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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稿:全县低保工作发言稿

时间:2019-05-29 23:23:08 网站:公文素材库

正式稿:全县低保工作发言稿

实施核查清理打造阳光低保

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201*年12月12日)

尊敬的华康常委、民政局张局长以及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

上午好!

在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共富“十二条”之际,今天上午我们迎来了全县城乡低保动态核查清理工作推进会,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澄溪镇的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作如下汇报,敬请批评指正。

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实施核查清理打造阳光低保》,主要体现在“四抓”。

一、抓组织领导,工作有序推进

自今年10月底全县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会召开后,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城乡困难弱势群体的最后一道“安全网””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缜密部署,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从核查内容、核查方式、核查时间、核查要求等方面做出统一规定,并与13个村(居)签订了低保工作责任书,明确镇、村、社三级干部的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全权参与并监督整个低保核查过

程。在镇财政不是非常宽裕的情况下,镇政府预算了专项资金13000元用于低保责任书的奖惩兑现,促使全镇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规范运行、积极有序推进。

二、抓低保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低保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低保工作做得好与否,关系到改革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鉴于我镇想吃低保的困难户数较多,对象情况复杂、居住分散和以前受名额限制等原因,低保工作不敢大张旗鼓宣传,为此镇党委、政府把城乡低保宣传作为核查清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采取多样形式,广泛宣传核查清理工作,营造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行动的良好氛围,减少全镇低保核查清理工作阻力。一是印制了低保宣传单16000份下发广大城乡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主要宣传低保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收入计算标准以及不能再享受低保的情形等,让低保对象自己首先审核自己是不是符合低保条件,同时在城镇大街小巷张贴宣传单近1000余份,发动广大群众都来审核到底哪些人才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利用村(居)务公开栏或在各村、社区居民集中点张贴低保有关要求及享受低保条件,并向群众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箱,拓宽群众诉求渠道。三是充分发挥广播的作用,镇上录制了

广播稿进行广播宣传,每天在镇文广站的广播上播放3次,同时各村的干部也积极运用村上的广播进行讲解宣传,让群众知晓率达100%。

三、抓低保评审,核准应保对象

此次低保核查清理中,我镇坚持以抓评审为主,建立完善城乡低保对象“个人申请村组干部入户调查初审、群众民主评议后第一次公开镇民政办入户复查,审核后第二次公开镇政府抽查,镇政府审查复核后第三次公开”的“三审三公开”工作程序,做到保障对象确定准确,努力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一是严格审查资格。原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共2453人全部取消,低保人员以户口性质和户为单位重新分类递交申请,以社为单位召开户长大会,把初步调查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家庭在大会上进行通报,由参会的群众进行逐户讨论评议并以举手的方式确定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然后由村社干部入户调查,严格按低保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上报镇民政办。镇民政工作人员在对各村社区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的同时,坚持与入户走访调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确保困难群众申请低保时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遇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一经核实,立即取消低保资格。二是评审公开透明。这次全镇没有给各村、社区下达任务和指标,由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对低

保户家庭人口、收入变化等情况进行分类抽样核查,最终确定保留、注销或新增对象,特殊情况随时复审,及时将审查结果通知村(居),并要求在村(居)务公开栏、镇政务公开栏和镇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百姓心中有数,让社会监督有据、举报有道,切实防止“富人领低保”和“死人吃低保“现象发生。三是力求清退果断。针对群众举报,重点排查家庭成员在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经常参与赌博、经商等情况,对存在“关系保”、“人情保”、“分户保”等现象坚决查处,果断清理,不留死角,确保不走过场。在去年的基础上,这次全镇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近700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政府放心、群众满意”工作目标。

四、抓特殊群体,共享民生成果

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也是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涉及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同时也是政府公正形象的一个缩影。在此次核查中,由于是严格按收入计算来核定低保,导致许多因家庭成员生大病、残疾、多个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家庭非常困难的,以及全镇100多名的智力、肢体、精神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家庭,以前可以“保人不保户”,这次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享受不了低保。根据“补助一人,温暖一家,稳

定一片”的原则,我们在做好低保核查的同时,一并对这些特殊群体进行登记,把家庭经济收入不高但支出很大的家庭纳入特殊困难家庭进行统计,准备在慰问、救济、扶助、临时困难救助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倾斜和照顾,有效地缓解低保核查中的矛盾和问题。另外,积极完善促进低保对象再就业机制,充分发挥各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作用,积极搭建企业与待就业人员的沟通平台,努力帮助低保对象拓宽就业渠道。

丝丝缕缕思民利,点点滴滴解民忧。这次城乡低保动态核查清理工作,虽然我镇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然有不少群众到县信访办、县民政局前来要求吃低保,给民政局的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敬请谅解。到目前为止,我镇还有部份村的低保核查工作正在进行评议和公示。预计,这次全镇重新评定的城乡低保对象不会超过县局规定的指标。下一步,我镇将结合实际,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动态核查清理工作,全面提升核查清理工作水平,不断推进城乡低保制度更加规范、健康运行,造福更多的困难群众,真正让“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宗旨落实在实际行动中。

谢谢大家!

