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文件安全监管总局
交运发〔201*〕112号
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今年联合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现将《“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章)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道路客运安全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道路运输管理局(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年3月20日印发
“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把安全发展作为加强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贯穿于交通运输服务的全过程,以有效遏制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提升客运驾驶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客车被动安全性,完善并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和规范,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细化和完善客运站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为主要手段,努力解决道路客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二、活动组织
“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开展。三、活动内容(一)全面开展道路客运驾驶人安全素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是严格客运驾驶人培训、考试。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推广计算机计时培训系统,进一步加强对驾培机构培训质量的监督,突出驾驶人安全意识的培养,督促驾培机构落实培训大纲。公安部门要提高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和行为以及夜间、应急处置和复杂路况安全驾驶考试要求,从严查处违规考试违法行为。二是把好客运驾驶人从业准入关。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考点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一步规范从业资格考试。要会同公安部门建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驾驶证信息、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建立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件的营运驾驶人“黑名单”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三是全面推进道路运输驾驶人继续教育。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要求,组织好本企业运输驾驶人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以及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
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教育,提升从业驾驶人的职业道德和文明安全素质。四是强化经常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客运驾驶人开展以危险源辨识、应急处置为重点的安全知识竞赛;通过广播电台,开设空中大讲堂节目,定期请专家学者、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优秀驾驶人讲课,向广大驾驶人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以文字、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驾驶人积极学习安全知识的良好氛围。五是全面开展“牵手平安行”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要以客货运驾驶人为重点,实行驾驶人属地化服务管理,组织全体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牵手驾驶人,动员运输企业、发动社会组织参与牵手驾驶人。完善驾驶人在线服务管理,利用微博、手机短信向客货运驾驶人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组织民警深入运输企业,集中走访客货运驾驶人,有针对性地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通过牵手驾驶人,加强警民协作,共创良好交通秩序,共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六是联合评比表彰。广泛开展安全文明行车驾驶人评比活动,对优秀驾驶人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增强驾驶人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心。
(二)全面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提升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加强客运企业规范化管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据职责,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规范》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运输组织管理,合理安排班次,限定客运驾驶人每日驾驶时间,并积极探索接驳运输的方式,保证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严禁客运车辆夜间在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运行。二是联合组织宣贯活动。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分片举办培训班,组织管理部门、企业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分类指导,并督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对照《规范》要求,进行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落实整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是联合组织专项检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本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贯彻落实《规范》情况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规范》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好、执行好《规范》。
(三)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提高卫星定位装置的应用水平,规范联网联控各级系统平台、车载终端的运行管理和安装使用,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一是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行为,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和制度,明确运输企业监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发挥好动态监管系统的作用。二是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按照行业标准及规定时间要求,完成系统平台的改造,尽快通过标准符合性审查。三是完善联合监管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利用动态监控手段加强对运输市场秩序管理,尽快向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开放数据接口,实现车辆动态信息的共享;公安部门要利用动态监控手段,严格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利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应急指挥及事故处置工作。(四)加强和改进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联合开展旅游包车客运整治,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一是交通运输部门要研究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旅游包车运营行为和路线,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旅游包车车籍地为核心,严格审批旅游路线,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牌证,严查擅自变更旅游行驶路线违法行为。二是联合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清理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包车牌证的发放,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要依法撤销相应许可证照;对未按规定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旅游包车,一律停止营运。
(五)在高速公路客运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带。通过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提高道路客运企业和旅客对佩戴安全带预防交通事故伤害的认识,提高高速公路客运安全带佩戴率,有效减少事故伤亡人数。一是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刊播公益广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场等场所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安全带生命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二是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对通行高速公路未按规定安装座椅安全带的客运
车辆,联系客车生产厂家进行安装改造。对新进入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座椅安全带。公安部门要在车辆登记、检验等环节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三是道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要建章立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把握好客运车辆出站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务区休息发车前等环节,提醒、检查旅客佩戴安全带。四是加强执法检查。客运站要将高速公路长途客车旅客佩戴安全带作为出站检查的内容,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禁止出站。公安部门在路面执法过程中要加大对规定客车安装、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驾驶人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六)严管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大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的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深化“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启动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等客运车辆进行检查,查看车辆载客情况,了解连续驾驶时间、卫星定位装置使用情况,消除超员载客、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二是依托区域警务合作机制,联合开展客运车辆交通违法区域集中整治,严查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载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上下客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各地公安部门要每月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进行清理,督促客运企业接受处理,并将查处的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抄告机动车登记地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四是倒查企业负责人责任。对两年内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记录的客运企业,公安部门要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对于所属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或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企业,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对客运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处罚。(七)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研究制定道路客运站相关岗位工作规范,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客运站进站安全员、出站安检员、安全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流程等,积极推行客运站安全监管的标准化作业。四、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3月份,三部局将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进行部署。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或计划,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地要于4月5日前,将本
地的工作方案或计划分别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4-11月份)。
