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年百福慈善基金会资助我市第二批贫困学生工作的通知
余教职成字201*7号
关于做好201*年百福慈善基金会资助我市第二批贫困学生工作的通知
县(区)教体局、市直高中:
为帮助我市贫困家庭学生顺利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新余农商银行利用捐助百福慈善基金会的资金每年所获得的收益,对全市范围内的在校家庭贫困高中生进行资助。第一批已资助学生130名,第二批拟资助学生170名。为了切实配合做好有关捐资助学工作,市教育局会同新余农商银行,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余市百福慈善基金会捐资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胡建华(市教育局局长)
刘智武(新余农商银行董事长)
副组长:廖春荣(市教育局纪检书记)
付前锋(新余农商银行工会主席)
成员:陈余平(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熊光华(新余农商银行办公室主任)汤秀兰(新余农商银行工会办公室主任)黄亮(市教育局职成科)二、捐赠对象
全市范围内普通高中阶段在校贫困家庭学生三、捐赠金额
第二批捐赠名额170名,1200元/人.年。(注:第一批捐赠学生由原来的1000元/人.年调整为1200元/人.年,与第二批一致,每今后原则上将所资助对象扶持至毕业)
四、助学金具体申请条件
1、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
2、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
3、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4、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5、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6、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7、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8、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上述申请条件,按照“品学兼优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受赠”原则,进行评审。
五、资助名额分配(另附)六、申报程序及办法
贫困家庭学生可根据申请条件(第四条),向所在学校申请,并递交《新余市贫困家庭高中学生“百福慈善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表式附后)。受赠对象由学校及当地教育行
政部门共同考察确定,并建立电子文档于3月5日前汇总(表式见附件)报市教育局职成科。
联系人:谢亚亚杨小宝
联系电话:6418061手机:15107903695(谢老师)13979022023(杨老师)
邮箱:393471390@qq.com七、助学金发放
受赠对象提供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复印件(请学校将复印件按汇总表序号排列),由新余农商银行开立捐助存折(卡),新余农商银行统一将捐赠助学金发放至每名学生的捐助账户上。
新余市教育局新余农商银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捐资助学通知抄送:江西省百福慈善基金会、省联社工会委员会新余市教育局办公室201*年2月29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新余市贫困家庭高中学生“百福慈善基金会”
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学生姓名班级性别出生年月申请人照片姓名家庭主要成员情况户籍性质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住址家庭人口数申请助学金理由民族年龄入学时间工作或学习单位主要收入来源邮编和联系电话申请人签名:年月日人均年收入与本人关系A农业B非农业家庭年收入村委会意见年月日班主任:公示后审核意(公章)年月日见学校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居委会)负责人:(公章)学校初学校负责人:审意见公示后审定意见教育负责人:(公章)农商行负责人:(公章)年月日附件2:
新余农商银行需捐助学生名单
单位(公章):序号就读学校所在年级、班级学生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录取时间开户账号(由银行填写)备注备注一栏须写明接受捐赠对象的家庭情况
扩展阅读:关于做好201*年贫困大学生入学政府资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年贫困大学生入学政府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团县委,各普通高(完)中:
从201*年开始,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户籍在我市,且当年参加高考被二本以上(含二本)省内外大学录取、报到就读的农村贫困大学生进行入学资助。5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贫困大学生入学政府资助政策,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但是,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个别县区、个别学校将三本院校录取的学生和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为受助对象,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指定包办行为,影响了学生资助工作的公正公平。为做好201*年贫困大学生入学政府资助工作,全面落实好党的慧民政策,切实将资金用到贫困学生身上,真正做到雪中送炭,现将今年贫困大学生入学政府资助名额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贫困大学生入学政府资助名额直接下达到了具体学校。在名额分配时,综合考虑了农村户籍学生二本以上进线人数、201*年各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数以及省上对8县区学生资助工作的考核结果。各县区奖励指标使用方案需报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使用,主要用于解决个别学校因进线人数少而未获得资助名额的特殊问题。
二、各县区、学校要严格按照市上下达的贫困大学生入学资助名额(附件1)和《庆阳市资助贫困大学生入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庆市教发〔201*〕105号)(附件6)有关规定选准申报对象。确定申报的资助对象必须是被二本以上院校录取的绝对贫困家庭学生。已享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资助或准备重读的学生,不再进行重复资助。坚决禁止申报非贫困家庭、国家公职人员子女以及被三本(含三本)以下院校录取的学生做为资助对象。对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行为的,一经发现,除在全市通报批评外,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县区、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将这一资助政策内容告知所有高中毕业学生,并组织申报学生集中学习《庆阳市资助贫困大学生入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熟悉申报程序和资金发放流程。要牢固树立资助育人观念,着力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高远志向,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让学生常怀报恩之心、感激之情、成才之志,克坚攻难、学有所成、传递爱心。四、此项工作由县区教育局牵头,财政局、团委共同参与,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毕业学校具
体负责实施。各学校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助范围、评选条件,通过“班级初评、年级评议、学校复查推荐”和“班级公示和学校公示”等程序,对拟上报的资助对象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或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报前公示。公示内容要涵盖资助对象所在学校、乡村、考分、录取院校和家庭基本情况,决不能将公示制度搞形式,走过程。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市上举报电话为:0934-8680275、8687554。
五、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收集、整理辖区各学校上报的相关资助资料,并会同财政局、团县委对学校申报的每个资助对象资格进行审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20日前派专人报送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上报资料包括:县区汇总表(受助原因中详细陈述贫困程度和受助理由,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资助学生申请表(双面印)、户口本(家庭所有成员)、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及个人承诺单一式两份,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三份。残疾人、单亲、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要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附件:1、201*年贫困大学生入学政府资助名额分配表2、庆阳市贫困大学生入学资助申请表3、个人承诺4、受助学生回执单
5、县区201*年拟资助贫困大学生入学基本情况汇总表6、庆阳市资助贫困大学生入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教育局共青团庆阳市委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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