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20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重庆市财政局20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该项工作作为财政部门建设“廉洁、务实、高效”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伟同志为总负责人,副局长陈元春同志具体负责,各处室领导为本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人的管理体制。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及监督检查。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报送及联络,形成了由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处室、事业单位全体参与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确保了凡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程序及事项,都全面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完善公开制度,规范运行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良性运转,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对9类35项应当公开的财政政务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主动予以公开。为规范信息的编制、审核和发布机制,我局对信息发布的流程进行了系统规范,建立了由信息提供者初审、处室领导二审、日常信息由办公室主任终审、重要信息由分管局领导终审的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了信息公开的管理职责和任务分工。同时,依法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进行办理,对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提出具体办理要求,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我局还制定了《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管理办法(暂行)》(渝财办发[201*]16号),明确了网站宣传范围、内容、组织机构和职责、信息发布程序、保密工作责任及网站考评标准等,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更快捷、信息共享更丰富、信息服务更有效”提供了保障。
三、多样化公开载体,注重实效
结合财政工作性质和特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传统方式与创新方式并举,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公开渠道,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强时效性、提高影响力。201*年1-12月共清理并主动公开信息1157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18条,政府公文类信息43条,行政许可、审批及便民服务类信息178条,互动交流类信息8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1104条,统计分析类信息14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4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
一是进一步完善“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重庆会计之家”等网络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及时公开并更新预算执行、资金分配、办事流程、财政法规、财政动态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反映财政工作和改革的热点、亮点,更好地宣传财政。同时及时为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提供共建栏目及链接栏目相关信息。截至12月31日,我局公众信息网访问量共计2764131次,其中,最受关注的“公共财政”栏目访问量为527904次;“财政快讯”栏目访问量为511695次。“重庆会计之家”网站也于201*年年初对服务器进行了更换。同时在上年新增初级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网上查询和会计专业技术考试网上报名等功能的基础上,于201*年新增了会计专业技术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及下载功能。并新开设了财会知识栏目,将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等规章制度分解为300余个问答式的知识点,在网站上发布,提供给广大会计人员学习。201*年全年访问量达207,837次。
二是定期召开财政新闻通气会工作,进一步增强财政政务信息的透明度。201*全年,我局就我市扶贫帮困成为财政投入重点、提振经济财政打出一套“组合拳”、我市财政收入增幅逐步回升、推动“五个重庆”建设、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等热点问题先后召开7次专题新闻通气会,就相关财政信息及新闻媒体的提问进行了解答。三是积极组织参加重庆广播电台“阳光重庆”节目,宣传热点财政政策。201*年我局共参加了3期“阳光重庆”节目,三位局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通过热线答疑的互动交流形式,分别向广大市民解读了重庆市契税相关优惠政策、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学费政策及政府采购政策等内容,为广大市民了解我市热点财政政策搭建了便捷平台,受到广泛关注和高度肯定。
四是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开,助推政府采购公平公正。截止201*年12月31日,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共发布采购公告信息15875个。自201*年8月起,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随中标公告一起公布,以进一步增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荣誉感、社会责任感和法纪意识,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社会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目前,网络己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全国300余家政府采购网成功链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网上点击超过340万人次。
五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201*年,我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两件受理,1件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条件,不予受理。在受理的案件中,一件申请人撤销行政复议申请,一件超过行政复议期限被我局驳回。案件类别涉及养老保险待遇、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国有资产管理三方面。201*年,未发生我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我局作为被告人的行政应诉案件。以上相关情况均已通过我局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六是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满足社会个体的合理需求。我局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高度重视,认真审查、登记,并按要求及时办理并回复。
七是抓好电子政务信箱回复工作,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我局电子政务信箱落实专人负责,201*年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527件,通过我局公众信息网“信箱回音”栏目公开回复内容近百件,对有效宣传财政政策、化解群众疑虑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我局在机关大厅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并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同时,对部分特别重要或有特殊要求的政务信息,我局按程序报请市委宣传部及外宣办等相关部门同意后,及时通过报刊及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公开。
