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
丙谷镇中心卫生院重性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做好我镇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年版)》要求,结合《米易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信息上报相关部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随访,对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积极参加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随访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8、指导家属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丙谷镇中心卫生院201*年11月20日
扩展阅读: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
义正乡卫生院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成本乡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制定精防工作制度:
一、建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
二、建立各种工作制度,每年要有工作计划及总结;
三、根据上级精防康复领导机构下达的工作任务,部署本乡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
四、对本乡从事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人员及精神病人家属进行培训,并给予技术指导;
五、全乡要建立一所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治疗站。为精神病康复者进入福利工厂或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创造条件;
六、规范使用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统一表卡;
七、开设家庭病床,有完整的病历和治疗方案;
八、督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监护小组;
九、对本乡贫困精神病人进行救济,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
十、落实解锁方案,对发现的关锁病人解除关锁;
十一、对本乡精神病人提供治疗、康复、就业等服务;
十二、定期检查精防康复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三、上级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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