盾201*”执法检疫检查实施方案

淄博市“绿盾201*”

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遏制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全市生态安全,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和全省“绿盾201*”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会议精神,根据《山东省“绿盾201*”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行动的目的意义

随着林木种子、苗木、花卉、木材及其它林产品的调运,给林业检疫性、危害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提供了有利条件,对森林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同时也给林农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总结检疫执法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有利于奠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法制建设基础,对提高全民防范意识,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保护林业建设成果,维护全市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升行业地位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执法检查行动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

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等法规、规章、文件;2、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20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及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签订的《201*年林业建设目标责任书》。

三、执法检查行动的主题

保生态安全,促绿色增长,创森林城市。

四、行动范围和对象

此次行动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区县、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大型工程建设工地、花卉种苗生产基地等。

行动对象为全市从事涉及木材、花卉、种苗等生产、加工、经营、利用的重点单位和个人。五、行动内容和方法

本次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区县林业部门组织自查为主,市林业局组织督查和复查。

1、对涉木企业进行检查。对企业排查摸底,登记造册。检查其有无违规从疫区调入或未检疫将木制品调往外地的违法行为。检查有无从松材线虫病疫区非法调入、加工利用疫木等。2、对重点可疑场所进行检查。主要对电站、通信塔台、水利基础设施等大型工程建设工地使用和存放的松木制品、包装材料、电缆盘等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涉木制品、包装材料、

电缆盘等是否经过检疫,完工工程的松木制品、包装材料是否经过除害处理等。

3、对花卉种苗生产基地进行检查。主要对外省调入和本市圃地的花卉种苗进行检查。外省调入的花卉种苗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办理了检疫手续,花卉种苗产地来源等。本市圃地的花卉种苗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办理了产地检疫,调运时是否经过调运检疫等。

六、检查行动时间的安排

本次行动从8月开始至10月结束。在行动中,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实、进展不快、成效不好的区县,要督促其及时整改。各区县请于8月上旬和10月上旬进行两次植物检疫执法、美国白蛾幼虫网幕期疫情调查及松材线虫病(只在10月上旬开展)疫情监测调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市林业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为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市局成立以王允刚副局长为组长,李振江副调研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执法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森防站。各区县要结合实际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整合执法队伍,做好执法检查人员学习、培训,积极开展检疫执法工作。要加强与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站等林业执法队伍的配合,加大执法力度。

(二)大力宣传,落实责任。各区县要利用好广播、电视、

报刊、标语、宣传车、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广大群众的防治意识、检疫意识和参与意识。对此次执法行动进展情况,特别是对行动中查处的情节严重、反应强烈的案件,要集中力量重点查处,及时给予曝光。要落实执法责任制,案件查处做到一案一卷。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和公众参与执法监督。对举报和投诉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

(三)加强汇报,及时总结。行动期间,各区县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行动结束后,各区县要形成总结材料,并填写检查表(见附表)以备检查复查。

附件:“绿盾201*”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检查表

附件:

“绿盾201*”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检查表

项目产地检疫内容全市林木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省局下达的指标要求。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无检疫对象苗圃建设、人员、仪器设备等。执行《检疫要求书》制度。现场检疫不漏检、重检、换证和补检工作规范。按照相关规定签发《植物检疫证书》、下达《除害处理通知书》。有无已签发检疫证书,被他检疫机构复检时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对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疫区调入的包装材料认真登记排查、记录、处理疫情批次。对调入的林木种苗复检认真,发现疫情后,处理公正、合法、上报及时。对违法违规采伐、调运、加工、经营、使用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制品行为查处情况;对公路、铁路、电力、通讯、采矿等工程建设中运输、存储、使用、废弃松木及其制品查处情况。引种审批工作规范、审批材料齐全,审批工作及时无误、无投诉。引种隔离试种监管情况;隔离试种苗圃是否符合条件,隔离试种是否规范。执法规范、程序合法、收费合理、无违法违纪无投诉。检查结果调运检疫(复检)涉木企业检查引种审批是否公开执法检疫程序;是否公开收费标准;是否公检疫执法开举报电话;检疫员是否着装、持证上岗;是否进行管理检疫执法自查。检疫工作中是否出现重大检疫责任事故和违法案件。重点工作是否举办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制定执法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开展涉木、种苗企业摸底登记。案件查处查处案件数量、名称、查处结果、查处程序是否合法。宣传培训利用网络、电视、报纸进行宣传;张贴、书写宣传标语;培训检疫人员期数、人数。检查单位: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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