各地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全面推进“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定期地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地对“道路客运安全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修改完善制度规定,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地区和先进运输企业,并于12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地区、先进运输企业的材料分别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三部局拟在全国联合表彰一批活动开展好的地区和运输企业。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部局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二)狠抓活动效果。各地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认真分析研究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住重点,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形成共管合力。各地要注重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四)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地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期间,各省级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每月底前要向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电子邮箱:dlkyaqn@126.com,传真:010-65292740),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柴晓军,010-6529375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王强,010-66261793。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侯景雷,010-64464002。
扩展阅读: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长锋戎泰(201*)20号
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今年联合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结合县所和总公司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司《“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公司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四川省宜宾长锋戎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把安全稳定发展作为加强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贯穿于交通运输服务的全过程,以有效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提升客运驾驶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客车被动安全性,完善并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和规范,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细化和完善客运站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为主要手段,努力解决道路客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二、活动组织领导
“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由公司统一组织开展,公司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为此公司特成立“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刘汉明任组长,廖世华任副组长,各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安全科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任务。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道路客运驾驶人安全素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
置能力。一是严格客运驾驶人培训、考试。要提高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和行为以及夜间、应急处置和复杂路况安全驾驶考试要求,从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二是把好客运驾驶人从业准入关。建立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件的营运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公布。三是全面推进道路运输驾驶人继续教育。要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要求,组织好本企业运输驾驶人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以及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教育,提升从业驾驶人的职业道德和文明安全素质。四是强化经常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客运驾驶人开展以危险源辨识、应急处置为重点的安全知识竞赛;通过广播电台,定期请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优秀驾驶人讲课,向广大驾驶人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以文字、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驾驶人积极学习安全知识的良好氛围。五完善驾驶人在线服务管理,利用微博、手机短信、GPS平台向客运驾驶人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警示、提示。集中走访客运驾驶人,有针对性地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六是联合评比表彰。广泛开展安全文明行车驾驶人评比活动,对优秀驾驶人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增强驾驶人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心。(二)全面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提升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
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加强客运企业规范化管理。切实落实《规范》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合理安排班次,限定客运驾驶人每日驾驶时间,严禁客运车辆夜间在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运行。二是积极组织宣贯活动。举办培训班,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分类指导,并督促对照《规范》要求,进行安全管理情况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落实整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是组织专项检查。组成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本司从业人员贯彻落实《规范》情况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规范》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好、执行好《规范》。(三)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提高卫星定位装置的应用水平,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一是规范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行为,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和制度,明确公司监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发挥好动态监管系统的作用。二是完善联合监管机制。要利用动态监控手段,严格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行车时接打手机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利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应急指挥及事故处置工作。
(四)加强和改进包车客运安全管理。要开展包车客运整治,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包车客运安全管理。一是要研究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包车运营行为和路
线,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查擅自变更行驶路线违法行为。二是开展包车专项整治。要对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清理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包车牌证的办理发放,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五)在高速公路客运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带。通过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提高道路客运企业和旅客对佩戴安全带预防交通事故伤害的认识,提高高速公路客运安全带佩戴率,有效减少事故伤亡人数。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车载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在客运站场等场所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利用“安全月”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安全带生命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二是要督促对通行高速公路未按规定安装座椅安全带的客运车辆,进行安装改造。对新购的客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座椅安全带。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三是要建章立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把握好客运车辆出站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务区休息发车前等环节,提醒、检查旅客佩戴安全带。四是加强动态检查。发现驾驶人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六)严管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大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的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深化“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客运车辆交
通违法区域集中整治,严查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载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上下客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倒查负责人责任。对依法对两年内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记录的客运从业人员进行处罚。四、活动具体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
3月份,依据三部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进行部署。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或计划,加强落实,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二)全面推进阶段(4-11月份)。
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全面推进“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定期地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部门对“道路客运安全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修改完善管理制度规定,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单位个人,并于12月3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个人的材料分别上报。公司拟在全司联合表彰一批活动开展好的车辆及从业人员。五、活动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特成立“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刘汉明任组长,廖世华任副组长,各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安全科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任
务。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二)狠抓活动效果。各部门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认真分析研究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住重点,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形成共管合力。要注重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期间,各部门每月底前要向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电子邮箱:ybcfrt@163.com,传真:0831-6640786),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报送。
(五)活动联系人及电话
经理刘汉明,0831-664006413568118388。副经理廖世华,0831-664078613795827968。安全科科长刘祖刚,60831-664006413708295665。
二O一二年三月十六日(章)
主题词: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通知
抄送:宜宾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宜宾县运管所、长锋公司四川省宜宾长锋戎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1*年3月16日印发10份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有关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安委办及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近期下发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文件,对201*年开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提出了要求;对2月份以来连续发生重大事故进行了通报。为认真贯彻落实一系列安全生产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特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
