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条例》指出,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显然,这与此前引起社会广泛争议的货币化等价值取向有明显不同。这表明,中央找到了一条公车改革的现实路径。
在引起各方争议的公车之中,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公车显然不在议论范围,因其必须与必要,反对的人不多。但其他类型的公车,争议的人不少。原因就在于,很多与职务级别等相对应的公车配备,不仅造成大量的浪费,而且带来很多公车私用、揩公家油、财政支出不堪重负等恶果。
一边是,养一辆公车的庞大支出,从司机的工资开支,到一年换40个轮胎式的腐败,令人心痛。另一边是,一些地方试行货币化改革,虽然能够有效降低财政支出,但其月补贴甚高的现实,被群众指为权力自肥,同时也仍然难以消除公车照坐的格局。但公众对二者都不选,就在于不能因为开支如此庞大,就退而求其次。对一切不合理的制度、规定、现象,首先要正本清源,承认合理的,反对一切不合理的。
在相当意义上说,此次公车改革的方向确立,正是基于这样的社会心理认同。中央规定,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而对于普通公务出行,则主张实行社会化提供,同时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这表明,不合理的公务用车,中央将不允许存在,取消之;对合理的公务用车,则会提高效率,由社会提供,同时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方式,由市场来调节。
同样一次公务出行,用公车的综合成本,可能是用私家车或乘用出租车的数倍甚至数十倍。一点交通补贴,很自然地完成了公务活动的市场化承载,从总体上大大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因而,这次改革的意义就在于,契合了社会心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减少个人占公家便宜,同时又很好地发挥了社会和市场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公车货币化改革屡陷困局,就在于倾向性认定,货币化后的支出低于公务用车支出就是成功,显然这是走错了方向。在这个意义上,中央此次作出规定,切准了民众脉搏,切合了实际需要,堪称一次破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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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实物配给方式堪称破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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