扩展阅读:在全县民政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民政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布置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乡低保工作任务,进一步抓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和“平安铜梁、健康铜梁”工作的顺利推进。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召开的全市城乡低保工作会议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乡低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增强工作责任感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阶段。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各项改革的深化,都对低保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低保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低保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在城镇涉及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在农村涉及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把这项工作做好了,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排好了,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党和政府的帮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就是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做好低保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改革与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否则,什么事情都办不成。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解决得不好,就有可能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可以说,低保工作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息息相关,把低保工作做好了,把各项政策落实到实处,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才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做好这项工作,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重大实践,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次低保“应保尽保”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感。

二、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做到完善制度,程序明确,操作规范,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这是实施城乡低保制度的根本宗旨和要求,必须贯穿到城乡低保从制定完善政策到实际操作的各个工作环节之中。坚持公开透明是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有效途径。要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宣传力度,使基层干部掌握政策、规范操作,使群众知晓政策,心中有底。要明确程序,规范操作,推广最低生活保障“阳光操作”的成功经验,避免暗箱操作,防止发生人情保、关系保等不公平现象的发生。让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之下,真正做到阳光低保。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审核、审判。坚持由户主提出申请,坚持听证制度,坚持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这里我要通报一下少云镇的事情,今年7月份,接群众举报少云镇长滩社区(原中和乡场镇)有8户不应享受低保政策。根据唐县长批示,县监察局、民政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查,这8户中,有7户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只有1户符合享受低保政策。这7户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有的其子女是机关干部,有的是经营中巴车、有的有门面出租、有的在外打工等,都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是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工作马虎,对低保申请人的情况核实不清楚;随意简化程序,不按低保政策的相关规定办理;对辖区内低保户的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对此,县监察局、民政局对此事进行了严肃处理,对7户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享受对象进行了取消,对相关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处理。希望大家以此为诫,类似事情不要再次发生。

三、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乡低保工作任务,实现应保尽保

市委、市政府提出201*年全市农村低保要达到农业人口的5%的目标,这个目标是就全市而言,并非每个区县都要达到5%,我县地处渝西,经济发展较快,农村真正十分贫困的群众已经纳入了低保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但是目前也还存在因生病返贫等困难群众尚未纳入低保。全县的保障比例还较低。农村低保全市平均为3.41%,而我县目前为2.32%,还有一定的空间,保障面较窄。201*年市委、市政府将城乡低保纳入目标考核。渝西地区16个区县为第二考核区域,考核的内容:一是补差水平,城乡低保对象全年平均补差水平分别低于当地保障标准的45%,每差1%扣1分;二是保障对象准确,应保尽保,农村低保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凡未达到考核片区考核的平均保障人数比例90%的,每差1%扣1分;三是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不走样。城乡低保政策不落实,违反政策规定扩大或限制保障范围的不得分。鉴于此,在时间紧、任务重,短时间内要使农村低保对象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工作难度也是可想而知的,但是无论如何,我县的农村低保不能落后于同一考核区域。县民政、财政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后3个月的重中之重来抓,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的目标。城市低保我县目前的比例为4.54%,基本上达到同一考核区域的平均水平。目前城市低保“稳中求准”,坚持动态管理,把收入已经超过低保标准的清退出低保行列,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

最近,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1*年起,每年10月作为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等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把“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理念融入宣传活动之中,注重创新、讲求实效,把此项工作抓好。

对于抓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问题,这里我要强调一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民生,关注民生,把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作为构建平安重庆、和谐重庆的重要内容,推动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健康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由于少数地方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差,导致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很低,对社会救助政策的享受条件、资格及审批程序等缺乏了解,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能否公开、公平、公正执行社会救助政策缺乏广泛的社会监督。为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要拉横幅、贴标语、发宣传资料、开展街头咨询活动等,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让低保政策走进村、社和家庭,做到家喻户晓;要让老百姓知晓、了解低保政策,并自觉地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促进我们工作顺利开展。

同志们,城乡低保工作肩负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光荣使命。我们一定要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把城乡低保工作做实、做细、做精,认真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困难群众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使广大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以友谊的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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