总之,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但在工作中还存在公开意识还需强化、公开目录还需细化、公开制度还需完善等问题,需要在总结的基础上加强和提高。下一步,一是要抓好宣传培训,强化政务公开意识。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宣传活动等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真正了解、支持和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完善公开目录,以信息公开带政务公开。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力求做到公开内容的全面化、系统化及标准化,突出重点,方便公众查询。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立一套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法违纪有追究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四是要注重督促检查,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扩展阅读:沈阳市20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沈阳市20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年沈阳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1*年12月31日,全市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信息328947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发布信息164894条,占全市发布总量的50.12%;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发布信息164053条,占总量的49.87%。
在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共发布政府信息208983条。其中,组织机构栏目发布信息2411条,占总数的1.15%;政策法规栏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文件)发布信息7042条,占总数的3.37%;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56272条,占总数的26.93%;财务公开栏目(包括财务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重大项目投资、财务收入总额、财务支出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发布信息2350条,占总数的1.12%;行政执法栏目(包括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监管、行政处罚)发布信息2457条,占总数的1.18%;其他栏目(包括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公众参与、专题栏目)共发布信息138451条,占总数的66.25%;网站页面访问量达130余万次。本市除在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发布信息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35989条:在各级部门自行建立的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83975条。201*年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110件,均可在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上查询和获取。全年共印发市政府公报24期,累计发布政府信息350余条,发行量达到24万册。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年,我市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23条。其中,信件受理198条、机关当面受理25条,公开信息219条,申请公开信息率98.21%。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拆迁、房产、土地、城建等方面问题。答复申请均以告知书附所申请信息形式,通过信件、自行领取等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7件、行政诉讼4件,有关部门已做出答复。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一)建立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由一名市政府副秘书长主抓。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均设立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层层抓落实。全市已建立市、区(县)、乡(镇)、社区(村)四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1*年,我市在原有12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各项制度,制定并出台了《申请人撤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沈阳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办法》和《沈阳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工作制度》等制度,并对全市各部门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使各部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为深入贯彻《条例》,细化公开内容,我市起草了《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待市政府批准后于今年全面实施。(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建立沈阳市政务公开服务网站,与沈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链接,集中发布政府信息。截至201*年12月31日,市政府各部门开通专栏72个,占市政府部门总数的92.3%;县、区政府开通专栏16个,占总数的100%;区直部门和乡、镇政府及办事处共开通专栏929个,占总数的92%。同时,我市在原有网站基础上,扩充教育、房产、医疗、办事指南和家政服务等20余万条便民信息,市民通过网站可查询和获取80万条政务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使网站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服务作用。
二是统一全市政府新闻发布制度。201*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规范和统一了全市新闻发布,制定了新闻发布计划,定期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就政府出台的最新政策,以及一个时期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年共组织市城建局、市农委、市计生委、市地震局、市林业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42次,及时向社会发布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
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市在巩固原有“114公民政务咨询热线”、沈阳电台《连心桥》节目、沈阳日报专栏、专题网络视频节目等载体的基础上,201*年在沈阳电视台开办了《民生面对面》节目;编辑出版了《农民办事通》;创办了《政务公开报》,于201*年8月18日出版发行,是全国政务公开战线第一份报纸,《政务公开报》为周报,累计发行8期,报纸注重实用性、有用性和服务性,已成为百姓身边离不开的服务指南。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文件报送制度,确保群众能够及时查阅政府最新信息。全年市政府各部门共报送和更新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文件2109件。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信息查阅点建设,全市9个社区全部实行政务信息查询点标准化服务,实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礼貌用语、统一服务项目、统一服务程序),使居民在社区就能查阅到80余万条政府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农村还利用村广播站和远程教育网及时向农民传达政府惠农政策,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了解政府最新信息。目前全市1300多个政务信息查询点日均查询量达1.2万余条,满足了群众查询政府信息的需要。
五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三进”活动。为及时将政府最新政策和信息传递给基层群众,我市进一步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的“三进”活动。通过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农村和进企业活动,及时宣传党和政府各项政策,解答和解决群众问题。20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进社区、农村和企业活动举办10期,解答和解决群众问题720件,跟踪督办问题32件,全部予以落实。“三进”活动已形成市里每月组织一次,区、县(市)每半月组织一次的工作制度,深受居民、农民和企业的欢迎,取得很好效果。
六是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全程代办服务制。为提高基层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201*年我市在102个乡镇和948个社区全部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全程代办服务窗口,1402个村建立了便民全程代办服务点,低保、再就业、计划生育等40余项政府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并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实现了市民不出社区、农民不出村就能享受到政府提供的高效、便捷服务。
