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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部自检自查报告

时间:2019-05-29 23:47:17 网站:公文素材库

法律事务部自检自查报告

为完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特设立××企业法律事务部,专职负责管理企业及各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参与决策,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

二、预防纠纷1、协助集团企业总经理及各下属企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企业及各下属企业中容易出现漏洞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部门加强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

2、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工作,提出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3、审查、修改、会签经济合同、协议,协助和督促企业对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履行。三、解决已发生的法律问题1、处理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处理集团企业及各下属企业处理诉讼案件、经济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2、查处集团企业及各下属企业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对有涉嫌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员工,经企业总经理批准,负责协助有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处理企业重大或复杂债权债务的清理和追收工作。

四、协助企业职能部门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1、协助企业职能部门办理企业开业注册、合并、分立、兼并、解散、清算、注销等工商事务及公证、抵押等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2、协助企业职能部门办理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管理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3、协助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合作单位(客户)的资信调查事宜,发表申明、启事等事务。

4、协助企业证券、融资部门及外聘的专业证券律师办理企业上市的相关法律事务及上市后的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管理事宜。

五、收集、整理、保管与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负责企业的法律事务档案管理。

六、与司法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保持沟通,为企业创造良好司法环境。七、协助集团企业及各下属企业进行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培训。八、处理集团企业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务。

博主按:无数的案例告诉我们,公司法律事务部不可或缺。

一、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公司的重大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

二、联系行政机关及相关组织机构,代表公司向政府监管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工作,及时传达监管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各种文件、指示、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向公司提出具体执行意见或实施方案;三、参与决策调研,为公司的对外投资、业务拓展、管理决策、设施购置、技术合作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相关风险分析。

四、参与企业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工作,提出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五、监管公司的合同印章,审查、修改、会签经济合同、协议,协助和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对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履行及档案管理工作。

六、管理公司的法律顾问及外聘律师工作,自行处理或协助专业律师处理各类诉讼、经济仲裁、行政复议、劳动争议仲裁等案件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七、汇同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查处公司及各下属企业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对有涉嫌侵占、挪用、受贿、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

八、负责处理企业重大或复杂债权债务的清理和追收工作。九、协助公司职能部门办理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的开业注册等工商登记事务。

十、协助公司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办理有关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利用、管理等事务。

十一、负责公司的法律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及化解能力。

十二、办理董事会或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务。自查报告:整顿机关作风个人自查报告

自市委、市政府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以来,通过认真学习,发现自己还有许多方面存在不足,需认真加以改进和提高。现就对照市委作风建设活动要求,从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进行了自查。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的要求和动力不够。对学习的要求不够高,学习的内容较浅,学

习的范围较窄,系统性、专业性、深入性不强,从而使得学习的效果不明显。动力不足,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没改变那种“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良好学习习惯。自己较注重单位安排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而对其他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另一方面,学习的钻劲不够。学习过程中,我认真做了笔记,但往往浅尝辄止,没有作深入消化,领会内涵,全面贯彻;第三,学习重点不清。自己没有认真把握学习重点,但求面面俱到,结果忽视了直接相关工作需要的重点学习。

二是责任意识不够强。由于大局意识不够,往往只管自己职责以内的事,其它的事就少有过问。有时,自己明明看见其它同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碍于面子或是认为不该自己管,也就没有主动提出来帮助改正,而是放之任之;有时自己认为无足轻重、无碍大局、可干可不干的事,也就无动于衷;有时本该今天干完的事,也随便拖到明天干。

三是处理问题理论联系实不够。尽管我也经常学习,但学习的深度不够。我经常告诫自己要用辨证的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处理问题,可总是讲在嘴边,忘在手边,结果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对具体问题分析力度不够,不能全面运用发展的、联系的、辨证的眼光看待和处理问题。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平时疏于学习。在知识结构日新月异的今天,不学习,就要落伍。以往我总认为,只要能把本质工作干好,其他学习都无关紧要,殊不知,学习与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深入地、系统地、全面地学习,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认为只要能干好本职工作就行了,而放松了对其他知识的学习。理论知识的学习上也只满足于看看党报党刊、听听时事新闻,读读书本,偏重于时事了解,而对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不够,致使理论基础薄弱。由于忽视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掌握,对于自己所学的东西,也没有认真去深入消化,吸收,也就不能很好地做到把自己所学贯彻到实践中去,落实到行动上来,致使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水平较低。加之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对于学习制度坚持不够,老爱犯“三分钟”热情的毛病,这一不良习惯致使学习收效不大。二是思维局限,认识落后。思维局限,认识落后,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给组织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让自己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三是群众观念弱化。我们的一切出发点应着眼于广大人民群众,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真正做到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由于我们工作经常直接与企业职工接触的机会多,与他们之间的交流较多,看到群众的疾苦多,听到群众的呼声多,渐渐地麻木了、习以为常了,群众观念弱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弱化。三、整改措施

随着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排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政策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以发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在工作和学习中牢记共产党员的六条基本要求,按照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放在首位,把它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奋斗动力和行为坐标,立党为公,甘于奉献。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善于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紧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献智献力;时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堂堂正正做人,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以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为自己行动、处世的准则,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努力做到勤政廉洁。

今后,我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继续查摆自己在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改正不足,提高自己,真正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

净化、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努力把自己的各项工作做好,取得成效。

扩展阅读:201*律师专项检查自查自纠

湖南众议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专项检查自查情况汇报

为贯彻中办发30号文件,落实省、市促进律师司法行政部门关于开展律师工作专项检查通知的精神,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规范律师依法执业行为,提升律师的公信力与满意率,我所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开展了律师工作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特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传达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动员发动。

