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代训
为进一步提升干警综合素质,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继续加大干警的培训力度,在工作中注重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完善教育培训制度。立足全面发展能力的需要开展综合培训,立足增强执法技能的提高开展岗位练兵,使教育培训更具有针对性、适应性、实效性。通过邀请专家教授讲授管理、业务、礼仪等方面的知识,着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通过采取“以案代训”的形式,着力提高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更好地把检察业务知识应用于实践。
该院反贪局在办案过程中紧密结合实际,利用每天的碰头会和案件讨论会把初查理念、侦查理念、谋略、技巧融入每件案件的每个程序中。针对新《律师法》实施后遇到的困难和现实问题,他们积极转变侦查模式,加强间接证据的收集,转变“由供到证”的模式,利用侦查一体化机制,快速查办
等方式方法进行了深入讨论学习,以快速适应新《律师法》的挑战。反渎局针对新手多、年纪轻、操作能力欠缺的实际情况,在全局定时、不定时的召开“以案代学”总结会,以查办渎职犯罪案件工作流程为基本框架,要求干警讲述参与查办案件的具体情况,从案件受理到侦查终结逐个环节总结经验和教训,不但要说明每一步是怎样做的,更要说明为什么这样做,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等,对查办案件过程中的得与失进行反思,自找亮点,自查不足。
侦监科在就今年来所办理的86件107人案件进行回顾总结时,拿出改变公安机关定性3件案件开展“以案代训”,紧紧围绕“如何把好案件质量关”这一主题,针对如何把好事实关、如何对证据进行审查、如何把握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何把握捕和不捕的界限等内容进行讨论。参会的干警结合所办的案例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该院通过“以案代训”的形式对干警进行的业务素质培训,使干警在实战中夯实了理论基础,丰富了办案经验,让干警充分认识了学习的重要性,极大地增强了干警学习的自觉性。通过“以案代训”活动,让一些经验做法上升为规范性做法,使干警普遍接受,及时纠正了办案中的不足之处。教育干警树立了正确的执法观念,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全面增强了干警的谋略意识、攻坚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有效提升了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
进行反贪侦查能力建设是大力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侦查特性要求反贪侦查能力建设必须突出实战性。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突出能力建设的实战性:第一,学用结合,树立实战思维。反贪办案的对抗性特点决定了侦查人员所具备的能力必须经过办案实战历练,在学中干,干中学,牢固树立办案的实战思维。树立实战思维要做好以下几点:首先要明确办案的核心地位。反贪侦查人员的职责就是查办贪污贿赂犯罪,这是每一个反贪侦查人员的职责所在,同时也是对每一个反贪侦查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其次,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学用结合,要立足于用,重点是用,充分发挥业务学习指导办案实践的作用,让办案实战效果检验学习效果;再次,围绕办案实践搞调研。案子是调查研究的基本素材。调查研究只有也只能来源于办案实践,才能有的放矢。
第二,以干代训,积累实战经验。反贪办案有法律程序的规定,但是没有一成不变的办案模式,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是开拓性的工作,这种开拓者的素质能力必须在办案实战中获取。办案过程中的政策把握、审讯突破、安全保密、风险控制等等,这些没有实际承办案件的操作和实际办案环境的锻炼和考验是不能获取经验的。采用以干代训的方式进行反贪侦查能力建设,可以起到办案和队建两不误、两促进。做好以干代训,首先就是要在办案中大胆使用人才。一个能力全面的优秀侦查人员必须经过大要案和专案的摔打和锻炼,这是反贪队伍成长的基本环境和基础条件;其次,对大胆使用要进行风险控制。由于反贪办案有着风险点多、安全保密责任性强、一旦发生事故就无法挽回的特点,因此在以干代训的过程中涉及到的风险易发环节,必须采取让有经验的侦查人员来负责执行或者把关,年轻人员学习辅助,以免出现偏差,这是圆满完成办案任务的保障;再次,坚持一案一总结。每一个案件就是一本教材,以往办理的案件既有成功的又有失败的教训,必须通过个案总结的方法深挖这些实战经验财富。
第三,模拟办案,提升实战技能。反贪侦查人员的基本素质由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两大部分构成,政治素质要靠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锻炼和考验,而业务素质则是由很多的办案基本技能构成。这些基本技能包括从初学办案开始的笔录速记能力、文书制作水平、蹲守技巧、看护要领等等,到实际承办案件的线索评估、外围调查、审讯突破、获取证据和证据组合能力等等。这些办案技能是可以通过模拟办案进行学习、提高和完善的。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定期举行反贪技能大比武活动就是模拟办案、提升办案实战技能的有效途径。大比武的基本模式为:由反贪业务专家选取办案实践中的真实线索,由侦查人员从受理案件线索、制订初查方案、选择外围查证方向、选取审讯突破口、模拟审讯,一直到形成供述笔录,模拟办案实战的全过程。业务专家对侦查人员和模拟被审讯对象所知晓的线索事实进行差异化处理,审讯过程中具有信息不对称性和讯问对抗性,完全使侦查人员置身于一种实战的状态,大比武的整个过程均在专家评委面前展示,技能大比武几乎涉及到了办案过程中的主要关键技能,通过大比武可以让侦查人员的办案技能进行系统化的梳理和实战性的演习。实践表明,大比武中展现出来的优秀选手大部分为实际办案中的骨干。