(四)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全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先后召开5次全市规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聘请专家学者深入解读《条例》,并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如何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如何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例进行剖析和讲解,通过培训,使全市整体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是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为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我市结合辽宁省“5〃15政务公开日”,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奖问答、“我为政府信息公开谏一言献一策网上征集”等系列活动。同时,举办了“辽宁省第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民生主题咨询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政府政策法规,发布政府各类信息。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我市共受理群众咨询问题20余万件,解决和解答了群众大量实际问题,发放各种文件资料达15万册,新闻媒体报道40余篇。通过对《条例》的不断宣传,使市民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断加深。
(五)完善工作管理,加强考核评议
一是加强绩效评估和网上考评。201*年我市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到全市绩效评估中,通过量化考评指标,增强考评刚性。同时进一步完善网上考评内容,使考评更科学、合理,更有力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实行月报年报统计制度。为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全市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年我市实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年报统计制度,通过强化日常工作数据统计,实时记录工作进展状况,减少工作盲区,使日常工作开展更有针对性和侧重点。
三是加强工作监督检查。为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和更新率达到100%,市政府信息公开办采取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市各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和更新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全市绩效评估中,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有的地区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有的地区和部门工作开展不扎实、不规范,工作进展不平衡;三是个别部门主动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不够及时。
四、20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
201*年,我市将继续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调结构、优环境、惠民生”的总体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强化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提高年”的目标。
(一)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条例》规定,根据系统或行业特点,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同时,凡属《条例》规定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必须做到及时公开和更新,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和更新率继续保持100%。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新闻发布会备案制度,及时准确发布政府各类信息和群众特别关心的民生事项。
(二)推进决策公开,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制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做决策、办事情要严格依法公开,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凡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三)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结合我市机构改革三定方案,重新核定行政职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调整或改变部门行政权力要及时修订职权目录,重新依法向社会公布。同时,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并依法公开权力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权利等内容,统一工作标准,严格行政程序,健全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自由裁量权的公开力度,对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标准、依据、程序、具体处罚标准和结果进行统一梳理,并在“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集中公开。
(四)推进办事公开,全面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
在全市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交、通讯、邮政、金融、环保等行业基层站所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把群众普遍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找准工作切入点。抓好办事公开载体建设,重点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热线沟通交流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创新办事公开举措,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
(五)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继续夯实“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全程代办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事项,加强便民全程代办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和功能,要向基层街道、乡镇、社区和村下放办事审批权限,减少办事审批环节,切实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建立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实现网上办事功能,完善公共信息共享和查询服务,使“政务服务中心”逐步建设成为集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电子政务、信息发布、咨询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六)完善载体建设,多渠道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在巩固已有公开载体基础上,大力发展基层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在全市各村建立“政府信息查询点”;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报》的出版发行工作,增加发行量,扩大覆盖面;借助数字电视、手机短信、LED屏幕、车载LED、农村电视和广播平台,整合社会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便民服务平台,统一时段、统一内容发布政务信息,扩大动态信息的覆盖面。
(七)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抓住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领域开展督促检查,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价,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提高督促检查实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机制,明确考核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内容、责任追究程序等,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认真处理。对由于不公开引起行政诉讼、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责任外,还要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八)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和人员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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