我所收到长沙市司法局、浏阳市司法局《关于对全市律师事务所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及律师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后,立即召开了全体律师会议,传达了文件精神,要求各位律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专项检查,落实各项具体工作。通报文件精神的会议上,我所按照文件对专项检查进行了工作部署,制定相应的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和细则,将具体工作责任到部门负责人和各位律师,要求各位律师抓紧时间提交相应资料,规范整理案卷及时归档,通过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组织召开年度总结工作大会。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我所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律师行为、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民主、法治化的管理体系是当今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需要,律师事务所的发展需要根据社会形势、服务重点、业务主流等问题不断调整工作重点,完善工作制度。我所根据《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着重完善了一些规章制度。一是利益冲突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代理行为,防止因执业利益冲突而给当事人带来不满,影响律师诚信形象;二是律师服务质量反馈制度,实行一案一卡,把律师执业的诚信情况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三是投诉查处制度,使全所律师人人自觉讲信用,用诚实守信规范自己的行为。

我所在所内日常工作中,做到了律师之间、律师与主管部门之间、律师与本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凡是涉及律师队伍工作的一切重点问题,涉及所内事务的重大问题,涉及法律服务的重大问题,我所都及时召开会议或者以飞信方式向律师们进行了通报,使律师们及时掌握全市律师行业动态和律师工作的动态,做到耳聪目明,强化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法律服务质量有所提高。我所组织学习了《长沙市律师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长沙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问责办法》,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位,迅速将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律师在承办案件时,遇到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向办公室和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呈报书面材料。所负责人也勇于挑起担子,对投诉问题亲自接待,亲自调查,亲自回复投诉人,依据客观事实与相应规定作出处理。

我所虽然严格要求律师诚信执业,淡化经济利益,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但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还有存在与委托人沟通联系不多,律师工作交代不细致等问题,事后容易引起委托人的误会与猜疑,带来不必要的反映与投诉。我所将对此类情况特别重视,并通过调研制定方案,进一步规范委托合同,平等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委托律师的工作范围,进行委托和诉讼风险提示,避免委托人因非律师原因也责怪或迁怒于律师而投诉。我所还存在案卷归档不及时问题也比较突出,导致内部案卷评查管理无法到位,监督办案质量进行受阻,我所将据此健全奖惩措施,坚决贯彻案件评查制度实施。

三、给力律师成长发展,加强青年律师培养扶持。我所与执业律师与行政辅助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等形式的保障,并提取一定经费用于培训学习,我所为所有执业律师成长发展提供优越条件,不为所里利益而设置条件阻碍律师个人的发展。

我所特别重视对青年律师培养扶持,通过多种形式,为青年律师提供执业扶持与经济关照,引导青年律师正确处理竞争和协助、效率和公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提高青年律师的执业水平与业务收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措施:第一,指派执业经验丰富和案源充足的律师为实习律师的指导老师,实习律师正式执业后,指导老师仍要认真做好传帮带工作,提携青年律师加入办案团队,保持紧密合作,协作办案,使青年律师能够真正学到办案技巧与应对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指导老师放开手脚让青年律师钻研案件,鼓励青年律师自觉主动提出自己的办案观点,但指导老师又严格要求,严厉对待,绝不让实习律师单独办案,杜绝对委托人不负责的行为发生。第二,减免青年律师的管理费用,我所对注册执业的青年律师减免部分分摊的费用,减轻青年律师尤其是初次注册律师的经济负担。第三,鼓励青年律师参加业务培训,我所每年提取一定比例学习培训经费,对参加专业知识培训的律师予以报销部分费用,参加培训的律师培训结束后,必须向所里全体律师授课,做到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第四,为青年律师的发展成长提供便利条件,有些青年律师尤其刚大学毕业就通过司法考试的律师,对自己工作目标还没定位,可能将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视为过渡期,我所也表示理解与支持,并鼓励青年律师要站得高看得远,为青年律师的成长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今年我所有一名实习人员已经通过司法考试,在我所实习期间,报名参加全国公务员考试,我所在住宿方面对其给予照顾,并尽量少安排业务,让她有时间能够学习,准备考试,最终该实习人员考取了公务员,被万载县人民法院录取。第五,安排青年律师到顾问单位坐班,处理一些日常法律事务,有些法律事务多的顾问单位,要求设立律师值班室,要求律师每天值班,处理一些法律事务,而有些顾问律师因工作忙难安排时间到顾问单位坐班,我所就安排青年律师去坐班,顾问律师定期视事,顾问单位对这种安排非常满意。

我所在对青年律师培养扶持上做了一定贡献,为社会输送了一批人才,但每年的培训经费还是有些不足,不能为青年律师的培养扶持提供长效机制和作出长远计划。另外,受地域和经济环境限制,我所执业范围相对存在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青年律师的继续发展,我所培养扶持的律师为所工作不久就转向大中城市执业,所里的投入没有得到应有收益,青年律师的培养扶持没有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不管怎么样,我们为社会输送了人才,我们将继续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加强对青年律师扶持,努力寻求良性发展之道。

四、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适时申请设立党支部。我所现有党员律师四名,均参加律师党支部党组织活动。四名党员律师在所内建设和业务素质上都起着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所内的政治业务学习,带领青年律师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关注和支持党员发展。但我所还应当加快对入党对象的发展,将优秀的律师人才发展为党员,增加所内党员人数,适时申请设立党支部。

以上是我所律师专项检查工作的自查情况,虽然做出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我所已经着手整改或在近期内完善规范,确保按照文件精神落实各项工作。我所特提请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检查。

湖南众议律师事务所二0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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