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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690105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定)

时间:2019-05-29 23:18:53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4690105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定)

黔教高发201*113号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年普通高等教育

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我省普通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调动高职教育(含普通专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利用和盘活现有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年起,我省实施从高职教育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计划(以下简称“专升本”)。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

“专升本”招生计划按不少于各本科院校201*年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5%的比例制定。各本科院校拟定本校“专升本”招生分专业计划,于4月底前报省教育厅计财处审核(计划表见附件1),由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联合下达。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我省高职教育(含高专)的201*届毕业生,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二)报名程序

学生在毕业院校申请,由毕业院校负责审查推荐(在校期间曾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可优先推荐),并及时将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安排专人按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统一带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三、考试

“专升本”考试内容分为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文

科为英语、大学语文、专业课;理科为英语、高等数学、专业课;每科试卷分值为150分,满分450分。文化课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命题和考试,文化课考试上线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的参考书为:英语以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实用英语》立体化系列教材、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世纪高职高专英语》为参考,不考听力;语文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大学语文》(徐中玉主编)为参考;数学以各校所用教材为参考,考试范围为“一元函数微积分”。有关报名、考试时间及专业课考试等具体考务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四、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配合参与,审查确定各院校拟录取的新生名单。各院校根据考生分数和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拟定录取新生名单,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批准手续。在校期间曾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可以优先录取。五、其它

(一)待遇:“专升本”学生享受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二)毕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

(三)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统一收取,并按考务工作安排分配给有关执行学校和执行部门。

(四)学制: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3年(考生录取后进入相应专业本科三年级就读)。

六、加强领导,严格纪律,确保录取质量

各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均应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长(院长)任组长,明确有责任心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高校的选拔工作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各高职院校,要及时将有关精神向全体学生传达,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拔到本科阶段学习。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和要求做好选拔工作,并按照规定方式公示名单,切实保证选拔质量。要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学生报到后,本科院校要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对未经省教育厅审核或在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查出,都要清退违规录取的学生,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年贵州省“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表

2、201*年贵州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升本”

志愿表

3、201*年贵州省“专升本”推荐报名汇总表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201*年3月31日印发附件1:

201*年贵州省“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表

本科院校及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数备注

XX学校XX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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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年普通高等教育

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

黔教高发〔201*〕113号

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我省普通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调动高职教育(含普通专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利用和盘活现有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年起,我省实施从高职教育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计划(以下简称“专升本”)。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计划

“专升本”招生计划按不少于各本科院校201*年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5%的比例制定。各本科院校拟定本校“专升本”招生分专业计划,于4月底前报省教育厅计财处审核(计划表见附件1),由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联合下达。二、报名(一)报名条件

1、我省高职教育(含高专)的201*届毕业生,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二)报名程序

学生在毕业院校申请,由毕业院校负责审查推荐(在校期间曾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可优先推荐),并及时将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安排专人按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统一带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三、考试

“专升本”考试内容分为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文科为英语、大学语文、专业课;理科为英语、高等数学、专业课;每科试卷分值为150分,满分450分。文化课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命题和考试,文化课考试上线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的参考书为:英语以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实用英语》立体化系列教材、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世纪高职高专英语》为参考,不考听力;语文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大学语文》(徐中玉主编)为参考;数学以各校所用教材为参考,考试范围为“一元函数微积分”。有关报名、考试时间及专业课考试等具体考务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四、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配合参与,审查确定各院校拟录取的新生名单。各院校根据考生分数和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拟定录取新生名单,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批准手续。在校期间曾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可以优先录取。五、其它

(一)待遇:“专升本”学生享受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二)毕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

(三)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统一收取,并按考务工作安排分配给有关执行学校和执行部门。

(四)学制: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3年(考生录取后进入相应专业本科三年级就读)。

六、加强领导,严格纪律,确保录取质量

各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均应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长(院长)任组长,明确有责任心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高校的选拔工作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各高职院校,要及时将有关精神向全体学生传达,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拔到本科阶段学习。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和要求做好选拔工作,并按照规定方式公示名单,切实保证选拔质量。要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学生报到后,本科院校要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对未经省教育厅审核或在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查出,都要清退违规录取的学生,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附件:1、201*年贵州省“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表

2、201*年贵州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升本”志愿表3、201*年贵州省“专升本”推荐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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