近年来,东宝区检察院反贪局在该院党组的带领下,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公正执法、纪律严明、党和人民信赖的高素质的反贪队伍。
一是注重学习,提升政治素养。为适应新形势下反贪工作的需要,该院反贪局以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为契机,注重学习形式的多样性,大力拓展教育平台;注重学习典型的示范性,着力营造争先氛围;注重学习内容的广泛性,全力提升整体素质;注重学习效果的实践性,努力推动工作创新。该院以学习促提高,以学习强业务,以学习求发展,不断夯实反贪干警的理论功底,努力提高反贪干警整体综合素质,着力打造学习型反贪队伍。始终以反腐倡廉教育为载体,强化政治意识,不断加强政治学习,使干警具备忠诚、公正、廉洁、清明的职业素养,排除外界干扰,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办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案件。
二是合理调配,创新工作模式。该院积极探索实行“领导上案、全院一体”的创新工作模式,由具有丰富办案经验、工作能力强的领导亲自上案,五位领导分别带领五个办案组同时开展自侦案件的查办工作,并每天召开案件分析会。在案件分析会中,领导亲自参与案件重点、难点、突破点等问题的讨论,融集体智慧于案件的每个细节中,大大提升了办案质量,让每个案件都能得到最合理的查办。领导亲自上案增强了干警的工作热情,激发了干警办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使党、国家、人民的利益得到了最好的保障,让法律的尊严得到了最好的维护。另外,该院针对反贪部门人员状况,对人员进行了优化调整,老中青三代合理搭配,进一步明确了反贪干警的分工职责,充分调动起了反贪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提高技能,提升侦查水平。针对新形势下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手段不断变化的新情况,该院制定了长远目标和短期计划,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贪干警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反贪侦查能力和打击职务犯罪水平。一是在实际办案中学习。通过切身处地的办案实践,在侦查实战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二是旁听法庭审理学习。注意从程序和证据上认真查找自身不足,以避免再发生类似问题,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三是案件回顾总结学习。全年任务完成后的相对休整时期,开展“案件回头看”活动,对一年来立案情况、结案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经验,采取案件评查制度,从不同的角度对案件进行评议,发现问题,找寻不足,以求对下一年度的工作有所帮助和提高;四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及关键证人的心理研究和通过组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实战观摩、模拟演练等形式,有效提高侦查员的预审能力。
四是强化监督,规范办案流程。该院狠抓源头治理,每年初都与干警签订“廉洁从检责任书”,突出预防随案监督,架设预防腐败与职务犯罪的“高压线”。坚持对干警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逢会必讲廉政,做到警钟常鸣,确保了干警在办案中遵守廉政纪律,“廉洁办案,拒礼拒贿”在该院蔚然成风,树立起了该院反贪干警良好的形象。从岗位职责、办案流程、内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案件从受理、侦查、移送起诉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该院还教育反贪干警严格遵守廉洁从检“十不准”和政法干警“十条禁令”,内部强化制约,外部强化监督,加强八小时以外管理,让干警自觉接受监督,杜绝干警违法违纪,保障反贪队伍纯洁与和谐。
近日,宝鸡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培养反贪干警八种能力,要求反贪部门干警围绕案件初查、侦查审讯、收集证据、规范执法进一步理清思路、明晰目标、议定措施、铆足干劲、狠抓落实,在职务犯罪工作上多想办法、多出主意,依据法律拿出独到见解,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实现全县反贪工作新局面。
一、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充分发挥“传帮带”的功能,以老带新培养新手。把新进的同志与有经验的同志安排一道办案,在实践中培养拓宽案源渠道的能力。1、从信访中筛选案源。对收到的举报信,要从举报内容、署名形式、动机目的等方面深入分析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和调查的着眼点,从而获取有价值的线索。2、从办案中发现和搜集新的案件线索。在办案时不能死死地抓住现成的线索不放,而要举一反三。3、从共享信息中捕获案件线索。加强同公安、法院、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横向联系,从而发现有价值的线索。4、从执法监察中发现问题。根据一段时间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问题相对集中的领域和部门,主动出击,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分门别类进行处理。5、从走访座谈中了解案源。安排一定的时间深入到村、组和基层单位,有针对性的走访群众,走访结束后,从老百姓的言谈、抱怨中去分析、归纳,从而发现问题。