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3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33号)等文件的学习,深刻领会贯彻文件精神,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并做好贯彻落实的记录,以确保追溯。公司将对各单位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二、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公司要求“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全员、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人人以安全生产为荣、人人都以违规违章、肇事为耻”,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生产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三、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做好对事故的分析研判,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防范,深入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把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作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组织落实,用《规范》对照检查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好人员、车辆基础基层档案、台账管理。二是严格履行“客运驾驶人应当每月接受不少于1次,且不少于l小时的教育培训”的要求,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作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GPS运行动态监控、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合理安排班次、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严格执行客运车辆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在三级及以下道路停运,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休息的监管;;加班、包车运行跟踪的落实与监管。四是加大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力度,持续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的规定。将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作为绩效考核工作目标,严格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
行绩效考核。
四、按照《规范》“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且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公司《201*年安全生产计划》对安全管理人员全年进行2次教育培训的计划,拟将于上半年举办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在组织安全知识业务培训的同时,重点宣贯国务院国发40号和二部一局33号等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做好活动开展的计划安排,计划方案于201*年3月15日前报公司安全科,以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请各单位从公司网站上下载相关文件,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继续深化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
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各运管所(局)、翠屏区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运管局《关于印发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川运函201*134号)文件精神,强化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好转。为加强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特制定《宜宾市道路运输行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宜宾市道路运输行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宜宾市道路运输行业继续深化安全
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根据省运管局《关于印发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川运函201*1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实际,现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源头管理,注重责任落实,创建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2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59号)精神为核心,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
实,强化源头管理,现场监管和责任追究,继续加大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交通运输畅通高效,安全绿色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开展各项活动,
市运管局特成立宜宾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刘炯局长任组长,席钢副书记、钱贻弟、刘绍兵、王才良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科,许磊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川交发201*786号)和省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运函201*283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
1、加强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进一步
健全企业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设施设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改进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
2、各运管所(局)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政绩业绩考核;坚持关口前移,严格源头管理,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与指导,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强化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搞好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3、继续实行通报考核和奖惩制度,严格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严处罚。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继续做好打击非法
违法从事道路客运、城市出租汽车客运“黑车”的违法经营行为。
2、加大对道路运输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运输、串线经营、安全监管不到位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私设站点、私拉乱跑、恶意屏蔽GPS等违规违章行为。
(三)深入开展“双基”建设工作
1、按照市局制定的《关于印发四川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川运函201*86号)精神,制定年度工作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跟踪检查监督落实,有计划、有步骤落实201*年目标任务。
2、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三个体系”和“一制”建设,建立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3、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目标,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推进班组安全基础建设,有效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做好旅游客运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运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工作,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的发展。
5、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积极引导农村客运车辆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
(四)强化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
1、各运管所(局)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认真履行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源头安全监管职责,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和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强化企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道路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2、继续加强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深化驾驶员安全承诺行动,强化运输企业现场监督管理,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督。
3、按照省厅联合公安,安监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安监201*106号)要求,强化安全隐患整改,按照检查整治内容,查找安全隐患,落实管理措施。
4、把201*年以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客运企业作为治理重点,对事故单位的责任倒查、追究情况和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整改进行一次清查,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再整改,整顿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营运。
(五)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
1、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板报等形式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特别是要加大对一线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2、继续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班组、进车船、进家庭”活动。重点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3、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分批分类组织道路运输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要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专职人员、一线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实施客运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
4、督查完善道路客运企业各类应急预案,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对各类风险的研判和预警预防,制定针对性强的应对措施,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演练,切实提高事故预防预警和处置能力。
五、活动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各运管所(局)、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市局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1日至11月15日)。各运管所(局)、道路运输企业要全面推进深化“安全生产年”
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并每季度工作结束后3日内报送上季度活动总结。
(三)督促检查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各运管所(局)、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继续深入“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督促检查,市局组织专项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0日)。各运管所(局)、道路运输企业要进行全面总结,于12月12日前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局安全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肖碧霞,电话:8202245。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运管所(局)、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或计划,落实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
(二)突出活动实效。各运管所(局)、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住重点,确保隐患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运管所(局)、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年”活动成效和经验,及时将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做法、经验报送市局安全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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