二、获取证据、运用证据的能力。反贪侦查的核心就是收集证据,揭露犯罪,证实犯罪。今年以来为强化反贪干警的案件质量意识,提高获取固定证据的能力,该院根据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原则和《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的要求全体反贪干警。第一,树立全面、合法搜集证据的观念,既要重视直接证据,也要重视间接证据;既要收集原始证据,也要收集再生证据,既要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也要加强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实物证据的收集,使搜集的证据能够在实体上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条。第二,注重在讯问过程中及时提取和固定证据,特别是贿赂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重要证人要实行12小时全程监控和录音录像,为案件提供有力的视听资料,从而解决此类案件中证据稳定性差,证据易变的难题,保证了案件质量。
三、科学使用侦查措施的能力。侦查手段包括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各种侦查措施以及强制措施。在犯罪手段日趋隐蔽和智能化的情况下,反贪侦查人员,也要有目的地增强侦查手段意识。首先应当将侦查手段综合运用。其次,提高运用法定侦查手段的能力,增强运用中的技巧性和艺术性,如审讯犯罪嫌疑人要善于政策攻心,突破其心理防线,运用各种审讯艺术,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服法。又如审查财务账册,鉴别印章印文,要掌握审查、鉴别的一些基本方法和有关业务知识。再次,要特别重视高科技手段的运用。针对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日益智能化、技术化的发展趋势,侦查人员要高度重视计算机硬盘恢复、互联网查询等科技手段的运用。
四、侦查指挥决策的能力。坚持三大原则,整合人力资源。1.差异管理原则。侦查队伍中,侦查人员在性格上、能力上、专长上、兴趣上以及其他方面都是千差万别的。根据办案任务的需要,按照专业化要求,进行个性化调配,以权衡选择,扬长避短,合理使用。2.动态调整原则。在侦查过程中,各种情况千变万化,动态发展。对办案队伍作出动态调整,可以弥补查案力量不足,以保持查案人员的战斗力,确保侦查活动的持续性,把握侦查工作的主动权。3.结构优化原则。案件侦查指挥者在组织和利用团队的力量上,只有做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才能达到资源整合,结构优化的目的,为攻关克难,完成办案任务提供力量保障。
五、分析掌握犯罪特点的能力。结合正在查办和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件做到“三个深入”,深入了解犯罪行为的演变过程和症结;深入发案单位了解研究致罪的客观因素;深入了解犯罪诱发、滋生因素,查找隐患部位,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建议和措施,并协助落实。通过个案和类案分析、研究,准确揭示和把握犯罪轨迹和症结。
六、准确运用法律特色的能力。在办案中,注重自首、立功和刑事政策相结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导之以行,扭转其“坦白吃亏论”,使犯罪嫌疑人能够如实供述,主动认罪。在讯问中,注意运用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条款并辅助以正反典型案例,对犯罪嫌疑人晓以利害,使其趋利避害,走坦白从宽之路。
七、秉公执法,文明办案的能力。办案中,认真落实高检院《关子认真贯彻执行两个“证据规定”严禁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中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通知》,严格按照“十个依法、十个严禁”的要求,坚决遏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规办案行为,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八、应对涉案舆情的能力。及时公布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方便群众了解检察、走近检察、支持检察、监督检察,要主动面向社会、贴近群众,建立和谐检群关系,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一旦出现舆情危机,要做到第一时间反应,及时分析研判负面网络舆情产生的原因,迅速应对;二是主动与媒体联系,及时通过网络媒体澄清事实;三是真诚应对,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有错必纠,开诚布公与网民交流;四是主动透明报道,防止流言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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